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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那遥远的边疆[60年代] TXT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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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8章


第58章

  杨秋瑾回到家里的时候, 已经是晚上九点左右。

  边疆冬季的昼夜跟内地不太一样,晚上大约八点多彻底入夜,天亮要九点多才亮。

  杨秋瑾回家的时候, 天已经彻底黑了。

  冬季的边疆很危险, 许多野兽为了找到食物,不断往后农场所在的地方靠近, 杨秋瑾上下班都背着气、枪, 今天也不例外。

  她刚骑着马进到院子里, 院子里就亮起了灯光,陈天佑从屋里跑了出来,“妈妈。”

  陈胜青跟在他的身后, 一手举着电筒, 一手拿着厚厚的军衣棉袄, 大步走到杨秋瑾的面前, 先把棉袄披在她的身上, 再从她手里接走她手里拎的东西,“今天这么晚回来, 买了什么东西?”

  “你今天过生日, 我怕你们父子俩饿坏了, 在国营饭店关门之前,买了一些好酒好菜。”杨秋瑾裹着厚厚的军大衣,跟着他们父子俩进到屋里。

  屋里早就烧了火墙, 暖洋洋的一片,驱走她一路骑马,冻得透心凉的冷意。

  客厅亮着一盏小小的油灯, 昏黄的灯光旁,桌上已经摆着一些简单的饭菜, 有炝炒白菜,凉拌萝卜丝,清炒土豆丝,还有一篮子玉米窝头,正散发着饭菜的香味。

  陈天佑第一个跑到客厅里,站在饭桌旁边,一脸期待的看着杨秋瑾,“妈妈,你猜猜今天的饭菜是谁做的?”

  杨秋瑾哟了一声,猜到大概,故意说:“不是你爸做得饭,难道是田螺姑娘做的?”

  “不是田螺姑娘,是我!”陈天佑一点也藏不住话,急急忙忙说:“今天是爸爸生日,我想给爸爸一个惊喜,那个白菜是我洗的,土豆是我削得皮,还有萝卜丝、玉米窝头,我都有帮爸爸的忙,我还洗了家里的衣服!”

  “哇,我们天佑现在这么懂事,这么听话了啊?”杨秋瑾一面不敢相信自己的混世魔王忽然变得这么懂事,一面又欣慰无比,甚至有些想哭。

  熬了这么多年,她终于守到云开见月明了吗?

  “咱们儿子的确长大了。”陈胜青把客厅房门关好,回头说:“以后我的生日别专门跑国营饭店买饭菜,咱们简简单单吃顿饭就好。边疆的夜晚很不安全,我怕你在风雪之中迷路,遇上熊瞎子跟野狼无法对付。”

  杨秋瑾知道他说得是实情,没有反驳,“我去把菜都热一热,这会儿应该都凉了。”

  她刚要往端起桌上的饭菜往灶房走,被陈胜青一把拉住,“我去热,你刚下班,都还没喘口气就要去忙活,我心疼。”

  他说着,递给陈天佑一个眼色,父子俩手脚麻利的把桌上的饭菜,还有杨秋瑾买的特供的红烧肉,酱猪蹄,红烧鱼块,一并去厨房热好,一家子再坐到饭桌上吃饭。

  今天是陈胜青的生日,杨秋瑾特意买了边疆这边特产的葡萄酒,上桌后一人倒了一杯酒,连陈天佑也不例外。

  杨秋瑾举起酒杯,“来,祝咱们老陈同志二十九岁生日快乐,咱们干杯!”

  “干杯!”陈天佑举起装酒的小碗,跟父母碰了下杯,喝下一口葡萄酒,味道酸甜可口,带着一股特殊的葡萄发酵过后的酒精味道。

  不难喝,相反,陈天佑还很喜欢,他端着碗,咕噜咕噜,喝了个干净,把空碗放到杨秋瑾面前,“妈妈,我还要。”

  杨秋瑾摇头道:“这是酒,不是汽水儿,你一个小孩子喝多了要醉酒,会耍酒疯的。”

  “我不喝醉,我就要喝嘛。”陈天佑开始耍无赖。

  陈胜青拿起装葡萄酒的小坛子,在杨秋瑾不赞同的目光中,往陈天佑碗里倒满葡萄酒,温声道:“让他喝吧,他多喝点,肚子喝饱了,我们就把好吃的肉都吃光。”

  陈天佑一听,立马忘记要喝葡萄酒的事情,把筷子转向桌上摆放着的油汪汪的红烧肉饭盒里,在自己吃之前,不忘记给爸爸妈妈一人夹一块。

  杨秋瑾递给陈胜青一个眼神,还是你厉害,随便一句话就把这小子给说服了。

  陈胜青往她碗里夹上一块软糯Q弹的猪蹄,“这是从哪买的猪肉?”

