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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章


第28章

  自从和笪桥相连的路通了以后, 金雀街的行人明显多了起来,路过润春楼时都会不自觉放慢脚步,透过白墙花窗窥探一番小园春景。

  润春楼的修缮已经结束, 李芍欢挑了个好日子, 已经与宋萦带着小灵华搬到铺子里。

  “欢欢, 你真不担心吗?我可听说那香满楼的老板要和我们打擂台,也挑四月十八那日安排了许多招引食客的名目, 还放出风声,定要我们那日门庭冷落,招揽不到食客。你说咱们要不要换个日子避避风头……”

  宋萦担忧的话还没说完, 就被李芍欢打断。

  “到哪儿做买卖都会遇对家, 今天他放个话我们就要退让, 那明日他要是再做点什么,我们岂非连门都别开了?你放宽心些, 迟早都要面对的事, 有何可避?”李芍欢正站在堂花暖屋前的芍药浇水,“再说, 咱们开张的日子都已经宣扬出去,红票发了, 醒狮队和弹唱说书也都定下……日子改不了,好好调教店里新雇的伙计才是正经,我看他们对菜名菜品还不够熟悉。”

  这批芍药是她带着佟伯,跑遍江临花市才挑到的三十盆的芍药。现在并非芍药移植入土的季节, 只能先放在瓦盆里养着,好在这些芍药都已经打花苞,看样子再过十余日就能开放,到时候这里也是一片春色盎然。

  宋萦闻言想想也对, 便点了点头,见她又走到暖房檐下的竹架上,小心翼翼地浇起那盆单独摆放被她视若珍宝的芍药。

  “这株芍药总算被你养出花苞,也不枉你千里迢迢从京城将它带回江临,就是不知花开会是如何模样?”宋萦颇为感慨道。

  李芍欢放下浇水壶,轻轻抚过一片叶。

  这盆芍药从种子养到如今已是第四载春天,前三年养在侯府时光长叶不开花,她也不知它是何品种,能开出怎样的花,好在带回江临后被她养得枝繁叶茂,大大小小结了十几个花蕾,她前段时间疏蕾剪去侧枝花蕾,全株仅保留了九朵主枝花蕾,精心养大。

  如今眼看也要开了,约摸恰能赶上润春楼开张与万花节。

  不管最终花开后是最普通的芍药,还是珍贵稀有的品种,这盆芍药在她心中始终最重要,毕竟是她与母亲共同培育的芍药,一袋种子,就养出两株。

  在裴家那株,也不知现在长势如何,可否结蕾。

  裴家的小侯爷发现她不辞而别时,又会不会大发雷霆,拿花撒气,把她留在侯府唯一的花给掘了……

  念头一闪而过,便又被李芍欢摇着头否定。

  裴展熙那样心高气傲的人,做不出掘花泄恨惹人嘲笑的事,而她也没有那般重要,多半是她前脚离京,他后脚就抛到脑后,最多,生两天闷气,气自己养的猫儿跑没了影,兴许还要骂上一句——

  不知好歹的李芍欢!

  脑中突然出现个叉着腰骂她的小小人,李芍欢忍不住笑出声来。

  她已经很久……没有想起京城,想起裴家,想起裴展熙了。

  ————

  啊嚏——

  刚从澡池里踏出的男人,冷不丁连打了数个喷嚏,鼻子痒得他直揉。

  “这是有人想咱们章军使了?”旁边围来几个光着膀子的男人,一边套着衣裳,一边打趣眼前这位刚上任月余的马军军使。

  “这还用说?陵阳城多少女郎爱慕咱们玉面小将军章军使,你们又不是没见过!”另一个人道。

  玉面小将军,是陵阳城的女郎们给他的诨号,足以证明他的英俊不凡。

  化名章晞的裴展熙对这些的戏谑早已不以为意,只是手脚麻利地穿好衣裳,再将护腕缠好。

  今日不当值,不必装备胄甲。

  “瞧你们一个个精力旺盛得很,跟我去校场操练几圈如何?”穿戴妥当,他随手就将半湿的长发拧成发髻扎在头顶,寒声道。

  几人顿时讪笑求饶:“军使可饶了属下吧。”

  每天不是轮值当班,就是操练,一个月只有两天休沐,他们可不想再回校场。

  裴展熙冷眼望过他们,唇边倏尔微扬:“动作快些!上次军中校艺咱们拿了第一,答应请你们饮酒,迟了就不作数!”

  语毕,他一整衣裳,踏出澡堂。

  半年前的裴展熙绝计不会想到,半年后的自己竟会与那么多人在澡堂沐浴。

  兵营的生活,比他想像中更艰苦,那苦并不止饮食有多粗陋,也远不在操练有多艰苦,而在于那种生长于锦衣玉食之间养出的习惯癖好,被一点一点磨去,直至消失殆尽。

  十人一间的营房,充满汗味与脚臭的房间,臭气熏天的狭小茅房,还有当值时沾满泥污的胄甲与钻进衣襟的虫子……

  再严重的洁癖,都能在这里被磨平。

  他剥去裴小侯爷的鲜衣华服,彻底融入。

  从最初的彻夜难眠,到如今已能穿着汗湿的衣裳和衣而眠,他能在同袍震天的鼾声中睡去,又在清晨的角音中第一个清醒。

  陵阳的冬天冷得很早,暴风雪来的时候,积雪甚至会压垮营帐,而漫长的寒冷会一直持续到来年春天,那时冰雪虽融,可寒风依旧肆虐,关外一望无际的草原荒芜,满目枯黄。

  裴展熙的手和脸,在这样的严寒中冻红冻裂变得粗糙。

  不过短短半年,他已不是在京城时白皙的模样了,个头高了,身体壮了,肩更宽臂更紧,倘若祖母和母亲见到他,只怕要认上许久,可在这里,他还是他们眼中的玉面小将军。

  京中的醉生梦死虽然养人,却不能养魂。

  他的二十岁生辰在刀光剑影里度过,及冠礼不是贵人赐予的玉冠,而是刺进敌人胸腹带血的长刀。那是他参与的第一场战役,他所在的营大获全胜,他也挣到了军功,很快被提拔为马军军使,率百人之都,是陵阳关戍边将士中晋升最快的新兵,可带他入伍的老大哥却死在退役前最后一场战斗中。

