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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7章


第67章

  女朋友。

  三个字简短扼要, 好像裹挟一层魔法梦幻外衣,拂上心口,如浮雪般轻, 似蜜糖般甜,彻底让人沦陷溺毙。

  耳边微风掠至, 不知怎的, 那种感觉被无限放大, 有点飘忽不定,却又真真切切存在。

  成年即接吻、恋爱,应该没那么多人像她一样大胆吧。

  堪称得上“佼佼者”?

  估计算是。

  想到这,温书梨忍不住评价自己真的赚翻了, 高考拿状元, 对象好看到炸天, 只对她一个人好、黏着她、保护她,深情又专一。

  这就叫事业爱情双丰收。

  遐想天马行空,甚至连以后的生活日常都提前看到了画面, 一起买菜、做饭、喂猫, 还有……

  “想什么呢?”

  沈厌放在她背后的手不太安分,稍微动了动,碰到她凸起的肩胛骨,但没做坏事,只是相触。

  视线下落那枚银质戒指, 眉眼含笑, 眸光上移,与她四目相对。

  嗓音漫不经心的:“计划怎么打我主意?”

  严谨一点来说, 和她现在想的差不了多少, 因为另一半都是他。

  温书梨没有否认, 嗯了声。

  小白鞋向前迈了一步,双手捧起他的下颌,故意用很轻的声音:“我在想,我以后要赚好多钱,最好像山一样高,多到花不完,然后……”

  一字一顿,更轻了,“包、养、你。”

  金屋藏娇?想法的确不错。

  有的时候,温书梨又觉得自己挺亏的,从高二开学到他们认出彼此的那段时间,全然是沈厌暗戳戳撩她、接近她,自己什么也不知道,还把他当朋友。

  后悔,非常后悔!

  她要一次不落地撩回来,想看他脸红、看他不知所措、也想看他只能展现给自己的另一面。

  小姑娘多少有点钓系属性在身上。

  这语调,真引人犯罪。

  沈厌低头轻笑,肩膀隐隐颤动,继而抬眸,可以看清他的鸦羽长睫染了几缕细碎月光,喉结左侧的黑痣滚了一下,又一下。

  让人想摸。

  没关系,她亲过了,心里还算平衡。

  他那只左手依然在她身后,右手扬起,下一秒,掐住她的纤纤细腰,很轻,舍不得伤她那种,连带着她整个人往后退了一步,丧失主导权。

  俯身,附在她耳侧:“好啊,我等你包养。”

  好痒。

  救救救命!

  还是撩不过他!

  想逃走,现在就逃走!

  但晚了不止一步,沈厌箍住她的腰,挡住唯一的去路,又说:“温书梨,我说过什么你忘了吗?”

  怎么不叫“梨梨”,她还想再听听。

  什么什么?每天发生这么多事情,她怎么可能记得那么清。虽然自己答应过他有关于他的一切都不会忘,但人的记忆力有限,内存不足,存档……存不了。

  耍赖意味。

  看她的反应已经知晓,应该忘得差不多。

  沈厌也不生气,表情是明目张胆的宠,可说出的话却不由得使她的心悬了些高度,“今天我会很过分,你得承受住。”

  不是这样的,他说的明明是“我会比平常过分”,在她十八岁生日这天。

  他现在坏得彻底,捉住她记性差的弱势,可劲儿欺负。

  努力翻出记忆,温书梨想起来了,欲想反驳,对方欺身压过,不给她思考的机会。

  瘦白指节下意识遮挡唇瓣,身后无路可退,前方也不行,只能佯装求饶的样子,“放过我吧,我没忘,我记得你说……”

  打断她,再一次。

  松开腰肢,略显敷衍地睨了眼四周,又偏头,轻轻拨开那对白皙双手,“周围没人,刚才那次不算。”

  以为没了后语,直至后四个字缓缓入耳,欲/望不减,“再亲一下。”

  沈厌说到做到。

  这次并非浅尝,而是温柔又强势覆上她的双唇,轻轻碾过,鼻息间的薄荷气味似有若无,清凉、滚烫。

  简直是矛盾的载体。

  少女身子半仰,姿势原因,尽显窈窕,实在受不太住,她的指尖从少年的侧脸缓缓游移,寻找依偎,不经意间触碰他的锁骨。下一刻,野性被点燃,一发不可收拾。

  撩拨微轻,如点点春水,却最为致命。

  角度倾斜,系在两人脖颈的两枚银质戒指坠了些许,好似拥有无法排斥的吸附力,叮当碰撞,相互缠绕。

  周遭没有其他人,只有他们。

  吻了多少秒,不知道,她只知道她要缺氧了,濒临窒息,像极了搁浅干燥沙滩奄奄一息的海洋生物,虚脱、发软。

  如果刚成年就舌/吻,好像有点过分。

  沈厌避开这个想法,但也好不到哪去,他就是坏人。

  终于,他退开,她倒他怀里,浅浅呼吸。

  “小玫瑰,生日快乐。”

  少年吻了吻她的发顶,像安慰猫咪,“成年快乐。”

