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页>>在线阅读
穿越 重生 架空 总裁 青春
修仙 耽美 玄幻 都市 惊悚
夜阳鸟 TXT下载  
上一页 下一页
白天 黑夜 护眼

尾声


  尾声

  直播之后, 网络上炸了锅。

  一些还没有缓过来劲儿的粉丝,一时庆幸黎湘还活着,一时又担心她会不会再遇危险, 毕竟直播在关键时刻掐断, 谁也不知道后面发生什么事。

  一些细心的网友猜测黎湘会从兜里拿出什么东西,是不是利刃。

  有人说,是就好了, 靳寻这种人垃圾就该死, 我们什么都没有看到。

  也有人说, 你们好好看他们的对话,黎湘是无辜的吗, 她知道这么多, 她是不是参与者啊?最低限度也是知情者吧?知情不报算不算包庇啊,那也是要负法律责任的吧?

  有人叫着,天呐受害者有罪论又来了, 是不是只有“完美受害人”才能获得宽恕呢?请问如果你看到不法分子犯罪, 你就没有害怕和自保心理吗, 你就敢站出来声张正义吗, 那你第一个就会被灭口。湘湘支撑到现在,连活着都不容易,还要收集证据,还要直播举报, 还给了大众知情权,居然还有人在鸡蛋里挑骨头。

  有人附和, 对啊, 你们没听到他们说什么替死鬼吗, 叫江秋是吧。再听听他们说的其他内容, 我去,多少条人命啊,这里面水太深了!我湘姐能活到最后,没有选择躲起来,已经很牛逼了好吗!

  当然也有一些客观中立的言论说,不管怎么样,黎湘也有违法犯罪,她不可能脱身,她也要接受法律制裁。法律面前人是平等的。靳寻逃得了一时,逃不了一辈子,这不就来报应了吗?

  也有人说,不只是靳寻,很期待靳寻和靳家人如何狗咬狗,多咬出来几个,少祸害大众。说来说去最惨的就是普通老百姓。

  还有人说,我还真不是仇富心理,是我一个朋友跟我说的——他就给这种资本家打工。这种资本家有一个算一个,只要查就没有清白的,少的都得坐三年,这都算比较善良的,那些操作过后还要判个二十年到无期的才是大多数。有一说一,做生意的要严丝合缝的合法合规,请问你还赚什么钱,你直接走慈善就好了呀。哦,连做慈善都是洗钱的经典套路了。

  网上的讨论铺天盖地,与此相关的每一件事都被网友们拿着放大镜甚至是显微镜去对比,恨不得连个标点符号都要深究。

  一部分人认为,黎湘和靳寻都不是好东西,就是相对而言黎湘好一点。她也是得利者,做太多错事心理承受能力不行,受到良心谴责想用举报的方式让自己过关。指不定这都是事先和律师团队商量好的,指不定她早就知道自己要被盯上了,于是先发制人呢。

  另一部分则认为,不会吧,不会现在还有人这么天真地以为,惩恶扬善就是傻白甜和假恶丑斗智斗勇吧?你真找来一个善良的小白兔斗一个我看看。能都斗倒恶龙的我告诉你,一定是也具备同样思维的人,不然你怎么设计对方,怎么引对方入局,靠高喊“我要宣扬正能量”吗?

  除了口头争斗之外,自然还有许多善于分析的网友下场,对黎湘和靳寻的话逐句逐字的解读。

  与此有关的各种关键词也纷纷出现在搜索条,比如失踪人口、湖底沉尸,比如小心、江秋、许炜、张大丰、周长生、刘锋鸣等等。

  不只是这些吃瓜群众,同时关注这件事到废寝忘食地步的还有戚晚。

  但和别人不同的是,此时的戚晚真正处于“孤立无援”的状态,她既不能置身事外地和朋友畅所欲言,讨论这个玄幻的世界,也不能像辛念那样与其他当事人商量对策。

  戚晚的思路是清晰的,她已经脑补出后续发展,不管黎湘在审讯中如何规避,以警方的调查敏锐,绝不可能放过辛念和她。

  这个时侯,戚晚反倒有些希望黎湘不要规避,直接把她说出来好了,这样专案小组找上门来,总好过现在这样,她在家里盯着电脑,咬着指甲,吃不下饭睡不着觉,等待着早晚会来的那天。

  戚晚只睡了三个小时,直到第二天,她终于主动联系余钺。

  余钺前一天的确在忙,有个案子抽不开身。

  戚晚的情绪很低落:“我想去市局。你能送我去么?”

  隔了好一会儿,

  PanPan

  余钺才问:“去做什么?”

  “其实……”戚晚一时不知道如何开口。

  她想,余钺是不是之前就有些感觉呢?他不是个迟钝的人啊。

  他现在还这样冷静,是不是早就惊讶过了?

  如果说昨天以前,余钺还处于什么都不知道的状态,她还能勉强相信,到了现在她的侥幸心理已经彻底消解。

  余钺应该知道直播的内容,黎湘提到刘锋鸣和小心。

  她曾经和他们两人近距离相处,还在度假村的房间里目睹了命案啊。

  还有张大丰、周长生……

  黎湘应该知道瞒不住她就是郗晨的事实,就算她要隐瞒也没用,专案小组已经掌握证据了。

  而且照目前来看,黎湘会主动承认。那么郗晨的人际关系也会作为调查重点。

  戚晚安静许久才说:“去交代一些事。”

  “好。”余钺非常果断,也很沉着,“我陪你去。”

  通过电话不到半小时,余钺就来了。

  戚晚坐上他的车,一路没有言语。

  余钺看了她好几次,临到市局之前才开口:“都想清楚了么,你准备怎么说?”