  “我们农场开得国营饭店,从外地进的几头猪,好像是为了迎接京都下来巡防的领导,不知道什么原因,上头取消了没来,所以对外售卖。”杨秋瑾啃着酱香浓郁的猪蹄说。

  陈胜青若有所思的点点头,没再说什么,一家人安安静静的吃饭。

  吃完饭,洗完碗,烧水烫脚,一家人坐在客厅的炕床上,说着闲话。

  不知道是不是喝了葡萄酒的缘故,从没有喝过酒的陈天佑,小脸红扑扑的,脑袋不停往下垂打瞌睡,陈胜青就把他抱回他的小屋里睡觉。

  等给孩子盖好被子回到主卧,杨秋瑾已经躺在床上,盖好被子。

  她的衣服随手丢在地上,炕床给他留了一侧,见他回来,伸出白嫩纤细的手臂拍着空的地方,“上来。”

  她的脸也跟陈天佑一样,红扑扑的,像颗熟透了的红苹果,一双水润的眼眸亮晶晶的,看他的时候,漂亮的脸上带着浅浅的笑意,特别的勾人,怎么看,都感觉她有些喝醉了。

  陈胜青低头看着她,眸色深深,故意逗她,“我今天生日,不想自己脱外套,你帮我脱。”

  杨秋瑾觉得莫名奇妙,抬头看他,想确认他是不是在开玩笑。

  男人表情很认真,深邃的眼眸里含着暗光,薄唇微微抿着,一副你不帮我,我就不上来的架势。

  杨秋瑾为男人英俊的面孔沉迷,仔细看他两眼后,嘴里嘟囔一句:“好吧,谁叫你是我男人。”

  她半披着被子,站起来给男人解衣扣。

  这样一来,她身前的大好风景,完完全全展示在男人面前。

  男人呼吸一紧,在她抬手要解他军大衣第一颗扣子的时候,伸手拿被子把她裹成一颗球,同时双手自己解去衣扣。

  入了夜,外面又开始飘雪,屋里却是温暖如春。

  女人哭挠着男人说:“套,套上。”

  男人呼吸急促的伸出壮实的手臂,四处翻找:“没有了。”

  “你没买?”

  “我以为你会买。”

  “计生套不都是你们男同志买,啥时候都指望我一个女人去买,人家不得说我多饥渴。你去找找先前用过的,晾晒的放在哪里。”

  “没看见,估计被你儿子进屋翻到,当气球玩去了。今天我们收手吧,明天再来。”

  “不行,箭在弦上不得不发,你都要发了,强忍着憋回去,伤了根子怎么办?”

  “我总不能在没套的情况下,不顾你的身体。”

  “偶尔一次,应该不会中招吧。”

  黑暗中,男人沉默一阵说:“要这次中招了怎么办?”

  杨秋瑾想起七年前两人为数不多的房事就有了陈天佑,心里也怕怕的,可是她更怕男人憋着,真把男人给憋坏了,于是抱着男人说:“真中招了,那就生吧。”

  她这辈子不可能只有陈天佑一个孩子,要真一发命中,也是她该有的命运,再生一个,她还能接受。

  男人犹豫再三,到底经不住酒醉的女人诱惑......

  没有了那层束缚,男人非常的激动,杨秋瑾差点承受不住他的热情,挠着他喊:“你还有没完,说好了只一次呢,这都第几次了。”

  男人靠在她的肩胛骨里,放松着身体说:“最后一次。”

  ......

