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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少女的迷恋。


第六章 少女的迷恋。

  因为周微,喻迟笙时隔很久才想起第一次见到沈靳知的场景。

  明大和电影学院离得不远,只隔了几个街区,平时来往也多。

  舍友男友是明大学生会的,用亲属关系给舍友弄了几张校庆音乐会的票,喻迟笙也沾了光分到一张。

  位置是顶好的前排。

  不过喻迟笙对音乐会不感兴趣,并不打算去。

  有时候喻迟笙也不得不感慨命运的离奇,她明明不愿去,最后还是遇到沈靳知。

  她去送票给健忘的舍友。舍友劝她说,来都来了。

  她开玩笑说,来都来了真是个好词,什么场合都适用。

  可她没想到这句来都来了,会成了她和沈靳知的开始。

  音乐会灯光打暗,却迟迟不开始,身边已经有人抱怨,但这种抱怨声被淹没在一众的讨论声中,喻迟笙依稀能听出他们谈论的内容--百影。

  沈靳知就是在这样的时刻出现。

  他姗姗来迟,目光平静地扫过她的方向,眼底却淡漠,不带半分温度,如清寒的月光。

  沈靳知那样的人,很难不让人多看一眼。

  单凭着气质,就能和喻迟笙以往认识的人都区分开。

  他坐在第一排,身体微微侧着,穿西裤的长腿交叠,鼻梁架了副金丝眼镜,斯文得过火。他对台上的演奏兴致缺缺,仿佛一切都是客套的礼仪。

  如果非要她用一个词去形容沈靳知,她形容不出。但也许可以用一个词去形容那时候她对沈靳知的想法。

  那是一种少女的迷恋。

  注定过分沉迷,也注定不会长久。

  没人会对可望不可即的事物抱有热忱的占有欲。

  她也不能免俗。

  可即便这样,也丝毫不妨碍她欣赏他。

  他就像是那天“来都来了”的意外之喜,值得她一辈子铭记。

  -

  沈靳知接到喻迟笙电话的时候,在应付一个酒局。

  这酒局还不同寻常,事关沈家,沈靳知不得不应付。

  “沈二,你要知道,要和百影合作这点上你父亲可没少给我们使绊子。”

  来的都是先前与沈家交好的世家,几人表面奉承沈靳知,眼神却精明,丝毫不把这个早被“逐出家门”的毛头小子看在眼里。

  沈家和明城鹿家齐名,鹿家重文,沈家重武,几代都是名门世家出身。不过鹿家主支凋零,内部不和,如今在明城还是沈家更甚一筹。

  沈家父子的关系闹得水火不相容,任何跟他们打交道的人都会仔细衡量其中的利弊。

  既然来了这个局,那就是看重沈靳知现今的价值,要谈合作了。

  沈靳知垂眼,反倒似笑非笑地晃着手里的酒。

  杯中的液体如琥珀琼浆,冰块互相碰撞出清脆的声音,他眼神没挪,像是在欣赏什么艺术品。

  沈靳知不说话,在场的精明老头也没法再往下说。

  沈靳知离开沈家这么多年,白手起家坐到现在这个位置,经历过的早已不是在场的人能想象的。他们这种威胁沈靳知根本不看在眼里。

  不过原先他们也不把沈靳知看在眼里,虽然人人客气地叫他一声沈二,但谁都知道只要沈恒原在,沈家继承人的位置可落不到沈靳知身上。哪能想到前几天沈大爬雪山遇到雪崩,虽然人是救了出来,但下半身没了意识,成了废人。眼看着沈家要绝后,连沈恒原都急了,谁还愿意和沈家未来的继承人过不去。

  “沈二?你这是不想合作了?”

  被沈靳知这样不咸不淡的晾着,有几位已经沉不住气了。

  他忽地抬眼,淡淡一眼把那人压了回去,笑出声:“哪能啊?”

