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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章


第26章

  拆迁的话题越来越多被人提起,路小埋每次回家都能听到左邻右舍,三三两两的人聚在一起讨论。

  说什么的都有。

  路小埋也没仔细去听。

  偶尔有几次,路小埋学习到深夜,不小心就会看到路爸爸躲在阳台皱着眉头抽烟。

  只是转头,他看见路小埋,就掐灭烟头,笑着命令她早点休息,不准学习太晚。

  “爸,你也早点休息。”路小埋不太放心地叮嘱。

  有段时间,路小埋发现家里上门来的陌生人变多了。

  路爸爸自己招待客人,都是把她赶进屋学习,或者让她下楼去玩。

  路小埋在楼下消磨时间,等客人走了再回去。

  路爸爸开了门窗通风,满屋子烟味,路小埋低头一看许久不用的烟灰缸又被摆在茶几上,里面满满都是烟头。

  路爸爸开始晚上摆夜摊,白天到处找新地点的忙碌日子,一时也顾不上路小埋。

  午饭都是放在电饭煲里定时,菜是早上提前炒好放在冰箱里。

  还特意给了路小埋双倍的零用钱:“爸爸最近忙,没时间照顾你,你自己要多照顾自己一点,想买什么就尽管买,别亏待自己。”

  “嗯嗯,爸你别担心我,我自己能照顾好自己的。”路小埋郑重其事点头。

  路爸爸动作不慢,很快就看好了一个新的地点。

  摆夜摊不是长久的活,风吹日晒还需要跟城管躲迷藏斗智斗勇。

  所以路爸爸这回下定决心直接盘一家店面。

  就是一时钱不凑手。他正在找一些朋友想办法。

  林妈妈听说路家的烧烤摊因为拆迁的问题可能会关停,又听说开店资金短缺,立马就找上了路爸爸。

  她有一个提议。

  既然路爸爸要转型开店,不如两家人合伙做。

  资金由她提供,路爸爸以技术入股的方式参与。她早就试过路爸爸的手艺,确信其中大有可为。

  路小埋从房间里探出小脑袋:“如果要开饭馆,不如一步到位,开一家独具特色别处都找不到的私房菜馆。”

  本来大人讨论正经事,路小埋是没资格插嘴的。不过扒在门缝听了半天,她还是忍不住跳出来。

  林妈妈疑惑地等待她的下文。路爸爸干脆就招手让她出来。

  看她那样,在房间里估计也待不住。

  路小埋笑嘻嘻地贴着他在沙发上坐下,面对林妈妈道:“现在人们的生活变得越来越好,对我们国家的人来说,最重要莫过于衣食住行。人活两张嘴,这嘴上的东西最重要,也最挑剔。不怕贵,就怕贵得不够好不够有特色。酒香不怕巷子深,就怕酒不够香。”

