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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9章 确定关系


第119章 确定关系

  季冬到的时候, 还没有到九点,他看了一下手表,八点半。

  季冬哑然失笑。

  两辈子加起来的岁数, 都有半百了,但是他这会儿还像一个毛头小子一样, 不对, 他现在的年龄就是一个毛头小子。

  季冬坐在自行车后座想着。

  明明现在学习那么紧张, 但是什么也不做, 光是在这里等着,季冬却觉得心里很甜蜜。

  他从口袋里拿出几张小纸条, 纸条是写着一些知识点,平常没有什么时间背,只能多看看加深记忆了。

  这一看, 季冬就入了迷。

  “季冬, 你在这里等了多久了?”季冬正在默默地背诵着小纸条上面的知识点的时候,忽然就听到有人叫他的名字。

  他抬头, 便看到俏生生地站在他面前的钟蓁。

  她穿着一件小碎花短袖衬衫, 下身是一条黑色的小脚裤,脚上穿着一双绣花布鞋, 明明是看着很土的打扮, 但是钟蓁这么穿,看着一点也不土,反而非常地漂亮。

  季冬看向钟蓁的头发, 她这一次弄了一条发带, 很常见的蓝色棉布条,不常见的这一条蓝色发带上面绣有几朵花,很美丽的兰花。

  见季冬傻乎乎地看着她的头饰, 钟蓁下意识伸手去摸了摸头上的发带,说:“这是我妈绣的。包括我脚上穿的鞋,也是我妈自己做的。”

  因为要去爬长城,为了方便,她就选择这样的打份,临出门前,就加了这么一条发带。

  “相比较现在的那些塑料凉鞋,我更喜欢我妈做得布鞋,舒服,透气,而且,走远路也不累。”

  那些塑料凉鞋穿上去之后,总感觉脚底有一股味存在,她还是喜欢这样的布鞋。

  “之前在黎星大队也见你穿过布鞋,但是那上头是没有绣花的。”季冬又看了一眼钟蓁的鞋,说道。

  “之前在乡下,我哪里敢这样子穿?现在没了数字帮,环境也宽松了,只要不要穿得太出格,都没有人管你。”

  那会儿她哪里敢穿现在这种绣花鞋,要是穿的话,被人举报拉去批斗还算是轻得呢。

  季冬点头,没有再围绕这个问题说了。

  “我先去把车放好。”季冬说,“我们出去搭公车。那边太远了,从自行车过去不方便。”

  钟蓁点头。

  颠簸了一路,终于到达了长城。

  这还是季冬第一次见到长城,现在这长城还没有什么人,不像前世看电视看到的那样,全是人挤人。

  季冬和钟蓁一边慢慢地爬着,一边在说着最近的琐事还有学习上的了事情。

  钟蓁说她的学习任务很重,不仅得学临床医学方面的东西,还得完成师父布置的学习任务。

  要是之前没有下乡,她肯定会觉得很苦的,但是下过乡之后,她倒是觉得这些一点也不苦。

  再怎么辛苦,也比不上在田里插秧,割禾的辛苦。

  “ 是啊。”季冬也感慨,说,“没有经历过农活,根本就不会体现现在的生活的珍贵。”

  在乡下,得干苦力活不说,还得缺吃少穿。本来干体力活就得吃好的,多吃肉,肚子里有油水才好。

  现在的生活很好,不用干苦力活,只需要好好地学习就可以了。

  相比之下,还是现在的生活比较轻松一些。

  “所以我那些舍友们都非常珍惜现在的学习时光。”钟蓁笑了笑,桃花眼熠熠生辉,“这个时点,她们是绝对不会出来玩的。”

  说是周六,其实还是要上课的,只不过她今天没有课,所以早早就将作业做完了,跟着季冬出来。

  “我那些舍友也是。”季冬说道,“刚来的时候,晚上宿舍熄灯比较早,有好几个躲在被窝里打开手电筒看书。”

  “后来有一个舍友找到了一个晚上不关门,也不关灯的教室,后来,我们寝室都去那里上晚自习了。”

  “不过,我只是偶尔过去。”

  “学习要紧,但是身体也很重要。我不想熬夜。”

  钟蓁赞同地点头,说:“是的。身体是革命的本钱。只有身体好了,才有可能做其他的事情。我赞同刻苦学习,但是这么熬夜的话,我不赞同。”

  季冬看着钟蓁,没有答话,笑容浅浅的。

  钟蓁被他看得有些不好意思,赶紧将看向别处。

  这一看,就看到一个外国人,他背着大大的背包,拿着一台相机,一边浏览,一边拍照。

  那个金发碧眼的外国人见钟蓁看过来,对钟蓁笑了笑。

  钟蓁也回笑一下。

  结果,那个外国人走了过来,指了指钟蓁头上的发带,用非常蹩脚的中文说:“这个,漂亮,卖吗?”

