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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5章 艳羡


第95章 艳羡

  文妃如此客气, 阿宓便也却之不恭。在清楚这位是自己目前唯一的嫂嫂后,她不由就分出了一些注意力暗中打量文妃。

  她论不上十分美丽, 胜在气质宜人,举手投足间尽是大家闺秀的矜持与优雅,又不至于呆板,给人的感觉很舒服。想来也是, 若是太差,当初也不会被选为显王府的世子妃。

  想到这位嫂嫂是哥哥从李琰手中“抢”来的后,即便阿宓努力想忽略, 总免不了一些“复杂”的情绪。

  好吧, 她承认就是有点幸灾乐祸, 真的只有那么点儿。

  当初公子带给她的阴影与压力已不知不觉消失,但那几年的生活不会说忘就忘。她一直觉得公子——也即是现在的堂兄李琰骨子里本是个霸道专制的人,能够在被自己未过门的世子妃被夺走后还毫无怨言, 这点着实让阿宓大吃一惊,她还以为这会让少帝和他有一番争斗。

  这些想法都是在心中转转, 阿宓还不至于直白到在文妃面前提起李琰。

  用好午膳,文妃道:“殿下喜爱刺绣吗?”

  “……嗯?”阿宓以为自己听错了, 确认般地反问,毕竟她感觉自己基本没怎么听过这个词。

  就算是当初在别庄,她学到的最多只是简单的缝补, 至于高深的刺绣……一点不会。

  见阿宓惊讶又茫然的模样, 文秀掩唇笑了笑, 这事她倒是听安前说过。听说这位长公主刚被认回时, 陛下为其请了几个贵女都有的教养嬷嬷,嬷嬷们教导甚多,其中一项便是刺绣。

  刺绣对初学者并不友好,天分稍差些在初时刺得满是伤口也不足为奇。听安前道,陛下在看到长公主手上的几道伤后,回去就把刺绣这项“不知所谓”的教习给取消了,道是公主之尊根本不需要自己动手,自有宫人效劳。

  以长公主的身份确实也不需要怎么学这些,可自古以来便有新嫁娘给自己绣嫁衣的习俗,公主嫁衣自不用自己绣,但文妃想,身为女子,至少会想亲自绣个帕子,以作出嫁之用。

  她把其中深意细细说与阿宓,阿宓果然动心,并问了句,“哥哥及冠那日,文妃姐姐也准备了这些吗?”

  少帝及冠,身为他后宫唯一的妃嫔,文妃得到的待遇只高不低。她虽不是皇后之尊,但眼下看与其相比也绝不会差多少。

  闻阿宓之言,她露出浅浅笑意,“我绣了两方锦帕,留作那日之用。殿下若想看看,我现在便遣人回去取。”

  “不用不用。”阿宓道,“问问罢了,下次有机会直接去文妃姐姐那儿看便是。帕子应该比较简单吧,不然我也学这个?”

  二人一番斟酌,阿宓最后成功选定,准备绣两方鸳鸯戏水的帕子。

  样式是最寻常的,但绣起来并不普通。只看那两只作为样板的生灵活巧的鸳鸯,阿宓就感觉旁人的手才能成为手,她自己的……充其量只能用来穿衣进膳。

  “……我是不是太笨了。”阿宓第一次这么没信心,毕竟她不瞎,活生生把鸳鸯绣成了胖鸭子,这真的不只是“初学”二字能掩饰的。

  “当初母亲教导时,我也是绣得这般。”文妃眼眸轻转,柔声说起了自己的例子,“最后还是一句话点醒了我。”

  阿宓不由好奇,倾身道:“什么?”

  “母亲道,不要惦着这是甚么时日甚么场合用,平白赋了它太重的分量,下针太过谨慎,自然不得其意。更何况,殿下其实不必一定要绣鸳鸯一类世间寻常的成亲之物,若能有一些简单些、对你和大人都有不同意义的东西,岂不更好?”

  都有……不同意义的。阿宓冥思苦想,从两人初见细思到如今,最后终于灵机一动,“我想起来了。”

  文妃微笑,看着阿宓讨教身旁的绣娘,又陪伴了她三日,见阿宓下针越来越熟练,便也露出欣慰之色。

  只最终相看成果时,唇边笑容不禁停滞了下,“殿下,这是……什么?”