  林妈妈听了个新鲜玩意,也不认为路小埋在胡说八道。

  林妈妈接受能力强,一向以胆子大眼光精准出名,早年就下海涉足服装生意,之后自家办了一个小工厂,生意蒸蒸日上,厂子也越开越大,一家人生活无忧。

  不过商人永远不会嫌弃钱多的,在他们眼中,处处都是商机。

  至于她为什么会选择和路飞合伙,有一部分原因也是看在两家的缘分上。

  路爸爸和路小埋平日都很照顾自家闺女,她也懂投桃报李。

  路小埋见有戏,特别认真详细和她解释了私房菜馆的模式。

  私房菜其实早在清末光绪年间就出现了,在后世也如雨后春笋。只是现在这个时间,私房菜还没有变成一股潮流,也就是说市场空间是很大的。

  路小埋对自家花臂先生的手艺很自信,所以最大的难题还是在于宣传方面。

  林妈妈爽利一笑:“宣传的事包在我身上。”到时候先把生意场上的朋友拉一波过去,只要手艺过硬,自然就会口耳相传,口碑也就立起来了。

  路小埋见状也没班门弄斧。路爸爸不是扭捏的人,刚打瞌睡就有人送枕头,又是自家闺女同学的家长,他心下已经乐意了一半。

  剩下一半,又被林妈妈一番话给说动了。

  当下两人就拍板,草拟了一个协议。

  林妈妈做惯生意了,正式签合同时就带了一个律师来,路爸爸看得一愣,不过面上没有露怯。

  交情归交情,生意归生意。

  林妈妈这么做才是正经做事的方式。

  路爸爸最后一点担忧也散去了。

  要开私房菜馆,原来路爸爸看好的店铺就不能用了。

  私房菜讲究私密二字,重在情境之意,当然不能把地点选在吵杂的街边闹市。

  林妈妈已经看好地方,签了租房合同,就等和路爸爸商量好装修方案,开始动工。

  在这过程中,林妈妈一直处于主导,路爸爸虽然不懂,却一点就通,学得很快。

  一定下开私房菜馆的事,路爸爸转头就把烟彻底戒了。

  作为手艺人,他为了保持舌头嗅觉味觉的敏感性,原本也不常抽烟,只是偶尔烦心时点一两支。一旦下定决心,烟很容易就戒掉了。

  路小埋有时间也跟在一旁参谋,提供了不少新鲜点子,毕竟她也是经历了未来的信息大轰炸,没吃过猪肉也见过猪跑步。

  林妈妈当然不知道这一茬,还在内心感叹路小埋有生意头脑,果然学习好的孩子在其他方面也能表现出色,希望娇娇多跟她学学,聪明一点,别每天只知道傻玩。

  路小埋毕竟还是学生,学业紧张,出完主意,又埋头学习去了。

  见路爸爸不再像前一阵子那样愁眉不展,她心里也开心多了,学习起来更有劲头了。

  宿舍楼下那一窝小猫,长得很快了,见风就长,已经像它们的妈妈一样,进入正经工作前的实习阶段。

  林娇娇莫名有些养儿方知父母恩的心情:“小猫们都要开始抓老鼠正经工作了,我们还在苦苦煎熬中,到底什么时候才高考啊!苍天啊!你饶过我吧!”

  四十五度明媚忧伤。

  路小埋回了句:“庄老师不是在教室后墙挂了一个高考倒计时吗?你去看那个,不就知道离高考多远了。”

  林娇娇朝她丢了个不解风.情的白眼。

  她已经准备转艺术生了,学声乐专业。

  路小埋有点吃惊:“声乐?要每天吊嗓子吗?我好像没见过你表演。”

  “别小看我,我很小就进了合唱团,初中毕业才退团的。我妈说我一直在学钢琴,有基础,声乐再找个专业老师练练,应该没问题。反正我妈都决定了,我还省得费心。”林娇娇满不在乎地说道。

  路小埋收回吃惊的下巴,点头:“说不定你未来会成为全国著名的歌唱家。”

  “哎啊,我哪里能想得那么长远,先把高考应付过去再说吧。”林娇娇一如既往地乐天。

  转了艺术生,林娇娇就确定去读文科了。

  “小埋,你一定也要选文科,我可是为了你抛弃我家吴然的。”

  “呵呵,我可真得谢谢你,快点把我抛弃吧。”吴然选择的是理科。

  她虽然是个言情少女,无奈本人实在没什么才女的迹象,理科虽然成绩一般,比起文科来还是好上不少。

  一想到如果读了文科,整天就得捧着本书,背背背个不停,背完政治还有历史,宠幸完历史,地理还在后面排队等着翻牌,她简直要吓晕了。

  臣妾做不到啊!她会肾亏的。

  她宁愿多做点物理化学题再多做几个生物试验。

  文理分班的事情,除了班主任李老师提点了学生好几次外,其他任课老师多多少少在上课时都有提起。

  李老师带的是重点班,从以往经验来看,重点班几乎没人会想不开读文科,所以他只是简单地提了一次就按下不表了。

  倒是凌老师说话喜欢卖关子,看着一班的学生特别语重心长。

  “不要为了合群刻意读理科,你们也可以选择文科的。我相信你们中肯定有人想读文科。”

  她的语气十分笃定,美丽的双眼在全班同学的面上一一滑过。

  老师,使用美人计是犯规的!

  数学老师依然是那一副“数学这个妖艳贱.货最美丽最可爱,你们都投奔它的怀抱吧”的样子,仙风道骨,不食人间烟火。

  说起他最爱的数学,眼睛就刷刷放光,路小埋怀疑他也像孙悟空进了太上老君的炼丹炉练出一双火眼金睛。

  难为他老人家还记得要文理分科了。

  “这还用考虑,不用想了,不读理科,你们以后还怎么继续钻研数学!”