  钟蓁立马就用英语问着。

  那个外国人一听,松了一口气,立马就用英语回道。

  季冬在一旁听着,然后看着钟蓁将头上的发带卖掉,换得了两美元,并且,还拿到了眼前这个外国人的联系方式。

  那个外国人还想买钟蓁脚下那一双鞋的,但是钟蓁只有一双鞋,她还要穿着,所以也就没有买。

  趁着这个机会,钟蓁表示家里还有很多刺绣的东西,包括鞋,问那个外国人要不要。

  那个老外自然是说要的,拿了一张纸,写下自己的联系方式给钟蓁,让钟蓁这几天得空就拿东西过去给他。

  季冬几乎是目瞪口呆地看着这一切。

  钟蓁的英语不错,他们之前在牛棚晚上学习时,他经常和钟蓁用英语对话,所以他对钟蓁的英语水平也是有所了解的。

  只是他没有想到的是,钟蓁在和外国人交流的时候,落落大方,一点也不胆怯。

  并且,她还那么地有生意头脑。

  也是,若是她没有生意头脑的,当初也不会打定主意要卖青草膏。等那个外国人走后,季冬对钟蓁竖起大拇指。

  “钟蓁,你真得很棒。”季冬赞许道。

  钟蓁却是重重地松了一口气,这才说着:“你别看我那么淡定,实际上我紧张得要死。”

  “这还是我第一次跟老外讲话呢。之前在学校也看到过老外,但是从来没有打过招呼。”

  “他过来搭话的时候,说实在的,我紧张得心都跳出到嗓子眼了。”

  “但是想到眼前这个老外也是人,没有什么好紧张的,便淡定下来了。”

  说着,钟蓁将手中的美元朝季冬扬了扬,说:“等会回去请你下馆子。我们好好地吃一顿。”

  “这钱你不留着吗? ”季冬反问。

  钟蓁摇头,说:“不留。我有那个老外的地址,明天下午我没课,我将我家里的刺绣拿过去给他。他既然留下地址,肯定是诚心想要的。到时又有钱进账。”

  “这两美元就当犒劳一下。”

  “没有想到出来玩一趟还有这等好事。”

  “这些绣品京城里也有得卖的。”季冬说着,“还是专门供给外国人的。”

  他也想不到刚才那个老外竟然直接了当过来跟钟蓁说他想买钟蓁头上的发带。

  这些侨汇店都得卖。

  “我也没有想到。”钟蓁笑着,“可能是他比较有眼光。我妈的绣工很好的。”

  “我姥姥以前是宫里的绣娘,一手好绣功全都传给了我妈。我妈就我一个女儿,她想传给我的,偏偏我只对医学有兴趣。”

  对于绣活,她一点也不喜欢,光她光坐在那里不动,天天绣这些东西,她一点也不乐意。

  季冬边听边点头,而后说:“我明天跟你一起过去。”

  钟蓁一听,摇头,说:“不用啊。我自己过去就行了。我明天下午没有课,你有课。”

  “我请假。”季冬说道,“我不放心你一个女孩子孤身过来跟一个才见了一面的外国人做生意。”

  “请一下假没什么的。回头我借同学的笔记看一下就可以了。”

  反正他已经提前看书了,不去上一个下午的课应该没有什么的。

  “那成。”钟蓁点头,“那就麻烦你了。”

  她自己一个人过去也不好,因为并不知道对方是一个什么的人。

  还是保护自己更要紧。

  “说什么麻烦不麻烦呢。”季冬笑着,“我很乐意。”

  “钟蓁,虽然现在说这些还是有些唐突。”季冬忽然站定,注视着钟蓁,眼神非常地柔和,“但是我觉得还是早点说明白比较好一些。”

  “我喜欢你。”

  “我们处对象吧?”

  没有人知道季冬的心跳得有多么地快,他的心都快要跳出来了。

  他觉得自己的手心也出汗了。

  他紧张地看着钟蓁,专注地看着钟蓁的脸,不放过她脸上的一丝神情。

  “你喜欢我多久了?”钟蓁不答反问,“喜欢我什么呢?”

