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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2章


第52章

  天已经完全暗了下来, 无边的夜色从窗外包裹而来,将人吸进永无止境的黑洞。

  简玟的心口盘踞着厚重浓稠的气息,因为这一个个残缺似梦的故事, 而这些残缺又似乎和自己息息相关, 那根无形的丝线缠绕在她心间, 一圈又一圈勾勒出她一直在找寻的真相。

  听完他们的第四次相遇, 她脑中一直回荡着几个字——恨生不相时。

  “第五次呢?”

  她有些想知道第五次他们有没有刚好碰上,然而她问完后却迟迟没等来蒋裔的回答。

  她从躺椅上坐了起来皱着眉问:“第六次是现在吗?”

  他点了点头。

  “那第五次呢?我们还是没什么交集吗?”

  光线暗了下来,空气中是让人窒息的沉闷, 他手肘搭在膝盖上, 抬眸看向她的时候, 声音似踏雪而来, 带着让简玟无法抵挡的寒意。

  “那时你叫凌安。”

  猛然听见这个名字时, 简玟是蒙的,她快速眨了几下眼, 难以置信地从椅子上站起身,整个人变得异常凌乱。

  凌安可是他们酒店初代创始人啊!

  在那个战火漫天的年代凌安建造了第一家安华宾馆, 又最终和宾馆一起葬生。

  几个月前, 在同样的地方, 她也是坐在这个窗边大量地翻阅关于安华宾馆和凌安的资料, 那场景仿佛就是眨眼的事儿。现在蒋裔对她说,凌安是她的前生, 这让所有事情都变得更加混乱起来。

  去年年底的时候, 她和总部那帮家伙开会还大聊凌安的八卦, 一群人肆无忌惮地揣测凌安的感情史, 她也没少参与, 到头来, 她在带头八卦她自己?还有更离谱的吗?

  就连给酒店创造不少价值的全国巡展,也是在凌安这个人物上大做文章才能举办得如此成功,甚至不惜消费了一波凌安的私人情感,她还想着为了酒店的发展,凌老前辈应该不会跟她个小辈计较的。

  这么说,她是在消费她自己?

  简玟来回踱步,就连呼吸都变得急促起来,她想到了那个损坏的留声机。

  凌博彬说之前有人弄坏过藏品,蒋裔很介意,可当她把留声机的事情告诉他时,她以为他会生气,他却对她说他没有资格生气,那是凌安的东西。

  那她只是......弄坏了自己的东西?

  简玟的脚步突然停住,猛地转身不可思议地问:“照你这么说,凌博彬竟然是我后辈?”

  蒋裔默认了她的说法,简玟更为抓狂了,喃喃自语道:“怎么可能。”

  “所以,博彬会对你有亲近感。”

  “怪不得......”

  怪不得那次凌博彬将她送回来时,跟她说了一堆云里雾里的话,估计连他也无法理解这种感觉,才会误以为是对她动了心。

  简玟停在蒋裔的身前,在他面前的地毯坐了下来,抬头谨慎地望着他:“那你是......徐璟润?”

  蒋裔垂眸看着她,摇了摇头。

  她皱起了眉,又问:“你是?”

  “陈少昭。”

  这三个字从蒋裔口中说出来时,简玟惊讶地双瞳震颤。

  初识蒋裔时,她询问他是做什么的,他说,他做的生意比较杂,总的来说是靠码头起家的。

  简玟第一次知道陈少昭这个名字是从吕部长口中听闻,那个人说起陈少昭的事时,她就站在蒋裔身后,他几度偏头来看她,她却根本没有察觉到他在留心她的反应。

  餐厅那次偶遇胡婉莹,她下意识叫他的称呼是“陈老板”。

  如果说前几世的相遇在简玟看来像在听故事,而凌安的出现则彻底让她迷惘。

  蒋裔起身将那杯冷掉的水换成了热水,再次走到她面前时,她缩成小小的一团,满脸都写着困惑和无措。

  他蹲下身来将热水给她,她接过水的时候突然想起什么,抬头问道:“你的伤......还流血吗?”

  他笑了下:“流到现在还得了,刚才就处理过了。”

  “那你,给我看看。”

  他无奈地掀起衣服,简玟匆匆瞥了眼,那道长长的伤口依然触目惊心,干涸的血渍凝在伤口边,再往上全是指甲划痕,从胸口到腹部没有完好的地方,都是拜她所赐。

  她咬着唇撇开了眼:“疼吗?”