  没有什么值得高兴的,只有杀戮的残酷,留在了梦里。

  “军使等等我们!”几个下属慌忙穿好衣裳,快步追上他,勾肩搭肩并行过市,“咱们去得胜楼,那儿离榷场近。我听说今日昭柔公主会代表苍羌驾临榷场巡视互市情况,裴将军也会莅临,咱们前去瞧瞧。”

  提起昭柔公主,那在陵阳关是无人不晓的。

  昭柔公主赵静为今上的第二位公主,与三皇子赵慎同母所出,十六岁那年便被送往苍羌和亲,先后嫁予苍羌两位可汗,并诞育了一儿一女。到如今已是她在苍羌的第十三个年头,经历过两国数番厮杀争斗,在艰难的处境中依旧为边塞和平尽心尽力。

  陵阳关的榷场就是在她的斡旋和裴守江的治理下方建立而起,并兴旺至今。

  ————

  青盖马车在一队苍羌骑兵的护送下,缓缓驶入榷场。周遭的百姓与商贾早已沿街而立,饱含敬意地看着马车在阙楼前停下,一身苍羌装束的昭柔公主在侍女的服侍中踏下马车。

  二十九岁的公主,不似京中贵人那般保养得当,面上已有风霜之色。

  她唇角扬起,得体地朝百姓们微笑着。

  裴展熙站在人群中,目光却从昭柔公主的身上缓缓上移,望向阙楼里迎出的男人。

  披甲而来的裴守江两鬓斑白,棱角分明的脸庞已生纹路,却无损眉宇威严,眼间蓄着积年累月而来的气势,如同山峦一般。他的目光,淡淡扫过人群中站着的青年,而后朝着昭柔公抱拳迎上。

  裴展熙知道,他的父亲,身居高位的大将军裴守江早已留意到他了。

  家书似乎比他的到来更快一步,被送到将军案前,不过他并没因此得到任何优待,甚至他所能感受到的,是父亲加倍严苛的审视与不着痕迹的调教。

  离开京城到了陵阳,他不再是养尊处优的小侯爷,而是踏入战场的狼崽子,要想在这里闯出天地,他只能成为一匹如同他父亲那样的狼。

  有朝一日,他终能取代父亲,站在这片辽阔的疆域间,运筹帷幄率军千万,剑指所向,便是国之疆土。

  “哥哥,要花吗?”一声稚嫩的童音,唤回他的心神。

  身边不知几时站了个还没够到他腰间的幼女,正怯生生地扯动他的衣袂,费力举起手中花篮问他。

  是个卖花的小姑娘,看样子像是城中慈幼局的孤儿。

  裴展熙想起李芍欢。

  那个不知好歹的花娘,幼年也曾经挽着花篮,沿街叫卖赚取银两以贴补家用。

  也不知回到故乡的她,是不是还一门心思扑在种花上。

  江临的花,比起这里,更多更美吧。

  他眉间泛起一缕柔色,冲淡身上的肃杀,正要说些什么,眼角余光却忽见阙楼附近的高处闪起几点寒芒。

  “有埋伏,通知指挥使,疏散百姓!”裴展熙飞快将小姑娘推到属下怀中,再顾不上买她的花,人如利箭疾驰而出,朝着那寒芒所动处掠去……

  ————

  四月十八的前夜,江临城的百姓都陷入某种兴奋的期待中。

  江临城万花会明起开始,将会持续十日。

  这是一场属于全城百姓的花事盛宴。

  往年的万花会,以花山花海来形容毫不为过。

  淮水旁的淮园为会场,到时数万枝芍药同时绽放,触目所及的一切,皆以花搭建,花楼花亭花廊花桥……将淮园妆点如同仙境宫阙。

  今年也不例外。

  金雀街如今做为长干坊直通笪桥的要道,离淮园也不远,必将迎来一波人流盛况,明日润春楼外必然热闹非凡。

  “欢欢!我都打听清楚了……”宋萦急匆匆进了李芍欢的园子,上气不接下气道,“香满楼购入一批珍贵牡丹,明日请了以柳文为首的一帮士子,以品酒赏花为由,在香满楼内召开诗会,拔得头筹者,可获百两彩头!你知道的,柳文是城中出名的才子诗人,又是本届乡试最有望夺魁的士子,向来受到追捧,届时名头一打出,只怕整条街的人都要被吸引去……”

  她说了半天,见李芍欢没有反应,便拽拽她的胳膊,道:“你有没在听我说话……”

  话到一半,却戛然而止。

  她瞧见李芍欢的目光,正呆呆落在竹架的那盆芍药上。

  历经三载蛰伏,李芍欢的芍药,终于开了。

  “这芍药好生特别,我怎么不曾见过?”宋萦看着硕大的花盘,问道,“它是何品种?”

  李芍欢缓缓回她:“金,带,围。”

  天助她也!

  作者有话说:

  把小裴牵出来遛一下……PS:数据不理想,准备周一改文名,大家评论区帮我挑一下?《死遁后他化身为仆》和《窃春欢》二选一。非常感谢。以及,不要忘记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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