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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0章 重逢她还是她,却早已不是她。


第40章 重逢她还是她,却早已不是她。

  这个夜晚对于温侬来说,同样难捱。

  回家后,她把自己反锁在卧室里。

  她没有哭,眼泪早已逆流成河,将她身体所有的出口都堵住了。

  她走到书桌前,打开电脑,找到很久之前写给周西凛的邮件。

  她一封封浏览,直到身体的出口疏通,她变得泪流满面。

  当她重读信件时,才第一次真正理解何为“少年之气是人生不可再生的勇气”。

  那样纯粹又真挚的感情一生只有一次。

  哪怕是同一个人,23岁的温侬仍然无法替17岁的温侬打捞起遗失的美好,延续曾经的美梦。

  在不同的时光长河里,她还是她,却早已不是她。

  曾经的她平凡得像教学楼外随处可见的梧桐树,安静地生长,安静地落叶,连喜欢一个人,也只在无人注意的角落,用目光默默描摹他的轮廓。

  她总是胆怯,总是不明媚,不舒展。

  可越是这样的女孩,心底深处越是想要破茧。

  温侬不止一次地想过,要给自己的暗恋一个交代。

  犹然记得高二那年的生日,她用偷偷攒下的钱,买了一块只在小时候见过的,五块钱的裱花小蛋糕。

  劣质的奶油呈现出一种不自然的白,上面沾满红色果酱,她却满是欢喜,为它插上一根细细的蜡烛。

  微弱的光晕跳动在她年轻却带着一丝忧郁的脸上。

  她闭上眼睛,双手合十,告诉自己,完成三件事,就去向他表白。

  大多数女孩应该都经历过外貌带来的生长痛,以至于后来读万卷书,行万里路,去见识更大的世界,只是为了填补灵魂的缝隙,变得更加从容自在。

  可那时被关在青春窄门里的温侬,还是一个“会担心自己不好看”的姑娘。

  所以这第一件事,关乎外貌。

  彼时的她瘦得像一张纸片,体重秤上78斤的数字特别刺眼,她给自己定下小目标:增肥到98斤。

  她开始努力吃饭,哪怕胃口不佳也强迫自己多吃一点米饭,看着镜子里似乎圆润了一点的脸颊,她会偷偷开心很久。

  然而,高三最后一百天没日没夜的刷题和压力,让那点好不容易养起来的肉迅速消失,体重最终停在80斤,再也上不去了。

  第一个目标就这样以失败告终。

  她想完成的第二件事,是赢过邬南一次。

  有些情绪,只会滋长在心思敏感又尚未开化的学生时代,比如计较,比如攀比,比如……难以启齿却真实存在的嫉妒。

  看着花朵一般,永远闪闪发光的邬南在自己身边众星捧月,

  说一点也不嫉妒,是不现实的,有些情绪就如细小的藤蔓缠绕着她,让她感到自卑又无力,亟需一个出口。

  高三最后一次运动会,她和邬南都报名了女子3000米长跑。

  比赛那天,阳光刺眼。

  发令枪响,她冲了出去,一圈,两圈……汗水模糊了视线,肺像被一只手攥住,每一次呼吸都带着灼痛和铁锈味。

  谁知邬南根本不在乎,跑一半就弃赛了。

  温侬愣住了,但她没有停下。

  跑过终点线的时候,眼前阵阵发黑,耳边只剩下自己粗重的喘息,她瘫倒在跑道边的草地上,剧烈地咳嗽,干呕。

  抬头看,邬南正接过周西凛请客的雪糕,笑盈盈地吃着。

  第三个目标,也是最难的目标。

  考上复旦大学。

  温侬转学到青城之后,每天都要到烧烤摊帮忙,严重挤压了学习时间,加上她偏科,很难考上重点大学。

  有了这个目标之后,深夜的台灯见证了她无数的困倦与坚持。

  可惜,天不遂人愿,她最后没能被复旦录取。

  也就是说,这三件事,她一件也没有完成。

  但回头想想,增肥的过程中她的气色越来越好,长跑时她赢过了自己,海州大学也是她最开始绝对够不到的学府。

  她已然在奔向他的过程中,奔向了更好的自己。

  所以,温侬还是决定告白。

  高考成绩出来之后,学校很多班级都在举办谢师宴。

  温侬在邬南和同学打电话的时候得知,周西凛所在的班级和温侬那班,恰好在同一天同一家酒店举办。

  温侬提前好久从在为即将到来的告白紧张。

  谢师宴那一天,她从踏进酒店的那一刻,就总是出神。

  中途,她借着去洗手间的功夫,鼓起毕生最大的勇气,来到周西凛那班所在的三楼包间,她提前准备了信,脑子里不断预设要怎么在众目睽睽之下,敲门把周西凛喊出来。

  就在即将踏上最后三个台阶时,她看见邬南和周西凛都在楼梯斜对面的走廊上站着。

  邬南仰着脸,递给周西凛一个淡蓝色的信封,颤声说:“周西凛,我喜欢你很久了!”

