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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8章


第78章

  陆云飞先放下自己背上的背篓, 又伸手接了韩秀秀背上的,韩秀秀这一背篓看起来也是满的,其实装得很松, 大部分都在陆云飞那一背篓。

  韩秀秀见他揉了一下肩膀, 嗔道, “让你逞强。”

  陆云飞嘿嘿一笑并不言语。

  韩秀秀进了厨房, 韩小小正撑着下巴守着, 见她回来笑着站起来, “姐, 你闻到了吗,好香好香的。”

  韩秀秀用布包住盖子,揭开看了看,鸡汤上面蒙了一层淡淡的金黄色鸡油,汤色清亮,这个时候的食材就是好,不管怎么做都好吃。

  干了一上午的活, 时间过得很快, 韩秀秀也开始做午饭, 炖了鸡汤自然要焖一锅白米饭才行,还要炒一个素菜, 荤素搭配。

  但韩秀秀在菜园子里看了半晌, 都没看到合适的,去年陆云飞也没种什么菜,地里就是写葱蒜之类的,之前剩下点菠菜早就被吃完了,其他茄子辣椒都才刚刚开花,离能吃还差得远, 只有韭菜还算茂盛,上次刚割了现在又能吃了。

  今天只能拿韭菜炒鸡蛋了,桌上两个菜都和鸡有关,勉强也算个全鸡宴。

  韩秀秀将米饭焖上,待米饭上了气,便将筲箕里面洗干净沥干水分的菌子下到正咕咕冒泡的瓦罐里,“再煮上两刻钟,我们就吃饭。”

  陆云飞回家也没闲着,家里这些鸡和兔子都被他重新投喂了,看到地里冒出了杂草,便顺手把这些杂草都扯掉,看着挺嫩的,直接丢进鸡棚里面喂鸡。

  今年种的菜比以往都多,两人也都是学着种,不算熟练,但侍弄起来都很用心,施肥除草搭架子的忙活这么多天,现在总算能看到一点成果了。

  茄子和辣椒虽然还在长个头,但底下已经打了许多花苞,白色的辣椒花紫色的茄子花,在陆云飞看起来也格外好看。

  上次从外面移栽回来的蔷薇,现在也已经活了,以前在野地里就长得张牙舞爪,现在移栽到家里,又种在鸡棚旁边,这地肥沃,从底下抽出好几根嫩笋,到了盛夏,这几条嫩笋就能开花,还能给几只鸡带来阴凉。

  这个小院种的东西越来越多,还养上鸡和兔子,就站在小院,就能听到鸡不时咯咯叫几声。

  陆云飞想起上次岳父韩大梁的话,这才像个坐家户,虽然岳父其他方面他都不怎么赞同,但是这句话他是赞同的。

  陆云飞正欣赏着小院,传来韩秀秀招呼吃饭的喊声,他忙应了,拍了拍手上沾上的泥,出去洗手。

  若说小院第二件让陆云飞满意的地方便是这自动取水的装置,山泉水能够源源不断的被引进家门,用了快两个月了,才能体会到它到底有多方便,特别是最近天气渐渐热了,天天都要洗衣裳洗澡,再也不用担心水的问题。

  陆云飞洗了手,甩了甩水,屋里韩秀秀已经将饭菜端上桌,今天的主菜便是菌汤鸡外加一个韭菜炒鸡蛋,还有一小碗咸菜。

  陆云飞耸耸鼻子,“真香!”

  韩秀秀正拿着汤勺盛汤,先给陆云飞一碗,“饭前一碗汤,胜过良药方,这是在沈叔说的,我们也都先喝一碗汤在吃饭吧。”

  韩小小早就被鸡汤勾得饿了,现在只能吞下口水,“要是能天天喝鸡汤就好了。”

  韩秀秀将另外一碗递给韩小小,提醒她小心烫,这才给自己又舀一碗,因为这次的菌子有红菇,所以鸡汤微微有一点点发红,是很漂亮的橙红色,菌子的鲜味和鸡的鲜味互相融合,就算汤还很烫,三人也都一边吹着一边小口喝。

  野鸡腿不如家养的那般肥美,但肉质很紧实,吃起来很香,陆云飞打算让两姊妹一人吃一个鸡腿,自己吃鸡肉啃鸡脖子就行,谁知被韩秀秀硬塞了一个鸡腿在碗里,“你吃鸡腿,我吃翅膀。”

  这倒也不是韩秀秀贤惠,而是她真觉得鸡翅膀比鸡腿更好吃,特别是慢炖出来的鸡翅膀,都带着一点胶质了,连着骨头那一丝肉很香还嫩。

  但陆云飞却觉得自家媳妇儿心疼自己,推让不过,只得吃了,不过那心情比吃了蜜还甜。

  三人不光吃光了鸡肉,连带着鸡汤也喝得干干净净,反而是菌子炖了之后没了那股鲜美味,最后才吃完。

  吃了饭陆云飞去洗碗,韩秀秀闲着没事,把上次做了一半的鞋底拿出来,现在早就压得紧实了,打算将鞋底纳了,这鞋底为了耐穿,又是浆糊又是笋壳和布料,都很难扎穿,必须先用小锥子开了孔才行,这样进度就很慢,才缝了几针,就觉得手疼。

