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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4章


第64章

  李怀珠正蹲在廊下给鱼来梳毛。

  春日天气渐暖, 鱼来日日掉毛,梳下来一团一团的, 攒在簸箕里都能絮个小枕了。

  鱼来懒洋洋侧躺,把白花花的肚皮晾给她,喉咙里呼噜呼噜响。

  “你啊,”李怀珠拿篦子顺着它的脊背,“吃得比谁都多,掉得比谁都欢,回头夏天里给你剃短些, 省得天天收拾。”

  鱼来“喵”了一声, 也不知是答应还是抗议。

  巷口传来车辙声,李怀珠抬头,就见孙承提着个竹篓从马车上跳了下来。

  “孙郎君来了。”她笑着站起身。

  孙承笑着点头,走到店里,把那竹篓往前递了递:“姑母让捎来的, 溪山这两日开始出笋子了, 今早刚挖的, 趁着鲜赶紧给娘子送来。”

  李怀珠接过竹篓一看——十来根春笋根根都有一臂长, 笋壳子上还带着湿泥,嫩黄的壳子上稍微一点点绿意, 是刚从山里挖出来的鲜货。

  “这样多!”她笑道,“还请郎君替儿谢过大娘子。”

  孙承也笑:“不必谢,姑母说了,溪山以后还要多托李娘子帮衬。”

  这几日孙承来得勤, 一来二去,李怀珠也和他熟悉了。

  头一回见时,只觉得孙承生得憨厚, 面团团的脸,比小麦色还要深一些的肤色,一笑起来眼睛就弯成月牙,像个老实本分的郎君,可多打几回交道才发现,这人是面憨心细,知世故而又不太世故。

  溪山那边要办的手续多,孙大娘子和李怀珠都不方便日日出城进程,孙承便揽下了这跑腿的活,他每回来,都先把正事办了——再把孙大娘子的信交给李怀珠,或者将李怀珠的回信或者要采买的东西单子带回溪山,办完事也不急着走,还要坐下用顿饭,把李记的好菜挨个尝过去。

  李怀珠原以为这人是客气,后来才发现他是真爱吃,也是真懂吃,从食材到做法都夸一通,点评完了,再把饭菜吃得干干净净,留下小费,起身走人。

  这样的人,处着舒服。

  有一回恒奴说起孙承,难得的给了句评语:“是个聪明人。”

  李怀珠问怎么看出来的。

  恒奴说:“聪明人分两种。一种精明外露,让人一看就知道他聪明,这种人小聪明多,不好打交道,另一种聪明得让人看不出来,只觉着这人憨厚、实在、好说话,愿意同他共事,觉得他靠谱、不爱算计、胸中自有丘壑。”

  “而孙郎君是后一种。”

  李怀珠觉得恒奴这话说得在理。

  恒奴睨了李怀珠一眼——可惜小娘子们大多是不看这个的,谢家二郎生得实在好,往那儿一站就跟画里走出来似的,别说小娘子,就是他一个男子,头一回见着,也觉得这人长得真俊。

  自家小娘子虽说是见过世面的,可遇上那样的郎君,魂儿也被勾了去……

  恒奴摇摇头,心道可惜。

  这话若是让李怀珠听见,定要喊冤。

  她岂是不知孙承的好处,只是她已经答应了谢二郎,而且,两人之间实在生不出什么旁的心思,况且她还留意过——孙承腰间系的青玉连环佩,络子的编法很奇特,漂亮又新奇,很像是姑娘家亲手打的,送给郎君慰藉一二的。

  所以李怀珠觉得,这位孙郎君怕是早有心上人了,只是还没跟家中提起罢了。

  这般想着,她自然不会对人家有什么想法,绝非、绝非是被谢二郎迷了心神……

  孙承把竹篓递过来,又顺手摸了摸凑过来的鱼来的脑袋。

  鱼来这厮,平日里对生人爱答不理的,这会儿却拿脑袋往孙承手心蹭,喉咙里呼噜呼噜响。

  李怀珠看得稀奇:“它倒亲你。”

  孙承笑道:“猫跟人一样,谁给它吃的它就亲谁。上回我来,它趴在窗子上,我给它喂了些鱼肉。”

  李怀珠失笑,低头看鱼来——果然是个有奶便是娘的。

  “进院坐吧,”李怀珠把竹篓递给迎出来的桃娘,“晌午正好用这笋做几个菜,孙郎君留下尝尝?”