  戚晚看着窗户外的街景,眼神却是空洞的:“你是不是早就怀疑了?”

  她不知道“怀疑”这两个字用的是否恰当,她甚至不知道余钺知道多少,但从余钺毫无惊讶的表现来看,他一定知道的比她以为的要多。

  “嗯。”余钺将车停靠在路边,在距离市局还有一条街的地方。

  拉了手刹,他拿出手机递给戚晚看。

  他已经提前编辑好微信,就在和江进的聊天窗口里,只是还没有发出。

  内容大概是说,他陪戚晚来警局,戚晚有些事情要交代,她愿意主动协助专案小组的调查,争取令案件早日水落石出。

  余钺不愧是做刑警的,全篇没有提到“自首”二字,但每一句话都可以解读为是“自首”行为。

  至于这是不是自首,是否要明确说,余钺是这样说的:“你看看还有没有要加的,要不要现在发出去,你自己决定。”

  他给了她选择的机会和权利。

  戚晚咬了咬嘴唇,先将余钺写好的话发了出去,然后补充道:“我是戚晚,江警官。我想向你坦白一些事。我想向你自首。”

  ……

  也就是在同一天,同一个上午,辛念和在周淮的陪伴下来到市局,说了差不多的话。

  “我是辛念。我知道和湖底沉尸案有关的内情,我要自首。”

  从昨天到今天,是江进接手湖底沉尸案之后收获最大的一天,也是案件调查开展以来第一次,遇到这样坦白配合的犯罪嫌疑人。

  “我会将所有罪行和我知道的一切一五一十地交代清楚——以郗晨的身份。”

  “我是戚晚。我想向你坦白一些事。我想向你自首。”

  “我是辛念,我知道和湖底沉尸案有关的内情,我要自首。”

  三个嫌疑人,三条自首诉求。

  很快,江进将市局借调的人手分成三组,对她三人分别展开讯问。

  辛念:“在裸贷那件事之后,郗晨和戚晚来到我家。因为我们三个有类似的遭遇,很快就一拍即合,商量如何反击。现在想来,我们商量的对策实在太过极端,但是说实话,就算是现在的我回到那时候,我也找不到更好的办法。不管怎么说,我们还是做错了,应该为自己做的事付出代价。”

  戚晚:“如果只有我一个人,我不会想到做那件事。当时我们三个凑在一起,互相说服,那些不敢做的事竟然也敢做了。我们有过犹豫,但如果不那样做,我们又能怎么办呢?从第一步我们就错了,后面每一步都是错上加错,根本无法补救……”

  黎湘的第二场讯问是江进亲自来的,他将辛念和戚晚已经投案自首的消息告诉黎湘,示意黎湘不用再为她二人隐瞒,也不要试图一个人担下所有事。

  黎湘沉默片刻,似乎是在判断江进说的是真的,还是在诈她。

  但她很快就放弃这种自欺欺人的思考,自嘲地笑了下,说:“当年的事就算没有她们帮忙,我也会那么做。这不是在替任何人开脱。”

  江进没有表态,待这次短暂的审讯结束之后,先和组员们开了一个小会,互相碰了下意见。

  程爽说,他还是第一次见到几个犯罪嫌疑人没有互相咬的。

  也有组员问江进下一步部署。

  按照程序,接下来要办理手续进行搜证。

  但这个案子有个特别之处,那就是张大丰和周长生的遇害事件要追溯到十三年前,现在对三人住所进行搜证,对案件侦破的帮助并不大。

  且不说三年间三人多次搬家,作为犯罪嫌疑人,谁还会留着对自己不利的线索呢,还留了十三年?

  这部分江进已经考虑在内,和上级请示的时候也做了铺垫,行动可能收获不大,但该做的还是要做。

  现在的问题是,口供方面三人都很配合,但在物证上缺乏直接证据,而大陆法律的原则是不轻信口供,要讲究证据。

  至于黎湘、辛念、戚晚,也都在笔录时提到了十三年前留下来的账本和硬盘,不过那些都是从张大丰办公室里带出来的,只能证明她们去过,且将东西带出来。

  但账本和硬盘里的内容与她们三人没有直接关系,那些只能用来指向张大丰和其他人的犯罪勾当,并不在湖底沉尸案的调查范围,将来会移交给其他部门。

  就在专案小组对三人住所进行取证的当天,余钺将戚晚的笔记本电脑交给江进,并说道:“我在里面发现了一些稿件,也许会对案件有帮助。”

  按照规定,在犯罪嫌疑人家里取证,一定要在有家属或其他与案件无关的人监督之下开展,这也是为了防止有“栽赃嫁祸”的嫌疑。

  戚晚没有亲人在世,余钺便担下这件事,并在专案小组取证的同时,简单描述戚晚的日常生活习惯。

  没多久,痕检技术人员就在卧室里找到一个密封的塑料袋子,外面还用胶带缠得严严实实。

  拆开塑料袋一看,里面是一个老款相机的储存卡,还有一枚优盘。

  而这两样东西,将成为还原那个雨夜案发经过的重要线索。

  作者有话说:

  红包继续~

  最后一句话,写的是“重要线索”而不是证据,主要原因是法律规定的视听证据要求严格。首先是原始载体,要没有剪辑、伪造、剪接,前后联系要紧密,没有篡改内容,要客观连贯。这一条戚晚存留的视频已经不完全符合了,作为证据比较勉强,但作为线索是没问题的。

  第二,证据不能有疑点。如果因为有疑点,当事人提出反驳,这个存有疑点的证据很可能会失效。

  所以说除了这个证据之外,最好还有其他直接证据。如果只有这样站不住脚的孤证,就比较麻烦。

  以上这些,仅供参考。

上一页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