  第二天杨秋瑾醒来,外面已经天光大作,一看时间快九点了。

  她慌忙起身,却发现自己浑身都是昨晚运动过后的淤痕,一动,身体就像被车轱辘碾压过似的,乏得很。

  她一面穿着衣服,一面暗叹以后不能乱喝酒,明明昨晚她感觉自己没有喝醉,但干得事情,却不受酒精的控制,昨晚她主动的都不像她自己了。

  她正在房里懊恼的时候,房门被推开,陈胜青走了进来。

  杨秋瑾扣好扣子,瞥他一眼问:“天佑呢?”

  “今天周末,天佑刚天亮就爬起来,跟隔壁王松阳,还有李副团长的几个孩子去打雪仗去了。我这两天在部队忙完事情,要去边境巡边,回来可能要到年底了,我已经跟赵嫂子说好,你跟我不在的时候,让天佑去他们家,由她帮我们看管天佑,我已经给了她十块钱的搭伙费。”

  “要去这么久啊。”杨秋瑾一听他又要巡防,心里颇为舍不得。

  “每年入冬,边境线上很容易发生雪灾,我们除了要巡边警戒间谍、反、动份子趁这个时候大规模入境,还要帮助来不及转场的游牧民族,救助找回牲畜。”

  陈胜青也挺舍得不她跟孩子,但是军职在身,边境线必须要人守,身为边防部的军官,他的职责大于家庭。

  他低头亲了亲杨秋瑾的额头,“不用沮丧,我应该能在过年前回来,我不在的日子里,辛苦你照顾天佑了。”

  “你自己要小心啊,不用担心我跟天佑。”杨秋瑾知道他守边境有多危险,说完这话,忽然想到了什么,“你等我一下啊。”转头翻箱倒柜。

  没过一会儿,她找出一枚三角形的淡黄色护身符出来,对陈胜青笑了笑:“这枚护身符,是我当年生天佑难产的时候,我妈专门去深山一位老和尚那里求来的护身符,挂在我身上的。也不知道是不是心里作用,我当初戴着它进产房,的确转危为安。这些年我怕被人说封建迷信,没有戴在身上,一直压在箱底里,现在给你带吧,护身符里面放着的是一枚硬币,没有其他封建余孽的字条,你戴着就算被人发现,也不会出问题的。”

  杨秋瑾说着,把护身符放进陈胜青军装左胸口上的口袋里,“一路平安,早点回来,你可不要嫌弃它,不戴它。”

  “不会嫌弃。”陈胜青垂眸,轻轻捏了捏她的手,“只要是你给的东西,我都喜欢。”

  咦~这话听得杨秋瑾牙酸,倒很给面子的没再说什么,帮男人收拾好行李,看时候不早了,她骑着马,风雨无阻的去养殖场上班。

  半个月后,杨秋瑾带着陈天佑参加了任莹跟韩永信的婚礼。

  婚礼在晚上举行,大家都下了班过去,新郎跟新娘也是如此。

  不同的是,新郎跟新娘下班回家,第一件事情就是洗澡换上喜服迎客。

  说是喜服,其实就是换一身新做的新衣裳,颜色嘛,都以蓝灰黑为主,主要是现在形式紧张,也不敢穿其他颜色鲜艳的衣服,怕被小红兵抓住做文章。

  杨秋瑾到团里叶兽医的家里时,任莹正被兽医家属梳妆打扮,看见她来,任莹高兴的朝她挥手:“杨大姐,你来了。”

  “小任,你今天很漂亮。”杨秋瑾走进兽医的屋里,看见一个中年妇女给她梳着两个麻花辫,另一个年轻点的女同志,手里拿着一张红纸,让任莹抿纸,她抿过之后,小嘴红艳艳的,的确比没打扮漂亮许多。

  任莹被她夸得脸色红红,瞧见她身后跟来的陈天佑,哟了一声,往一旁装喜糖的搪瓷盘子里,抓一大把水果硬糖递过去,“天佑,过来吃糖,姐姐好久没见你拉,你比之前高了好多,也壮实了很多。”

  陈天佑得了一包糖果,很嘴甜的喊:“任姐姐,好久不见,你今天太漂亮了,新郎哥哥看见你,一定会像我爸爸稀罕我妈妈那样,稀罕你。”

