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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8章


第128章

  齐王世子知道马巍山是睿王的人, 所以, 他最近几日一直在想方设法亲近沈余之。

  只要马巍山顾全大局, 这场仗就能让齐王立下大功, 在朝堂上树立更大的威信。

  萧仕明顾虑到沈余之的洁癖, 原本约在月牙山泡温泉炙鹿肉,沈余之也同意了。

  但临行前,沈余之突然改变主意, 说天太冷路太远,想去百花楼见见世面。

  百花楼是青1楼, 占地面积极大,分成前楼、后院两个部分。

  前楼有三层,乃是附庸风雅、抚琴吟唱之地。

  穿过二进垂花门, 进入后院,那里则是酒池肉林,欲壑难填之处。

  百花楼不但大,女人也出众,向来以花魁的质量和数量取胜, 在京城,乃至于整个大舜都是佼佼者。

  像沈余靖、沈余安这样的宗室子弟, 大多会顾惜身份, 他们只上楼,不进后院。

  进了包间后,讨厌和烦人麻利地换掉桌布,用新的软布盖上椅子, 再取出沈余之专用茶具和碗筷,一一摆好。

  尽管这是萧仕明第二次与沈余之同坐一桌,但仍被沈余之的龟毛惊得目瞪口呆。

  他开始怀疑,自家妹妹嫁了这样的人,会不会守一辈子活寡。

  萧仕明思考再三,决定试着问问,“世子喜欢什么样的美人儿,等会儿人来了,在下帮世子挑一挑。”

  沈余之道:“不必了,我听听琴音就好。”

  沈余安笑道:“十三弟,抚琴另有其人,明朗的意思是找几个合胃口的清倌替咱们倒酒。”明朗是萧仕明的字。

  沈余之道:“讨厌!”

  沈余安一怔。

  “小的在。”讨厌上前一步。

  沈余之又道:“去泡茶。”

  “是。”讨厌取出茶叶,拿着自家茶壶出去了。

  这就是不需要美人服侍的意思咯?

  什么破名,什么烂人!

  沈余安扶额。

  萧仕明闭了闭眼睛,又看了看讨厌和烦人,心道,莫非简淡只是烟幕,他真正喜欢的是男人?

  他哆嗦了一下,内心极想问沈余之要不要小倌,又怕挨闷棍,只好勉强憋了回去。

  这时,老鸨子裹着香风进了门,对坐在主位的沈余安说道:“贵客,姑娘们在外面候着了,您看……”

  沈余安呷一口茶,勾勾手指头。

  姑娘们进来了,果然个顶个的如花似玉。

  沈余安挑两个,萧仕明挑两个,剩下的几个姑娘眼巴巴地看着最俊俏的沈余之。

  剩下的,并不意味着长得稍逊一筹,正相反,沈余安和萧仕明特意把最美的给他留下了。

  沈余之的目光缓缓在几个姑娘脸上掠过,又无动于衷地喝了口茶,轰苍蝇似的摆了摆手。

  老鸨子吓了一跳。

  这也太挑剔了,百花楼最美的花魁都看不上,那得要什么样的。

  仙女吗?

  她认得萧仕明,不敢造次,带着一肚子的疑问下去了。

  店伙计们开始走菜,上酒。

  美人们给沈余安、萧仕明倒了酒,讨厌则给沈余之斟了茶。

  沈余之细细地洗了手,之后亲自剥起了花生皮,吃一粒,剥一粒,又耐心又细致。

  沈余安见怪不怪,问道:“老十三,听说令堂的病拖很久了,好些了吗?”

  沈余之道:“还是老样子,御医说不大好根治。”

  沈余安跟萧仕明碰了碰酒杯,“要不要给你介绍两个医术高明的民间大夫?”

  沈余之漠然说道:“她的事我管不着。”

  萧仕明心中更加不安了。

  沈余之性情古怪,又如此凉薄,若真的喜欢男人,他妹妹这辈子岂不是毁了!?

  这桩婚事来得着实莫名其妙,庆王若能杀死他就好了。

  萧仕明看了看沈余之,后者还在聚精会神地吃剥了皮的花生米,那只明显不同于百花楼的茶杯微微冒着热气。

  沈余之防备太甚,下毒难,他身边可用的高手又太少了。

  萧仕明动了动受伤的腿,暗道,靠自己是绝对不成的,若能怂恿齐王动手,或者还有些一丝希望。

  杀死沈余之对齐王只有好处,没有坏处——如果睿王没有了沈余之,他也就不会对那张椅子痴心妄想了。

  三人在百花楼听了一会儿曲子,闲话几句,沈余之就以无聊为由提前告辞。

  萧仕明打发走几个清倌,低声道:“大表哥,如果庆王要对睿王下手,咱们是不是可以落井下石一下?”

  “这……”沈余安虽说一直惦记泰平帝屁股下的那把椅子,但还真没惦记过睿王和沈余之的命。

  他摇了摇头,“皇祖父说过,父王人品敦厚,兄弟阋墙这样的丑事不适合父王。”

  萧仕明道:“姨夫是不适合,但庆王适合啊。”

  沈余安道:“你是说嫁祸?”