  温侬顿时懵了。

  她屏息等待周西凛的反应。

  只见周西凛嘴角勾起那抹带着点玩世不恭的笑,点了点头,毫不犹豫地说:“好哇,我接受了。”

  血液仿佛瞬间凝固,四肢冰凉。

  温侬死死咬住下唇,尝到了腥甜的铁锈味。

  她用尽全身力气才没让自己哭出声,几乎是落荒而逃,冲下了楼梯。

  回家的路,阴云密布,她走了很久,每一步都像踩在刀尖上。

  刚推开家门,就听见邬南在客厅里,用着外放的手机,和闺蜜煲电话粥。

  “哎呀,当然是真的啦,我要和他报同一所大学……嘻嘻,羡慕吧?”

  说到这,邬南看到了温侬,她一顿。

  外扩的声音里,闺蜜问:“妈呀,你以后不会真的嫁给他吧!”

  温侬眼波流转,声音故意拖长了,笑道:“没准儿,我还没见过比周西凛更优秀的男生呢,我当然想嫁给他。”

  温侬避开邬南的视线,头也不回往卧室走。

  却忽然邬南咯咯地笑起来,又道:“而且我觉得,以我们俩的基因,生出来的宝宝肯定超级漂亮。”

  “……”温侬再也听不下去。

  她转身,打开门,头也不回地离开了这个家。

  门板隔绝了一切,她什么也听不见了。

  她只是拼命地跑,跑下楼,跑进无边的酸涩里。

  天空不知何时下起了瓢泼大雨,豆大的雨点瞬间将她浇透。

  冰冷的雨水混合着滚烫的泪水,冲刷着她的脸庞,她漫无目的地走着,最后停在一个无人的公交站台。

  雨水顺着湿透的发梢滴落,她掏出老旧的手机,拨通那个她一直都知道,却一直没机会拨通的号码。

  电话在三声之后接通。

  那端传来周西凛慵懒的声音:“喂?哪位?”

  温侬死死捂住嘴,不让自己哭出声。

  喉咙像是被滚烫的砂石堵住,又涩又痛,她用尽全身力气,才挤出一句:“周西凛……这通电话结束的那一刻,我就不再喜欢你了。”