  他回:“死不了人。”

  他低下身来双手穿过她的胳膊将她抱了起来,她的身子像没有骨头一样绵软,他一碰到她就撒不开手了。

  “我们都分了......”

  她别扭地转过身去,走开了。

  昨天晚上她碰他的时候可没有强调“分手”二字,倒是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

  简玟重新窝回窗边,喝了几口热水后,思绪也渐渐回笼了。

  她放下水杯转过头问他:“所以你为什么要跟我分手呢?”

  他坐在半暗的光线里,落地灯散发的昏黄将他的轮廓勾勒得颇有质感,他目光沉稳地望着她,反问道:“你最近有没有感觉好点?”

  简玟的神情凝住,她的思绪飞速运转,联想到过年以来经历的几场大雨,状态似乎回到了以前,虽然难受但不至于浑身疼痛难忍。

  她疑惑道:“这和你有什么关系?还有我为什么一到下雨天就这样,每世都会这样吗?和我背后的胎记又有什么关系?我为什么会这样呢?”

  她的问题太多,一股脑丢出来,随即发现她忽视了一个更为重要的问题。

  “你为什么不说我们相识的第一世?”

  她终究还是问到了所有因果的起源,那个轮回之初的光景,随着时代的年轮深埋在数个世纪之中,直到重见天日。

  “你听过南粤国吗?”

  简玟摇了摇头。

  “你和我成亲那年才十五岁......”

  他缓缓抬起头,眼里的光透过黑夜穿回了那个战争四起的时代。

  秦末大乱,岭南地区战事绵延,赵狄率部下攻打百越,以裔郡为首的当地政权发起反攻,战事持续多日,这支由越人组成的军队比赵狄想象中要顽强许多,他适时提出和谈。

  是夜,双方约在阔叶林,火把照亮天际,裔郡率部下而来,剑眉星目,浑身透着锐不可挡的煞气,所到之处火把纷纷让开。

  赵狄提出可以助他共同抵御外敌,只要让他这支队伍从此驻扎在此地。

  裔郡一袭黑色战甲骑于马背之上,他侧过头,部下凑上前来,随后向赵狄传达了三个要求。

  第一,率兵退到博罗。

  第二,从此归顺裔军。

  第三,将他的女儿嫁过来。

  赵狄大为恼火,他这唯一的女儿是百越第一美人所生,遗传了母亲的美貌,自小便倾国倾城。听闻裔郡性情残暴,杀人如麻,对待女人更是不知怜香惜玉,他自是不愿把女儿嫁与他。

  裔郡只给他一天时间考虑,如若无法谈和,便会调回全部兵力将其围剿。

  赵狄将消息带回营中时,意外的是,女儿赵凤儿并不反对这门亲事,她从小在军营长大,本就和一般姑娘不同,过人的胆识让她并不惧怕那位传闻中嗜血成性的裔郡,既然迟早都要嫁人,她情愿择一强者。

  只是同样,她也提出了三个要求。

  一要百越来贺,风光大嫁。

  二要凤冠加身,战马来迎。

  三要他驱走家中莺莺燕燕,自此身边只她一人。

  消息传到军营中,裔郡笑着干掉杯中酒,下令:“备婚。”

  大婚当日,排排战马气势如虹,赵凤儿一袭红妆等在营中,直到看见那个坐于黑马之上的男人带着浩浩荡荡的迎亲队伍朝她而来。

  她站起身不顾护卫的提醒,执意伸着脖子想把他看清。

  当看见他红色衣褂里闪着银光的战甲时,她眼里滑过讥笑,侧身问身旁的护卫:“我的夫婿长得可好?”

  护卫磕磕绊绊地回:“属下不知。”

  她便训道:“下次再问,一律说好。”

  “是。”

  她又收回视线看着他,遗憾道:“只可惜他迎娶的不是我,是这百乱之势。”

  说罢她夺过护卫别在腰间的马鞭,红衣翩然而起,她翻身上马。

  有人叫道:“新娘子跑了......”

  迎亲的队伍一阵骚动,部下刚欲去追,裔郡摆手吩咐众人原地待命,他策马追随那抹艳红的身影而去。

  赵凤儿是马背上长大的女子,她很小便随父四处征战,在军营里,她的骑术属上乘,无论惹到什么麻烦,只需一马便能成功脱险。

  然而这一次,身后步步紧追的马匹却让她感受到了从未有过的紧迫,她驾马冲进山林,在溪流间,在碎石上,在充满荆棘的丛林中,劲风而过,两马追逐。

  声音越来越近,她侧头看去,他与她并排,预估了她所有的动机,像故意逗她玩耍,保持着和她同样的速度笑看着她。

  赵凤儿扬起手中的长鞭就向他甩去,他抬手接住翻转手腕将马鞭缠绕在手臂之上,随后用力回扯,将她连人带鞭拽到了自己身下,他停马俯下身,她惊吓地死死盯着他,他的轮廓逆光而来,从身上取出凤冠亲手为她戴上。

  接亲回程的路上,她坐在他的怀中,他亲自驾马带她回家,百姓欢呼,盛况空前。

  她含着笑道:“都说裔郡杀人如麻,为何越人还如此拥戴你?”

