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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4章 134


第134章 134

  菠萝烤肉串

  马正平跟姜校长已经看出来这是黑炭, 但邓明天他馋啊,而且刚刚叶从溪做的每一道菜,里面的每一样东西都好吃, 就他以前不爱吃的洋葱丝他都觉得香喷喷的。

  所以看着这黑炭,他一时之间没反应过来,还以为是什么新食材呢, 筷子一伸, 夹起一块黑色的木炭就要吃。

  “哎哟喂你干嘛?这是炭, 这怎么能吃?”毛仔赶紧把木炭给抢过来,又看了一眼马正平。

  这人好像是什么顺景隆的老板的, 虽然看起来跟之前那个马英明不一样, 但谁说得准呢!

  最近经常在小书摊上借阅各种故事杂志的毛仔脑补了一场惊天大戏,比如顺景隆老板其实也是坏人, 想要让这个小孩吃下木炭,然后勒索敲诈他们饭店……

  被拦住的邓明天眼里露出迷茫:“啊,不能吃吗?我还以为那个姐姐做的所有东西都能吃呢。”

  毛仔脑里的大戏戛然而止, 他看着邓明天的眼神, 好吧,看来只是单纯地馋了。

  “这是炭啊, 溪姐腌了菠萝肉串,好像是菠萝猪颈肉跟菠萝五花肉, 还有这个蘸酱, 闹钟,跟要烤的时间。”毛仔一个一个拿出来。

  马正平拿过那个写着时间的本子来看:“这教程写得可真详细, 什么时候翻面, 什么时候刷酱, 要烤多久都写好了。”

  毛仔哼哼哼, 那必须的,我们溪姐就是一个那么细致又讲究的人。

  这时,梁小兰端着串好的菠萝肉串上来,还有最后一道菜,菠萝拌黄瓜。

  “哇,真的是有菠萝的肉串,姜老师,我们现在可以吃了嘛?我还想要试一下。”

  邓明天举手;“我来烤,我来烤!”

  一桌人开始风风火火研究起烤串,因为肉串都是叶从溪腌好,而且步骤写得非常详细,甚至连要注意的火候情况都写上去。

  按照这个来烤,最后烤出来的肉串味道特别香,在蘸酱上滚一圈,热辣辣的咸香辣味将肉串的滋味烘托得更加美味,咬到中间的菠萝时候,汁水在嘴里爆开,正好将刚刚肉的油香冲散干净。

  “这个蘸酱肯定也是那个姐姐自己调的。”邓明天真是太喜欢这个调味料的,感觉平时蘸什么东西都好吃,他拿起来凑近看看,发现里面是用各种不同的调味料拼凑起来的。

  马正平一个自己干餐饮的都不得不承认:“她这个模式也挺有意思,将注意事项都写好,让客人自己参与动手,很有成就感啊。”

  虽然照搬到顺景隆不合适,不过倒是可以参考参考,比如弄一些淋上东西会变色的菜之类的。

  他们在三楼一边烤一边吃,楼下叶从溪他们也开始吃饭。

  叶从溪摘下围裙,她脸蛋红扑扑的,今天这一顿菠萝宴席真是给她做爽了。

  虽然已经洗过手,但还是能闻见一股淡淡的菠萝果香,不知道是粘在衣服上的,还是空气里飘漫着的。

  梁小兰在收拾后院,之前装修时,叶从溪跟徐爸说想要在后院弄个遮雨棚,所以得留出一块空地来。

  徐爸一听:“那为什么不直接搭个亭子?遮雨棚风吹雨打的很容易坏,来个大点的台风,说不定就给你刮上天去了,就算你用那种能收起来的,那也挺麻烦。”

  叶从溪觉得搭个亭子确实不错,但这个不好审核吧。

  不过她没想到这时候建房子还没那么严格,徐爸去疏通疏通关系,这个亭子还真的建成了。

  正正方方古风凉亭,有一面还是鲤鱼跃门的图案。

  凉亭的桌子收拾干净,叶从溪将今天的菜都做了两份,剩下的这一份被陆陆续续摆上桌子。

  林秋娇去王逗逗家里搬了汽水回来,一人一瓶。

  叶从溪接过开好的橘子汽水,连吸管都已经插上,直接低头就能喝:“谢谢妈妈。”