  他笑意淡漠,但语气却还是温和的。

  酒局上的人这才觉出沈靳知心思有多可怕,而周彦相反,他庆幸他是沈靳知这边的。

  沈靳知要消磨他们的耐心,周彦也在旁看热闹。

  十八岁时沈靳知羽翼未丰就出了沈家,沈家老太爷怕长孙流落在外一直给沈恒原施加压力,沈恒原没少使绊子逼沈靳知回沈家,可惜不管是怎么样的境地,碰了多少钉子,沈靳知都不肯屈服,反而性子养得沉稳老成。

  那时候为了解决一个项目,沈靳知没日没夜应付酒局,有一次差点喝到酒精中毒被送进医院。

  沈靳知向来把玩伴和合作伙伴分得很清楚,丝毫不给人留情面,不过周彦乐意跟着沈靳知混。

  虽说沈靳知心思无常,但有时候周彦还是能猜出几分的。

  比如在挂完电话后,沈靳知的确是有点心不在焉了。

  酒局结束,周彦凑过去,低声道:“怎么了?阿笙妹妹找你有事?”

  沈靳知没回答,但也不反驳。

  周彦说:“那还不赶紧打回去?”

  沈靳知觉得周彦说的是废话:“没人接。”

  周彦一听,笑得贱兮兮的:“活该吧,谁让你挂阿笙妹妹的电话?”

  喻迟笙打过来的时候很不巧,正好碰上那些人都在。沈靳知这亲昵的称呼一叫,谁都能看出来。周彦那时疯狂给沈靳知使眼色,现在倒好,一个劲地数落沈靳知。

  沈靳知没看他:“滚。”

  周彦还笑:“沈二,你让我滚哪去啊?”

  沈靳知懒得跟周彦计较,拿了西装外套就要走。

  周彦问:“去哪?”

  沈靳知低眼,回道:“去找人。”

  -

  喻迟笙没在酒吧呆多久,魏莹一通电话打破了暴风雨前的宁静。

  魏莹知道了喻迟笙的金主绯闻,电话里她声音怒不可遏,直接让她滚回喻家。

  周微没见过魏莹,所有的印象还停留在魏莹淡圈前温和可亲的模样,听见魏莹劈头盖脸地骂喻迟笙,她有些意外:“学姐?”

  喻迟笙笑笑:“没事,我习惯了。”

  这句是真的,喻迟笙是真的习惯。

  魏莹的亲生女儿在小时候就走丢了,在那之后魏莹的精神状态一直不太好。为了让魏莹振作起来,喻家才收养了她。喻迟笙看到过魏莹女儿的照片,喻迟笙的眉眼有几分像她,也许这就是喻家一开始收养她的理由。

  魏莹要她乖乖当那个女孩的替代品,但她知道她终究替代不了那个女孩。

  有次生日会,有人夸她像魏莹,魏莹当时脸色很难看。生日会结束,她被魏莹拉到房间里,魏莹冷着脸对她说,你别想替代她。

  那个女孩在绘画上有天赋,魏莹就逼着她画画,可她没有天赋,老师无论怎么教都是一塌糊涂。那个女孩喜欢小狐狸,她害怕得发抖,却强迫自己也去喜欢小狐狸。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她成了为那个女孩而活的人。

  而她的存在,也时刻提醒魏莹,她不是她的女儿。

  喻迟笙安静的表情让周微有说不出的心疼,喻迟笙在外人面前光鲜靓丽,像是个众星捧月的存在,此刻却没人在意她真正脆弱的样子。

  周微故意转移话题:“学姐,你的生日是不是快到了?”

