主页>>在线阅读
穿越 重生 架空 总裁 青春
修仙 耽美 玄幻 都市 惊悚
极品一家在九零开饭馆 TXT下载  
上一页 下一页
白天 黑夜 护眼

第132章 132


第132章 132

  剁椒鱼头

  叶从溪往锅里倒油, 把剁椒碎还有蒜蓉碎下锅炒出浓烈的香气,又陆陆续续加入盐蚝油酱油等调味料。

  蒜香咸辣的香气伴随着锅铲翻动的频率一波一波往外弥漫。

  勾得好几个顾客都频频往厨房里看。

  “什么味道,又辣又香, 单单闻着这味道都觉得饿。”距离厨房最近的那个客人明明刚吃饱,却又被这味道勾得食欲大动。

  “你说这饭店怎么就不弄个遮挡的,挡一挡里面传出来的香气是吧, 也不怕我们要是饿狠了冲进去抢。”好吧, 好像真不怕, 毕竟是黄毛老板,武力值还是杠杠的。

  “哪里没有做, 你看现在东西卖完连挡板都关上了, 那味道就是从门底下那条缝钻出来,没办法, 太香了,漏出一点点就够让人流口水。”

  ……

  别说他们馋,后院里梁小兰洗好碗走出来, 她没看见叶从溪刚刚处理鱼的动作, 只盯着锅里那炒得漂亮馋人的青黄剁椒蒜蓉酱问:“小叶老板,你这是在做什么?拌面吗?”

  叶从溪听见这句话忍不住笑:“你忽然想吃拌面啊?”

  梁小兰老实地点点头:“昨天你给那个大爷做的拌面可香了。”

  “这是剁椒鱼头。”叶从溪关掉火, 单手端起锅,将锅里油光红艳的剁椒淋在鱼头身上。

  鱼头装在砂锅里, 底下还铺了一层金针菇, 香味冲鼻的浓郁酱料厚厚地流到鱼头身上。

  一般剁椒鱼头都是上锅去蒸的,不过叶从溪更偏爱用砂锅慢慢焗出来的, 会更加入味香浓。

  用大火烧到沸腾, 然后转到成小火, 等时间一到, 叶从溪就掀开锅盖,一片氤氲的蒸汽白雾中,鱼头温热缤纷,底下只剩下一层深褐色的汤汁。

  叶从溪撒上一把葱花,然后把烧得滚热的油泼上去,伴随着滋啦一声,本身就浓郁的香气变得愈发刺激。

  碧绿的葱花,红黄色的辣椒,还有灰白色的鱼肉,跟浅浅的、将鱼头浸泡在其中的深褐色酱汁,各色交相辉映,这卖相说一句活色生香也不为过。

  叶大翔炒了个青菜,然后又把剩下的卤味凉拌凉拌,加上这两锅剁椒鱼头,就是今天的晚饭。

  “鱼头够不够吃呀,鱼头没什么肉吧。”毛仔端着鱼头出去。

  说实话,他没吃过鱼头,所以拿起筷子时,虽然被这道菜的味道馋得不行,但一时之间连怎么夹都不知道。

  “鱼头能吃什么?鱼眼睛?”毛仔犯难了。

  “那你吃鱼眼睛。”叶从溪让他去夹。

  鱼眼胶质多,吃起来滑爽美味,周边还带着剁椒跟的泡椒,咸香酸辣的滋味瞬间在舌尖上绽放开,香得他一个哆嗦,眼睛都变纯净了。

  “哇哦,好好吃啊!”毛仔本来还想着鱼头好像没什么肉,都是骨头,应该不够吃啊,但没想到溪姐做的鱼肉那么香,这味道也太带劲。

  就这么一口鱼眼,再加上细细碎碎的辣椒,他直接就配着吃了大半碗饭,嘴里都是香的。

  “鱼好吃,上面的辣椒也好吃,只吃辣椒都够下饭了。”毛仔美滋滋地说。

  叶从溪刚刚吃完底下香辣脆爽的金针菇,伸出筷子去夹鱼肉,她夹的是鱼嘴的位置,鱼头被焗软了,只要微微一用力,就能连骨带肉拨下来:“你光吃辣椒干什么?这还有肉啊,这里都是能吃的。”

