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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1章 远走高飞


第221章 远走高飞

  传说中, 西域最尊贵的女人总是蝴蝶环绕,美若天仙。

  “这个形容实在太庸俗了。”

  在破烂的废弃客栈里,两个灰扑扑的旅人找了避风的地处, 食不下咽嚼着干饼, 不过他们的水源显然很充分,用来佐以糕饼时并不节省,爽快饮着朱皮袋子里的清水, 偶尔还咬两块肉干果干,这在沙海中并不常见。

  不过他们只坐在角落里, 都戴着宽大的兜帽, 身上的袍子兴许原本是米白色, 但现在已经被风沙染成了土黄色,再加上身形不算出众, 因此很少有人在意他俩。

  最开始的那句话就是其中一人说的, 是低哑男声,说出口后似乎也震惊自己的声音已变得如此嘶哑, 连忙牛饮清水,让留意到这一幕的人看了心里很不是滋味, 在沙海水可是宝贵资源!

  他的同伴没有搭理他,默默啃干粮, 前面那群嘀嘀咕咕的行脚商没有注意后面的小动静,继续议论:“最尊贵的女人?莫非是那什么圣国的王后?”

  “一看就知道你是个新来的, 那王后算什么尊贵, 国王不高兴就休了,当别人媳妇能有多厉害?”

  被反驳的小伙子不高兴了,声音也大了些:“女人的富贵皆靠男人,男人身份不行他女人又怎会高贵?”

  他话音刚落, 旁边年长的男人就抽了他一下,冷声道:“你这混账东西,原是妹妹求我才愿意带你出来见见世面学学本事,莫要张口就来害了我!”

  搭伙几人见这小子被抽了,才缓和脸色劝了两句,只道:“胡老大别气,沙海这鬼地方本来就容易上火中头,接下来还有不少行程,莫要气坏身体。”

  "孩子不懂事儿,多教教,也是西域这边和中原差距过大,你可听好了,小子,西域的女人可不好惹,麒麟教知道吗?里面的女人更是一个比一个厉害,尤其是那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麒麟子,唉。"

  “也说不上是一人之下,她头上那个可是她亲娘,惯得这般厉害,你说她是西域的皇帝也没错。”

  年轻小子听得目瞪口呆,喃喃道:“怎么会呢?”

  “怎么不会?功夫高到看你一眼你就得死,脑子聪明的不像人,我要是有这样一个闺女我也得惯,总之你记好了,别拿中原那套大丈夫的做派,西域的女人难招惹哦。”

  “就是那蝴蝶,也不是什么好货色,凶险万分,平日食粮就是人血人'肉!”

  众人皆是吃惊,接连又说了好些麒麟教如何如何的传闻,越说越惊悚,那角落两人里先前开口说话的忍不住低声笑起来,与同伴耳语:“他们说的你简直会吃人一般,还每晚都要榨干几个男人,那你怎么不吃了我?”

  尾句声调竟是酥麻起来,此时同伴已是啃完干粮,咽了水便靠在他身侧,似是倦了。

  “有些话是真的,蝴蝶确实会吃人。”

  虽说见两人姿态亲昵便有所猜测,不过直到开口外人才惊觉那同伴是位女子,声音极是动听,却不是世人评判女子的娇软,而是、更成熟也更女人味,让人下意识想要听从的声线。

  可惜周围只是普通行脚商人,否则说不准就能认出这位就是现在引发红石城大乱的罪魁祸首,西域的无冕之王,血麒麟之子。

  正如沈慈等人猜测那样,小白是自个儿主动离开的,在离开之前她不惜偷袭打晕了明天光,还放飞了所有的化生蝶,让它们朝着四面八方而去,以扰乱楼百蝶的追踪。

  不让明天光跟着自己,不是因为觉得他不忠心,而是信不过楼百蝶。

  毕竟这个麒麟奴是楼百蝶手把手调'教出来,送给她做礼物的。小白知道楼百蝶对于血麒麟有很深的研究,自从接触以来想方设法去钻研,试图掌握其中蕴藏的力量,她也好、明天光也罢,乃至于麒麟引和麒麟丹这些副产物都是研究的成果。

  区别在于她是独一无二,不可复制的个例,再加上后续的一些原因,所以成为了楼百蝶的明珠,而麒麟奴虽然制造的时候费劲了一些,却不是唯一,而只要不是唯一就可以替代,就可以抛弃。

  楼百蝶对于血麒麟的研究和利用已经抵达了常人难以想象的程度,这世上就是这样不公平,有的人不仅生来就是一张倾国倾城的脸蛋,而且悟性超绝脑子聪明,做什么都是拔尖中的拔尖,小白不太记得以前的事情了,按道理来说她和楼百蝶应该是同类人,两人应当惺惺相惜,颇有一种高处不胜寒你我是知己的意思。

  但是!但是!不知道为什么,小白偏偏生不出那种代入感,难以和这样的楼百蝶产生共鸣。

  基于这个道理,哪怕是临时起意准备离开,她也做了万全的准备,防止楼百蝶在明天光身上动手脚,根据他来定位她,至于化生蝶……世人皆说麒麟子身边的蝴蝶很是凶险,可实际上化生蝶是用来救人的东西。

  化死为生,才是它名字的由来。

  只是对于现在的小白来说,她情愿不要这些蝴蝶救也要离开红石城,去做她自己想做的事。至于那些被放飞的化生蝶离开她后是否能够存活,便要看它们会不会幸运遇到一两个符合它们需要的有缘人,另认其主。

  倘若遇上了,倒也难说是谁更幸运一些。

  他们缩在角落里,等待风沙过去,大多时候他们都不会选择停留,因为没有谁会比作为麒麟子的小白更清楚麒麟教的可怕,哪怕做了一些分散楼百蝶注意的手脚,她也不能担保能拖延多久。

  无奈沙海的天气怪得很,在这样险恶的自然环境里,不管是多么厉害的高手都得止步,人在自然的威力面前实在太过薄弱,不堪一击。

  等到风沙不再可怕,稍微补了觉的两人站起,直直往外走去,此时乌云散去,残月高升,有续火的守夜人诧异抬头,忍不住出声道:“你们俩个这会儿出去,是要找死吗?”

