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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8章 148


第148章 148

  江柠当初在沪市买房时, 有钱经理的弟弟开的收入证明,第一次买房非常的快速高效。

  但在京城就没有那么快的拿到贷款,哪怕银行已经看过江柠的存款与流水, 他们依然需要审核, 这是流程。

  所以江柠是在来到京城的第二日,才把贷款办了下来, 等一切都弄好后,背着背包,拖着行李去了集训地点。

  这次来给他们上课的,是京大数学系的两个教授,还有清大数学系的教授等。

  之前在冬令营的四周学习, 已经从原本的三百多人,淘汰了三分之一出去, 还剩下两百多人,这两百多人里, 下一个四周的学习之后,又将淘汰三分之一的学生,一直到最后留下十二人。

  江柠到了集训队,就去门卫室借了电话,给王咏打电话, 说接下来想要联系她, 就只能打这个电话给她。

  王咏知道江柠目前正在冬令营的集训队里, 因为之前江柠无法及时交稿时, 就提前和他打了招呼, 说自己接下来一段时间因为竞赛原因, 可能需要集训,无法按时交稿, 虽提前给他存了一大批稿子,但在她无法保证下一批稿子什么时候交的情况下,就需要《武侠》那边重新规划每周连载的稿子。

  其实一直以来,江柠都是他们杂志每周连载稿子量最高的作者之一。

  现在大多数作者,还是手写纸质投稿,用信纸写,写完再誊抄一遍,给杂志社寄过去,也有用邮箱的,可现在大多数人打字还在二指禅的情况下,手速能够达到时速一千的,都可以当打字员了。

  所以像江柠这样,时速正常时候能达到六千,爆发的时候时速能达到八千多的,非常非常少,一般能有个时速两千,都已经是非常厉害的了。

  手在纸上写就更慢。

  柠萌每期连载的内容多,读者追着也爽。

  王咏对柠萌表达了李昂主任他们的建议:“能不能将现代官场文,改为古代官场?加一些武侠元素?”

  江柠立刻就想到了前世看过的类似于《四大名捕》《天下第一》这样的朝堂与江湖、武侠相结合的作品。

  她本来不想答应王咏的,因为写古代官场文,需要查很多资料,尤其是历史类,她做不到无视历史就瞎写一气,这需要杀死她很多脑细胞,也和她原本想的,在现代官场文中,写女主从一小镇开始,到一县,再到一市,发展经济,从政府角度,带领国内知名企业,与外企抗衡,保护本土品牌,防止外企吞并。

  因为很多都是她和领导的真实经历,即使不是她们的真实经历,前世也看过许许多多的案例,写起来也会轻松不费脑。

  可……不光是现实中的作者不能写任何关于官场的内容,就连九零年代的柠萌也被要求,不能写官场文了,于是在王咏的建议下,柠萌还是答应了王咏,将不费脑的现代官场文,改成了古代江湖朝堂文。

  只是刚写完了一个类似于相同情节的《大宋》,此时又处于高强度的集训状态的她,要写过于烧脑,又不是她擅长情节的作品,实在是暂时不太想写,于是挂掉电话后,她脑子一转,就又冒出来一个灵感,不能写官场,那她就写考科举。

  名字她都想好了,就叫《我当锦衣卫指挥使的那些年》。

  柠萌是打定主意,就使劲蹭自己流量了,坚持把《我当……那些年》这个标题坚持到底,让人一看,这篇文就是柠萌写的。

  第一次薅羊毛薅在了《包青天》头上,顺带薅了个电视剧改编。

  第二次薅羊毛薅在了《白娘子》头上,顺带薅了个影视版权。

  第三次薅羊毛薅在了自己头上,至于能薅成什么样,柠萌自己也不知道。

  她一边拖着行李箱往里面走,大脑还一边在思考,如果写科举文的话,开头应该怎么写。

  单纯的科举文好写,可若是将科举与武侠相结合,就有些难了。

  宿舍是二人间,有些类似于酒店的标间,和标间稍微不同的是,房间的床铺是上下铺,上铺是床,下铺是书桌和书架。

  两张床铺是分别面对面摆放的,除此外,床铺考门的方向的一侧,靠墙放着个柜子,上面两个柜子,各带着一把锁,可以将一些私人物品放入其中,锁起来,下面是个架子,下面可以放大行李箱,中间可以放洗脚盆洗脸盆等。

