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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1章


第101章

  领口勒着唐时的脖子, 他又窒息又震惊,第一次见到傅钊赴这么认真。

  说起来,唐时认识傅钊赴已经很多年, 他们两家算是世交,自然也知道傅钊赴过去的一些事。傅自珩和江荷故世后, 傅钊赴就日渐长歪了, 歪成现在的疯批样。

  唐时没见过他对谁认真过, 虽然唐时自己是个花花公子, 但他爱他每一任女朋友呢。傅钊赴实则很冷血,他谁都不爱, 包括他自己。

  有时候傅钊赴的一些疯狂行为, 唐时都觉得他是不是不要命了?

  太疯了。

  唐时一直坚定地笃信着,这世上唯一能打动傅钊赴这个疯子的, 就只有金钱。傅钊赴爱钱如命, 除此, 他没有太多感情。

  正因为傅钊赴活得如此极端,傅晋则才很头疼。

  他似乎很担心自己慢慢老去后,傅钊赴会出大事情。

  早在两年前,他们这些二代们还在游戏人生呢, 傅晋则就开始着手安排傅钊赴的相亲活动。看得出来, 他是真的很想找一个好姑娘陪在傅钊赴身边, 甚至不要求门当户对,只要对方能看得上他这孙儿。

  仿佛傅钊赴是什么赔钱货?

  也不知道傅晋则怎么想的,傅钊赴多抢手啊,爱他的女人多着呢,是他没有心。

  不过他这哥们嘛,也是个狠角色, 相亲来者不拒,后来不知道用什么手段,把所有相亲对象都约在一起,让她们见面就先吵上了。

  这事,闹得还挺难看的,都整出个笑话来了,之后傅晋则就消停了。大概是怕逼狠了,傅钊赴表面笑眯眯答应,转身在背后做事的手段只会更极端。

  这都只是开胃菜。

  他在警告傅晋则。

  唐时不止一次觉得,傅钊赴和傅晋则简直是对抗路爷孙。

  反正傅钊赴大概一辈子也就这样了,从根部就烂掉了,日后也只会逐渐腐烂。要是哪天听到他突然死掉的消息,唐时也不会太过震惊。

  至少,没有现在此刻来得震惊!

  这就好比一个身罹绝症的病人,突然出现奇迹,曙光照亮他原本腐烂黑暗的人生,人不但救活了,还有了希望,这能不震惊?

  唐时整理了一下被傅钊赴扯垮掉的领口,还怪紧张兮兮的呢,怕自己这张嘴没个把门,等下把傅钊赴的‘曙光’给搞走了,不得找他拼命?

  以傅钊赴这疯劲,指不定会先把他弄死,然后再吊死在他家门口!

  妈的!

  他原本只是想凑个热闹啊!

  在经历了三天两夜的睡衣派对后,唐时甚感空虚,就想起了傅钊赴这哥们,目前和他一样赋闲在家呢。想着来瞅他一眼,看完八卦就走。

  现在突然之间,搞得他好紧张!

  光是从门口到玄关再到正厅的这一段距离,就走得唐时很是‘触目惊心’!

  他看到玄关上,毛绒绒的雪地靴,挂着的女孩子的包包,换鞋凳上的心形抱枕,以及柜子上Labubu系列的盲盒摆件。

  这些绝无可能出现在傅钊赴家里的东西,全都出现了。

  更吓人的是,唐时不经意一瞥,才发现傅钊赴穿着的棉拖鞋,是只蓝色大耳狗。

  唐时:“……”

  别问他是怎么知道的,他爱他的每一任女朋友,女生喜欢的玩意儿,唐时都颇有研究。而且,他还知道,这双蓝色大耳狗棉拖鞋,百分百还有另一双粉色的情侣款!

  傅钊赴都和人家女生用上情侣款了???

  不像话。

  太不像话了!

  短短几分钟内,唐时被震惊了无数次。

  好歹是和傅钊赴一起长大的哥们,唐时知道这次傅钊赴是真的栽了,不是爱惨了的话,他不会做到如此程度。

  一时间,唐时心境风云变动,也没了来时的嬉皮笑脸,收敛起八卦心态,在沙发上正襟危坐的。毕竟,这可能是他这哥们,最后一次人生关键的转折点。

  不能搞砸了。

  唐时其实,更喜欢从前的傅钊赴。

  人为什么会变?

  不知道。

  当年傅钊赴被接走去养伤,消失了几个月,回来后人就变了。

  “你自己去拿喝的。”傅钊赴瞥了唐时一眼,淡淡道:“我家里没有酒。”

  “哦噢。”有酒唐时也不敢喝。

  说起酒,他泡了几天派对,身上会不会还残留酒味?

  有的女生不喜欢烟酒的气味,唐时在来之前抽了一支烟,他下意识低头嗅了嗅衣领,是有点烟味。

  妈的!

  香水落在车上了,现在下去喷还来得及吗?

  妈的!

  又不是他女朋友,他就爱抽烟喝酒泡酒吧怎么了?

  妈的!

  早知道就打扮得斯文一点!虽然是个败类,但装装样子也可以的嘛!

  妈的!

  就不应该来凑热闹!