  “这也能吃?”毛仔以为只有鱼眼睛能吃。

  他学着叶从溪的样子将另一边鱼嘴夹下来,鱼肉挂着香浓的蒜蓉辣椒酱,毛仔又点了点底下的料汁,这才吃进嘴里。

  天啊~~

  毛仔整个人陶醉的,飘飘然的,他感觉整个人幸福得快要上天堂了。

  没想到鱼头这个部位的肉也那么好吃,又嫩又滑,很轻易就能用舌头把鱼脸肉从鱼骨上面吸下来。

  没错,吸下来,甚至都不用啃,白嫩嫩的鱼肉就这么吞进肚子里。

  毛仔吃得津津有味:“没想到鱼头还有那么多部位都是能吃的。”

  梁小兰吃着鱼头大口扒拉着米饭:“鱼头可好吃了。”

  郑金茹也说:“小叶师傅这个鱼头处理得好,我之前用鱼头炖过豆腐,但煮得不够味。”

  梁小兰吃完米饭,她本来想再去添饭,但看着锅里的辣椒碎,脑海里忽然冒出一个念头:“小叶老板,冰箱里是不是还有点面条,我能不能去煮了用来和这个辣椒一起拌面。”

  “是还有点面条,”叶从溪点点头,正好她吃饱了,“我去给你煮吧。”

  她速度快,很快就做好一份炸蒜酱油捞面。

  因为梁小兰说她要弄辣椒碎拌面,所以她特意没有搞太咸。

  等把砂锅里吃剩下的辣椒酱淋在拌面上,然后拌一拌,让细碎鲜辣的辣椒碎均匀地粘在面条上。

  梁小兰吃了一大口,香得她连不小心沾在嘴唇上的辣椒汁都要舔干净。

  “这面条太香,这都能当做一道菜来卖了,就叫做辣椒拌面,肯定很多人吃。”

  林秋娇本来是用辣椒拌米饭吃的,她闻言,也要试试辣椒拌面。

  大家你一筷子,我一筷子。

  拌面吃完了,砂锅里的辣椒碎跟金针菇也被吃完了,桌子上就剩下骨头,其他餐具全都干净得反光,仿佛没用过一样。

  林秋娇还用筷子在砂锅里捞了捞,试图再捞一点出来。

  叶从溪看着妈妈这个样子,露出笑容:“妈妈,你还想吃?那我们明天做点这个卖吧,我去跟鱼摊的老板说一下。”

  现在店里也拉了电话,鱼摊老板没有电话,但是菜市场有。

  叶从溪的电话打到菜市场那,让管理人员帮忙联系一下鱼摊老板,多加五十个鱼头。

  打完电话,张阿婆正巧从门口路过,拿了点桑葚给他们吃。

  三月份的桑葚,又酸又甜,酸得很清爽,甜得不腻。

  林秋娇吃了两口,看见叶大翔嘴巴的颜色,也龇起牙问:“我牙齿上面有没有颜色?”

  “有有有,又紫又红又黑。”毛仔哈哈哈哈,他张开嘴巴,努力不触碰牙齿,把桑葚放在舌头上,用上牙膛压爆了桑葚。

  然后伸出舌头,假装僵尸的样子:“哇呜呜呜,有没有被吓到?我这样恐怖吗哈哈哈?”

  “我也要玩我也要玩!”梁小兰兴致勃勃。

  连叶大翔跟林秋娇也玩起来。

  幼稚!

  叶从溪哼哼两声,却也伸手,拿起一个桑葚,把舌头变成恐怖的紫红色,然后去吓唬警长。

  警长竖起猫尾巴,在楼梯跑上跑下。

  叶从溪也紧跟在后面追:“小猫咪,别跑啊,让我抓到你吧~!”