  林秋娇说:“妈妈给你买了两瓶,等你喝完了我给你换。”

  叶从溪笑着点点头。

  梁小兰摆好筷子,将烤炉放在中间:“好啦好啦,大家可以来吃啦。”

  其实今天梁小兰也可以不用来的,但是她听见毛仔说今天还要来店里,心想这肯定有什么好东西。

  果然还是老员工有经验啊。

  梁小兰夹起一块咕噜肉,配着菠萝饭,眉眼全都舒展开了,满足的笑意浮上面庞:“差点就让我错过这一顿。”

  菠萝饭里面有咖喱,咖喱的香气正好可以缓和菠萝的酸甜,让这酸溜溜甜滋滋的味道保持在一个香而不腻的范围内。

  还有黑椒牛肉也好吃,干香咸辣的菠萝干煎鸡也好吃。

  毛仔叹气:“都怪我,给郑姐送东西时说漏嘴,不然我可以吃两个人的份。”现在要多分一份给梁小兰。

  梁小兰嘿嘿嘿笑。

  毛仔扒拉两口菠萝饭,忽然想起一件事:“对了溪姐,我清明节可以请三天假期吗?我要和奶奶回去祭祖。”

  毛仔对祭祖没什么感觉,但是毛奶奶年纪大了,对家乡还是很有归宿感的,尤其是清明节,还是得回去拜一拜,让列祖列宗保佑孙子身体健康,顺顺利利,无灾无难。

  毛仔家乡在两个省份相邻的地区,距离鹏城说近不近,说远也不算远,坐大巴也要十个多小时的样子。

  “三天是吧?可以,你回去吧。”叶从溪点点头,又感慨,“日子好快啊,感觉刚刚过年,怎么一眨眼就是清明了。”

  叶从溪能当厨子,自然是因为她也是个好吃的,这会儿提到清明节,她脑海里就想起各种烧猪啊乌米饭啊艾糍啊。

  到时候肯定得搞些艾糍来吃,包着炒花生芝麻白砂糖的那种,趁热的时候吃,想想就流口水。

  到时候菜市场应该有艾叶卖吧?

  没有的话她就去山上摘。

  毛仔看着叶从溪这个表情,每次溪姐露出这个表情后,就会有各种各样好吃的东西出现,他立刻警觉起来:“溪姐,清明的时候你会做好吃的吗?”

  叶从溪点头:“会啊,那过节肯定要做点过节吃的东西。”

  毛仔捶胸,简直心痛到无法呼吸:“我要错过了。”

  “给你留点。”叶从溪好笑地说。

  毛仔激动:“溪姐,我就知道你对我最好了,我要当你一辈子小弟!”

  叶大翔:人麻了。

  算了算了,比不过女儿,不丢脸。

  叶大翔大口大口吃着黑椒牛肉粒,还舀起来拌着炒饭一起吃,舀起满满一大勺,里面有虾有牛肉,丰盛得很。

  毛仔还在那感动:“我一定会尽快回来的,不然你们忙不过来,唉,可惜明仔抽不开身,不然可以让他过来帮帮忙。”

  “明仔要照顾家里人,而且还要弄菠萝,他这个菠萝真的挺好吃的,但好像说卖不出去。”林秋娇觉得好可惜啊。

  叶从溪试探问:“要不我们收过来,用来做菜。”

  以他们店里这个人流量,解决这些菠萝是没问题的。

  “可是你要上学呢,总不能让你来做,”叶大翔这下真是恨自己不成钢了,“我技术也不行。”

  今天女儿教他做那个咕噜肉,他尝试了下,但油炸那个步骤总是控制不好,做出来的炸肉跟酸甜料汁混在一起,吃着腻腻的。

  叶从溪翻动烤炉上的菠萝猪肉串,让毛仔刷一层酱上去,想了想,说:“这样,我想个煎的菜,不用油炸的,到时候教你。”