  “我也不知道喜欢你多少了。”季冬立马紧张地回着,“之前就有好感,但是一直没有意识到。后来回了京城之后,慢慢就知道自己的心意了。”

  他是一个感情比较迟钝的人,并且之前从来没有谈过恋爱,哪里懂什么爱情。

  只不过是跟钟蓁待在一起很舒服,而且两人的三观都比较接近,所以慢慢就有了好感。

  “至于喜欢你什么,这个我也说不清。起初是觉得你人品不错,后来知道你是因为邵老师而下乡的,对你更是多一分关注。”

  “后来我们一起做青草膏,往来就多了。”

  只是那时,他只是将钟蓁当成一个普通的朋友,对钟蓁并没有什么想法,而且,他当时只是一门心思想跟着许谨之他们学习,所以也就没有想太多。

  “接触多了,觉得你这个女孩子挺不错的。”

  “其实我和陈雁声说话那一次,就是被你撞见的那一次,我就有些明白自己的心意了。”

  “后来见到了许久没有见到的你,我便全部明白了。”

  其实那段时间,他会时不时想起钟蓁,他一直想去北大看看钟蓁,只是找不到合适的理由。

  回小四合院里每一次都完美和钟蓁错过。

  “所以,你的答案呢?”

  季冬几乎是颤抖着双唇说出这些话的。

  他从来没有想到,他有朝一日竟然会这么地紧张。紧张得几乎无法呼吸。

  钟蓁似是看出了季冬的紧张,她轻轻地点头,笑了笑,桃花眼弯弯的。

  季冬激动得一把就握住钟蓁的手。咳咳,其实他是想一把抱住钟蓁,然后抱着她转圈圈的。

  但是这样的话,会显得他不够稳重,太过于孟浪。

  “蓁蓁,我很高兴。”季冬含笑地看着钟蓁,眼底的温柔几乎都能溢出来了。

  “我答应你,你有那么高兴吗?”钟蓁嗔地看一眼季冬。

  季冬重重地点头,说:“非常高兴。”

  “这还是我第一次那么喜欢一个女孩子。”

  他刚才甚至想过若是钟蓁拒绝他的话,那他怎么办?他当时脑海里闪过很多的念头,幸好,这个念头都没有机会实现。

  钟蓁答应了他。

  季冬笑成一个傻子。

  钟蓁伸出手,扯了扯季冬的脸,说:“你这样笑得像地主家的傻儿子。”

  季冬定定地站着,也不躲开,任由钟蓁扯他的脸,他应了一声,说:“嗯。”

  钟蓁扯了一下,这才恋恋不舍地放下手。

  也不知道季冬是怎么保养的,一个大男人的皮肤竟然那么地光滑。

  “我其实很是奇怪,你怎么会看上我?”钟蓁有些疑惑地问着,“毕竟你之前喜欢的是秦桑那样的人。”

  “你那会儿那么帮着秦桑,我还以为你们会旧情复燃呢。”

  结果并没有,她听大队里的人说,秦桑去跟季冬告别,季冬连门都不给秦桑开。

  “而且,我也觉得奇怪,明明之前我亲眼看着你追秦桑,而后放弃。但是你这一告白,我却觉得心里踏实得很。”

  这是一种很奇怪的感觉。

  季冬这告白,让她感觉到尘埃落定,心里无比地踏实。明明之前季冬那么喜欢秦桑,又那么容易放弃,按道理来说,她是不应该那么相信季冬的。

  但是感觉就很奇怪。

  季冬:……

  他不知道已经帮着原主背了多少次锅了。他是一个专业的背锅侠。

  “追秦桑的时候,我年纪小。”季冬赶紧找借口解释,“什么也不懂。就光图人家长得漂亮。现在年纪大了,觉得找对象光看脸还不行,还得看人。”

  “找一个三观契合,又有趣的人很不容易。”

  “我现在遇上了,肯定得牢牢把握住。要不然心仪的人被人追走,我到时哭都没有地方哭去。”

  钟蓁长得那么好看,人又好,他不早点下手的话,很大概率会错过。

  他一点也不想错过这么好的人。

  钟蓁笑了笑,说:“其实刚才我是有过一丝犹豫的。”

  虽然心里踏实,但是还是有过一丝犹豫,只是,这一丝犹豫在看到季冬那柔情的双眸之后,就变成了坚定。

  “为什么?”季冬急急地问着,“我有哪些地方做不好吗?你说出来,我来改。”

  说着,季冬就回忆自己往常的所做所为。

  “不是你有哪里地方做不好。”钟蓁笑道,“而是你长得太好看了,桃花运太强。”

  之前在黎星大队的时候,就有秦桑,张大英,还有周敏敏这三朵桃花,回到京城之后,还有陈雁声这一朵。

  这是她所知道的,她不知道的呢。

  也不知道季冬学校里还有没有桃花。

  季冬:……

  求生欲很强的季冬,立马就说:“长成这样,也不能怪我。以后我会注意和别的女人保持距离。”

  “我之前完全不懂事,加上下乡的年纪小,所以只想着好吃懒做。有张大英和周敏敏帮着我赚工分,我觉得不错,反正不需要回报她们。”

  “当初看秦桑长得好,性子也傲,引起我的兴趣,一种征服的兴趣。”

  “后来周绍拿泥块来砸我,我忽然就醒悟了。”