  他垂下头在她耳边低语:“我只杀对我有二心的人。”

  他用最温柔的声音说出最凶残的警告。

  她笑得颠倒众生:“我既嫁过来,自然对裔郡忠心不二。”

  他掐住她的下巴,将她的视线扭转过来,眼如鹰隼般盯着她:“叫我裔舜。”

  “裔......”

  当晚,他们行了结发之礼,他没有顾及她年纪尚小,便夺了她的身子,与她纠缠整夜。

  第二日他便带兵南下,一走数月,将她冷落。

  成亲头两年他待她并不好,番禺一带盘踞的几股势力之间战争不断,他常年在外,很少归家。

  加上旧秦势力与赵狄来往频繁,赵凤儿是赵狄之女,他不得不防。

  久而久之,百越一带便有传言,凤儿是裔郡的囚鸟,他娶她过门,不过是以人质之实桎梏赵狄。

  乌巴戈从博罗赶来见赵凤儿,说要带她远走高飞。

  他是赵狄从前在行军途中捡回的孩子,那一年,他被丢弃在臭水沟里,身上不着一物,上身被古怪的黑色图腾缠绕,奄奄一息。

  赵狄将瘦弱的乌巴戈带回军营,他和赵凤儿同龄,两人从小一起长大。

  随着乌巴戈身上古怪的图腾被越多的人瞧见,便有村民说他是九祖巫。

  相传龙川一带曾有个部落,这个部落里的九祖巫都会使用黑巫术,害人不浅,被世人灭族后,仅存于世的九祖巫隐姓埋名藏了起来。

  据传九祖巫后人身上都有烛龙图腾,那是他们一脉传承的标记。

  因此乌巴戈自小就被军中人嘲笑和嫌弃,大家骂他是巫人,逼他使巫术出来吓吓他们,他双拳难敌众人,经常被军营中人欺负。

  赵狄基本不会理会这些孩子们的哄闹,赵凤儿也只是冷眼旁观,不过要是瞧见乌巴戈被人打了,她会站出来维护他,她见不得以多欺少的作风。

  她的无心之举却一次次让乌巴戈铭记于心,在听说她嫁人后过得并不好时,他便毅然决定来找她,带她离开这座牢笼。

  赵凤儿只是淡淡地看着他笑说:“从小到大,你看过有谁能用牢笼困住我?”

  她的话让乌巴戈明白钥匙就握在她手中,是她甘愿将自己困在这里,他劝不走她。

  她收起笑容,对他说:“你回去吧,告诉爹,我一切安好。”

  ......

  外界对于赵凤儿的处境,有人同情她,便也有人奚落。

  然而每次裔舜在外接到家中的消息,要么是她又外出猎到什么新鲜宝贝,要么是又扮成了男子溜到哪里和人打架赛马,甚至有次部下来报,说她带回一头幼狮,还打算将幼师养在身边,吓坏了家里众人,现在已经没有侍女敢靠近她的卧房了。

  不多日,他回到家中,前往她的卧房一探究竟。

  摇曳的纱幔间,少女宽衣解带赤足轻舞,舞累了就倚在卧榻上拿起酒大口喝着。

  那头小狮子就守在她身旁,她似乎,并没有将那些对她不利的流言放在心上,反而养了个小东西吓走了他安排在她身边的眼线,换来不为世俗所拘的自在。

  他步步靠近,她终于感觉到来人了,惊地回过头去,他的身影就在她身后,酒杯滚落在地,她满眼醉气地喊他:“裔,你回来了吗?”