  抓到你,然后把你亲亲亲,把你的小嘴筒子也亲成黑紫色的。

  叶从溪跟警长就这么上蹿下跳着。

  刀疤一吃着桑葚,忽然想起一件事,开口:“翔哥,明仔前几天去找我,问我们要不要去他们家摘菠萝。”

  明仔算叶大翔的半个小弟,之所以是半个,是因为他是先跟刀疤兄弟认识。

  然后跟叶大翔认识没几天就回乡下去了,因为他爸摔断腿,他要回去养猪种田,暂时当不了古惑仔。

  直到前几天,明仔来一趟涌头镇这边,去刀疤一之前租的房子看了看,发现他们还在,就给他们说了这事。

  “到时候喊上翔哥和秋姐一起来,菠萝管够!多到再不吃就要烂在地里了。”

  刀疤一当时赶着回店里干活,再加上这几天店里事情挺多,一下子就给忘记,直到刚刚吃了桑葚,这才想起来。

  “好久都没看到明仔,那时候还想把明仔也喊过来一起干,不过想到他家里还有活就算了。”叶大翔说。

  而且他们只知道明仔在哪个村,具体村里哪个地址也不知道,现在交通不方便,找过去一趟还挺麻烦。

  林秋娇眼睛亮亮地说:“我也想去摘菠萝,问问小溪要不要去。”

  叶从溪在楼梯上就听见他们的对话,她抱着警长下来:“可以啊,下星期放假的时候我们去吧。”

  现在叶氏饭馆是一月休息四天,下周六日她也放假,店里休息两天,去找明仔玩。

  叶从溪记忆里对明仔的印象不深,只记得好像比毛仔大一点,性格有点腼腆。

  不过腼腆不影响他当九零年代杀马特。

  一眨眼,就到了周六早上。

  叶氏饭馆门口贴着休息两天的牌子。

  客人们过来一看,没开门,心里咯噔一下,然后一看只有两天。

  还好还好。

  有了那么长时间作对比,这两天看起来都没那么难熬。

  吃了闭门羹的顾客来来去去好几波,此时,叶从溪他们也包了一台面包车去找明仔。

  明仔姓谢,住在谢家村,不过谢家村还挺大的,分为上村跟下村,具体在哪里还真不知道,只能下了车慢慢找。

  村子里的人都互相认识,叶从溪他们几个陌生面孔很快就引来关注。

  “你们是来找人的吗?”

  “对啊,你认不认识个叫谢明的,跟我一样染着黄色头发……”

  叶大翔说到一半,刀疤一悄咪咪跟他说:“翔哥,明仔现在没有染黄色头发了。”

  什么?

  叶大翔闻言心碎了,想当初,明仔特意跟他染了一样颜色的头发,说这是对他的崇拜跟忠心。

  唉。

  不过来都来了,还是得找到人再说。

  几人一边打探一边往前走,很快就来到下村,刚好村口有人,他们就过去问。

  “你们找明仔干什么?”说话的阿姨显然是认识明仔的。

  “我是明仔大哥,我过来看看他。”叶大翔一副十足十的大哥样子。

  “那边,这里走过去,最后一家就是他。”阿姨说完,目光又落在他们身上。

  等叶从溪他们道了谢,往前走,阿姨依然不舍得挪动视线,直到只拿到一点影子都看不见了,她这才一拍手,激动地去跟自己的好姐妹分享八卦。

  “刚刚有一群人来找明仔,穿得光鲜亮丽的,说是明仔的大哥,明仔什么时候还有这门亲戚啊?”

  叶从溪一家都长得挺好看,身形也高挑,而且现在店里生意好,林秋娇也舍得买好的衣服,人靠衣装马靠鞍,这么一整确实光鲜亮丽的。

  连带着刀疤一跟毛仔他们都光鲜起来。

  谢家村都挺穷的,明仔一家还是这里头最穷的,他爸腿不好,他妈心脏不好,家里现在就他跟他奶奶能干活,谢奶奶年纪也大。

  这一家怎么看怎么不行。

  居然有人来找,还是看着混得很好的人,那个年纪比较小的小姑娘手里还拿着相机呢。

  相机耶,是很贵的东西了。

  顺着刚刚那个阿姨说的方向,几人踩着泥地走。

  涌头镇那边起码是水泥地了,但谢家村这里还到处都是泥土地,而且也没有路灯,这到了晚上肯定乌漆嘛黑的。

  幸好现在是白天,马上要到最后一处房子,那房子里头也走出来一个身影。

  那身影看见他们,好像以为自己出现幻觉般,又揉了揉眼睛,连揉三次,确定是真的,语气不可置信地说:“翔哥,秋姐,你们怎么来了,大一哥!”

