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页>>在线阅读
穿越 重生 架空 总裁 青春
修仙 耽美 玄幻 都市 惊悚
肆意乖张 TXT下载  
上一页 下一页
白天 黑夜 护眼

第16章 孤男寡女


第16章 孤男寡女

  沈常乐折回去, 拿了件及脚踝的长风衣,当然不可能从大门出去,从卧室露台的楼梯下来, 一路走小花园的侧门出了公馆。夜深人静的山顶,气温比市中心要低个两三度, 抬头是一览无余的苍穹, 月色温柔皎洁。

  沈常乐双手环抱,挡一些料峭凉风,其实她身上不冷, 露出来的光脚脖子有些冷, 她没留神,直接踩拖鞋出来的。

  路听野见她远远走过来,空空的一节脚踝白得刺眼。

  他大步流星走过去,脱下外套,不由分说地盖住她的脚踝, 两只袖子在后面打一个结, 固定住。

  男人高大,衣服也大, 还带着体温。

  “怎么不穿袜子就跑出来?”路听野语气微沉。

  沈常乐只觉得他大惊小怪, 没穿袜子不很正常?她在家还经常赤脚走路,“不用这样,衣服会弄脏的。”

  路听野:“衣服拍拍灰就干净了。女人的脚比较矜贵, 冷不得。”

  脱了外套, 他单穿着黑色短袖T恤, 胸口挂着一根朴素的银色羽毛项链, 体恤版型偏廓, 可还是显露出他结实流畅的肌肉线条, 手臂整个露在外头,蜿蜒的青筋很明显。

  “我冷是为什么?还不是你不打招呼就跑过来,你突然出现在我家,你吓谁呢?”沈常乐忽然脸发热,瞪他一眼,语气在凉风的映衬下格外娇矜。

  倒不是怪他跑过来,也不是怪他不打招呼,也不是怕被家里人看见。

  都不是。

  就在露台上看到他出现的那一刻起,她心里就开始冒出一些怪异的情绪,像一片修剪整齐的草坪上冒出几簇向风而生的杂草。就连她自己也弄不明白是为什么。

  “没有吓唬你。”路听野叹气,沉默了片刻后才低低说,“我突然过来是不是打扰到你了?”

  沈常乐心里怪异的情绪更甚,“说不上打扰。我在家也是看电影。是你,你大晚上怎么过来的?有出租车肯上山?你也不嫌麻烦。”

  路听野见她没有生气,也就笑了起来,“不麻烦,司机是个好人,把我送到山上了,就走了几百米。”

  “东西给你,你快回去趁热吃。”路听野把袋子递给沈常乐。

  沈常乐也不忙去接,只是看一眼,好奇问:“是什么?”

  路听野:“芋泥紫薯奶茶,泰式柠檬鸡爪。你可以一边看电影一边啃。”

  “谁要啃鸡爪。”沈常乐忍俊不禁,脚下的外套还带着暖意,钻进皮肤里,痒痒的。

  月色皎洁如水,照得人皮肤莹莹如玉,她没穿高跟鞋,刚好在路听野的锁骨位置,他像一片深邃的阴翳笼罩她,站在上风处替她挡去风,一股极淡的白檀香顺着风钻进她的鼻息。

  沈常乐抬手碰了碰鼻子。

  “大小姐,快进去吧。”路听野替她把风衣的扣子一个个扣好,催她快回去。

  沈常乐也点头,外头是冷,她也不想多待,就是有点佩服路听野,坐两小时车跑来给她送奶茶鸡爪,比送啥都快的某团外卖还敬业。

  龙泉湾这片山说豪是豪,说好也是好,就是外卖和跑跑腿都不来,跑一趟单赚个十来块,油费都得干十块。

  “你怎么回去?这里能打到车吗?干脆我让司机送你。”说着沈常乐就要拿手机拨电话。

  路听野嗤笑,觉得她有时候还挺大小姐派头的,大晚上八点把司机叫出来干活,抬手拦住她打电话的动作,“我走下去就能打到车。大小姐,你住的地是上京最厉害的富人区,不是荒郊野岭。”

  话虽这么说,但沈常乐还是有点不信,她在这住了二十多年,从来都是车接车送,对于能不能打到车,属于她的知识盲区。

  “可惜你有夜盲症,不然你就能开我车回去了。”反正车库里那么多车,也不差一台。

  沈常乐想到了什么,又说:“这样,过两天我给你挑一台车吧。平时你去哪也方便。”

