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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章


第20章

  故事的开篇, 是一对小儿女的嬉闹,夏日荷叶做小伞,秋日爬树摘梨杏, 冬日裹袄打雪仗,春日田野放纸鸢,明明都是些寻常的孩童玩耍场景, 却看的众人脸上泛起姨母笑。

  郎骑竹马来,绕床弄青梅,襁褓中定下的娃娃亲, 相邻宅子的两户人,年年岁岁的笑笑闹闹,任谁瞧了都觉得这双小儿女是天生一对。

  “那温家子可真不错, 听着丁娴的哭叫,说缠脚疼的厉害,便死活不让丁家给丁娴缠脚。”

  一个编辑指着温家子嚎啕大哭的段落,笑着说道,还没人腰高的小孩儿呢,也知道护着人了, 而且也够聪明,不相信两边父母随口哄着说不缠脚的话,顶着挨揍的风险也要时不时脱了丁娴的鞋袜, 亲眼看了妹妹的脚没事才肯放心。

  丁家父母本来是准备乘着小孩儿不在的时候给女儿缠足的,结果在温家子屡教不改的情况下,丁娴硬是留了一双天足。

  “若是我家的妹妹, 遇上的是这样的丈夫就好了。”

  有编辑黯然的说道,他妹妹小时候跟丁娴一样活泼闹腾,裹了脚以后便日日哭嚎, 他虽然也说了几句,但终究还是以学业为重,而且女孩娴静点也好嫁人……

  然后有天上课的时候,家里的人匆匆过来,他茫然的回去,看到了满目刺眼的白。

  他的妹妹真的安静了下来,彻底的安静了。

  她硬生生疼死了。

  “是啊,那丁家父母实在是迂腐,女孩儿上学有什么不好,竟然还要温家子撒泼打滚,才肯放丁娴去学堂。”

  有个年纪大些的编辑气愤的说道,他没有什么子嗣缘分,膝下独女刚满七岁,聪慧可爱,未曾裹脚,再过些日子便要送去读书,看着丁娴难免触景生情,让女儿上学的心思更坚定了许多。

  什么女子无才便是德,那都是狗屁的鬼话,他一个男的,能不知道上学的好处吗!

  “就是,你瞧瞧这话写的多好:【阿娴以后是我的妻子,要是不读书,跟我说不上话怎么办,要是我不带着她,你们又偷偷给她裹脚怎么办。】”

  什么不解风情粗心大意,真把人放在心尖尖上的时候,一丝一毫都会帮着考虑好,这丁家女也是好运,碰上了这样一位小郎君。

  皮秀康听着众人对温家子一水儿的赞扬,心里泛起淡淡的怜悯:夸吧夸吧,现在夸的声音有多大,待会儿脸就得被打的有多疼。

  这个作者坏得很!

  皮秀康并不知道什么叫把人骗进来杀,但不妨碍他把其他人的伞也撕碎——怎么能只有自己遭罪呢。

  没得到看过的人的提醒的众人并不知道自己将要遭受怎么样的冲击,笑眯眯的继续往下看。

  垂髫孩童渐渐长成了少男少女,两人照旧出去踏春,那风筝的线却被搅在了一起,想要解开手却不经意的碰在了一起,明明只是稍纵即逝,两人却跟触电一样分开,胡乱将风筝线剪掉,却也没了踏春的心思,只隔得远远的,时不时偷偷瞧一眼对方。

  那纠缠在一起的风筝没了线的牵绊,一起上升了一段时间后,稍小的风筝停留在了一个高度,跟继续上升的大风筝分开了。

  “瞧瞧,这不就是你跟弟妹相处的时候吗。”

  一个编辑拍拍弟弟的肩膀,指着丁娴夫妻开窍的桥段调侃道,弟弟涨红了脸,只嚷着什么“给面子……挺顺眼……怕她哭……”之类的话,惹来一片快活的笑声。

  丁娴和温家子在这个春日开了窍,回去以后相处的氛围就开始冒粉红泡泡,带着伤口的手送来的粗糙玉簪,有着针眼的掌心托住的鸭子荷包,偶尔被留堂,迎着夕阳归家的悄悄踩影,花灯节不经意勾住的几根手指……

  “这丁家姑娘的手也笨,鸳鸯硬是绣成了鸭子还不让说。”

  有人指着丁娴让未婚夫猜自己绣的东西,结果自己被气的七窍生烟的段落说道,他的媳妇也是一样的手笨,关键是还不能说,一说就气的揪他耳朵。

  去年冬至的时候,别家吃饺子防止冻耳朵,他被扯的耳朵红通通,上班路上的寒风都散不去耳朵上的热意。

  臭女人,不就仗着他脾气好吗!