  说完,不等那边有任何回应,她果断按下了挂断键。

  如此,也算告过白了吧。

  那天最后,温侬绝望地这样想。

  ……

  直到今天,隔着五年的时光回望那个雨夜,电脑屏幕前的温侬,心口依旧会传来一阵迟滞的闷痛。

  或许早在那个时候,她就应该知道,她和周西凛,从来都是有缘无分。

  是她自己,不肯认命,强求了这一场短暂的相逢。

  指尖无意触碰到颈间冰凉的项链。

  船锚代表停泊,代表安稳,代表他漂泊的心找到了归处。

  她那样珍视,视若信仰。

  温侬忽地笑了,带着几分释怀。

  她摸索到项链的搭扣,轻轻一按,摘下项链。

  拉开抽屉,手指一松。

  抽屉被轻轻推上。

  ……

  时间如指间沙,无声滑落。

  春去秋来,寒暑更迭,一晃三年。

  时光默然送走了温侬的学生时代,她完成了研究生学业,并在一个秋意深浓的午后,如愿发布了她的第二本书。

  相较于第一本小说的青涩,第二本书的笔触沉静了许多,但也有许多读者深爱着她的第一本书,并说那样的笔触会随着她技巧和文笔的增长而再也不会有。

  和周西凛确认分手后,温侬便再没和他有过联系。

  哪怕他们就生活在同一座城市,哪怕彼此的住址都不曾改变,他们甚至从未在社交媒体上屏蔽或删除对方。

  偶尔划过朋友圈,还会瞥见对方生活的碎片一角——他夜店抽的烟,她窗台新插的花。

  当然,也曾偶遇过一次,只是视线一对,他们都很快别开了脸。

  很多年以后,当温侬和周西凛牵着一只金毛犬,在落日熔金的沙滩上缓缓踱步时,也曾聊起过那空白的三年。

  两人都不约而同地承认,他们看似天差地别,实际骨子里是太相像的人。

  骄傲像双生的火焰,倔强是刻进灵魂的纹路,内心壁垒森严,连抵抗的姿态都如出一辙。

  然而,这并非横亘三年沉默的唯一原因。

  归根结底,是因为他们连深藏的恐惧,都惊人地相似。

  他们都怕捧出的真心,接住的不是同等的炽热。

  怕那些掷地有声的誓言,不过是阳光下绚丽的泡沫,一触即破。

  怕自己并非对方不可替代的唯一,只是众多选择中恰好路过的某某。

  更怕追问会得到比当下更惨烈百倍的答案,于是,选择了最安全也最残忍的方式——宁愿守着心口那道未愈的伤,宁愿让思念在无声中疯长,也不肯见一面,去赌一个或许会万劫不复的结局。

  有些告别,不是因为不再重要,而是因为太过重要。

  不仅是对方重要。

  自己更重要。

  所以,就这样错过了。

  研究生毕业一年后,温侬的生活重心便放在筹备新作品上。

  这次的创作围绕一个海岛上的小渔村展开,时间横跨岁月变迁五十年,写尽生活百态,家长里短。

  为此她搬去海州附近的一个小岛上居住,每天在渔村里过得简单而随性。

  她在这里第一次见到刚卸下的海货银光闪闪,渔妇们手脚麻利地分拣的样子,午后,她常坐在屋后的树下,看邻居阿婆用布满皱纹的手修补渔网。

  岛上只有一所学校,孩子们放学后常在沙滩上追逐嬉闹,有时邻居家的林婶会给她送来两条新鲜的海鱼,但她还是喜欢去林婶家蹭饭,一来二去,便渐渐熟悉。

  这天,恰逢林叔出海捕鱼。

  饭后的闲聊中,温侬流露出对出海的好奇,林叔便豪爽地一拍大腿,说要带她一起去。

  于是,温侬生平第一次踏上了真正的渔船。

  头几天,风平浪静。

  白天碧海蓝天,海鸥盘旋,温侬新奇地看着林叔他们操作舵轮,起网收鱼,渔网拉上来时,银鳞跳跃,她总觉得闪眼。

  她也会帮忙分拣渔获,手指被鱼鳍刺破也浑然不觉,只觉得新鲜有趣。

  晚上她会给自己整点小酒喝,静静半躺在窗边,听海水轻拍船身的“哗哗”声,觉得整个人都很安宁。

  然而,大海的脾气,说变就变。

  出海第四

  天,原本晴朗的天空骤然阴沉下来,厚重的铅云以肉眼可见的速度从海平线压来。

  风,卷起滔天的巨浪。

  渔船被海浪高高抛起,又狠狠砸下,船舱里一片狼藉。

  “抓紧!稳住!”林叔嘶吼的声音在狂风的咆哮中断断续续,他的儿子死死把着舵轮,脸色煞白。

  事态已经紧急到,要打电话给家里人说遗言的地步。

  可惜,手机并没信号。

  温侬尽力让自己不给别人添麻烦,尽管每一次剧烈的颠簸都让她五脏六腑都移了位,她还是勉力自持,不吭一声。

  事实上,她的内心深处也并无多少恐慌,深究下来,反倒有种近乎荒诞的平静。

  这三年她早已如死水微澜,连生死都看得风轻云淡。

  就在船身又一次被巨浪高高掀起,几乎要垂直翻覆的千钧一发之际,一道刺目的强光穿透墨汁般的雨幕,直射过来。

  紧接着,引擎轰鸣声由远及近。

  “是救援船!”林叔的儿子声嘶力竭地喊道,声音里充满了绝处逢生的狂喜。

  温侬勉强睁开被海水糊住的眼睛。

  透过模糊的雨帘和疯狂摇晃的视野,她看到一艘明显比渔船大得多的救援船正破开惊涛骇浪,向他们靠近。

  而船头站着一个发号施令的男人。

  温侬忘记了呼吸。

  她用力抹去脸上的海水,试图看清那艘救援船上的人。

  闪电如同银蛇撕裂漆黑的天空,惨白刺眼的光芒瞬间照亮了海面,也照亮了那个男人的脸。

  显然,他也看到了她。

  在比她更早的时候。

  欧亨利式结尾的特点是,既在意料之外,又在情理之中。

  此刻,多年前课堂上的内容,像一枚子弹,正中温侬的眉心。

  巨大的震惊、荒谬、心悸,如同狂潮般席卷了她。

  这场风暴,顿时变得不算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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