  孙承眉眼弯起来,似乎得逞的样子,“不叨扰娘子?”

  这人……李怀珠怪道:“怎么会!”

  孙承笑起来。

  笋这东西,最讲究一个“鲜”字,早晨挖的笋,中午吃是一个味儿,搁到晚上又是另一个味儿了,所以懂吃的人,是不会让笋子过夜的。

  说起来,中国人吃春笋年头可久,《诗经》里就有“其蔌维何,维笋及蒲”,说的是拿嫩笋嫩蒲下酒的事儿,古人不傻,三千年前就知道这土里刨出来的是好东西。

  唐人白居易是个爱笋的,有一回得了笋,高兴得很,还专门写了首诗,里头有一句后来传得挺广——“且食勿踟蹰,南风吹作竹。”

  意思是说,趁着鲜嫩赶紧吃吧,千万别磨蹭,等南风一起,笋就长成竹子了,到哪儿找去?

  这话是真爱吃的人才能说出来的。

  李怀珠很喜欢这句诗,所以每次看见这句诗,都忍不住想,白乐天一定蹲在灶边等过笋熟,知道什么叫“一刻都耽误不得”。

  后来读的杂书多了,才发现这句诗被人解读出许多别的意思来。

  有人说这是劝人及时行乐,有人说这是隐喻人生苦短,还有人说这是讽谏朝政,说人才就像笋子,不及时用,就老朽不中用了。

  李怀珠看了,觉着说这些话的人,大约都没怎么吃过好笋。

  真吃过好笋的人,看见这句诗,脑子里想的就一件事——

  赶紧的,下锅。

  李怀珠把急着下锅的笋子处理好,开始做晌午的新菜。

  先做的是油焖笋。

  这道菜用油不能省,笋吃油,油少了不好吃,把笋拍松了,切段,下锅煸到边缘焦黄,加酱油和糖,翻匀了盖上盖焖,好的油焖笋酱色油亮,咸里带甜,甜里带鲜,嚼着还是脆的。

  有说油焖笋里不能搁葱的,葱和笋是相克的,李怀珠没考证过,但本着宁可少一味,也不坏了一锅的道理,也就没有放。

  酱汁春笋是江浙那边的做法,笋块拍了下油锅炸一炸,把涩味去了,炸的外皮都起皱,甜酱用鲜汤调开,倒进锅里跟笋一块儿煨,等到酱汁收浓了,挂笋上油亮亮的,这样菜就做好了。

  还有几种简单的,把笋切成薄片跟腊肉同炒,腊肉先下锅煸出油来,再下笋片,大火快炒,撒一把青蒜叶子,翻两下就出锅。

  等吃的时候,腊肉的荤油裹着笋片,笋片又解了腊肉的腻,两下里成全,实在是好吃,这道菜最宜下酒,尤其俩人凑一起喝两盅的时候……

  晌午很快到了,店里的客人来了又走,饭点一过,送走客人,便是自家人吃饭的时候。

  李怀珠看了看院里那张大石桌——团娘、桃娘、恒奴、阿舟阿扶,加上鱼来,六七张嘴等着吃饭,若是再添上孙承,桌子就有些挤了,吃起来也不自在。

  她便把孙承让到前店的小桌上。

  “孙郎君坐这儿,”李怀珠笑道,“院里那张桌子人太多,咱们在这儿吃,清静。”

