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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3章 只是,为什么没有告诉她……


第83章 只是,为什么没有告诉她……

  宋一馨打量着眼前人, 一时忘了坐下。人是她约来的,抱着试一试的态度,没提旧情也不提新的合作, 不是以甲方乙方的关系来邀约,只以一个熟人的口吻促成了这场见面。

  左幼几乎没什么变化, 只是没有以前那么瘦了,气色也好了许多。以前的她太瘦了, 看着就不健康。宋一馨不解, 同样是被林端攥在手里, 怎么精神面貌与以前完全不一样了呢。

  左幼指了指椅子,宋一馨这才想起来坐下,虽然宋一馨是抱着八卦之心来的, 但左幼没给她机会只与宋一馨谈工作。对于她的那些好奇,左幼只是笑着一代而过:“就是你看到的这样,我现在是林氏的主事人,其他的宋总要是感兴趣,可以去问林端。”

  给宋一馨一百个胆子, 她也不敢往林端面前凑。左幼看着宋一馨敬谢不敏的夸张样子, 心里暗叹,事世难料, 以前跟她明争暗斗恨不得把林端撬走的宋一馨哪去了?随即左幼就想通了, 她不也一样, 曾经像个把家虎一般,盯着林端怕被人抢走的自己, 现在不也生怕再与林端沾上一点情感纠葛。

  时过境迁,跳开情境再看,为个男人跟其他女人争来斗去属实不明智, 别说是林端这样性格有缺陷的,就是再完美再优秀的男人,也不值当。能让别人舞到正牌女朋友眼前来的,都是不够爱不够尊重,连换位思考都做不到的非良配。

  恋爱是件美好的事情,有不愉快很正常,但要是一直不愉快,甚至感到憋屈,那就该当断则断,哪怕再不舍也要忍痛舍了这段情。

  左幼跟林端的那段孽缘早就结束了,除了跟林端的这段她再没有过感情经历,却不想竟能从这一场初恋中感悟到这许多。

  忽然,左幼拿杯的手顿住了,她在想这些情情爱爱之事时,孟清孟医生的形象在她脑中闪现,左幼奇怪怎么会想到那个人。

  自她治好病后,就没再跟孟医生有联络,原因不是她忙,也不是刻意跟过去告别,而是感觉到了孟清待她的不同,而自己并不想开展一段新的关系,从而选择了逃避。

  受了她冷待的孟医生给了她最大的尊重与包容,主动地从她的生活中消失。

  左幼摇了摇头,她这是怎么了,只是来见故人,怎么就想到了那么多有的没有。左幼收了心思,感情的事她是不想了,现在一门是要把眼下的五年过好,利用转让股份年限的这段时日,多学东西多长见识,强大、武装自己,不再让人随随便便欺负了去才是正途。

  左幼本来是想在办公室见宋一馨的,但考虑到她可能不想见到林端,才答应了宋一馨私下的邀约。

  不同于其它事项,与宋一馨签定的合同是左幼全权经手,虽然林端说了没问题,但她还是想再谨慎一些。

  左幼与宋一馨开诚布公:“宋总,我这是第一次做主事人,也是第一次主导一个项目,难免小心一些,我有几个问题想再问问你......”

  宋一馨当然不会拒绝甲方老板的要求,认真听着左幼的问题,或给建议或解疑,几乎是把整个合作的过程又捋了一遍。

  最后左幼算是满意了,宾主尽欢,宋一馨发自内心地说道:“谢谢左总肯给机会,您是个知恩图报的,当年那点小忙其实不足挂齿,从结果来看也没帮上什么。”

  左幼:“跟那没关系,还是宋总有本事,逆境里也没放弃,这次其它几家确实没有你准备的充足。”

  宋一馨马屁信手拈来:“你要是还在右端,这个项目我也不见得拿得下来。”

  左幼礼貌地笑笑,馨安能被选上是左幼最乐于看到的结果,公事上自然不能徇私,但她心里确实觉得有些亏欠宋一馨,不是帮她的话,她也不会被林端针对。

  哪怕对方帮她的目的不纯,终归在最后也没有出卖她。现在能给馨安一个项目,让宋一馨的心血不白费,左幼心上的一件悬事算是可以放下了。

  可就是这样上心,还是被人挑出了毛病。

  发难的人是这次倾城山水项目组的一位组长与一位副总,时间选在了公司的例行汇报会上。

  作为左幼的助理,以及公司上下人等心中的真正老总,林端也出席了这次会议。林端的考量是,现在只是开始,左幼还没有坐稳位置,他得帮她盯着点,同时也是为了稳住股东们。

  项目组的组长是位女性,姓汪,她先提出了质疑:“请大家看一下这份合同,第二页第十二项里的第八条,全篇套话,看似是细节,却没有量化到单位,以及如果没有达到,如何奖惩也没有。”

  她投到大屏幕上的合同正是左幼与馨安签定的,有关二期四期的后期项目。

  紧接着,这位组长的上级,项目副总说话了:“我看了汪组长的报告才发现这个问题,还没来及上报,正好碰上例会,这问题可大可小,我想着抓紧时间,就斗胆让她占用点时间把这个问题说出来,也好早早解决。”

  林端忽然把手中的记事本递到左幼手中,她低头一看,上面写着:“这位副总也姓汪,他们是亲兄妹,是汪董的一双儿女。”

  这下左幼就明白了,汪董就是那位反对她反对的最积极的股东。

  虽然汪副总解释了为什么当众发难,但如果这个项目的签字人是林端,他们无论如何是不会在例会上点出来的。况在他们说的时候,左幼已经看到了他们提出问题的那条,并不存在需要早早解决的待遇。

  她也曾是做过装饰公司,跟甲方合作过的,兄妹俩提出的问题确实是可大可小,这一条是补充条款,本来就不在合同模板中,硬要挑骨头的话,可以算个毛病,但左幼敢保证,林氏以往签的合同,恐怕还没有这条呢。

  一个出于严谨考虑的补充条款,由于没做到极致的严谨,被人挑了毛病。

  左幼气恼是有的,但更多的是对自己,谁让她谨慎来谨慎去,还是没做到完美。忽然想到林端在看合同时,正是看到最后这块地方时,发出了声音,当时自己有所感,问了他,他只说没事。现在看来,林端应该是早就发现了问题吧。

  只是,为什么没有告诉她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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