  陆云飞收拾好,洗净了手,进来见韩秀秀微微蹙着眉头纳鞋子,手被麻线勒红了。

  “我穿鞋费着呢,以后还是买鞋穿吧。”

  韩秀秀拉紧麻线,尝试之后她也不逞能给他做鞋了,她自己穿的鞋子不追求耐穿,底子会稍微软一些,做起来也相对来说简单,但是做鞋子确实很费事费力,既然陆云飞心疼她,她也觉得若是赚了银子,还是买着穿吧,这样大家都方便。

  外面太阳大,屋子里的光线很好,但做了一会之后也有些昏昏欲睡,两人干脆进去歇晌。

  躺在床上,两人小声说着话,韩秀秀还在计划着收购菌子的事情,不时说着自己的想法,陆云飞认真听着偶尔给出一两句建议,也不知道过了多久,睡意来袭,韩秀秀睡着了。

  等醒来,陆云飞早就不在了,旁边的位置也没了温度,想必是早就起床了。

  窗户没关,外面的风吹得帐子轻微晃动,外面的阳光透过亮瓦投进来,可以看到浮尘在光柱里打旋,韩秀秀看着出了一会神才起身。

  家里到处都没有陆云飞的身影,韩秀秀去后面马棚看了看,见红云也不在,便知道他骑马出门了。

  也不知道去哪了——

  韩秀秀又坐下来纳鞋底,虽然很慢,但专心做起来也很能打发时间。

  韩小小也睡了午觉醒来,觉得无聊去柴房抱了一只兔子进来,追着兔子摸兔子顺滑的毛,这三只兔子还是这只白兔最可爱,也最亲人,不关人怎么玩都不会生气。

  韩小小玩了一会,重新将兔子关进笼子,拿了书出来,用手沾了清水在桌子上练字。

  韩小小每日练几个字,现在也能写出几十个字了,虽然不怎么美观,笔画也随心所欲,但确确实实会写了。

  韩秀秀练得没韩小小多,但她有基础,所以遇到韩小小不会写的,她还是能指导一下,韩小小一直认为姐姐无所不能,所以每次都满脸崇拜的看着姐姐。

  “姐,你说要是下次见到星哥儿,他会不会嫌我笨,这么久才认这几个字?”

  韩小小在沈家经常听得卢氏说沈南星小时候的事情,什么三岁启蒙,五岁就能识得千字……听得多了,韩小小自然害怕自己会被聪颖的沈南星嫌弃。

  韩秀秀放下针,反问她,“你学字是为了让星哥儿不嫌弃你?”

  韩小小被问得一呆,“不,不是。”

  “那你为什么会担心他嫌弃你,那如果他真的嫌弃你笨,你怎么办?”

  韩小小脸渐渐涨红,她糯糯的没言语,沉默了半晌,才道,“我还是想识字。”

  韩秀秀拍了拍韩小小的手,“这就对了,我们识字是为了自己,就算我们每天只认一个,日积月累也能认不少,没必要和别人比较,也没必要在乎别人怎么看我们。”

  韩小小点点头。

  韩秀秀笑了,“再说,我觉得星哥儿肯定不会觉得你笨,反而会觉得你聪明,不信我们打赌。”

  “真的?”

  “自然是真的,要是你输了就洗十天的碗。”

  “好。”韩小小答应下来,可她一时之间有点迷茫,不知道自己该期待赢还是输呢。

  韩秀秀纳了一会鞋底,脖子有点酸,站起来活动活动,转头看到樱桃树上还有些未摘的樱桃,在阳光下闪着红润的光。

  韩秀秀干脆去拿了一个碗,装了清水,带着韩小小一起站在樱桃树下,摘下一颗,就在清水里洗洗,然后放进嘴里。

  摘一颗洗一颗吃一颗,比放在盘子吃还有乐趣,两人垫着脚勾着手去摘树上的樱桃,然后凑在小碗边,一边洗一边吃。

  也才几天,樱桃已经全熟了,酸味减弱,甜味占了上风,但也并不是纯甜,还是有一丝丝的酸,只需要轻抿果肉就脱离了,果核干干净净。

  韩秀秀,“今年的樱桃快吃完了,再吃就要等明年了。”

  韩小小,“姐,明年我们还这样吃。”

  “好啊。”

  天空格外的蓝,只有几丝云,远远的飘着,这几天肯定都是晴天,早上的时候明明晒了满满一簸箕木耳,现在木耳缩成一团,彼此见的空隙越变越大了。

  若是明天一切顺利,那这个家的夏天秋天,就会晒满了菌子。

  韩秀秀暗暗期待明天去镇上,虽然事情肯定不会如想象中顺利,但不管遇到什么难关,都不会放弃的。

  作者有话说: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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