  他托起她的下巴望着她细润如脂的肤和荡人心神的唇,凤眸潋滟之间,忽然发现她已长成了娇艳欲滴的模样。

  他将她抱起带回了房,可第二日他依然抛下了她,再次踏上征战的路途。

  这一走,再有消息便是他要带回番郡的遗孀,军中大小领率来劝,只要他肯纳了番郡遗孀,番郡的势力便会归顺裔军,更何况,那是位有着西域容貌的美人。

  消息在百越境内散布开的第四天,家中起了大火,火势烧了整整三天三夜,裔舜赶回家时,赵凤儿已经驱散了下人,她独自坐在废墟之前,在他驾马停在她身前时,她牵着那头半大的雄狮,抬起头水盈盈地望着他,对他说:“我无处可去了。”

  他将她带回了军营,连同那头雄狮。

  她一路随他奔波衣服脏了,他命人找来木桶给她净身,他向来没那么多讲究,部下进出他的帐篷来去自如,因着凤儿住进了他这里,他特地嘱咐部下守在帐篷外。

  再回帐篷时,她已经脱了衣物走入水中,烟雾包裹着她袅娜的身段,撩人心怀。

  他对她说:“军中不留女人,你只能待一晚,明日我会重新置办宅子。”

  她缓缓抬起手臂,水珠顺着肌肤滑落,她云淡风轻地开口道:“说不定还会走水呢,何必那么麻烦?”

  裔舜眉头一皱,出声质问道:“火是你放的?”

  她用手舀了点水,抬起手水珠从指缝滴落,她自顾自玩着水,好似根本没有听见他说话。

  他压着情绪怒道:“赵凤儿。”

  她双臂搭在桶边,抬起头眼里是冷若冰霜的眸光。

  他要带别的女人回来,她就干脆烧了他的家,她就是在挑衅他。

  裔舜毫不客气地将她从桶里捉了出来,她和他滚到了地上,帐篷里的动静太大,门口的部下面面相觑刚想进去查看,就被裔郡吼了一声,让他们离远点。

  他本想好好惩罚她一番,却跌进了她温柔的陷阱,她在他的帐篷里一待就是好几天。

  军中老人终于按耐不住,纷纷来访,请裔郡去别处商议事情。

  临走时,凤儿遮住被他揉拧的泛红的身体,扯住他的衣袖,情意绵绵地对他说:“不要把我送走,我想留在你身边......”

  裔舜是在军中各部下集体反对下扛着压力将凤儿留下,他为了她第一次破了例。

  尽管如此,在商讨战事时他仍然会避开她,不断有人劝裔郡不要将她带在身边,会终成祸端。

  军中人对她的排斥她自然清楚,却一次也没跟他抱怨过。

  她知道他防着她,她便尽量不出帐篷,遇到部下来报,自动回避,驾马远去,直到他们谈完再返。

  没多久的一天,他差人带她去逛集市,她已察觉反常,中途避开随从驾马折返,半道就遇上了番郡的队伍,打探之下才得知,裔郡邀请番郡遗孀来营中相聚,所以他支开了她。

  凤儿双眼通红策马扬鞭,她穿过风沙弥漫的山坳,凹凸不平的土堆,一路疾行,路上她已感觉不适,却提着一口气执意杀回军中。

  当她看见番郡的马车停在帐篷不远处时,她从马背上跌落下来,抽出长刀拖着一身血冲进帐篷。

  哪有什么番郡遗孀、西域美人,只有裔舜愕然地看着满身是血的她。

  那是他们的第一个孩子,在猜忌和提防中离他们远去,没能来到世上。

  番郡遗孀刚入军内便被控制住,他不纳她过门,自有强硬的法子让她交出兵力,这不过是瓮中捉鳖一场,对方行事小心谨慎,为免打草惊蛇,他支开她,总共也没几人知晓。

  却不想这场算计让他失去了孩子。

  赵凤儿大病一场,她自小身体底子好,几乎没生过什么病,那是唯一的一次一病不起。

  乌巴戈听说后潜进军营来看她,他说他能用巫术治好她的病,他让她跟他走,离开这里,离开裔郡。

  她虚弱地摇着头对他说:“我已嫁与他,即使挺不过这遭,我也该死在这里。”

  乌巴戈又一次不甘心地离开。

  裔舜匆匆交代完对番军的处置后便回到凤儿身边。

  他抱着病中的她对她说,只要她能好起来,他便带她骑马,带她练兵,带她征战去更远的地方,待他打下百越全境,他成了帝,她就是他的帝后,他会为她戴上真正的“凤冠”。

  奇迹的是,在军中各大夫的无能为力之下,赵凤儿硬生生挺过了那一劫。

  一次在裔舜商讨完明日行程回到帐篷时,赵凤儿一边替他缝制衣衫,一边漫不经心地问道:“你回来时外面起风了吗?”