  刀疤一笑道:“不是你让我们来摘菠萝吗?”

  谢明愣了愣,反应过来,挠挠头:“哦哦,是哦。”

  但他真没想到他们回来,毕竟过来这里一趟要花的钱,能买好多菠萝了。

  谢明也知道,他们肯定不止是为了菠萝来的。

  经过叶从溪的提醒,叶大翔还拎了礼物,给谢明的爸爸妈妈还有奶奶。

  谢明爸妈都显得特别拘谨:“我,我们这里也没什么能招待你们的。”

  谢明爸妈还想把珍藏的奶粉拿出来冲给他们喝。

  “不用啦叔叔阿姨,让明仔哥带我们去菠萝地就行,我们想吃菠萝。”叶从溪说。

  “要吃菠萝啊,好好好,明仔,快点带你大哥他们去摘菠萝。”谢爸招呼道。

  谢明就带着叶从溪他们出去,一行人浩浩荡荡来到菠萝地。

  菠萝树只有半人高,像放大版的仙人掌,上面挂着带刺的菠萝,摘的时候得戴上手套,不然没摘两个就要废了。

  谢明家就三副手套,所以谢明带着刀疤一跟叶大翔下地去了。

  叶从溪拿出相机咔擦咔擦拍了几张,林秋娇也很新奇:“原来菠萝树是这样的,我还以为是很高很高的,就那么矮啊。”

  “是啊,去年菠萝成熟那会,我刚回来,还跟翔哥一样染着黄头发,蹲下来的时候,我奶眼神不好,以为我脑袋是菠萝,伸手要来摘。”谢明说着说着,给自己说不好意思了,耳根子都红起来。

  毛仔直接哈哈哈哈大笑,差点笑得捶地。

  叶大翔也哈哈哈哈,原来明仔是因为这个才没继续染黄头发啊。

  摘好的菠萝扔到框里面,他们拖着框回去。

  路上,毛仔好奇问:“明仔哥,你们种这菠萝赚钱吗?”

  明仔摇了摇头:“不赚,勉勉强强能过下去吧。”

  菠萝销路不好,但谢家村的人种了那么久的菠萝,也只会种菠萝,只能这样一年接着一年地重复。

  毛仔想了想谢明家的环境,确实看不出赚钱的样子:“要不你来跟溪姐还有翔哥混吧。”

  叶从溪点点头:“正好现在饭店也还需要人。”

  忙是忙得过来,但大家也忙得挺累,如果能多个人,那肯定能轻松很多。

  谢明显示眼前一亮,可是想到什么,又叹了口气:“你们的好意我心领了,但我爸妈这样,我奶奶年纪也大,实在是走不开。”

  他这样说,大家也不好勉强,毕竟谢明家里那情况,确实有些麻烦。

  回到家里,谢明就先削一个菠萝给他们吃。

  菠萝就这么吃容易杀嘴,有些人嘴巴能疼好几天,谢明自己吃没问题,但他怕叶从溪他们不行,所以还是泡了会盐水,才端过去让他们试试。

  谢明种的菠萝带着很浓的果香味,是那种新鲜热带水果独有的、被太阳晒透的甜香。

  果肉脆嫩,甜中带着一丝酸,酸味很轻,刚好起到一个提味的作用。

  好吃得让人想要去树林里当吗喽晃荡大叫。

  一个菠萝瞬间就被人分完。

  叶大翔说:“明仔,再去摘几个吧,我们买回去吃。”

  林秋娇点点头:“对,多拿点,我们吃不完还可以给客人吃。”

  毛仔举手:“还能给溪姐当食材,之前溪姐就做过一道菠萝咕噜肉。”

  叶从溪将最后一口菠萝吃完:“你记忆力倒是挺好。”

  毛仔嘿嘿嘿笑,那么好吃的菜,怎么可能忘记。

  明仔站起身:“行,翔哥,我再去给你摘几个,不过咱们的关系就别说什么买不买的,就当是我请你吃,反正现在菠萝也不值钱。”

  谢爸谢妈还有谢奶奶也说不用给钱,拿去尝尝就好。

  叶大翔却说什么也要塞钱,双方推来推去,最后叶大翔只好假装把钱往兜里一塞:“行吧行吧。”

