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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3章 她打消了轻生的念头。


第33章 她打消了轻生的念头。

  女人不管不顾的,从于红霞身边冲了出去,外面的一群人,全齐刷刷的看过来。

  于红霞也停下了脚步。

  她也想看看到底怎么回事,这女人有多着急的事,连形象都不顾了,就这么从家里跑出来了。

  “哎呀,快拦着她,这个疯女人!一大早上的发什么疯!”人群里一个男人喊着。

  可是并没有人上前。

  女人疯了似的,往男人脸上招呼,看那样,两人好像是几辈子的生死仇敌。

  男人脸上很快开了花儿,女人也被打了好几下。

  “行了行了,别打了,你个大男人怎么能动手?快把他拉开。”有人看不下去了。

  于红霞瞅了一会,觉得没什么意思,她猜多半是两口子打架。

  外面那些人也不是曲家的客人,而是围观看热闹的。

  这两口子打架,从家里打到外面,够激烈的,于红霞摇了摇头,上楼了。

  于红莲已经被曲文志接回来了,两人正在家里招呼客人。

  人来人往的,门敞开着,于红霞一上楼,就见过道上站着几个人。

  “姐,你来啦。”做新娘子打扮的于红莲笑着过来拉住她手,“这边好找吧?”

  “好找,一打听就找到了。你们挺早啊。”于红霞看着妹妹,新娘子永远是最漂亮的,不过这才刚刚八点,就在婆家了,这怕是天一亮曲文志就过去接人了。

  一旁的曲文志被打趣得红了脸颊,今天他最小,已经被大伙调侃一早上了。

  “姐,你进来坐吧。爸、妈,这是红莲的姐姐。”说着他给大家做了下介绍。

  曲文志的父母,兄弟姐妹都在,他家有五个孩子。

  曲文志是老三,上面有哥哥姐姐,下面有妹妹弟弟,他是中间的那个,不占长,不占幼,两头不靠,这样的都不用猜,也知道他在家里不受宠。

  不然儿子结婚,怎么可能说不办酒席就不办了,家里又没到过不下去的地步。

  只能说父母不是很重视这个儿子。

  曲父是自行车厂的一名普通工人,五十来岁,个子不高,见到于红霞点头笑了笑,没说什么,是个沉默寡言的。

  母亲没上班,原来的工作给了小儿子接班,她是个能说会道的,感觉挺好相处的。

  曲文志的大姐也是下乡知青,比于红霞晚两届,不过她运气不错,前年就招工回城了,现在已经嫁人了。

  他妹妹为了不下乡也已经结婚,最小的弟弟还没有对象。

  所以家里现在住着的就是曲父曲母,加上曲文志他们兄弟三个。

  于红霞和曲家人打过招呼,又客套几句,就被于红莲拉着往新房走,姐妹俩想找地方说几句悄悄话儿。

  眼角余光,于红霞瞥到曲文志的大嫂杨春花翻了个白眼,还轻声嘟囔了一句什么。

  于红霞身子一顿,看来这女人不是个省油的灯,红莲以后的日子有的闹腾了。

  她淡笑着回过头,杨春花脸上的表情还没来得及收起来。

  十分尴尬的笑了笑,“你们姐妹去说话,我招呼客人了。”说完赶紧走开了。

  因为不办酒席,客人并不算多,可能是来了坐会又走了。

  陆陆续续的,但一直没断人。

  “姐,不用搭理她,她就这样,总喜欢搞小动作,咱们进去说。”于红莲冷冷的瞪了一眼背过身去杨春花,她可不是好欺负的。

  不过今天结婚,暂时忍了。

  于红霞扯起嘴角,“咱们姐妹俩运气都不怎么好,没碰到好妯娌。”