  听到夜盲症后,路听野怔了下。他随口一说,她居然记得。

  “你喜欢什么样的?大G还是卡宴?跑车不行,空间小了买菜不方便。”

  沈常乐还在那叨叨,提起给路听野挑台车,她来兴趣了,她车库里太多不开的车了,赶紧的,赶紧弄出去一台,好给新车腾地方。

  路听野听着她难得这么絮叨,眼里带着笑意,就这样看着她,说了句没头没尾的:“可惜了,我没有爹妈,也没有兄弟姐妹。”

  沈常乐一愣,这还是第一次听他提起家里。

  他是孤儿?好可怜。太可怜了。若是他提出想开她的布加迪,她都会答应借他玩几天。

  她脑补出好多可怜凄惨的画面,鼻子跟着泛酸,紧接着,就听见路听野继续语气轻佻:“不然我就可以把他们都介绍过来,给公主打工。包三餐,住市中心大平层,还配大G保时捷,工资又高,工作又闲,做梦都不敢做这么豪的。”

  “..........”

  沈常乐:“你搁这演寄生虫啊!”

  “寄生虫是什么?”路听野笑。

  “就一部电影,你回去看就知道了。”沈常乐转念想到什么,别真在她工作室演寄生虫?她抬手指他,语气很横:“我告诉你路听野,你别趁着我不住工作室,就带些不三不四的人过去。那可是我的地盘,你要是被我发现带别的女人,不,男人更不行,你就--”

  路听野打断她的话,替她说完:“我就自宫谢罪总可以了。”

  “?”

  沈常乐脑子有一瞬间的空白。他这人的思维太跳跃了,她跟不上。

  “.......算了算了.....我懒得管你,我回了。”沈常乐脑子晕乎乎的,满脑子都是路听野挥刀自宫的画面,眼神很没出息地往他那儿瞟了下,他虽然体型修长劲瘦,但细细看骨骼貌似挺粗的,也不知道大不.......

  沈常乐猛地收回脱缰的思绪,昏黄的路灯藏住她红红的脸,她飞快转身往回走,忘记了自己脚上还盖着他的外套,抬脚就踩了上去。

  好巧不巧,刚好踩在唯一的一处白色拼蓝色的刺绣logo部分。

  路听野就直勾勾地看着她,不说话。沈常乐被他盯得害臊至极,总感觉自己偷看他那被他抓到了,话语急急而出:“.....看什么看啊,赔你就是!”

  路听野笑了声,弯腰把外套拎起来,都不拍灰,直接穿上,“不用赔。这衣服沾了仙气,我到时候缺钱了就挂二手网站,翻十倍价都有人抢着要。”

  “.........”

  “唉,你这嘴真的好烦,赶紧的滚。”

  沈常乐低低撂下一句,脚步越走越快,仿佛身后有野兽在追着她跑,可还是维持着最后的体面,没有开跑。

  进门,关门,抬手把门栓锁上。

  “喂,大小姐。”

  路听野忽然叫住她。

  沈常乐掀起眼皮,隔着铁门瞥他一眼。

  他目光带着几分深幽,整个人忽然正经的不像话,低醇的嗓落在山里,仿佛能听见回声。

  “晚安。”

  沈常乐的耳尖动了动。

  夜晚的山里弥漫着水汽,四周都是铁锈一样的颜色,唯独路听野整个人淋着月光,一双天生带勾的眼睛望过来。澄澈透明的浅色瞳孔泛起琉璃一样的光,仿佛一眼望到底的湖水,可没有光的时候,又像深海,掩藏暗礁无数。

  沈常乐只是不耐烦地冲他挥手,让他赶紧滚蛋,转身的瞬间,嘴角有些不自主地上翘,拿手背碰了碰脸,热热的。

  躁动,冲动,涌动,身体里在放烟花。

  反正就是一整个莫名其妙。

  ........