  “哟,杨场长,你儿子嘴挺会说的啊。”周围人都笑了起来。

  等任莹梳妆打扮好,前来充当任莹娘家人的,除了杨秋瑾,还有好几个平时跟任莹玩得比较好的女知青,她们都是之前在表演之时,跟任莹还有杨秋瑾共患难的,龙妍丽、苏红等人。

  她们见面,免不了寒暄日常问候几句,眼见天色不早了,一群人帮着任莹拿上她为数不多的嫁妆,比如一床新被褥,一对鸳鸯枕头,一些衣服,一个帖子喜字的大红水桶等等,嘻嘻哈哈笑闹着到了韩永信住得屋子。

  韩永信如今是农场武装部副部长,是干部级别,住得房子是团里分配的十五个平方米的红砖筒子楼,是一室一厅的配置,没有厕所跟厨房,做饭就在楼道放个炉子做,厕所是一层四户人家挤。

  屋里的陈设也很简单,客厅就放了一张四方桌子,几个板凳椅子,房间就一张木板床,没有炕,但是摆着崭新的衣柜、梳妆台,还有新褥子,可见韩永信这个新郎,还是用过心的。

  新娘一到新房里,满屋子都是韩永信的战友、亲朋好友起哄找乐子,他们又是唱歌又是跳舞,还有人诗歌朗诵,活跃气氛。

  屋里黑压压的全是人头,空气实在沉闷,杨秋瑾在屋里站了一会儿,拉着陈天佑站在屋外,等着里面的人闹完开席。

  以前跟她不对付,但自从被她从曹俊救了之后的龙妍丽,也从里面出来,站在她身边,对她小声说:“真羡慕任莹啊,嫁给一个有能力,不嫌弃她的男人,还能住上这么好的房子。”

  杨秋瑾诧异的看她一眼,没料到她会主动跟自己说话,想了想说:“你也会遇到一个有担当,有能力的男人娶你的。”

  “我?”龙妍丽一脸悲凉的笑了笑,“当初曹俊对我们出手的事情,尽管我一再表明,我是清清白白的,可是没人信啊。团里不少对我有意思的年轻人,总是想法设法的打听我有没有遭毒手。”

  她说到这里,冷笑起来,“我一开始还拼命解释,现在懒得解释了,爱谁谁吧,反正我一个人也能过好。”

  杨秋瑾默然,好半天才安慰她:“咱们女同志,也不一定要嫁人才会实现自我价值,我听说你现在接替了我,去干二连的统计工作,只要你踏实勤奋,总有一天会出头的。”

  龙妍丽叹气:“是啊,我也是这种想法,杨场长,你知道吗,你现在是我学习的对象,我可期望有一天,我也能像你一样,能当上场长,干出自己的一番事业呢。”

  杨秋瑾笑了笑,说了一些鼓励她的话,新房里大家热闹完了,叫着去楼下开席。

  大家都往楼下走,所谓的席面是请的连队食堂后勤大厨们,煮的几大锅白菜面片汤,里面放了一些羊肉、羊杂切成的小块,还有一些粉条萝卜一块煮,一人舀一大碗,再配一个比脸还大的馒头,来参加婚礼的大约有五十多个人,每个人都吃得很香。

  杨秋瑾母子俩唏哩呼噜吃完喜宴,一帮年轻人还闹着要回新房闹洞房,陈天佑也想去,被杨秋瑾拉住:“你一个小孩子家家的,闹什么洞房,跟我回家了。”

  “我已经是大男孩子了,我知道什么是闹洞房。”陈天佑不服气的嘟囔,“闹洞房就是一对夫妻,这样那样,然后他们就生小孩子了。”

  杨秋瑾正要上马,闻言险些脚滑从马背上掉下来,她一脸不敢置信的看向自己儿子:“陈天佑,你晚上偷听妈妈的墙角了?”

  “才没有。”陈天佑坐在她面前的马背上说,“这些都是李大蛋跟我说的,他家一到晚上,他爸就欺负他妈啊啊哦哦喊个不停,没过多久,他就有新的弟弟妹妹出生。”

  杨秋瑾无语,搂着他,向部队的方向策马行进,“这些事情,你们男孩子知道,无可厚非,毕竟你们以后长大,也要面临这种事情。但是妈妈希望你不要随口对人提这些事情,尤其是对女孩子,这是一种很不礼貌的话语,通俗点来讲,那就是耍流氓。”

  陈天佑似懂非懂,“那李大蛋跟跟我说这些事情,是对我耍流氓吗?”