  江柠的另一个室友还没到。

  江柠是因为在沪市办完了事情,就直接从沪市提前飞到京城,在京城买房,哪怕她耽误了两天,来到集训队依然算早的,估计整个集训队目前还没多少人来,毕竟来自全国各地,有些人光是现在的绿皮火车,都要坐几天几夜,像江柠和宋培风这样,为了节省时间,直接坐飞机过来的学生,依然是少数。

  江柠来到宿舍后,先是将自己的各种物品在书桌和书架上摆放整齐,然后才拿起草稿纸和笔,在信纸的最上面,写上《我当锦衣卫指挥使的那些年》。

  考虑到要和谐的原因,首先这个古代,就不能是真实的历史朝代,得架空。

  考虑到锦衣卫是明朝特有的机构,江柠便随便架空了一下,为大明王朝。

  前朝末年,天下大乱,王朝因为走向末路,江湖间的民众为了自保,自发组建了众多江湖门派帮派,这些门派帮派的有些武功高强的豪杰,因帮本朝皇帝打江山,立下汗马功劳,成为朝堂勋贵,有些却依然在江湖中,用江湖中那一套在行走江湖,眼中丝毫没有朝廷法度。

  俗话说,侠以武犯禁,为了整治江湖风气,朝廷设立了锦衣卫、六扇门、神侯府,专门去掌管江湖事宜,六扇门则专门负责江湖案件,负责抓捕犯案的江湖人士。

  女主,是的,依然是女主。

  女主出身开国武将的勋贵之家,朝堂规定,只有正妻所出的嫡子才能继承爵位,女主母亲作为侯府正妻,前面一连剩下了六个女儿,等到了第七个,哪怕此前郎中一再说,这一胎定是男儿,可生下来后,依然是个女儿,而此时,侯府主母已经三十多岁,产下这第七女,就已经是高龄产妇,为防意外,侯夫人干脆联合她的乳母,对外宣称,第七女为嫡子。

  从此有了嫡子的侯府,终于有了继承人。

  女主便是这个时候穿过去的。

  为了隐瞒女主性别,从小她身边的一切事物,都由侯夫人和乳母亲手打理,就连她的贴身丫鬟和小厮,都是乳母的女儿和儿子,也就是她的乳凶和乳姐,他们和侯夫人是一荣俱荣一损俱损的关系。

  外人也只当侯夫人前面连生六女,才中年得子,疼宠紧张了几分也是常事,毕竟这可是侯府唯一的嫡子,未来的侯府继承人,如果侯府没有继承人,按照这个架空朝代的大明王朝的律法,爵位是要被收回去的。

  女主因为是穿越人士,知道这个秘密,从小就分外注重隐私,在侯夫人、乳母、她的贴身丫鬟和小厮,以及她自己的各房努力下,她的身份不仅没有被拆穿,反而随着她一天天长大,而越发的坐实了,尤其到了习武的年龄后,侯爷发现嫡子竟然是个习武天才。

  江柠在考虑,要不要给女主加个金手指,比如她在胎儿时期,就口含一股先天之气,这股先天之气,将她的身体改造为先天之体,让她在习武上悟性超绝,一日千里,修习内力更是先天任督二脉就是通的。

  或者她有一块玉牌,玉牌中每日都会凝结出一滴日月精华,这日月精华可助人洗精伐髓,有病治病,无病强身。

  这个金手指的好处是,她可以将身边的心腹,都培养出武林高手,毕竟未来的锦衣卫指挥使大人,总不能自己一个人孤军奋战,手下没几个天赋卓绝武功高强的下属替她办事,怎么行?

  江柠决定还是用第二种,把女主身边的小厮丫鬟,一个个全都培养成高手,就连在外人眼中老迈的侯夫人的乳母,贴身大丫鬟,端庄贤惠的侯夫人,几个以贤惠善良闻名的六个姐姐,习武天赋都在日月精华的加持下,一个个都是温柔的武林高手,人前温柔贤淑贵夫人,人后对着夫君将茶杯盖捏成粉末玩儿。

  原本她以为她穿越来的只是普通古代,没想到却是历史上没有的朝代,更夸张的是,这世上竟然有高来高去的武林人士,这些武林人士,动不动就看哪个‘狗官’不顺眼,顺手就是灭人满门,这让女主从小就对这个世界没有安全感,生怕哪天被这个世界的哪个武林高手,飞到家中,拿刀剑把自己噶了。