  路听野没走远,一直看沈常乐爬上三楼的露台,回了卧室,关上阳台窗户,他这才转身消失在黑夜里。顺着山路一直往下走了几百米,有台哑光黑色的川崎停在路边,安静地蛰伏在黑暗里,像一匹沉睡的野兽。

  路听野跨坐上去,利落地戴上头盔手套,把夹克拉链拉到最顶,此时口袋里的手机震动了一下。

  他用牙齿咬住手套尖,野蛮地将其拽下,拿出手机点开消息。

  沈常乐:【晚安。注意安全。】

  手机的光亮反射进路听野琥珀色的眼睛,一片潋滟。

  过了没几秒,又滚进来一条消息。

  沈常乐:【把你的证件给阿喻,帮你办通行证。过几天跟我去港城。你有空吧?】

  路听野:【有。】

  护目镜啪嗒一声落下。

  万籁俱寂的山中,突如其来的轰鸣惊扰了无数沉睡的鸟儿,纷纷从树枝上飞起,惹得一片簌簌。

  摩托如锋利的刀片,迅速把夜色划开一道口子。

  -

  十一月的港城还带着暑气,单穿长袖连衣裙都嫌热。沈常乐记得几年前来港城时,她穿梭了无数大街小巷,就为了找好看的景,那时抬头看澄明的蓝天,只觉得蓝天被高高矮矮无数房子割成一小块一小块,像琉璃马赛克瓷砖。

  人在天上视野就要开阔许多,沈常乐带着降噪耳机,身子倾靠在直升机的玻璃窗,落日鎏金下的维港好像一副流沙画。

  降噪耳机再专业也还是有细细的嗡声,沈常乐无声地看着眼前景象,忽然有种似曾相识的错觉。

  直升机,嗡嗡声,江水........

  但好像有哪里不对,时间不对。脑中隐隐约约出现的景象大概是晚上,似乎还有个月亮。

  沈常乐觉得不对劲,不对劲大了,骤然收回目光,侧头看向路听野,严肃的声音通过耳机清晰地传入他的耳道:“路听野,我觉得来过天上。就在最近。”

  绝对来过。

  感觉太过清晰,仿佛是你切切实实做过某件事,你的大脑忘了,但你的眼睛记得,你的耳朵记得。

  路听野听到声音后也转过去,一脸还没睡醒的表情,费力撩起眼皮看着沈常乐。

  他昨晚赶稿到半夜,没睡好,早上起来给沈常乐做早饭,又被沈常乐指使着去名品店拿新到的限量款鞋子。中午没睡,下午在飞机上也没睡好。

  路听野耷拉着眼皮,说了两个字:“正常。”

  沈常乐大惊失色:“什么?”

  路听野又揉了揉眼睛,这才清醒了不少,氤氲的眼神让他看上去格外像人畜无害的小狗,加之他的瞳孔颜色浅,比薄雾还要湿漉漉,比落日下的维港还要波光粼粼,令人心驰。

  沈常乐觉得自己的心脏有点酥,比一块掉屑的曲奇饼干还要酥。她一瞬不瞬地看他。

  路听野打了个哈欠,声音低懒得不成模样,“仙女的家就在天上,回家很正常啊,不是吗?”

  就知道他狗嘴里吐不出象牙。沈常乐心说了句真烦人,可耳根子被他懒懒的调子烘得阵阵发酥。

  “你还是睡觉吧。路听野。”沈常乐动了动唇瓣,不搭理他了,继续望着窗外的风景。

  被路听野这么一闹,沈常乐也懒得再想似曾相识这件事,或许只是最近做梦梦到了做直升机。

  很快,她把这事丢在了脑后。

  直升机直接落在酒店的停机坪。

  入住的是一眼就能眺望整片维港的总统套房,全酒店唯一一间。

  沈常乐嫌头发上沾了味道,要去洗澡,吩咐路听野帮她把行李整理好。路听野拖着疲惫的灵魂,把瓶瓶罐罐以及小杂物全部摆上化妆台,再把包啊鞋啊摆出来,再把珠宝首饰替她收进保险柜,最后将衣服一件件熨烫好挂进酒店衣柜。

  整理整理着,他来精神了,心想怎么有女孩出门四天要带五个大箱子,二十套衣服,十五双鞋,九个包,是打算一天换五套衣服吗?她是蜈蚣精和千手观音吗?

  路听野沉默地看着满室的珠光宝气,估算着沈常乐带来的东西少说在八位数起。他盘算着一件很严肃的事,事关未来的幸福。

  半晌,路听野拿出手机给陈燃发微信过去:【帮我算算,我一年到底能赚多少钱?】

  陈燃正在KTV啃大闸蟹,收到路听野的消息,他牙齿一咬,差点和蟹钳同归于尽。

  陈燃:【.....没算过啊,反正八位数是有的,咋的?你没钱了?】

  路听野抓了下头发,才八位数!

