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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7章


第37章

  今夜总算安静下来, 正屋被烧完了,林清只得与李明霄重新找了个屋。

  周福生也跟了过来,“今天时间紧, 大家收拾的屋子不多, 不如让陈兄弟与我睡一间吧。”

  林清原本想同意,可看了看李明霄,还是拒绝了, “明日还有事情要做,你爱浅眠,若他在只怕你要休息不好。”

  周福生长长的睫毛颤了颤, 微笑着同意。

  林清望着周福生被人送回房里, 方才舒了口气。

  李明霄一直盯着周福生, 直到人不见了, 才转过头,看林清那副模样,不禁问道:“你怎么了?”

  林清不知道怎么说, 自从来到魏城,周福生不知怎么的, 总是带着一股要碎不碎的娇弱气质,她连大声说句话都有点怕, 怕一不小心给人吼哭了。

  李明霄:“你与周福生很熟悉?”

  林清:“他是暗部的人。”

  李明霄:“暗部的人可靠吗?”

  林清想说没问题,但一想到那失控的陆家庄,突然就不那么自信了, “一般不会出岔子。”

  这时候下属已经将屋子收拾好了,林清和李明霄来到屋子里。

  这屋子不算大,几块木板拼成一张比单人床稍宽些的大床,两个人躺在这样的床上, 翻身的动作大点都能碰到对方。

  李明霄看着几乎贴在地面的床板,稍稍松了口,生怕林清再往床底下塞几桶火油。

  现在想起林清从他床底下掏出几桶火油时的场景,他还有点惊悚。

  棉被已经铺好了,他生怕林清再弄出什么骚操作,连忙脱下外衫躺在床上靠右侧的位置,等了等,见林清还没进来,又坐起来看她,“你有事?”

  林清艰难的咽了口唾沫,小时候暗部出任务基本都是一个人,她不用跟人挤着睡,长大了进了天禄司,有诸葛绪暗中安排,她哪怕领着一堆人出任务,还是一个人睡。

  现在,她要跟她老板真的同床而眠了,就挺不可思议的,连心跳都有点失衡。

  林清不喜欢壮汉,肌肉她有,功夫她也有,她就喜欢她老板这种好看又白嫩的。

  她这身体是十六岁,但上辈子好歹也活了二十几岁,加一起都奔四了,她真不是什么纯洁的小姑娘,跟颜值符合她审美的李明霄躺在一起,她怕半夜管不住她那爪子,夜袭人家。

  要是毁了李明霄的清白,她怕被禁卫捉回来弄死再鞭尸。

  林清忽然就冷静了,浑身冒凉气的那种,麻溜钻进被窝,睡觉。

  灯火太暗,李明霄没看清林清快要红透的脸,只以为林清跟他这个皇帝躺在一起有点紧张。

  说实话,他也是第一次跟人躺一起,多少也有点紧张,但大家都是男人,没有恢复身份,他便不是那高高在上的皇帝,也就没所谓了。

  一夜安眠,翌日天刚亮林清便从被窝里钻了出来。

  她一动作,李明霄也醒了。

  等他们收拾好,几个会厨艺的天禄卫已经将饭菜做好了。

  一百多人已经排好队,一人一个大海碗,一大碗米饭,配上两勺菜,三三两两搭个伴,或席地而坐,或寻个角落一蹲呼噜噜的开吃。

  大家伙看见林清纷纷打招呼。

  林清一一挥手应了,拿了两个大海碗盛满饭,将其中一个李明霄,“虽说样子不太好看,但是菜汤拌饭味道真的不错,特下饭。”

  打饭的天禄卫是个壮汉,名叫周虎,闻言嘿嘿一笑,对李明霄道:“陈老弟,别看这做法糙,我祖上可是御厨,这味道绝对好。”说着还特意给李明霄的碗多来了半勺菜汤。

  李明霄这才想起他如今名叫陈肖,看看碗里的饭菜,自从被抓进罪奴里,他吃的最多的就是窝头,深红色的,没有水都很难咽下去。

  他不是没有出巡过,但他所见皆是百姓富足,他本以为大渊在他的治理下还是不错的,可这大半月的遭遇,却让他推翻了以往的想法。

  富裕的只是少数,更多的百姓却吃着与他一样难以下咽的窝头,甚至于连窝头都吃不到。

  与之相比,这精米配上有荤有素的菜色已经是美味了,他笑道:“确实不错。”

  林清假装没发现他的不对劲,拉着他找了个阳光不错的地方,席地而坐,大口的吃了起来。

  孟杰端着碗凑过来,往旁边一蹲,一边呼噜呼噜的吃着一边汇报,“头儿,咱们到这吃了闷亏,加上昨夜那事,军备已经不足了。”

  林清也发现了,若按以往,天禄卫在外面执行任务,不论是缺消息还是缺东西,都可以去本地的据点补充,这样的据点只有天禄卫自己才知道。

  北境这边的据点,距离最近的就是陆家庄。

  李明霄学着林清的样子将饭拌了下,吃上一大口,确实很不错,不知不觉间吃掉了大半,听到他俩的对话,道:“去陆家庄。”

  林清也是这么想的,道:“一把人点齐,我们去陆家庄一趟,光明正大的去,多要点东西要回来。”

  孟杰愁道:“可那边还不知道是个什么情形,再光明正大的去,据点的隐蔽性也就没了。”

  林清轻叹,如果这据点还能用,她也不至于此。

  “事已至此,不论陆家庄是个什么情况,这个据点也都不能要了,既如此,何不利益最大化,得最多的东西,顺便让旁人都知道陆家庄和我们天禄卫的关系。”

  陆家庄在此地可是一向以慈善为名,又背叛老主子与别人厮混在一起,若将陆家庄和天禄司的关系公之于众,一定非常有趣。

  孟杰听完眼睛一亮,随即又犹豫,“若是那陆家庄扯着我们天禄卫的名声干坏事怎么办?”