  她爸对油温的控制确实不太熟练,反而煎东西比较拿手。

  叶大翔点点头:“可以可以。”他喜欢做煎的菜。

  餐桌中间的炭火发出滋啦滋啦的声音,烟雾飘散出来,毛仔往旁边坐了坐,不然熏一脸的烟。

  猪颈肉跟五花肉在高温下慢慢收紧表皮,原本粉嫩的肉块逐渐泛出焦香色泽,油脂也渗透出来,跟刷上去的料汁混在一起,串在中间的菠萝也逐渐变软。

  叶从溪看着时间差不多了,就把烤好的肉串从烤架上取下来。

  肉串被烤得微微发亮,散发着浓郁的炭烤肉香还有菠萝的清香。

  “哇塞,我第一次吃烤水果,让我试一下到底是什么味道的。”毛仔拿过一串猪颈肉,第一口是猪颈肉。

  这个部位的肉烤起来特别好吃,肉质不硬不柴,咬起来脆脆的,本来就已经腌得很香了,烧烤时刷上的料汁也格外美味,这时候毛仔再沾一点干料。

  三层香味直接在嘴里爆发,咸香中带着刺激的辣味,第二口就是菠萝。

  烤过的菠萝酸味减低一些,甜味变得更加浓郁,带着炭火烘烤出来的那种焦热香气,吃起来格外多汁,淡淡的果肉香解了肉类的腻味。

  毛仔吃得睁大眼睛:“没想到烤菠萝那么好吃,一点都不比肉差啊。”

  林秋娇吃的是五花肉,五花肉的油脂全都已经被烤出来,肥的地方变得透明软糯,瘦的部位变得酥脆,这么配着吃实在是太妙了。

  林秋娇一口气就把手里的三串烤肉吃得干干净净,又猛地喝了一口汽水。

  梁小兰忽然想起来:“冰箱里面还有菠萝拌黄瓜呢。”

  菠萝拌黄瓜相当于餐后小食,叶从溪把菠萝泡过盐水后和切成段的黄瓜放在一起,加了白糖跟白醋下去拌匀了腌制,然后放到冰箱里冷藏,说是这样口感会更好。

  梁小兰端了一份上楼,还有一份在冰箱里。

  梁小兰赶紧去拿。

  大家用牙签叉起来一块吃,黄瓜清爽,菠萝酸甜,放在冰箱里果然更好吃了,冰冰凉凉的。

  因为菠萝不够,后面有些肉串没有加菠萝,来一口全是猪颈肉或者五花肉的肉串,再来一口青瓜菠萝,简直快活似神仙。

  他们在这里烤了一会儿,姜校长他们也吃撑休息完准备下楼去把尾款付了,然后顺便要几个打包盒。

  叶氏饭馆的分量真是太足,他们肚子都鼓起来了,却还有剩下的。

  这些自然不能浪费,等胃里的东西消化完来上一口,又是一顿享受。

  下了楼,马正平抢着给钱,邓明天透过厨房望着后院,里头烧烤的香气飘散而来,十分诱人,让本来吃得很饱的他们还想要再来一点。

  叶从溪收完钱,给他们一人拿了一串。

  马正平吃得赞不绝口:“本来以为我们自己烤的那个已经够好吃的,果然小叶师傅亲自弄的还是要更胜一筹啊。”

  马正平回到家里,保姆立刻过来帮他接过手里的东西:“马先生,这个要放冰箱吗?”

  马正平想了想:“先不用,邵宁呢?你把邵宁喊来。”

  马邵宁是马正平的女儿。

  马正平生病那两年,马邵宁还在念书,现在她已经毕业了,马正平有意让女儿接管顺景隆。

  马邵宁大学读的是管理,但书上学的始终是书上学的,出来之后,还是得实践为主。

  既然要接管家里的酒楼,那少不了要对餐饮有了解。

  马正平把女儿喊来,就是想让她试试看什么是好菜。

  马邵宁很快就过来:“爸,你今早去哪里了?你现在身体刚好,还是要多休息。”