  于是从会说话开始,她就缠着他父亲要习武,要请武师傅。

  侯爷的父亲,老侯爷,他年轻时本来就是武功高强的武林人士,年轻时随太祖皇帝征战天下,才有了现在的爵位,所以家中是家传武术的。

  但是家传武术过于刚猛,更适合男子修炼,不适合女子修炼。

  侯爷不知道唯一的嫡子是女儿身,只以为自家嫡子天赋不佳,不能练家传武术,但是她身边的小厮练习他们家的家传武术,天赋却相当好。

  可儿子就是想习武怎么办?于是侯爷请江湖上已经厌倦江湖纷争,想要退隐的高手进府,给侯府小世子当老师,原本这些人退隐江湖后,只想找个安稳之所安度晚年,知道这个小世子天赋不佳,只是随便教教,结果意外发现,小世子除了他们家家传武学学的一般,这些武林高手的武功,她是各个学习进度都一日千里,堪比百年难得一见的天才。

  她不光自己学,还把自己身边的丫鬟小厮全都叫来一起学,包括她六个姐姐,以及侯府的护卫们。

  她一个强,始终难以照顾到整个侯府,侯府的武力值一日不提起来,她就一日不放心。

  江柠将大纲写到这里,基本上第一卷已经完成,第一卷不长,基本就是一个交代女主成长背景,并暗中积蓄武力的一个阶段。

  第二阶段,就是女主因为是侯府世子,被选做为太孙的伴读。

  这里江柠参考了大明朝朱标和朱标的嫡子朱雄英,在这里,江柠给他们的设定,都是英明神武,是大明王朝最好的继承人,却都因身体孱弱,活不长的人设。

  太子殿下因为早年随着太祖皇帝征战沙场,身体留下暗疾,太孙殿下,因为太子妃在怀他时,还需要为当时还不是太子的太子殿下,坐镇后方,不光要掌管府务,还有后勤粮草这些,加上中了西域前朝的某种秘毒,虽有医术高明的神医谷谷主解了毒,并顺利产下皇太孙,却也因此损伤了身体,不但她自己身体虚弱,太子府内一些事物权利被移交到侧妃身上,她也只得皇太孙一子。

  偏偏女主成为了皇太孙伴读,这便意味着,女主一家直接被绑到了皇太孙这条船上,皇太孙如果倒了,女主一家自然也讨不了好。

  为了保护自家,女主把皇太孙当做自己眼珠子保护,生怕这个看上去孱弱的一看就活不长命的皇太孙嗝屁了,牵连自己一家。

  皇太孙却误会了,以为女主对自己是忠心耿耿,忠肝义胆,加上又是一起长大的情义,直接把女主当做了心腹好友。

  这也为之后的女主成为‘锦衣卫指挥使’打下伏笔。

  两个人因为一起长大,经常讨论目前的江湖乱象,都认为这个江湖应该整治,江湖规则因为受朝廷掌控,两人理念一致,加上女主来自现代,有着非常多的关于现代的政策和理念,两人在一起长大的过程中,潜移默化的灌输给了小太孙,小太孙也视自己的伴读为大才。

  在这个过程中,女主也经常用自己玉佩凝结的日月精华给小太孙调理身体,将他体内的胎毒拔除,更是让他洗精伐髓,身强体健,耳聪目明,也因此成为了历史上最为长寿的皇帝,女主也成为历史上最为有名的权臣,与皇帝君臣相得。

  太子殿下因为和女主只偶尔见上一面,即使见到,女主也很难接触到太子殿下的茶水点心,以至于女主找遍了机会,也只能有过一次这样的机会,往太子的茶水里滴入一滴日月精华,由皇太孙的手,端给太子殿下喝了,修复了太子年轻时在战场上受的暗伤。

  倒是太子妃,因皇太孙的缘故,经常被太子妃接到后院去玩,有了几次给太子妃用日月精华调理身体的机会,不仅将太子妃身上的余毒都祛除干净,还让太子妃恢复了往日容光,慢慢收拢府中权柄。

  江柠写着写着,就不由写到天色将黑,见天色暗淡下来,她也赶紧收了手中纸笔,将草稿纸放入抽屉中锁好。

  其实这些最好是用电脑来打,不仅速度快,也方便保存。

  收拾好这些后,江柠洗了下手,准备下楼吃完饭。

  她以为宋培风还没来京城呢,没想到走出宿舍,恰好也看到宋培风从宿舍楼中走出来,不由笑着对他打了声招呼:“嗨,没想到你也到了,我还以为你还有两天呢!”

  目前来到这里最快的,就是京城本地的几个学生和津市的学生,其他离得远的,除了个别坐飞机过来的,例如福南、福北、湖建、川省这些地方学生,坐绿皮火车需要好几天的时间才能到。

  宋培风站在洁白的宿舍楼前,橙红色的夕阳将少年的身影蒙上了一层柔和的光晕,他朝她浅笑着,一派风轻云淡,说:“是啊,好巧,一起去吃饭?”