  李明霄道:“魏城情况混乱至此,尽可问罪陆家庄庄主,撇清关系,打对方一个措手不及,也避免之后天禄司被算计。”

  林清若有所思的点点头,忽然想起城门时那乞丐的话,对孟杰问道:“对了,穆晚唐呢?”

  孟杰道:“我们一同被抓,不知他们被关在哪里。头儿您是不知道,若非他们临近脱逃,当初我们或许也不会输。”

  林清:“所以你们就在城门前打了一架。”

  孟杰不好意思的挠挠脑袋,“就是拌几句嘴。”

  林清没说话,当初对上炼人雨,若是她她也会跑,保不准还得坑对方一下,本就不熟,没什么好说的。

  不过她发现白莲教似乎对阵法一类颇为熟悉,这一块她不太懂,还得找穆晚唐咨询一下。

  陆家庄那场拍卖会,穆晚唐一定会去,算算时间倒也差不多了。

  “对了,记得弄个结实点的囚车,要洒满雄黄粉的那一种,把左丘黄带上。”

  孟杰想到左丘黄醒来时的模样,没忍住笑出了声,“您是不知道,昨儿个夜里我们把左丘黄扔水里里里外外洗了五遍,今天早上左丘黄那小子醒来之后,发现他头发和指甲都没了,身上干净都快搓破皮了,差点没疯了。”

  林清幻想了一下,也没忍住笑出声,“悠着点,那可是白莲教五长老,保不准还有用呢。”

  孟杰嘿嘿一乐,“放心吧,兄弟们心里有数,保准好好照顾,连只蟑螂都别想靠近他。”

  孟杰办事,林清还是挺放心的,待吃完饭后,大家伙准备出发。

  陆家庄距离永安村说近不近,说远不远,走了大半日,黑天之前,大家伙好歹到了陆家庄门口。

  陆家庄位处魏城城郊的溪德山上,这山不算高,山路却四通八达,当初天禄司将据点选在这里也是这个原因。

  陆家庄建造的很宏伟,楼阁随山势而建,一路盘岩而上,灯火通明,大门前亦是人来人往,有百姓,有商贾,甚至还有一些人是穿着圆领袍的。

  在大渊衣服可不是瞎穿的,能穿上圆领袍的唯有两种人,一种是书院的学生,是准备吃公家饭的;另一种是正在吃公家饭的。

  林清等人穿着天禄司的官袍,那么多人往大门前一站,正在往来的路人纷纷望过来。

  魏城边远,普通百姓不认识,但这些穿着圆领袍的人却是知道天禄司的,一看林清等人的装束,这些人最先反应过来,恐惧的抬腿就要跑。

  林清手一抬,天禄卫迅速行动,将这些人全部给按住带了过来。

  这些人年岁最小的也有十七八岁,虽大的头发都见白了,一看林清,纷纷瑟缩的低下头。

  唯有一人是个例外,那人看起来年岁与林清差不多大,却比林清高了一个头,生的唇红齿白,一双猫眼清澈又明朗,带着一股属于少年人的愚蠢。

  林清脑子里蹦出五个大字,突然来了点恶趣味,“你,就是你,叫什么名字?”

  被点了名的少年愣了一下,旁边的中年似乎是他亲戚,闻言快吓死了,悄悄拽了几下少年的袖子,示意他说几句好话。

  少年却哼了一声,“光天化日朗朗乾坤,我又没犯错,何必惧怕他们!”

  那亲戚简直没眼看,恨不能把人直接按死,只得谄媚开口,“大人不要跟孩子计较,他还小,不懂事。”

  “什么小不小的,本官看他很好嘛,本官就喜欢这种硬骨头。”林清淡淡瞥了他一眼,明明没有什么动作,却让大家伙莫名心里一寒。

  那人快要哭了,少年压根不明白亲戚的意思,拍拍胸口,扬起脑袋,“行不更名坐不改姓,我叫于思昭,不就是天禄司嘛,别人怕你们,我于思昭不怕!”

  那亲戚旁边还有个小姑娘,与于思昭不说是一模一样,也有九分相似,身着一袭嫩粉色裙衫,看起来娇娇软软的。

  她上前几步,鼓起勇气想要大声说话,可一对上林清身后那凶神恶煞的天禄卫,声音到了嘴边上愣是咽回去不少,小小的跟兔子叫似的,“草民的哥哥只是性子率直,并不是真的对大人无礼,还望大人明查。”

  林清看见这么个娇娇软软的小姑娘,其实也有点不好意思,她就是想找个人搭戏,谁让于思昭带着他那个清澈又愚蠢的眼神撞上来了。

  这不就巧了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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