  孙承自然没意见,撩袍坐下。

  不多时,李怀珠把菜端了上来。

  油焖笋、酱汁春笋、笋片炒腊肉都装在瓷盘里,笋片腊肉尤其漂亮,腊肉红亮,笋片嫩黄,青蒜碧绿,旁还有一道小葱炒鸡子、一道椒盐藕夹,另有一碟卤味拼盘,卤牛肉、卤豆干、卤蛋,切成薄片摆成了花样。

  酒是青梅酒,年后用新青梅泡的,酒色淡黄透亮,用滚水温着正好吃。

  李怀珠给孙承斟了一杯,笑道:“孙郎君动筷吧。”

  孙承点头,夹了一著油焖笋。

  说起来,他在李记坐了一上午,倒是看出来点门道。

  这时下大多数人还是两餐制,早食吃得早,晚食吃得晚,中间这一晌午,寻常食肆是没什么人的,可李记不一样——从巳时到午时,客人就没断过,柜旁的条登上,一直坐着等位置的人。

  榆林巷这地方,说起来不算什么热闹地段,离马行街不近,离州桥也不近,寻常没人专门绕路过来,可李氏这家小食肆硬是让人愿意多走二里路,就为了吃这一口。

  他还见了小娘子今日新添的小单子——刀鱼下面,什么油焖笋、酱汁春笋、笋片炒腊肉、春笋煨咸肉、笋丁焖饭,每进来客人,跑堂的小娘子都要指着那单子推荐几句,于是十桌有七八桌都点了笋,按理说这样的做法并不常见,但客人皆如此信赖,可见是轻门熟路推荐新菜的法子。

  晌午最忙的时候,笋子的菜便没有断过,若不是小娘子专门留出来两颗好笋,他怕是真的一口都吃不上呢。

  ——这生意也太好了。

  李怀珠也坐下,拿过小酒壶给两人各斟了一盏,“郎君尝尝,自家泡的,不醉人的。”

  “娘子太客气了。”孙承嚼着油润的笋子,笑了,“方才在店里坐了一上午,看着那些客人点菜,馋得我不轻。”

  油焖笋入口是酱香,然后是笋本身的清甜,又夹了一片酱汁春笋,因为笋块先炸过,咬下去先是酱香,然后是脆,比油焖笋多了几分炸过的焦香。

  接着是笋片炒腊肉,小娘子家的腊肉煸得透,肥肉透明,瘦肉酥香……

  “我小时候,”孙承走南闯北许多年,不在意食不言寝不语这样的老话,边吃边赞叹道,“老家后山也有一片竹林,”

  “每年开春,家里人就带着小孩子们去挖笋,挖回来,拿盐水煮一煮就吃。那时候觉得春笋是好吃,却不知道还能好吃成这样!”

  李怀珠听得笑起来。

  “笋这东西,本来就怎么做都好吃,儿便知道有种‘傍林鲜’的吃法,说是在笋子正盛的时候,就在竹林边扫了落叶,就地煨熟,味道特别鲜美,还有人说‘大凡笋贵在鲜爽,不当和风味’——意思是说,笋这东西,吃的就是一个鲜,什么佐料都别加,就像郎君方才说的那种吃法,才是最好的呢!”

  孙承却笑问:“那娘子这些菜,岂不都犯了忌讳?”

  “那怎么一样?”李怀珠嗔道:“儿是要开门做生意的!”

  孙承哈哈大笑。

  两人边吃边聊,几道菜渐渐见了底。

  孙承忽问了一句:“娘子这生意,往后打算怎么做?”

  “怎么走?”李怀珠想了想,觉得这个问题似乎孙司膳也问过,半开玩笑地说,“往后若有了钱,就把隔壁铺面盘下来,再把后面铺子也买下来,使劲儿开拓,把这小食肆开成大食肆?”

  孙承笑了笑,李怀珠便挑眉问:“怎么,郎君觉得不好?”