  “蓁蓁,你相信我,我已经改好了。”

  钟蓁定定地看了一眼季冬,而后噗嗤一声,说:“我当然相信你已经改好了,要不然,我怎么可能会点头答应。”

  她又不傻。

  她是有眼睛看的,这几年季冬的表现她全都看在眼。

  他一门心思地学习,也不再像之前那样和女知青纠缠不清,也不会占村里大姑娘的便宜。

  努力,上进,对未来有规划,有责任感等等。

  这样的好男人正在向她告白,并且她之前也对他有过好感,她怎么可能不点头。

  季冬紧绷的心忽然就缓下来。

  这短短的几分钟,他的心情就像是过山车一样,忽上忽下的。

  “蓁蓁,你真好。”季冬想不出来其它的话,只有这么一句最贴合。

  钟蓁反手握住季冬的手,说:“我们继续逛吧。”

  再这样互相看下去的话,今天就白来这长城了。

  季冬点头,拉着钟蓁的手,慢慢地浏览这附近的景色。

  两人没有说话,却一股甜蜜围绕在身边。

  逛了半天,季冬和钟蓁这才心满意足地回去。

  回到市区,钟蓁带着季冬去吃了涮羊肉,大热天的,吃着热腾腾的火锅,那种感觉非常地爽。

  直到吃完之后,钟蓁先他一步去付钱,季冬这才反应过来,他和钟蓁确定关系之后,第一顿饭已经是钟蓁请的。

  季冬:……

  付完钱回来的钟蓁,看到季冬的模样,很奇异地,她一下子就明白了季冬的想法。

  钟蓁好笑地说:“我刚才不是说了吗?我请客,用赚来的那两美元请客。”

  “你要是想的话,下次再请我吧。”

  季冬郁闷地点头,看着自己新鲜出炉的女友,说:“只能下次了。你下次一定不要跟我抢。”

  钟蓁重重点头,说:“不会跟你抢的。”

  这一次是早就说定了,所以她就提前去付钱了。

  季冬看着这样的钟蓁,忽然觉得自己的行为有些傻。

  是不是刚恋爱的男人,都会掉智商?

  然而即便这行为有些傻,但心里却有股甜蜜怎么办?

  送钟蓁回去之后,约定下周日再出去逛,季冬这才骑着自行车回了学校。

  才上寝室,他就看到一个人正坐在他的书桌前看着书。

  那背影有些熟悉。

  还没有等他想起来,便看到那个人抬头,叫着他的名字:“季冬。

  “李大哥!”季冬惊讶地喊着,“你怎么在这里?”

  上大学之后,也不知道各自忙碌的关系,反正他去找李富强找不到,李富强过来找他也找不到。

  那么久了,还是他们第一次见面。

  “我过来看看你。”李富强说着,放下书本,起身,走到季冬面前,“好久不见。你小子好像又长高了一些。”

  “皮肤又白一些。”

  季冬:……

  他下意识地摸了一下自己的脸。

  原主这一具身体的皮肤就是这样,白。夏天晒黑之后,只要给几个月的时间,就会白回来了。

  现在他在上大学,不用干农活,皮肤没有什么变化。

  “走。”李富强笑着拍了拍季冬的肩膀,“我请你去吃饭。我们边吃边聊。”

  季冬没好意思说他吃过了,便和李富强过去。

  吃饭的过程中,李富强感慨地说:“现在知青返城了。我们那个公社里那些没有考上大学的知青,一个接一个返程了。”

  “周绍给我来信,说他也准备回家了。吕丽芝也回去。”

  “唉,忽然有些感伤。”

  他一直以为自己要在乡下待一辈子了,没想到竟然会遇上季冬,并且牢牢地抓住高考这一契机,一举考上大学。

  “我要是没考上大学,面对这一次回城的机会,我可能会放弃。”

  季冬不解,反问:“你之前不是一直想回城吗?为什么要这样子说?”

  “是想回城,但是没有那个本事回。”

  “我回去之后,又没有单位接收,家里又没有住的,我的弟弟们都长大了,他们都结婚了。”

  “那么多人就挤在筒子楼的房间里,我连个下脚的地方都没有。没有收入,没有住的地方,我回去做什么?”

  幸好还有高考,要不然,权衡利弊之下,他肯定会选择留在村里。

  毕竟村里还能赚工分,还帮着解决住房问题。

  “这一次,也有一些知青选择不回城里。就是因为找不到单位接收。”

  季冬叹了一声,说:“以后会好的。”

  等经济好起来,工作岗位多了起来,回城之后,不怕找不到工作单位。

  “我今天过来。”李富强说着,“就是想跟你说一件事。”

  大姨妈匆匆来袭,今天就这些了。

  作者有话要说:  直男的告白。明天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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