  夜晚的沙海是可怕的,人们面对的威胁从喜怒无常的天气变为了暗夜中潜伏的野兽,它们的狩猎时间到了。

  况且视线受到损耗,自然也难以辨清周围的环境,非常容易迷失在沙海之中,甚至一脚踩进漩涡,而且——守夜人突然发现了一个蹊跷的地方,这两人没有坐骑。

  没有谁能够依靠两只脚走出沙海。

  两人并未因为他的声音停下,看似脚步很慢,实则已踏出极远,他正要继续说两句,便被人按住肩膀,回头看去正是胡老大。

  “阿舅?”

  “嘘,继续看你的火,就当什么都没看见。”

  夜里悠长的狼嚎响起,绿莹莹的亮光在黑暗中摇晃,像是明灭不定的灯火,一盏接着一盏亮起,守夜人头皮发麻浑身冷汗,因为此时的他已然意识到不知何时起竟然有狼群包围了破烂的客栈。

  这是沙岩狼,拥有着寻常野狼难以比肩的巨大体型,因为毛色深褐,伏在沙土上就像一块岩石有了这个名字。沙岩狼哪怕遇见狮群也无所畏惧,但多是三四五六成小群活动,很少……会像现在聚集二三十只。

  回想起之前队伍遇见落单沙岩狼的狼狈景象,守夜的年轻小子慌得发不出声音,可随即却见到让人怀疑自己是不是在做梦的一幕。

  竟是有体型更大的巨狼伏在那两个走出去的家伙面前,两人分别骑上一匹狼,悠长的狼嚎再次响起,狼群缓缓退去。

  其中一人回头看了一眼,恍惚间,守夜人察觉到一双远比沙岩狼更加可怕深沉的森绿眼眸盯着自己,直到面前篝火炸了一个火花,他才惊醒,艰难开口道:“阿、阿舅,那是……”

  “西域的奇人异士很多,别少见多怪,就当今晚什么都没发生过,否则到时候怎么死的都不知道。”胡老大压住颤抖的嗓音,阴着脸教训了他一句。

  “为什么不把那群人杀光?”男人摘下兜帽,露出了因为风沙侵袭而显得有些粗糙的皮肤,他鼻尖有些小雀斑,乌发茂密如海藻,脖子上戴着五彩绳系着的红木兽头。

  “杀他们做什么?”夜里没有日晒,加上此时风很安静,于是小白也摘了兜帽,放松依靠在沙岩狼粗糙微硬却蓬松温暖的皮毛上,还顺手揉了它的耳朵,也不嫌弃它身上的腥臭味。

  反正她现在也是脏兮兮,没比它好多少。

  “灭口啊,杀人灭口,魔教的作风不都是这样吗?你好歹也是麒麟子,凶一点。”青年叽叽呱呱说个不停,他话一说多,便能察觉他说话带着点卷舌口音,再加上轮廓深刻笔挺的长相,不像个正经中原人。

  “我现在不是麒麟子,如果杀人,无论怎么处理都会留下痕迹,但假如留他们一命,聪明人都知道该保守秘密,不需要他们能够保守多久,待我们进入中原便安全了。”

  青年还是不甘心,嘀咕道:“万一碰巧是笨蛋……”

  “你只是想用它们来喂狼吧,收起你的小心思,听我的话,阿珂。”

  他短暂安静了会儿,接着又开始说话:“你到时候跟我回家呗,中原也不安全,楼百蝶想往哪儿杀就往哪儿杀,那个东方盟主根本就拦不住他,虽然我还没有混出头,不过被我娘骂就被我娘骂吧,你这么厉害连御兽都会,简直就是生来便应该是我们百兽庄的人……”

  他话说个不停,小白也没有打断,夜空中不知何时已有飞鸟盘旋,指引狼群前往水源处补给。对于寻常人、乃至功夫盖世的大侠来说,夜晚的沙海都十分危险,但对于小白和阿珂却很是安稳,她能够夜视,五感灵敏,和阿珂都能够驾驭百兽。

  不过他们驭兽的方法不太一样,阿珂说这是他们百兽庄的祖传绝技,打人打兽都一样,却是不知道她的驭兽之法是从哪学的,以前也没听说过。

  而之所以会和这个话唠的家伙搭伙走,是因为那日他跑到红石城里对小白说,愿不愿意和他一起远走高飞。

  作者有话要说:  我码字的那个手机不见了,找了两天都没找到,存稿设定没了要重新弄,而且华为机的输入法真的垃圾都不如,还以为那个手机能坚持到这本完结,我只想说,要失踪就一辈子都别出现,等我把存稿设定弄好了再出来……爷叫你生不如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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