  路听野啊路听野,你个穷b,你一年挣的才够买沈常乐的五个箱子!!!

  路听野:【那个叫可的公司,你答应他们,我给他们写个新剧本。还有我放在三楼的那些画,你帮我找个拍卖行,能卖就都卖了。】

  陈燃一个视频电话打过来,听铃声都能感受到对面的急迫。路听野戴上耳机后接听,点了外置镜头,把手机放在柜子上,陈燃只能看见一片乌漆麻黑,路听野这边则看到陈燃的整张大脸,怼着屏幕。

  陈燃痛心疾首,沉痛万分:“我的祖宗!你可千万要控制住你自己!我知道港城诱惑太大,但是黄/赌/毒千万搞不得!喔,不对,黄可以搞搞,但后两个你要克制你自己!”

  “......你有毛病?”

  “我有毛病?你都要卖你那些画了,你到底玩了多少钱出去?那些叠码仔的话信不得,专门骗你这种人傻钱多的小年轻。”

  路听野皱眉,压低冷淡的声音:“我看你是脑子被蟹钳夹了。我只是想多赚点钱。”

  “干嘛?赌博啊。”陈燃气愤。平时要路听野这小子在赚钱方面多上点心,搞搞粉丝经济,多卖卖版权,他不听,现在到了港城就提起来要赚钱,不是误入歧途都不可能。

  路听野抿唇,但转念一想又觉得没什么不好意思,比沈常乐有钱的男人,全上京也找不出几个,他不丢脸。

  路听野:“不多赚点钱,我以后供不起她。”

  陈燃脑子一懵,“哪个?”哪个祸国妖妃这么坑钱?碎钞机啊?

  路听野出神地看着保险柜里,那颗硕大无比的鸽血红,“跟你说过的。”

  陈燃:“............”

  得,他知道了。沈大公主嘛。新电影在全球拿下二十个亿票房的印钞机。

  陈燃把蟹钳放下,沉默片刻,认真给路听野出主意:“要不.....你去赌吧,或者研究下彩票。不然你就务实点,你自荐枕席给公主当男宠。”

  “.........”

  “我艹你大爷。”

  “喂!你怎么骂人——”

  路听野掐断了视频电话。

  沈常乐洗完澡,干干净净从浴室里出来,雾腾腾的热气争先恐后跟着出来,幽淡的栀子香浮动在空气里,半干的卷发披在身后,奶油白色棉质睡裙长及脚踝,领口是尖尖的小翻领,露出一截细嫩纤白的颈。

  沈常乐嫌麻烦没穿鞋,赤脚踩在地毯上,经过衣帽间和化妆台的时候,路听野只感受到一股飘飘欲然的仙气经过,一回头,看见女人柔白的衣角,紧接着,淡淡的声音从前方传来。

  “路听野,你帮我把拖鞋拿过来。蓝色毛毛拼珍珠的那双。”沈常乐走到客厅发现没地毯了,脚一阵冰凉,又不想再转回去拿。

  “再给我倒杯水,温的。”

  路听野默默看了眼镜子里的自己,在自己倔犟的眼神里看到了委屈。

  还男宠......

  男仆吧。

  沈常乐觉得港城的天气是真不错,顿时就不怨爹妈的小心思了,来这里购物吃东西看马赛,也不赖。她走到落地窗前,打开玻璃门,呼吸了一口潮湿的海风,迎着落日熔金撑了个巨大的懒腰。

  “拖鞋,穿上。”

  “水,拿着。”

  沈常乐手还举在空中没放下,听到声音后她抬头一看,路听野正神色复杂地看着她,手里举着一杯水,拖鞋已经放在了她脚边。

  对。还有一只听话可爱,任劳任怨的小狗。

  带路听野来真好。

  沈常乐心情倏地就更愉悦了,笑着接过水:“谢谢啊。”

  明明是素而干净的一张脸,却绽放出夺目的华彩,比保箱柜里每一颗宝石还要瑰丽。

  路听野眼眸微动,勾起一点浅淡的,撩人的笑。他也跟着转过去,对着天边燃透燃尽燃得烈火灼心的夕阳,不经意来了句:“姐姐,我晚上睡哪啊?”

