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页>>在线阅读
穿越 重生 架空 总裁 青春
修仙 耽美 玄幻 都市 惊悚
重回1986小山村 TXT下载  
上一页 下一页
白天 黑夜 护眼

第191章 给对方一个机会


第191章 给对方一个机会

  山中,破庙,六个人高马大的汉子正盘踞于此,火堆熊熊燃烧着,照亮了整个破庙。

  野猪肉在火焰的烧烤下,散发出肉香味来。

  “大哥,肉烤好了。”一个脸上有伤的人将烤好的肉递给他们的大哥马王爷。

  这马王爷并非是他的本名,而是外号,取自马王爷有三只眼睛,形容这个人十分的厉害。

  常言道,只有取错的名字,没有叫错的外号,马王爷的确很厉害,在他们当地那是黑白两道都要忌惮的人物。

  如今会带着兄弟们出现在这里个小地方,纯属路过而已。

  罗家的一位长辈,曾和马王爷有过几分交情,因此他们前去香江时,途径这里落脚。

  他们一伙人都是不甘心平凡生活的人,喜爱冒险,什么赶山、打猎、走私,他们都干。

  本来他们也支起了摊子,赚起了钱,但奈何现在国内的环境越来越不好了,有些事情做起来,就有些碍手碍脚不够畅快。

  后来有中人牵线,他们就决定去香江混混。

  途径这里时,偶尔听到那罗家的一个晚辈,说是在这座山遇到了一个狠人,一刀刺飞了他的帽子,并且把一缕头发都削掉了。

  又提起这山里有老虎,如今山里的老虎是越来越少见了,因此听到这个后,马王爷就来了兴趣,想要去猎虎,顺便会一会这个狠人。

  如今嘛,老虎没有猎到,狠人倒是会一会了,就是没把那狠人留下。

  马王爷接过烤肉,一面吃,一面环视四周。

  这是一座破庙,看上去荒废了二十来年了,地上有砸碎的神像碎渣,和断裂的椅子腿等。

  之所以会到这破庙来,就是因为这会儿外头下着小雨了,这庙虽然破,但好歹还有一处墙角完好无损,可以遮挡风雨。

  “老大,你说那狠人是附近村里的人,还是犯了事躲进山里的人?”马王爷身边的小弟问着。

  马王爷却白了他一眼,说道:“要不要我用第三只眼睛给你看看?”

  于是小弟默默地闭嘴了,其余的小弟则忍不住笑了起来,只是笑声很低,显然是很忌惮那马王爷。

  ……

  一夜无梦,翌日清晨,一缕旭日从东方照来,染红半片林子。

  马王爷一行人已经醒来了,又吃了一些烤肉和水后,他们背着包,端着枪,在林中寻找着那个狠人的踪迹。

  一般人在山中漫无目的的搜寻,会觉得无趣,但他们不一样,常年在山中混迹的他们,认识很多猎物和药草,在山里的生存能力很强,但找了整整一天,都没有发现那个狠人的踪迹,期间连老虎的踪迹都没有发现。

  似乎短短一夜之间,那个狠人和老虎都消失在这座山上了。

  老虎是连夜跑了,至于高明程,那肯定是没法跑,家就在这里呢,就在马王爷一行人漫山遍野的找他时,他正在和村里的人吹牛皮。

  高守旺找到了他,说是制衣厂已经平好地,可以动土开工了,这几天就要去镇里买砖、水泥和河沙。

  高明程听说了,便让高守旺这边帮着多买一些水泥和河沙,他打算把家里的院子硬化,另外再送他爸妈几包水泥和河沙,让他们也把还没有硬化的地方给硬化了。

  明年他奶奶会在上厕所时摔一跤,这个事他是一直记在心里的。

  “好。”这是顺手的事情,高守旺十分爽快的答应。

  原本两人说好合伙开制衣作坊,然后拿成衣到县里去卖,只是亲兄弟明算账,在之后的商议中,他们的合作模式发生了一些变化,变得更独立分开了。

  村里的这个制衣厂,就完全属于高守旺这边,由他去找关系批地,弄乡镇企业的手续,以及招工、制衣等。

  县里的店面,也完全属于高明程这边,由他砌房子,装修店铺,负责卖货。

  利润的话,高明程从高守旺这边拿货,算进价,高守旺这边的利润,已经算在进价里了。至于高明程的利润,就得看他自己这边的销售情况了,总得来说,只要衣服的款式新颖,卖的出去的话,肯定会比去羊城那边拿货利润高。

  毕竟现在交通不便,车票也不便宜,出门一趟可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另外还得背很多货回来,这样既累又危险。

  对于这样的合作模式,高明程个人是很喜欢的,没有太多的金钱纠葛,反而更利于彼此的合作。

  就这样,高明程整个白天都在村里吹吹牛皮,说说话,顺便再管理一下田地里的农作物,一天很快就过去了。

  晚上吃过饭,高明程直接拿院子里的井水冲洗身体,然后进了那个空着的杂物间。

  这房子才住没多久,人口也少,杂物自然也不多,在最宽敞的地方,摆着一个直径一米长左右的稻草蒲团。

  这是用稻草扎的,盘腿坐在上面挺柔软的,也透气。

  都说美人是英雄冢,自从结婚后,年轻气盛的高明程自然有了某方面的需求,甚至一度乐不思蜀,抱着年轻漂亮的老婆睡觉,难道不比一个人盘腿打坐香吗?

  只是临时抱佛脚是所有人的通识,于是每当感受到危机时,高明程就会勤奋起来,开始每晚打坐调理身体,等待醒来时,再进山狂跑和练拳,这一套组合拳下来,他的身体素质才会越来越好。

  出拳有力,脚下生风。

  翌日清晨,天色还未大亮,高明程已经醒来了。抬腕看了眼手表,五点整。

  平时他一般是空腹进山练拳,不过今天他去了厨房,给自己煮了一大海碗的面条。

  今天他要进山干一件大事,因此得吃饱喝足了才行。

  凌晨五点半,天色微微亮,高明程推门而出,然后又将院子门关好。

  两狗自然发现他的动静了,却在他的命令下,又返回了狗窝中。

  黑暗中,两双狗眼目送着高明程离去。

  高明程不紧不慢的走在进山的山路上,才吃了一大碗的面条,他可不想剧烈运动,这样不利于身体健康的。

  今天的他做足了准备,背着一个小包,里面装着一些饼干和水囊,外伤药,以及剩下的十八把飞刀。

  至于手上,他没有拿枪,而是拿着那柄标枪。

  主要是他的枪太次了,拿枪简直是自寻短处,改良后的鸟铳威力小,还得放一枪填装一次铅弹,有这时间,对方的子弹早已经砰砰砰的打到身上来了!

  标枪就不同了,既可以远程投射攻击,又可以近身作战。

  当他的身影隐入山林中,东方鱼白,天色一点点的变亮了。

  重生回来后,高明程的性格少了几分冲动,多了几分沉稳,要是搁在前世,他有这武力值,又被人挑衅,那么二话不说就是干!

  但如今的他会深思熟虑,会做出理智的取舍,所以该战时,他战,该忍时他忍。

  昨天他没有进山,不是没想好,也不是害怕,而是在给对方一个走人的机会。

  倘若今天他进山,发现那伙人依旧在山中寻找他,并且试图杀死他的话,那么他就要把那些人全部都留在这座大山里了!

  在这个年代,往山里钻的人不少,死在山里的人亦不少。

  他心意已定,快速的迈动步伐,如鹰般的眼神迅速的搜查着山中的动静。

上一页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