  杨秋瑾:......

  头有点疼,要是陈胜青在就好了,关于男女方面的事情,她觉得陈胜青当爸爸的给孩子讲这些事情,比她讲得好。

  两个月后,眼见到了年关,回家的日子越来越近了,可就在这个时候,北疆忽然下起了暴雨加雪,让一个地处于天山最西边,名为铁克乡,全乡都在海拔4000米以上的乡镇,遭受雪灾。

  此乡镇靠近国家开放的一个对苏口岸,边境线上有个高原牧场,夏季的时候青山绿草,花朵满山开,毛毡帐篷一堆堆,可是一入冬,这个乡镇遭遇雪灾,是家常便饭。

  离铁克乡最近的口岸前哨,只驻扎了两个班的战士,要两班倒驻守口岸,无法离开去帮铁克乡的老乡们找回受灾的牛羊群,所以还是向往年一样,向边防总部请求援助。

  而援助的人,就是正在边境巡边的陈胜青骑兵营。

  按理来讲,如今陈胜青已经是副团级别,且他巡边执行任务的时间到了,他可以跟三营长交班,回到部队去好好休息一番。

  但在收到边防部总指挥的命令后,他还是义无反顾,带着一支骑兵连队,连夜前往铁克乡进行救灾。

  天气本就恶劣,尤其冬季的夜晚,视野非常的差,为了避免部队的战马落入雪洞子里摔断腿,他们不得不下马,顶着瓢泼一样大的风雨雪,在比齐腰深的积雪中,费力的向铁克乡行进。

  然而当他们长途跋涉,花了八个小时,到达铁克乡所在的山脉下时,却发现前往铁克乡的主要道路被雪崩遮掩住了所有去路。

  负责勘察道路的通讯兵回来说:“陈副团长,情况不太好,前往铁克乡的所有道路都大片的积雪堵死,我们要是硬往铁克乡的道路爬,很容易造成二次雪崩。”

  陈胜青皱眉,面容冷峻的拿出一张行军地图,试图查找前往铁克乡绕道的最佳路线。

  旁边随行的三营营长,还有两个连长都凑了过来,指着一条路线说:“我们现在在这个位置,铁克乡在这个位置,要想最快到达铁克乡,可以从这个山峰走,但是这个山峰地理位置太过陡峭,道路十分狭隘,我们要从这里过去,很容易会被暴风吹下山崖。”

  吹下山崖的后果,不死也得残。

  陈胜青考虑片刻,下达命令:“把连队一分为二,一部分沿着原来的道路,尽量清雪前进,一部分则随我走那座尖峰。”

  其实他们也可以等天气稍微好点再去铁克乡,可是铁克乡是游牧民族,牛羊群是他们耐以生存的物资,天气恶劣的情况下,拖得时间越久,他们损失越重,而在他们向边防部进行求助的情况下,边防部是不可能拖延时间,不进行救援。

  三营长明白这一点,立即道:“ 我跟你一起去。”

  其他连级以下的军官也纷纷出言:“陈副团长,我们也去。”

  陈胜青在他们脸上梭巡一圈,最终选定了五十个身强体壮,有妻子孩子或者家里兄弟姐妹多的战士,随他一起爬尖峰。

  一旦他们出了意外,家里有后,也不是独苗,倒不会那么让家人难以忘怀。

  当他们又花了三个小时的时间,艰难爬上尖峰半山腰,停在一条正好可以容纳一个人通过的狭窄道路时。

  走在最前面当冲锋,给大家探路的陈胜青忽然察觉不对,给后面所有人打了一个手势,让后面的人停下来。

  “怎么了陈副团长?”跟在他身后的三营长,喘着粗气问。

  “前面有人在埋伏。”陈胜青目光凛冽的看着周围白晃晃的山峰,“虽然他们把行踪隐藏的很好,可是从半山腰开始,我就已经发现他们的足迹。”

  “在哪?”三营长大惊,四处查看。

  风雪太大,只需要半个小时就能把他们所走过的足迹给掩盖,他们一路过来,压根就没发现前面有其他人走过的足迹。

  三营长四处看了一圈,除了白晃晃的风雪山脉,他什么也没看见。

  “别看了,叫兄弟们找好掩体,准备迎战。”陈胜青压低声音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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