  -

  成年送戒指,极少数人才会想到。

  这个想法,沈厌早在温书梨生日的前一个星期产生。

  根本原因归于太想把她留在自己身边了。

  最开始,送生日礼物这件事,沈厌询问过迟川和盛柳,因为没有经验,所以找两位助攻帮帮忙。

  盛柳自称“情场小王子”,不过是假的,一年交女朋友不超过三个,对不起他这个称号,主意出得更是一塌糊涂。

  应该说是,偏离主题。

  他明明问盛柳送什么成年礼物给未来对象比较好,后者抓住“未来对象”四个字又叭叭叭叭叭了一顿。

  对话根本不在同一个频道。

  盛柳想的是:搞什么啊,追这么长时间了还没追到手,情书写一封不行,写十几封、几十封,不行的话写一两百封,就不信打动不了。

  终究是盛柳想得太简单。

  写情书早就过时了,不过,她写的不过时,对,她还欠了他一封情书。

  初步判断,盛柳没多大用。

  好在有迟川。

  迟川关键时刻很靠谱,毕竟温书梨和沈厌是他磕的第一对cp!绝对不能be!

  相对于盛柳的无效疯狂输出,迟川直接简单一句话:“阿厌,你这么喜欢梨子,那就送认为最重要的,代替不了的。”

  “戒指怎么样?定制。”沈厌说:“代替不了,独一无二。”

  闻言,迟川差点惊掉下巴,刚吞进喉咙的橘子猛地呛了他一下,咳嗽停不下来,脸憋得通红。

  “阿厌,你认真的?”

  他拍了拍胸口自救,缓了缓,“劝”他:“不是阿厌,你想想,梨子成年送戒指,那结婚送什么啊,总不能用碳酸饮料的易拉罐环求婚吧,除了戒指还有很多重要的东西,再想想再想想。”

  不无道理,但这不代表戒指只能送一次。

  戒指,代表热恋与忠诚,神圣爱情的象征。

  她应该会喜欢。

  沈厌眉尾稍动,笃定说:“不用想了,戒指,下午找人定制。”

  这么长时间的相处下来,迟川对他的了解足够多,一旦认定,便不会轻易改变。

  固执?应该有。

  但放在感情上,非她不可,痴情,也深情。

  喜欢一个人、爱一个人不分年龄,哪怕现在的他们在外人眼里很大概率让人误以为一时兴起,也许别人有这个可能,但沈厌没有,他从来没有。

  他是一眼定终生。

  ……

  那天下午,沈厌找设计师商谈好戒指外观、成色、还有内圈嵌入的英文字母等。

  设计师是老牌的,尤为注重细节,方案最终敲定已经是六个小时之后了,很难想象,一枚小小的戒指,需要折合一整天四分之一的时间。

  迟川困得不行,眼睛惺忪开合,远处一看像是没有骨头似的,整个人黏在了休息区的沙发上。

  见沈厌过来,他先打了个哈欠,揉眼,“好了?设计师怎么说的?是不是觉得你特难伺候?”

  末了,还补充一句:“我要是那位设计师,早就被你磨得没耐性了,下午一点到晚上七点,你也不看看我有多无聊,谁家订制戒指需要六个小时,天都黑了哥。”

  这哪是一句,分明好几句。

  迟川喋喋不休:“我应该在家里待着打游戏,反正高考过后我妈也不怎么管我,怎么想的,脑子当时抽了,真后悔跟你来……”

  “请你吃饭。”

  沈厌向他抛了瓶水,又从兜里拿了一个方正的盒子,同样抛过去,下巴抬了抬,“报酬。”

  迟川以为自己是免费的廉价劳动力、工具人,天知道还有意外之喜。

  是他念叨好久的一块机械手表,他攒钱就为了买它,没想到,他的好哥们儿居然替他收了。

  沈厌是清溪省的榜眼,奖金不少,一块手表而已,收了就收了,送人。

  再加上他家里不缺钱,长得又帅,天之骄子无疑。

  “我去,阿厌,你太懂哥们儿了,咱俩不愧同为三年寒窗。”迟川做了个抱拳手势,“我突然感觉这六个小时‘嗖’的一下过去了,一点儿也不长。”

  迫不及待戴上,连连夸赞:“不错不错,跟你就不客气了,都是兄弟,这顿饭我请!”

  “出息。”沈厌轻哂。

  出了店,迟川碰了下他的胳膊,“走啊,吃夜宵去,火锅儿走起,高考后我的经济自由了,我爸、我妈、我舅,还有很多亲戚都给我塞红包,不要不行。”

  有点欠揍。

  忽然想到什么,迟川恨自己说太快,拍了下嘴,表情歉意,“对不住阿厌,我……”

  街边灯火阑珊,光亮暖黄澄澈,照落少年的黑色T恤,色调一冷一暖,正面交织,冷调完全压制。

  沈厌滑手机的动作一顿,随后又恢复如常,自动略过话题,“哪家?说个地址。”

  迟川想说他经常去的那家,话到嘴边,倏然变成了:“阿厌,你打算……什么时候告诉梨子?”

  他是偶然才知道的,以沈厌的性格,也不会主动说。

  这个话题涉及他的私事,本不方便过问,但既然成为伴侣,就要坦诚相待不是吗。

  少年眸光黯了黯,没应。

  站于沥青路一侧,身影愈发孤寂。

  作者有话说:

  阿厌亲亲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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