  并不难看,相反还十分精美,已经超越了普通初学者的水平,可成亲的帕子上绣两条蛇和一只鹰是什么意思?

  阿宓眨眼,“这些于我来说的确是有不同意义的。”

  她想起与大人初见时破庙之下小溪里的那条蛇,还有在山顶大人为她烤的蛇,鹰自然就是啁啁。

  “……殿下喜爱便好。”

  收到这方帕子时,沈慎还愣了下,待听说这是阿宓为成亲绣的帕子,再细看帕上事物,他便明白了什么。

  小馋猫,这是在怀念那条烤蛇的味道呢。

  睹物思人,沈慎立刻招来亲随,“随我进宫。”

  亲随想了想刚才被送来的东西,大着胆子道:“大人是要去求见陛下还是长公主?”

  “嗯?”沈慎从鼻间哼出一声。

  亲随立刻明了,小声提醒,“大人,您忘记陛下的话了?况且,您和殿下成婚前也不便多见。”

  这是俗礼,就算心中再怎么看不上,表面上也不好由着性子来。何况少帝之前严明下令,禁止他这段时日未经允许与阿宓见面。

  沈慎神情淡了些,亲随立刻道:“大人思念殿下,不妨也选一些物件令人送进宫中。”

  陛下不让您进宫见人和书信来往,可没说过不让送东西啊。接收到亲随的暗示,沈慎明了,思忖之下也觉得不错。

  说来惭愧,他送过阿宓的礼物很少,潜意识总觉得自己的便是阿宓的,时常会忘了这点。后来若不是受人启发,也许那两年都会忽略此事。

  阿宓到底还是个小姑娘,定也喜爱收到礼物。

  想起那个小小才及肩的身影,又思及他年长阿宓近十岁,沈慎自觉该学习的还有很多。如留侯所说,小姑娘并非属下,都是要哄着宠着的。阿宓没对他提过要求,他不能拿这个当做什么都不知的借口。

  他换了身便服,第一次不带任何公务,与亲随上了街市。

  亲随是京城通,哪儿有美食哪儿有姑娘家喜爱的胭脂首饰他一清二楚,这点倒让沈慎刮目相看,没想到他竟无一不通。

  阿宓更喜爱美食,沈慎便踏上了京城满是酒楼点心铺的长月街。那些摊贩上的小东西固然也美味,终究不好送进宫。

  “殿下喜爱烤蛇?巧了,这边儿有家野味楼,专做这种偏门菜,备受青睐。”亲随建议道,并带领沈慎走至野味楼前。

  迈步踏进野味楼的前一刻,沈慎眼眸一眯,看到了个出乎意料的人——洛城。

  沈慎几乎快要忘了这个人,当初阿宓名义上的父亲,也从来未曾善待过她。在得知此人就在京城后他没有赶人出京,只是暗中打了招呼,让一些人好好“招待”他,务必使洛城过得“快活”又无法离开京城。

  但没想到,他竟然沦落到了当酒楼跑堂的地步。

  洛城一只脚瘸了,走起来不大自然,在掌柜的吩咐下扭着脚走到一桌去收拾残羹冷炙,眼眸一直垂着,令人看不清脸色。

  旁边有一桌客人正在讨论长公主大婚和少帝即将及冠的事,道陛下竟能容忍长公主婚期与及冠之日隔得那么近,还昭告天下,排场之大足以证明陛下对妹妹的宠爱。他们在议去到府衙前作诗一事,陛下要为长公主大婚集齐百首满意的诗词,集思广益,任何人都能去献诗,若被采纳了,便能得到足足十两黄金。

  “十两黄金一首诗啊!”一人打着酒嗝叹道,“这一百首,便是万两黄金。唉,老子也想当那什么公主……”

  这完全是醉话了,真要论也算不上什么大逆不道,寻常人听了大都一笑置之。洛城听了,动作却停了停,露出愤恨之色。

  什么公主!他当初就应该在她出生时,把她淹死在荷花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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