  老师,文科生高考也要考数学的。连上大学后,高等数学、线性代数依然是阴魂不散。

  哦,是吗,老师年纪大了,不记得了。原来文科生也有数学课啊!

  其他各科老师也都提起过分科的事情,总之一个意思,让学生务必慎重再慎重。

  路小埋早就打定主意读文科了,至今为止,按照班长项晨杰的话,“就她一个人想不开读文科”,其他同学纷纷都选择了理科。

  徐公子虽然有点难过,不过也接受了这个既定事实。

  他现在雷打不动下午第四节 自习课都会去操场跑步,一直跑到放学后,跑满一个小时才会停下来,然后骑自行车回家。

  他推着自行车,路小埋提着书包走在他旁边。

  这周末回家要填文理分班志愿表。

  路过篮球场,每个篮筐下都聚集着学生,不时爆发出喝彩声。

  路小埋想起她第一节 篮球课就把脚扭伤的悲惨经历,自此就和篮球无缘了。

  对于她这种运动神经不弱的人来说,这真是个千古难解之谜。

  不同于项晨杰这种篮球迷,徐公子简直不像一个普通的高中男生,他对容易让人热血沸腾的篮球足球都没有特殊的爱好。

  路小埋怀疑他的爱好是刷奥林匹克竞赛题吧。

  不过高中奥林匹克竞赛要等到成为高二的学生后才有资格报名参加,现在为时尚早。

  不过话虽如此,徐公子可是开学第一天就刷奥赛题的人,不可同日而语啊!

  他已经不是学霸,而是学神了。

  入学之初,数学老师就把他视为重点苗子,私下找了他好几次,经常给他开小灶。

  偶尔听徐公子说,周末放假他也会去数学老师家里,接受单独辅导。

  下了坡道,两人走到校门口。

  “我妈最近要来高临市出差,会来看我。”徐公子说道。

  路小埋接过话茬:“你们一年多没见了吧。”

  徐公子点头,又转头看向路小埋:“她说让我请同学一起吃顿饭。我想了一圈,只有你这个朋友……”

  他的话没有说完,脸色有点迟疑,脚步微微停顿了一下。似乎在考虑该怎么向路小埋发出邀请。

  路小埋很义气地点头:“没问题,我一定去,到时你记得通知我时间和地点。”

  其实班上的同学也有想过和徐公子深入接触的,不过他表面看起来脾气温和,同学请教他难题,他也会耐心解答,但是更多就没有了。他面对这些同学总是带着一种不自觉的距离感。

  孩子们的感觉都是很敏锐的,一方不够坦诚,自然也不可能成为真正的朋友。

  想想就要分班了,路小埋还真有点不放心徐公子。

  看向他,老气横秋地叮嘱:“你也试着交一两个朋友吧!”

  徐公子叹了口气,一脸为难:“我尽量试试看吧!”

  “彪哥,就是这个臭丫头。”不远处,大金牙盯着路小埋走出校门口的背影,对车里戴墨镜的男人说道。

  车窗降下来,彪哥探头看了一眼,皱眉:“这个小丫头就是你说的对贺振南特别重要的女人?”

  分明乳臭未干!不过是个小丫头!

  “没错,就是她,路小埋。她对振南哥有救命之恩。”大金牙连忙解释,附耳对彪哥低语了几句。

  前面的司机面无表情地看向前方,什么反应都没有,像个机器人。

  彪哥挑眉,语气不见喜怒:“哦?你倒挺清楚。”

  大金牙挪了挪屁股,嘿嘿谄媚地笑了几声。

  车窗重新升起之前,倏地,彪哥探头又看了一眼路小埋身边的徐公子。

  这小子莫名让他有几分眼熟的感觉。

  他很相信自己的直觉,也很重视这种直觉。

  不起眼的黑色轿车缓缓启动,从路小埋和徐公子两人身边经过,汇入车流,消失不见。

  路小埋飞快转过头,却什么都没看见。

  “怎么了?你在找什么?”徐公子满脸疑惑。

  路小埋飞快地摆了摆手:“没什么。”

  可能是她的错觉吧!总觉得方才有人盯着她看,如芒在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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