  萧仕明点点头。

  沈余安还是不同意,“皇祖父和沈余之都不是一般人,咱们不能轻举妄动。”

  沈余之离开百花园后,哪儿都没去,直接回了致远阁。

  小城禀报道:“主子,简三姑娘让白瓷送来一件翻毛皮的斗篷,偷偷放在墙上了。”

  沈余之眼里闪过一丝笑意,问道:“有人瞧见吗?”

  小城道:“应该没有,围墙附近没有脚印。”

  “拿来看看。”沈余之把手放到水盆里,认真洗了一遍。

  烦人打开放在桌子上的包袱,拎起来看了看。

  斗篷是玄色暗纹缎面的,里子用的紫貂皮,脖颈处还有一圈油亮的太平貂皮。

  做工精细,外观漂亮。

  只是……他家主子能穿皮靴,但从不喜欢穿动物毛皮。

  嫌脏!

  “主子,带毛的。”烦人把斗篷拎了起来。

  沈余之怔了好一刻,自语道:“那丫头倒是个爱干净的,没什么问题。”

  讨厌别过头,撇了撇嘴。

  “我试试。”沈余之站起身。

  讨厌只好搬了小凳子过来,让烦人站在上面,把斗篷披在他肩上。

  长短正好。

  脖子上的貂毛柔软暖和,斗篷下摆用玄色绣线绣着大大小小的雪花,或密或疏,布局轻灵有致,既不破坏缎面的暗纹,又给玄色增添了动感。

  沈余之十分喜欢,脖颈处破天荒的没觉得痒,美滋滋地在大铜镜前照了又照。

  他说道:“讨厌把我新买的那对手镯拿来。”

  “啊?”讨厌有些犹豫,硬着头皮说道:“主子,这样不好吧,王爷已经开始准备聘礼了。”

  沈余之面色一沉,手在光滑的缎面上蹭了两下。

  讨厌脚下抹油,端着洗手水小跑着出了门。

  沈余之自嘲地笑了笑,道:“算了,成败还未可知,我又何必招惹她呢?再等等也不迟。”

  他让烦人把斗篷解下来,对小城说道:“给她送回去吧。”

  小城应了一声,把包袱拎在手里。

  沈余之坐到火墙上,“崔晔每日都去梨香院吗?”

  小城点点头。

  沈余之闭上眼,说道:“他不行,年纪比小笨蛋大得太多了。一旦早早死了,小笨蛋要守不少年寡,这件事得想想办法。”

  小城道:“世子无需担心,听说简老大人不喜欢近亲成亲,崔大公子只是剃头担子一头沉。”

  沈余之摇摇头,“未必,如今她名声太差,崔家对她来说,已经是最好的人家了。”

  烦人说道:“主子,万一简老大人真的归隐田园,简三姑娘嫁到卫州应该没有问题吧,毕竟隔得那么远呢。”

  沈余之点点头,苦笑一声,不再说话。

  他不担心简淡到卫州之后的事,他只担心崔晔趁他无法从赐婚中脱身时,定下与简淡的婚事。

  白瓷在院子里发现了送回来的斗篷,交给简淡时,简淡什么都没说,只是让蓝釉把它裁短一些,给简思越送过去了。

  斗篷只是个试探。

  如今有了结果,简淡就可以放下了。

  至于伤心嘛,或者会有,但很快就会过去的。

  她重活一回,不是为了沈余之,只是为了她自己,该放下的必须放下。

  简老太爷的风寒症一直不大好,虽说不那么烧了,但始终在咳嗽。

  他在冬至那天上了乞骸骨的奏疏。

  泰平帝于小寒那日批了,并派人接简老太爷进了宫。

  君臣二人下了一天棋,简老太爷晚上才回家。

  第二天,简家各房忙碌起来了——虽说泰平帝从未说过要收回简宅,但简家人却不得不自觉地离开,以免让有心人诟病。

  因为早有准备,大家都很从容。

  除大房的东西自己处置之外,其他三房都搬到了云县静远镇的庄子里。

  林家离得近,派人帮了不少忙,很快就安置好了一切。

  腊月二十二,简云丰带着三个儿女往庵堂去了。

  天气寒冷,大家都坐了马车。

  简思越跟简云丰一辆。

  简思敏与简淡一起。

  简思敏没骨头似的靠在简淡肩头上,说道:“三姐……”

  “嗯。”简淡放下眉黛,“什么事?”

  “我……没事,就是叫叫你。”简思敏摸了摸鼻子。

  简淡想了想,问道:“你在害怕母亲见到我会生气吧。”

  简思敏摇了摇头,说道:“不是,我是怕你生气。”

  小滑头。

  简淡失笑,她可不认为自己比崔氏更重要。

  简思敏见她不信,尴尬地笑了笑,“三姐,明儿就是小年了,不管是你还是母亲,我都希望你们好好的。”

  简淡拍拍他的手臂,“好,到时候你护着我些,我尽量不去招惹她。”

  下午申时,马车抵达庵堂。

  父子四人下了车,刚敲开庵堂大门,便有一匹快马奔驰而来。

  简淡回头一望,见是李诚,心里登时咯噔一下。

  简云丰脸白了,转身就往回跑,问道:“可是家里出事了?”

  李诚下了马,压低声音说道:“二老爷,睿王妃没了,老太爷让二老爷不必回转静远镇,从庵堂出发直接回卫州。”

  简淡和简思越离得很近,听得清清楚楚,但心里又稀里糊涂。

  睿王妃死就死了,他们为什么要在这个时候赶回卫州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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