  沈常乐还在喝水,动作一顿,她咽下,“这套房有两间次卧,你自己挑。”

  “哦。”

  路听野双手抄裤兜,神情不变,夕阳的颜色变幻极快,一眨眼,炽热烈烈的火红色就褪成了一抹橘。

  “会不会不太好啊。”他又说。

  沈常乐又停下喝水的动作,这次疑惑地看了他一眼,“什么不太好?”

  路听野不急不慢也侧过来,若有所思地看着她,眼睛里的钩子几乎要伸出来,勾住她密密麻麻的心跳。

  他真是长了一双天生撩人的桃花眼,多看几眼就要沦陷,或许好看的少年都是如此,令人心折,又或许单单路听野是如此。

  沈常乐的指甲顶着玻璃杯。

  路听野挑了下眼尾,口气很淡:“你我毕竟是孤男寡女,共处一室你都不怕吗?”

  沈常乐怔怔看着他,被他突如其来的一点微末的变化弄得措手不及,一时语塞。

  “这里是港城,也不算是你的地盘,晚上我就不锁门了。你若是怕,记得把门锁好。”

  他笑了下,眼睛明亮,翘起的唇角像弯弯的月亮船,一点点虎牙尖露出来,像是幼小动物开始不屈服贫瘠现状,打算亮出他原始野蛮的凶性。

  不,不是幼小的动物。

  他藏得有点深。

  沈常乐怔怔地看着他。

  怕?

  路听野秀拔挺立的身型在眼中定格,宽肩窄腰长腿,穿一件最普通的T恤和休闲裤也这般少年意气,风华正茂似的,头发梳上去的话就很贵气,自然状态就很干净乖巧,笑起来一双眼睛会弯成月牙,嘴巴甜得跟抹蜜似的,力气也大,轻而易举就能把她抱起来......

  思绪跟阀门似的大敞四开,一溜下来沈常乐发现自己对路听野没啥不满意的,这家伙除了偶尔说让人羞臊的话以外,真的没有缺点。

  但他确实挺搞笑的。难道不该是他怕她吗?

  没钱没背景又长得好,这不摆明了招人欺负?

  一番严密的推论过后,沈常乐蹙眉,“我为什么要怕?要怕也是你怕吧。”

  “哦?我怕你什么。”路听野笑了声,声音低低的,像醇厚的黑巧克力。

  沈常乐就看不惯路听野这得瑟的模样,好像她是个脾气特别好的雇主,可以容他撒野。

  “你当然要怕我。小心你招惹我,我跟蒂亚姐一样看上你了,要包养.你,让你做见不得光的情人,让你往东你不敢往西,不然就断了你在上京的路,等我玩腻了就把你踹了。所以你少在我面前得瑟,路听野。”沈常乐扬起下巴,就算是穿着拖鞋比他矮上一大截,可还是高傲,气势逼人。

  话落,沈常乐不说话了,等着他落荒而逃。

  哼,还治不了他?二十一岁没见过世面不知道人间险恶的小朋友。他知不知道若是被富婆看上会有多惨啊。一辈子就算是完蛋了。

  由俭入奢易,由奢入俭难,等到时候腻了,看不上了,就把他一脚踹开,习惯了奢靡生活的男孩还怎么看得上一个月几千块的普通工作,运气好点的继续找富婆傍,不然就去当模特小明星,被经纪公司榨干,运气差的就沦落到去会所当公关咯。

  路听野沉默片刻。

  沈常乐觉得他是被吓到了,正要说几句宽慰一下他,勉励他认真工作,她不会亏待他,定然给他找一条好的出路,尚未组织好语言,就见路听野凑了过来,唇齿里薄荷海盐的方向爬进她的鼻息,睫毛好长,像安静的蝴蝶。

  沈常乐屏息一瞬,心跳稀巴烂。

  路听野用鼻尖亲昵地蹭了下她的鼻尖,气息很轻:“好啊,姐姐。那你包/养我吧。我很乖很干净也很便宜,别的男人都没我好。”

  饭要一口口吃。

  路要一步步走。

  -

  作者有话说:

  路听野:港城也不是姐姐的地盘,那就别怪我不听话了。

  沈常乐:???

  -

上一页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