  江柠看到他额间有些细密的汗珠,拢了拢自己身上的羽绒服和围巾,感叹地说:“这么冷的天,你居然还出汗了。”

  年轻就是好啊,火气旺。

  江柠从小到大体质都是有些偏凉的。

  今生还好一些,前世她因为青春期营养不良,亏损太过,加上后来经常不眠不休的工作,殚精竭虑,思虑过多,她身体是有些不好的,畏寒又怕热。

  所以重生之后,哪怕回到了青春年少的年纪,她却过着中老年人的养生生活,喝温水,穿秋裤,任何时候都是大羽绒服大棉袄,将自己裹的严严实实,身体力行的演示了什么叫要温度不要风度。

  只有经历过的人才会明白,这世上最重要的,就是生命,就是健康。

  宋培风却因为她的一句话,耳尖微微地红了,也幸亏有围巾围住了他的脖子,不然她就会看到,他不光是耳尖发红,连脖子都染上了粉色。

  两人并肩往食堂走着,期间也有别的学生往食堂走,但极少有像江柠和宋培风这样,两个人一起的,哪怕他们之前已经集训过一个月,可那一个月的时间,他们基本都在高强度的学习,很少有培养感情的机会,加上淘汰制,前面四周直接淘汰了一百多人,导致他们更加紧张的将全部精力都投入到学习当中,所以彼此间,都陌生的很。

  宋培风约江柠:“明天早上还跑步吗?一起?”

  之前冬令营一个月,两个人基本上每天都一起跑步,两个人也没有约,就是每次都能碰上,就像是约好了一样。

  由于他们前几次碰上确实是巧合,江柠也就没有考虑过后面是不是巧合的问题,不管是不是,和她有什么关系呢?也不过多了一个跑友而已,而有这样一个总是能一起跑步的跑友一起,其实也是不错的体验,偶尔两人还能聊几句,不过大多数两人都是沉默地各跑各的。

  来到冬令营的,基本都是各省市名校的学生,是那种只要看他们学校名字,就知道是他们省重点市重点的那种,只有宋培风和江柠二人,来自名不见经传的小城的学校,不过听他们学校的名字,应该也是市重点学校,毕竟哪个来到这里的学生,不是他们各自省市的尖子生中的尖子生?

  两个人吃饭的时候,也是同桌吃的,宋培风知道江柠爱喝牛奶,在自己打饭的时候,顺手帮江柠拿了杯热牛奶。

  江柠倒不是喜欢喝牛奶,只是知道在长身体的时候,身体最需要的营养少不了肉蛋奶,为了身体更加的健康、强壮,她基本上每天都要摄入足够的肉蛋奶。

  在吃饭的时候,宋培风像是随口聊天一样问她:“一会儿去教室吗?”

  江柠还想继续把自己的新文大纲撸出来,便笑着说:“一会儿去计算机教室。”

  集训队是有计算机教室的,他们之前就已经在这里待过一个月了,对这里并不陌生,年后的集训还没有正式开始,每个来集训队的学生,都可以自己去计算机教室,学习也好、摆弄电脑也好,都可以。

  宋培风诧异地问道:“你似乎对计算机很感兴趣,未来是想计算机方向发展吗,计算机确实是未来发展的大趋势和热门专业。”

  江柠又是笑着摇头:“不是。”她倒也没什么要隐瞒的,笑了一下说:“我是在用电脑码字。”

  “码字?”这个陌生的词,让宋培风眼里稍稍露出一些疑惑。

  他看向她的目光十分专注,眼里是全然的兴趣。

  江柠笑着解释道:“就是写作。”

  宋培风是真的讶异了,从他第一次认识江柠起,她表现出来的,都是一个完美的理科生的形象,尤其是在数学和物理这两门课上,就连吴中的竞赛老师们,都赞叹她格外有悟性,从吴城一中的校内开始,到吴城县内的预赛,再到市赛、省赛,两个人一直都是一起考试,一起比赛,一起拿下三科省赛一等奖。

  这样的竞赛成绩,课余她居然还在写作?这么游刃有余的吗?

  就连那次在网吧见到她,他也没去触碰她的隐私,只站在吧台那里安静的等她,远远的看到她十指在键盘上翻飞的样子,以为她是在做与计算机相关的事情,没想到……

  他有些讶异地问:“那次你在网吧?”

  “对呀。”江柠笑弯了眼:“在写作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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