  其实走的时候,偷偷给放到桌子上。

  等谢明送他们到村口,帮忙叫了辆面包车,回来才发现钱,他摸了摸眼泪。

  等回到涌头镇,他们在店里下车,打算先把菠萝放到店里。

  叶从溪用袋子拎了几个菠萝,等下给张阿婆他们送去,一出门,却看见姜校长,姜校长旁边还跟着一个中年男人。

  两个小时前,姜校长家来了客人。

  这客人不是别人,正是姜校长带的第一届学生,也是顺景隆的老板马正平。

  姜校长跟马正平的关系一直挺好。

  马正平前几年得了很严重的病,专门去国外做了手术,不过现在恢复得不错。

  姜校长上次见到马正平,跟他简单说了马英明的事。

  马英明是马正平堂哥那边的亲戚,因为马正平身体不好,当时女儿年纪也还小,还在念书,所以才把酒店重要的事情交给马英明。

  直到姜校长说明情况,马正平这才知道马英明居然背着自己做了那么多混账事。

  马英明做的错事还不止做假证这一件,他把之前顺景隆的大厨逼走,安排自己的人手进来,所以顺景隆饭菜的味道一跌再跌,很多老顾客都走了。

  马英明这才想把叶从溪招到顺景隆来,试图挽回这个局面,还使出一些下作手段。

  马正平这边肯定不会护着他,警察那边该怎么处理就怎么处理。

  马正平找上姜校长,也是知道他跟叶从溪认识:“听说是个年纪很小的孩子,我想见一见她,给她道个歉。”

  所以姜校长这才带着马正平上门。

  叶从溪听完他们的解释,也不计较:“马先生,我不怪你,毕竟这事也不是你想做的,既然马英明现在已经被警察带走,那也算暂时告一段落。”

  马正平感慨这孩子心胸宽广大气,又看了看周边:“我听姜校长说,这房子是刚刚建起来,没想到你们短短半年多的时间就把饭店开那么大,真厉害。”

  想当年,他也是靠着家里的人脉,才幸运地有了顺景隆。

  姜校长倒是想起一件事:“小溪,你不是说三楼是做私宴的吗?现在能约吗?你看你这位置都弄出来了,不做不是浪费吗?”

  叶从溪明天还是放假,她低头看了看那一筐菠萝,有个想法:“可以,您要不要订?明天就招待你们这一桌,不过做什么菜我说了算。”

  姜校长赶紧说:“订订订。”

  马正平搓搓手:“老师,我也想尝尝。”

  姜校长看他一眼:“行吧,那就六个人。”

  除了马正平,还有那几个学生呢,唉,都是债啊。

  “行,那你们明天中午十二点过来。”

  本来招待一桌客人,只要叶大翔跟林秋娇来帮忙打打下手就行的。

  但毛仔说什么也要来帮忙。

  叶大翔一语道破:“他主要就是想要蹭口吃的。”

  毛仔被戳破目的,也不尴尬,反而嘻嘻地说:“溪姐今天肯定会做很多关于菠萝的美食,溪姐,会有咕噜肉吗?”

  “这都被你看出来啦,”叶从溪确实是因为看见那么多菠萝,手瘾上来了,所以才接下这私宴的,“有咕噜肉,还有其他菜。”

  叶从溪接过她爸洗干净的鸡,顺着鸡肉的骨骼砍成小块,抹上调味料还有薄薄的淀粉腌一腌。

  趁着这时候,叶从溪拿过叶大翔削好的菠萝切开。

  金黄甜润的汁水溢了出来,她先把菠萝放到盐水里浸泡。

  等鸡肉腌入味,就下锅煎,将鸡油都煎出来,变成干干的焦褐色。

  这时候满锅都是滋啦滋啦的油香味,再把切碎的蒜蓉和洋葱丝小米辣放下去炒香炒软,最大火爆出香气。

  在锅内的温度到最高点时,在周边淋入一圈白酒挥发香气,紧接着倒入切好的菠萝块翻炒均匀,最后撒上一把香菜。

  一道菠萝干煎鸡就能上桌了。

上一页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