  “我去找姜老师,”马正平说,“你赶紧来试试这些菜。”

  马正平拿来一双新的筷子跟一个新的盘子,一份夹出来一点,让女儿能一次性看清楚它们。

  “闻着都好香啊。”马邵宁接过筷子,这些菜现在还带着热气,菠萝鸡肉金黄焦香,浓郁的黑椒牛肉粒嫩滑入味,咕噜肉外酥里嫩,菠萝跟黄瓜脆嫩清爽,就连这炒饭都是香气十足,非常丰富。

  马邵宁几乎一下就反应过来:“爸,这就是之前马英明想要算计的那个小叶老板做的吧。”

  “没错。”马正平点点头。

  马邵宁感慨:“她的手艺真的很好,这些菜都是我吃过最好吃的,可惜了,没机会合作。”

  马邵宁正叹着气,忽然想到什么:“爸,我知道怎么请那些厨师来了。”

  顺景隆需要新的大师傅,虽然顺景隆挺有名气,但那些能力强的师傅也不缺名气,再加上因为马英明逼走之前顺景隆大师傅,他们酒楼在这些名厨之间口碑不太好。

  找有能力的大师傅成了一件难事。

  不过叶从溪是一点机会都没有了,但其他大师傅还有点可能,马邵宁作为继承人,这些天也一直在磨对方,可惜对方都婉拒见面邀请。

  不过这些厨师都追求更高超的手艺,现在有了那么美味的饭菜作为诱饵,何尝钓不起他们呢?

  晚上七点。

  马家来客人了。

  周大厨,姜大厨,赵大厨都正正好在楼下遇见。

  三人都互相认识。

  “你们怎么在这里?该不会也是马小姐请你们来的吧。”

  “对啊,她说她找到个很好吃的菜,比我做的都要好吃,想要请我来研究一下是怎么做出来的。”周大厨一听这个就来劲了。

  “她跟我也是这样说的,行,原来用都是这个理由啊,也不知道真假,他们顺景隆……唉。”这个唉,自然是在叹原先在顺景隆工作的那个大师傅被挤走的事情,那个师傅还是赵大厨的朋友。

  “听说之前是亲戚在管理,我印象里马先生跟马小姐人倒是挺好的,还是不能混为一谈,”姜大厨笑着说,“都到门口了,进去看看就知道真假。”

  听见门铃声,马邵宁来开门,她脸上露出笑容:“周师傅,姜师傅,赵师傅,我还想出去接你们呢,没想到你们那么快就来了。”

  马正平也起身寒暄。

  马邵宁将各位师傅们引到厨房:“这是我爸在外面一家饭店打包回来的菜,味道特别好吃,不过现在有些凉了。”

  凉了?三个大厨都在这里,加热菜只是小问题。

  三人齐齐上阵,很快就把菜品都加热好。

  他们原先以为马邵宁只是夸张手法,可等拿起筷子一尝,便知道这些菜吃起来比闻起来还要美味。

  “这个牛肉处理得好啊,特别嫩,黑椒汁也调得好,加入菠萝还减少了那种厚重。”

  “这个咕噜肉复热之后都那么香,这新鲜出炉的时候……”不敢想,不敢想。

  “有鸡蛋的炒饭是很讲究手法的,怎么让蛋液包裹住每一颗米饭,又要保持干香分明的口感,而且还要油而不腻,米饭不能有鸡蛋的腥气……这道炒饭居然都做到了。”

  ……

  三位大厨刚开始还一边吃一边分析研究,到最后全都哐哐哐纯吃起来,直到桌上的餐盘被一扫而空,他们这才放下餐具,脸上满是意犹未尽的表情。

  “马先生,这些菜是出自哪位大师之手啊?”

