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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9章


第289章

  假如外国品牌大型连锁超市进军国内市场、进军甘省,而对方本来就带的有跟西施食品厂冲突的同类型供货商。

  施向南不愿意让步、同意外国品牌连锁超市提出的条件的情况下,百分之百拿不下来供货权。

  老百姓又觉得国外的超市更好、超市里卖的东西也更好。

  那她的货物销量会被影响几乎是可以预见的。

  李小明的超市就更不用说了。

  一些零食品牌要在很久以后才会进军国内市场,而且销量和影响力很有限。

  但大型连锁超市就不一样了。

  本来百货超市这个概念就是国外先提出来、先开始做的。

  人家的经验丰富是事实,再加上国人认定了外国的货物更好、更值得信赖。

  到时候沃尔玛、家乐福等大型连锁超市开到甘省来,受到冲击最大的一定是本地同类型企业的明星超市。

  施向南是一个土生土长的国人,她前世今生都没有出过国。

  对国外的兴趣还没有对走遍全国、看过全国千里江山的兴趣大。

  她也从来没有什么崇洋媚外的心思。

  相反,如果可以选择,她更愿意支持国货。

  而跟李小明的明星超市合作,就是她“支持国货”的第一步。

  沃尔玛这个时候已经在首都开业了,接下来几个经济比较发达的一线城市也会接连开起来。

  甘省相对来说比较贫穷落后,可能第一时间不在沃尔玛的选址范围内。

  但那也是迟早的事。

  既然已经知道敌人回来,当然要早早地做好应敌的准备了。

  总不能等人到大门口了慌里慌张地去,那就是打没要准备的仗了。

  这样目光短浅的人,也肯定走不长远。

  施向南不是,李小明也不是。

  因此李小明搞定了阮美香那边之后,施向南就很干脆地答应了跟他签合同,合作。

  因为李小明只限制了连锁超市、和百货商店这种像是缩小版的超市的竞争对手。

  因此西施食品厂其实签了合同对自己的发展也不会有什么妨碍。

  因为施向南本来的打算也只是在西施食品厂做大型批发、这个路线稳固的基础上,自己慢慢地做一个零食品牌店出来的。

  类似后来的良品铺子和上海炒货那种。

  而这样的零食店不在跟明星超市签的合同限制范围内。

  签合同前施向南还专门跟李小明透露了一下她往后的这个安排,李小明也是回去跟公司的高层开会讨论过后,确定跟他们的连锁超市不存在太大的竞争关系,这才答应下来,双方签合同的。

  签了合同之后,阮美香也就不再给甘省内的百货商店供应西施食品厂的货了。

  但是明星超市暂时还没有踏出省外,省外阮美香的生意还是照样能做。

  而且她从施向南那里拿的货,本来就基本没有在省内卖多少,绝大多数都是往省外走的。

  去了远处才能要提高价格、挣得更多不是!

  在甘省内西施食品厂的名气那么大,他们的收购价格以及大批发商拿货价格,消息灵通的人早就知道了。

  就是消息不怎么灵通的人,稍微花费一点心思去打听一下也能打听到。

  西施食品厂的价格在那里摆着,阮美香批发给的价格太高,别人就算因为她垄断了西施食品厂的所有瓜子花生,只能从她这里拿货,背后也肯定会难免嘀咕几句不好听的。

  当然,一些预算没有那么充足的人,可能还会有另一个选择——

  不进货。

  不卖瓜子又死不了人。

  这毕竟只是一种零食而已,吃得到当然好,吃不到很多时候也无所谓。

  它不是不可或缺、不可替代的米面这些东西。

  当然,最重要的是,阮美香单打独斗搞出那么大的家业来,她的商业眼光是肯定不容置疑的。

  只看她富裕了之后还不忘建造福利院、做各种慈善,就知道她也是很有社会责任心的人。

  这样的人,不可能想不到外资企业进军国内市场后对本土企业造成的冲击。

  而预料到了之后,她也不可能坐视不理。

  李小明跟阮美香谈的很顺利,就是阮美香没有坐视不理的证据之一。

  施向南知道的时候很开心。

  因为她在那之前,已经预料到了阮美香那边的想法。

  就是因为提前猜到了,所以才会答应让李小明去跟阮美香谈,谈好了她就愿意合作。

  事实也果然跟她预料到的没有差别。

  虽然几个人这大半年的时间里都比较忙,没有怎么见过面,但这种感觉怎么说呢。

  就跟有一根无形的丝线把几人紧紧地绑在一起。

  而那条线的名字或许就叫做爱国心。

  这种在精神上遇到志同道合的战友的愉悦感,是无法替代的。

  答应了合作后,李小明果然也按照合同上说的,把西施食品厂的货品摆放在了超市里同类型最显眼的位置。

  销量当然也是最好的。

  这大半年的时间,明星超市快速铺点,几乎把甘省所有的市区、县城、以及经济相对繁荣一点的乡镇全都开上了一定数量的明星超市。

  然后这些所有的店里都在卖西施食品厂的瓜子和花生。

  而且还是给它打着免费的广告卖的那种。

  加在一起每天的销量非常可观。

  跟去年没有签合同之前相比……销量大概是翻了一倍的。

  这还是建立在明星超市没有进军省会、没有出省的基础上。

  可想而知它要是在省城里开上个十几家、开到外省去,会有什么样的效果了。

  阮美香那里拿的货本来也很少在本身售卖,所以施向南的西施食品厂跟明星超市的合同对她限制不大,对她那边的销量限制也约等于没有。

  于是这就相当于,西施食品厂跟明星超市签了合作合同后,销量在原有的稳定基础上,又增加了三分之一。

  有一说一,现在的西施食品厂已经是最大生产量了。

  想要再有所提升的话恐怕就又要搞开业第一年的年底那种三班倒的状态了。

  施向南不想这么做。

  那么就只剩下一个选择,再开分厂。

  因为西施食品厂就只有那么大,现在所有的厂房都已经最大限度的投入使用,还是找了专业的室内设计师帮忙参考计算,给计算出了最合理的机器摆放方式。

  最大限度地利用空间。

  再也不可能挤出更多空间来让施向南买更多大型设备了。

  没有更多大型设备,她原有设备的日产量上限在那里摆着。

  她也不可能凭空变出更多空间来摆放更多的机器设备投入使用。

  有一个方法势在必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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