  裔舜脱掉外衫,回道:“起了。”

  她将衣衫抖开,轻描淡写道:“是啊,方才就听到风声了,不知明日有没有雨啊。”

  她的这句话让裔舜脸色大变,顾不得穿上外衫便再次冲出帐篷。

  第二日他们改变了原先的地形,利用大雨的优势,将守变为攻,一举将南境盗兵围堵在山洼之间,初战告捷。

  他一身泥土回到军营中时,他的小凤凰仍然坐在那缝制衣衫,他走过去将她抱起亲吻,她生气地说道:“你把我也弄脏了。”

  他却只是看着她笑,恨不得将她融进骨髓。

  他把她丢在家中,一走便冷落她两年,后来带在身边也时刻提防,从不与她交心,她却总在用她的方式处处提点他。

  若不是她一次又一次不着痕迹地从旁提醒,他差点要忘了,她自小在军营中长大,精通兵法,练就了一身过人的本事。

  自那次战事告捷之后,他偶尔会将一些布阵透露给她,她的兵法谋略一次又一次让他惊喜。

  当军营里的人逐渐知道他们打的胜仗都有凤儿运筹帷幄的功劳后,逐渐接纳了她的存在。

  她被他藏在帐篷里整整一年才真正走入军营。

  赵凤儿仿若天生为军营而生,她时常换上男装帮他操练新兵,一开始那些年轻的男子并不听命于她,她就让他们一个个来挑战她,从骑马到射箭,再到舞刀弄枪,她一样样让他们折服。

  裔郡从战场归来检阅队伍时,她操练的新兵和其他部下的兵放在一起实练,五项赛事,她的兵拿到了三项头筹。

  她一身金装铠甲带着成年雄狮立于高垒之上,身下是臣服于她的兵马,训练有素。她手握长枪,红绸迎风,英姿勃发。

  那个画面,刻在他的脑中,伴随着他多少个春去秋来。

  后来凤儿随裔郡四处征战,他上沙场,她便坐守军营,没有战事时,他们就在草原上赛马,她喜穿红衣,驾马飞驰的身影像火红的凤凰。

  那之后的几年里百越动荡不安,几路盗兵愈发猖獗,中原起义军不断进犯,杀了无数前朝官吏,裔郡每一次出征都是拿命在搏。

  便是在那次和起义军的冲突中,他没能顺利而返,凤儿在营中等了足足七天他都下落不明,第八日有部下来报,起义军抓了几名领率,裔郡有可能被俘。

  赵凤儿急红了眼,彻夜未眠,次日,她将部下叫来问了清楚。八日过去了,如果裔郡真的被俘,按道理起义军早就杀来了军营,她猜测这是裔舜的缓兵之计,但可以肯定的是,他现在的处境必定危机四伏。

  她连夜召集剩余兵力商讨救人,就在这时,家中传来消息,赵狄被乌巴戈砍下人头悬于篷顶,他饮了赵狄之血自称为王,并向裔郡送来战书。

  赵狄为了军中儿女一生戎马,死时却全尸不保,如此奇耻大辱让他这个唯一的女儿岂能罢休,赵凤儿狠狠撕了战书。

  裔舜的安危尚不可知,她必须要用尽一切办法阻止乌巴戈来犯,为裔舜保住仅剩的兵力,否则即使裔舜脱困也没有退路了。

  她做完最后的安排后回到帐篷。

  晨曦升起时她断了发放在枕边,便独自驾马前往博罗。

  ......

  “这要放在过去,在男人面前提断发可不是什么好的暗示。”

  “怎么说呢?”

  “古礼,亲脱妇之缨,而结发。”

  夜已深,简玟裹紧绒毯,身体像浸泡在冰水里,刺骨的寒冷从脚跟蔓延至全身。

  蒋裔并没有说起赵凤儿回到博罗后发生的事,他只是对她说,凤儿临走之前的布兵助他在那次恶战中存活了下来。

  他再去寻她时,她却没能活着回来,他带回了她的尸首安葬在身边。

  凤儿离开后的日子里,他一直在寻找乌巴戈,第八年头,他终于在北阳山一带发现了乌巴戈的踪迹,他亲手割了乌巴戈的头颅,将头颅带给赵狄兄长后,便退回了番禺。

  有了裔郡坐镇,赵家人割据岭南后,建立南粤国,引入中原农耕技术,发展海水运输,为后世的海上丝绸之路奠定了基础,正式开启了灿烂的岭南文明,直到九十三年之后汉武帝发动对南粤的战争,历史的车轮便再次向前推进。

  那一世,他独自待在那片他们赛马的草原又活了三十二年才寿终正寝。

  这便是他孤独的开始......

  作者有话说:

  这段还未讲完...明天继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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