  其实每个厨师都有自己的特点,有些人的调味侧重不同,有些人的火候把控不同,有些人细节手法不同。

  像他们这种有名的厨师多多少少都尝过对方做的菜,可眼前这几道菜的细节味道让他们感到陌生。

  这是个他们不认识的厨师,而且水平比他们高,很有灵气,是的,做饭也是讲究灵气的,这个厨师的菜式有很多值得他们学习的地方。

  按理说厨艺到了这个水平,他们应该有所耳闻,可是他们却一点印象都没有。

  马先生笑了笑:“是偶然知道的一家小饭店,味道确实不错,我这女儿马上要接管顺景隆,我还想着等那一天,就带上酒楼的人一起再去尝尝,就当做学习了。”

  三个厨师互相对视一眼,立刻明白马正平的意思。

  想知道这个厨师在哪里,那就先入职顺景隆。

  马正平又问:“周大厨,如果你来做这个咕噜肉,你能做出这个味道吗?”

  周大厨深思:“应该能做个八九分……不对,六七分。”

  顶多能做个六七分味道,这个料汁真的调得太绝了,酸甜而不腻,真好奇那个厨师在里面加了什么。

  马正平又问了其他厨师类似的问题,他们都不能保证自己完完全全复制出来。

  这一通问话,让三位大厨更加迫切想要知道背后的厨师是谁。

  其实顺景隆开出的福利本来就很好,他们也能接受,只是需要一个台阶下。

  马正平这时候又递出台阶,态度友好地邀请他们加入顺景隆。

  一番诚恳的交流,三位大厨思索完,最终都答应加入顺景隆。

  马正平终于也松了口气。

  虽然以后顺景隆的出品还是无法和叶氏饭馆的相比,但也能稳住,不会那么快走下坡路。

  晚上九点。

  林秋娇跟叶从溪抱着警长在沙发上看电影,这时候门开了。

  叶大翔走进来,林秋娇给他倒杯水,捏了两下肩,又坐回沙发上:“翔哥,辛苦啦,菠萝都运回来了嘛?”

  “嗯,运回来了,摆在店里。”今天下午,叶大翔又去了一趟明仔那边,拉了一面包车菠萝回来。

  叶从溪说:“爸爸,明天早点起来,我们来练习菠萝猪扒。”

  林秋娇两只手捏紧打气:“翔哥,你一定没问题的。”

  叶大翔用力点头:“没错。”

  如果他能学会这道菜,就能把明仔的菠萝全都买过来,这样明仔有钱赚,他们也有钱赚,简直是一举两得呀。

  林秋娇帮叶大翔调好个三个闹钟,为了明天不被吵醒,她去另一个房间睡。

  第二天,夺命连环响把叶大翔从被窝里震起来。

  他两眼惺忪,洗了把脸就跟上去。

  刚削好一个菠萝,昨天定的猪肉就送来了。

  “做这个猪排要用梅头肉,先切成这个大小,然后用刀背敲散,打断里面的肉筋,吃起来才会嫩。”叶从溪教她爸。

  叶大翔跟着上手,很快就把一块梅头肉给切好。

  “接下来就是腌肉,到时候我会把一斤肉要腌多少调味料给你写清楚,你照着腌就行。”叶从溪把肉腌好,倒一点油封上。

  叶大翔就在旁边把做卤味要用底汤熬上。

  大概过去半个小时,肉腌得入味了,叶从溪就让叶大翔上手去煎,一块一块地煎,锻炼一下手感。

  她拿来一个碗,倒入番茄白糖生抽清水等调了一个料汁。

  肉排都煎好盛出来,再放菠萝下去煎,煎到两面泛起一点焦色,再放一把洋葱炒香炒软,重新加入肉排,淋入料汁翻炒。

  出锅的菠萝肉排卖相油润诱人,看起来相当不错。

  孙天宝正好也过来,他尝一口,竖起大拇指:“我觉得挺可以,行啊翔哥。”

  叶从溪也夹起一块肉排,她要求严格;“爸,你煎肉的时候放太多油了,记得少点。”

  叶大翔刚开始煎前面几块肉时确实不小心倒多油,后面就减少了,他女儿舌头真是太厉害,这都能尝出来。

  叶大翔点头:“行,我记住了。”

  接下来,叶大翔跟孙天宝都开始练这道菜,在叶从溪的魔鬼训练下终于勉强达到合格线。

  于是叶氏饭馆跟学校食堂都上了这道菠萝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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