  唐时现在多少有些理解傅晋则了,像他们这种荒唐不是个东西的人,遇到喜欢的好姑娘时,多少会被嫌弃吧。不过唐时又觉得问题不大,天塌下来,有傅钊赴这张脸顶着呢,只要对方不知根知底,骗骗就过去了。

  *

  傅钊赴吻醒了他的公主。

  白梨慢慢睁开眼,美眸星光渐亮。她还有些迷迷糊糊的,左边脸蛋压着枕头睡出了一个浅浅的红印子,呼出来的气息都是幽香幽香的。

  傅钊赴动情地俯身,吻了下去,又剥落白梨身上唯一一件睡衣。

  目光所及,画面漂亮得晃眼睛,雪白透粉。

  怎么那么粉,鼻尖,眼下,唇瓣,肩头,锁骨,膝盖,脚踝骨……都想让他含进嘴里一口吃掉。

  好想在这漂亮的身上留下他的痕迹。

  傅钊赴在白梨精致的锁骨上,咬了一口。

  心痒难耐。

  白梨‘唔’了一声,模糊地抱着傅钊赴的头,睡意渐醒:“疼……傅钊赴,你是狗吗?”

  最近白梨是越来越不怕傅钊赴了,偶尔对他也很是随心所欲。但她说的也是实话,傅钊赴真的像狗,那么喜欢舔她。

  嗯enmmm,真正字面意义上的舔。

  现在还咬她。

  白梨推开傅钊赴的头,没怎么用力,傅钊赴很配合她,起身顺手捞起白梨坐了起来,修长手指撩拨着她一头丝滑长发,搂着人儿边亲边问,“知道在床上狗是什么意思吗?”

  白梨摇头,狗就是狗,还有别的意思?

  白梨看向傅钊赴,有些好奇,见他冲她扬起眉毛,那蔫坏的样子,突然觉得好像……呃,也没那么好奇了。

  白梨伸手捂住傅钊赴的嘴,和他眼对着眼,“你不要说,我,我暂时还不想听。”

  傅钊赴低低笑了起来,双臂搂着白梨,头伏低在她颈窝里,热气洒在敏感的肌肤上,嗓音性感:“怎么那么可爱,嗯?”

  白梨听得脸上热热的,不知道他在笑什么,他又像大狗勾一样,在她脖颈间拱来拱去。

  有时候真想让傅钊赴正常一点,不过他最近已经正常了不少,白梨自觉不能对他要求太高了。

  “傅钊赴,”白梨雪白的手指,穿过他的短发,细声说:“我冷。”

  这人,脱她衣服又不给她衣服穿。一开始白梨还会害羞挣扎,后来也渐渐习惯了,而且傅钊赴还特别喜欢给她穿衣服。

  比如现在。

  白梨虽然已经习惯了他的伺候,但每一次还是会感到难为情。

  偏偏傅钊赴认真的神情,仿佛在做一件很重要的事情,事无巨细都要亲力亲为,不见急色。白梨想歪,倒成了是她心思不正。

  搞得拒绝的话,多次都未能说出口。

  傅钊赴给白梨换了一身衣服,黑马术衬衫和小天鹅短裙,白皙矜贵的手,如抚珍贵的玉器般,抚着她纤白笔直的腿,一寸寸给她穿上黑透的丝袜。

  白梨往往这时都会脸红得不敢睁眼看傅钊赴。

  “还冷吗?”换好衣服后,傅钊赴顺手把白梨脱下来的睡衣套上,身上都是她香甜的味道。

  白梨摇摇头,去浴室洗了洗脸才和傅钊赴牵手出去。

  *

  唐时在外面等得很焦心,刚到厨房打开冰箱,想着拿瓶矿泉水喝喝,好家伙,里面塞满各种水果,牛奶酸奶还有果汁,这些都是傅钊赴平时不怎么爱吃的。

  看也知道是给女朋友准备的。

  这么宝贝。

  唐时不敢随便乱动,谁知道傅钊赴这女朋友,会不会不喜欢别人乱动她的东西。万一因此,对傅钊赴有意见怎么办?

  得要把人哄住啊。

  可不能闹分手。

  不然,唐时都不敢想象傅钊赴得要有多疯。

  他拿了一瓶普普通通价值二十八的矿泉水,拧开瓶盖时心想自己真他妈是一个品德高尚的好人!

  他这种好兄弟上哪找去?

  唐时猛灌一口水,听见下楼的脚步声,便抬头去看,首先看到女孩穿着一双粉色大耳狗的棉拖鞋。

  宾果,猜对了,他就知道肯定是情侣款!

  再往上看,女孩长着鹅蛋小脸,头发黑长直,和傅钊赴牵着手,一双感情充沛的眼睛尤其有辨识度。

  等等,怎么越看越眼熟?

  卧槽!!!!

  白梨下楼见到呆若木鸡的唐时时,她惊了一惊。

  她刚刚有听到门铃声,以为是外卖呢,怎么……怎么这个人会在这里?

  她记得,他叫唐时,是傅钊赴的朋友来着。

  唐时也大吃一惊,这一惊就把口里面的水给喷了出来。

  他是万万没想到啊,傅钊赴宝贝得不行的女朋友,竟然是白梨!

  完了完了,白梨知道傅钊赴的底细,知道他脾气不好还性格特差,最重要,白梨还知道他是个疯子,不是什么好东西!

  从各种角度分析,白梨这种乖乖女,都不太可能会青睐上傅钊赴的。

  完球了,芭比Q了!

  唐时都能脑补出,白梨心里有多么嫌弃傅钊赴,这估计大概也许可能……傅钊赴不会是强制了人家姑娘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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