  “不是不好,”孙承说,“只是娘子想过没有,大食肆,便是把榆林巷都盘下来,能大到什么地步?娘子这店,我心里有些想法,不知当讲不当讲。”

  李怀珠自然想听听聪明人的看法,“郎君请说。”

  孙承便道:“汴京的食肆,我这些日子也走了不少,大的如樊楼,那是有本钱的人家,几十年的根基,寻常人比不了。小的如街边摊子,卖个馄饨炊饼,本小利薄,也就图个温饱。”

  “可娘子的李记,不一样。”

  “一是炒菜。汴京的大店,多是正店,卖的是整桌的席面,讲究的是排场。小店呢,卖的是面食点心,图的是饱腹。像娘子这样,把炒菜做成招牌的,不多。”

  “二是特色。娘子店里的菜,好些是我在别处没见过的。叫花鸡、烤鸭、松鼠鱼、狮子头、水晶肴肉,这些菜,别家没有,想吃只能来李记。”

  “三是价格。羊羔贵,羊肉贵,娘子店里用的多是豚肉、鸡鸭、河鲜,成本压得低,却很能买家,食客吃得起,这个价格却还觉得吃得好,这本是不易的,便留住了回头客……”

  李怀珠纳罕地看着他,这人……还真是心思细腻,眼光独到。

  “可若只想把店开大,”孙承话锋一转,“大到什么地步才算大?”

  “大到樊楼那样怕是不成,光是盘店的本钱五年十年都未必能攒出来。况且樊楼那样的地方,靠的不是几道菜,是人情,是店主人在汴京中的根基,几十年攒下来的老主顾,娘子就算有本钱,也未必有这样的根基。”

  李怀珠听得点头,她也知道自己的斤两。

  “可还有另一条路。”孙承看着她,微微笑了笑。

  李怀珠道:“什么路?”

  孙承道:“就照着这个模样,在别的地方,再开一家新店。”

  李怀珠脑子里冒出个词——连锁店,后世的那种餐饮连锁小店。

  “郎君的意思是……”她慢慢开口,“开分店?”

  孙承倒是被她说得一怔:“分店?”

  “就是再开一家一模一样的小店。”李怀珠解释道,“一样的菜,一样的价钱,一样的招牌。”

  孙承笑起来:“娘子这词用得贴切。对,就是这个意思。”

  “汴京城大,内城外城加起来,十万人不止。娘子这店开在榆林巷,内城偏僻不说,外城的人想吃,还得专程跑一趟。今儿晌午我就瞧见好几个从外城来的,吃了就走,说是难得来一回。”

  “可若是能在城南、城东、马行街、州桥选地方开几家小店,内城的客人能便宜不少,外城的客人也不用跑这么远了,就近就能吃着李记的菜。”

  李怀珠想起开遍全国的那些连锁餐厅,走到哪儿大家都认得,这不就是一样的道理么?

  “郎君说得是好事,”她道,“可难处也多。”

  “一来,儿没有那么多人。”

  恒奴就一个,教都教不过来,再开一家店,谁掌勺?

  “二来,儿没有那么大的本钱。”

  盘铺子、招人、备家伙,哪样不要钱?溪山那边她刚投了一股,账上确实没什么钱。

  “三来,就算这些都解决了,儿怎么兼顾?”

  两家店隔着几里路,总不能分身去看着。

  孙承却不急,笑道:“这些问题,倒也不是没法子——娘子也可像姑母一样,找人合伙啊。”

  李怀珠抬眸,孙承憨厚的脸上还挂着笑,招财猫一样,跟平时没什么两样,但就差把“那你看看我呢”写在脸上了。

  她愣了一下,这才恍然——原来在这儿等着她呢。

  李怀珠“哈”了一声,拿筷子虚虚点他,笑道:“孙郎君,你这铺垫可够长的。”

  “娘子见谅,”孙承笑出声,举起盏子朝她举了举,“某是真心觉得,娘子这生意大有可为!”

  李怀珠放下筷子看他。

  “那孙郎君可否说说,您打算怎么个合伙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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