  喻迟笙有些走神,须臾才礼貌一笑:“是啊。”

  她的生日又要到了。

  周微还有些宣传片的后续要处理,喻迟笙边笑边催她回去。校庆的事马虎不得,周微没强留下,只是离开前还是一副替喻迟笙担心的表情。

  喻迟笙其实不太想回喻家。她看了眼时间,显示的是晚上七点。

  她不知道沈靳知那边的酒局几点结束,也不敢再贸然打过去。手机电量告急,她一会按亮一会按灭,去看时间。

  人心情不好的时候,连时间都过得很慢,以分秒计算。

  一分一秒都是煎熬。

  她没忍住,点开了论坛的热帖。

  电影学院的论坛像是个小娱乐圈,八卦的话题总是能最快引起人们的兴趣,毕竟里头的热门人物说不定全都是以后冉冉升起的新星。以前是她和何林琪的恩怨,现在全成了她的金主绯闻。

  不过奇怪的是,关于她的话题总是过几秒就被自动删除,倒像她身上真的有什么不可告人的秘密。

  百分之一的电用完,喻迟笙这才认命。

  喻迟笙又在酒吧附近逛了逛,鬼使神差地在一家甜品店前停下。

  喻家不是明城本地人,而是从荔城搬过来的,生活饮食习惯也依旧照着荔城的老样子。喻迟笙是典型的荔城喜好,爱吃甜食,不过平时魏莹不让她吃。无论是舞者还是演员,第一重要的就是管理自己的身材,高糖高热量的东西碰都不能碰。

  喻父经商,工作很忙极少回家,所以家里基本只有她、魏莹还有一个阿姨。她上大学之后,只有周末回去,家里冷清得很,久而久之魏莹对她的控制欲就愈发严重。

  喻迟笙今天故意不回家,是出于一种反抗。而这甜品店更助长了她的气焰。

  沈靳知找到喻迟笙的时候,喻迟笙正坐在甜品店门口走神。

  喻迟笙穿了件奶杏色的短裙,一双修长笔直的腿被奶杏色衬得更白,就晃眼地露在外边。

  沈靳知突然觉出临走前周彦那番话的意思。

  喻迟笙的好看不全在皮相,而在于她身上明艳的少女感,即便只是这样百无聊赖坐在大街上,她依旧让人眼前一亮。

  周彦说,沈二,和阿笙妹妹谈恋爱你可要有危机感了。

  沈靳知没想到他的危机感来得那么快。

  喻迟笙坐在甜品店门口发呆的空,已经有好几个男生过来要联系方式。她都客气推辞,拒绝的意思很明显。喻迟笙不是那种拒人千里之外的长相,虽然五官明艳,却也有几分少女的甜意,很讨人喜欢。

  她没抬眼,语气却是乖乖的:“我手机没电了,加不了好友。”

  过来的那人既没说话也没动。

  喻迟笙又接着补充:“抱歉,我手机没电,而且我有男朋.”友。

  喻迟笙话没说完,身边的人突然笑出声。

  是她很熟悉的声音,清薄寡淡,此刻却也有几分烟火气。

  她猛地抬眼,撞上沈靳知的视线。他是真的开心,像他们第一次约会那样。

  沈靳知不喜欢甜食。他的喜好和他人一样冷淡,爱穿黑白色调的衣服,爱看书看画展,爱喝苦到让她皱眉的黑咖啡。

  她和沈靳知第一次约会,她学着沈靳知点了杯黑咖啡。那杯蓝山咖啡有市无价,但她喝不惯,眉头皱紧,为难得像是小时候被逼着喝药的表情。沈靳知第一次在她面前笑出声,叫来侍应生给她点了一大堆甜食,满满当当放了一桌,让她一样样挑过去。

  沈靳知眉眼优越,举手投足都是绅士的模样。

  不止是她,旁边的侍应生都没好意思看。

  她避开沈靳知的眼神,心虚地把面前甜食吃了个遍。

  那是她第一次破了魏莹的戒。

  他看着她吃完,身子倾过来替她擦掉嘴角的奶沫。

  她僵在原地,直愣愣看他。

  他视线没移开,盯着她看了好几秒,才笑:“果然是小女孩的口味。”

  像是职业习惯,他总要给人下一个定义。

  比如,他说她太小,又说她是个小女孩。

  而这次他对她下的定义是。

  “我的阿笙,果然很受欢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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