  编辑气呼呼的想着整治媳妇的法子,还没想好是把她今天的绿豆糕换成最不喜欢的山楂丸,还是把牛肉包换成吃腻的羊肉包,就看到稿纸翻了面,顿时把乱七八糟的想法被丢在了脑后,伸着脖子继续瞧后文。

  本就是娃娃亲的对象,小儿女的感情好,双方的父母都乐见其成,走过三媒六娉,度过春夏秋冬,在河冰融水的时候,丁娴坐着八抬大轿,十里红妆的嫁进温家做了新娘。

  这应该是新的幸福起点,但嫁人却成了美好的终点。

  蜜里调油的日子过了几天,丈夫就要出国留学,丁娴本来也想跟上,却被大夫查出怀孕,只能在家养胎,她含着眼泪送了丈夫上轮船,却在几月之后知道自己并未怀孕。

  那脉如滚珠的说法,不过是公婆想让她留下,故意收买了医生。

  丁娴不甘心,但木已成舟,她也只能日日盼望着丈夫归来,从春等到冬,一年又一年,好容易回来的丈夫却成了陌生的模样。

  她强忍着不听不想不看不问,当那贤良淑德的瞎子聋子空心人和哑巴,却还是听到了最不想听的那句话:

  【我们的结合是封建糟粕,我想要去追求自己的灵魂伴侣,离婚吧。】

  新婚后急转直下的内容已经让编辑们有了不好的预感,但看到这句话的时候,他们还是骂出了国粹,众人迫切的想知道后面发生了什么,手上的纸却已经是最后一张。

  “我问过了,后面的剧情作者还没写。”

  看着众人跟被雷劈了一样的表情,皮康秀只觉得浑身舒畅,天知道他发现这个故事卡在姓温的那句话上的时候有多绝望,好在现在有这种感觉的不止他一个人了。

  有人分担痛苦的感觉可真好!

  ***

  “奶奶,我们去买肉。”

  成功投稿的姚晓瑜心情很好的下楼,冲着周春花笑成了一朵太阳花,周春花没看到熟悉的报纸,看向姚晓瑜的时候,便觉得那张笑脸是强撑起来的。

  算了算了,买点肉也行,反正今天刚拿了钱……

  “要一个银元的五花肉!”

  这妮子疯了?!

  周春花瞪大了眼睛,一把拽住了姚晓瑜的衣领子,被迫冷静下来的姚晓瑜也发现不对,连忙改口。

  “要十个铜元的瘦肉,”

  她是打算等稿费到手再大手笔的买肉的,谁知道兴奋过头……好在补救及时,奶奶应该没有发现不对吧?

  好的,没有。

  姚晓瑜拎着装了肉丝的荷叶包,高高兴兴的跟着奶奶回家,路上很幸运的碰到了一个有过期报纸的报童,花了几个铜元挑挑拣拣了好些没看过的报纸,其中就包括换新娘的故事的结尾。

  回家的路上又经过了贺家书局,姚晓瑜随意扯了个借口进去,再出来的时候,隐蔽处的口袋就多出了一瓶最便宜的墨水。

  姚晓瑜身上没钱,这是她向贺掌柜赊的,姚晓瑜没说要墨水的原因,贺掌柜也没问,还答应不告诉姚家人——小姑娘总有点自己的秘密,一瓶墨水也不是什么还不起的东西。

  最关键的写稿工具到手,姚晓瑜总算松了口气,活泼泼的被周春花送到了姚家门口,当天晚上,姚家又喝到了青菜肉丝粥。

  粥是用米新煮出来的,很好吃。

  吃了荤菜的姚晓瑜精神抖擞,第二天完成了自己的一千字抄写,就抽出铅笔开始继续写稿——她这次去见贺掌柜的时候,特意少领了一些任务,打算不管过不过稿,都要将更多的精力集中在收益更丰厚的写作上。

  好在她的运气还不错,一次成功。

  写稿的时候为了节省成本,姚晓瑜照旧是用铅笔写第一遍,再用钢笔把修改好的稿子誊抄一遍,因为早上的抄写量下降,姚晓瑜只用了五天的时间,就完成了写稿和誊抄的全部工作。

  上次送过去的稿子,写到了丁娴被丈夫要求离婚,这次的一万字同样卡在了关键点——丁娴揭露了公婆的卑劣打算,看清了她对娘家并不是特别重要的真相,打脸完成以后接了和离书,带着自己的嫁妆和忠仆住进了酒店,打算去找一份工作。

  姚晓瑜在心里读了一遍稿子,确定没有什么不通顺的地方,便满意的点点头。

  找工作在二十一世纪根本没有什么值得期待的点,但在这个时代,女子的受教育权直到几年前民国成立才被确立,除去女工和女佣,社会上几乎没有女子能从事的职业。

  甚至女子也并不意识到自己应该有一份正式的职业,相夫教子依旧是社会的主流。

  就像昨天姚晓瑜读完的换新娘的故事,它是民国时代的上错花轿嫁对郎,故事中的新娘是留学归来的富家千金,但即使如此,她在嫁了人以后,也只是生儿育女。

  可女子只是为了好嫁人才读书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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