  其实妯娌之间能和睦相处的真不多见,可能是天生的冤家吧。

  她拍了拍妹妹的手,红莲从小就厉害,倒不担心她会吃亏,但身边有个讨厌的人,整天在耳边苍蝇似的嗡嗡,就很膈应。

  “以后会分家的。”于红莲悄声道,她订婚前公婆就提过,等小叔子结婚就分家。

  于红霞点点头,然后打量着新房,很小很逼仄,她目测最多也就六个平方,比她婆婆家的小隔间还要小一些。

  房间里除了张双人床,梳妆台,还有个大衣柜,再就没别有的了,没办法,东西多了也摆不下。

  好在刚结婚,还没有孩子,就夫妻俩住着还行,不会太挤。

  至于三转一响,只买了手表跟自行车,红莲说其他的都合成彩礼了,给了娘家二百,剩下的钱她都自己收着呢,打算攒着以后好买工作。

  于红莲头发盘着,一身新作的衣服,上身是件红格子棉袄,里面红色的毛衣。

  下面搭配黑色的裤子,脚上是新买的皮鞋,从头到脚都是新的。

  曲文志对她还不错。

  这不办酒席,但烟酒糖、喜饽饽这些是少不了的。

  于红霞手上也被塞了一大把,她准备了个红包,里面放了二十块钱,另外还有一条粉红色的双人毛毯,是她特意买的。

  是跟姜广军商量好的,这份礼送的可不轻了,她一个月工资都不够。

  “姐,谢谢你,咱家就你对我好。”姐姐能来就很好了,她根本没什么亲密的朋友,结婚有些冷清。

  于红莲感激的冲姐姐笑了笑,同时也有些心酸。

  她今天出嫁,娘家那边什么都没准备不说,早上她妈还在念叨彩礼太少了,给她煮了碗白面条,鸡蛋都舍不得放。

  两个哥哥更是连个话都没有,嫂子们一个送了两条毛巾,一个送了对枕巾,都是放了很久的那种,颜色都快要掉光了,可能是她们从前收的贺礼吧,从箱底翻出来的送给她了。

  一个个冷漠的让人心寒。

  她爸倒是说了两句场面话,不过到时间曲文志来接她,她也懒得听,直接就走了。

  嫁妆是昨天送过来的。

  只有一个梳妆台,有两套行李是婆家拿钱票买的,为了给她撑脸面,不然就光秃秃一个梳妆台,瞧着太寒酸了。

  “日子是自己过起来的,咱们不指望别人。”红莲比她还好一些呢,她结婚时连梳妆台都没有。

  于红霞不想说太难过的话题,就问道:“对了,你工作找的怎么样?有眉目了吗?”

  “暂时还没有,文志正打听着,让我不要着急,不行我就接着糊纸盒,一个月也能挣个十二三块钱。”于红莲一向有主见,她也是被家里逼的。

  “工作慢慢找,不过以后还是早点搬出去住吧。”红莲的公婆看着还行,挺好相处的。

  嫂子就一言难尽,于红霞刚才一个照面就看出来了,曲文志这个嫂子不是好相与的,可以说比卢美芳都不逞多让。

  这以后再有个小叔子媳妇,三个女人一台戏,家里还不得天天跟菜市场似的。

  “嗯,我知道,不过怎么都会比在娘家强,至少没人盯着我的钱包,在家我有多少钱都留不住。”

  于红莲对以后的生活还很期待,“姐,你现在很累吧?”

  姐夫回东北了,姐姐一个人照顾三个孩子,还要上班,每天肯定特别辛苦。

  “还行,我已经习惯了。你以后没事就过去玩吧,姐那边清净。”于红霞想着,也赶紧帮红莲打听打听工作的事,这一直糊纸盒可不行。

  “好,我以后会经常过去的。”

  家里还有客人要招待,说了会话,于红霞就要回去了,三个孩子还在家呢,交给别人总觉得不放心。

  所以前后不过一个多小时,于红霞就从曲家出来了。

  楼下那些看热闹的人不知什么时候散了,原来这吃瓜真比看新娘子还有吸引力。

  她从家属院出来了,正准备去公共汽车站点,就见刚才那个差点撞到她的女人,在大门右侧的石头上坐着发呆。

  听见有脚步声过来,她回头看了眼,“是你啊,刚才对不起,我差点撞到你了。”

  女人嗓音沙哑,头发凌乱,脸颊上还有个很明显的巴掌印子,身上的衣服也皱巴巴的,显然刚经历过一场大战。

  于红霞顿住脚步,摆了摆手,“没事儿,你又不是故意的。”这女人当时怒火中烧,哪顾得了那么多。

  不过她还是好心的提醒道:“石头上太凉了,你还是回去吧。”

  女人居然穿着拖鞋,身上连件大衣也没穿,嘴唇都发青了,瞧着都很冷的样子。

  女人张了张嘴,最后苦笑了一声,沮丧的道:“凉不凉的,谁还会在乎呢。”

  “也不需要别人在乎,身体是你自己的,自己在乎自己就行了,反正你再怎么糟蹋别人也不会心疼,何必和自己过不去?”

  “没有什么过不去的坎。”

  女人没接话,呆愣了好一会才道:“你是于红莲的姐姐?”

  “是,我来参加婚礼的,你是曲家的邻居?”

  女人点点头,“我就住曲家隔壁,我跟你说,曲家条件很一般,曲文志人倒是挺好的,他嫂子心眼子多,但一般不会闹起来,有公婆压制着。你们姐妹俩长得有些像。”

  女人絮絮叨叨说了一堆,她打量着于红霞,“你很漂亮。”

  “你也很漂亮,每个人都有可取之处,不要妄自菲薄,好好爱惜自己,快回去吧。”

  两口子能有多大的仇怨,打得整个家属院的人都知道了。

  大门口这儿时常有人经过,见女人在这边坐着,都好奇的看上一眼,却没人过来。

  这女人的人缘不好?

  她感觉也不像。

  那就是经常如此,家属院的人都习以为常了。

  二月的天气,寒风还很刺骨,小风跟羊毛针似的往骨头缝里钻,这女人连外套都没穿,这么一直呆在外面,肯定要感冒了。

  再说石头上拔凉拔凉的,坐久了容易得病,这女人要好好爱惜自己才行。

  “我叫秦香云,是服装厂的的保管员,谢谢你刚才跟我说的那些话。”

  虽然还是很痛苦,但刚刚一刹那升起的念头已经散去了。

  她不想死了,她要好好爱惜自己,好好活着,臭男人就有多远滚多远吧。

  秦香云眼里闪过一抹恨色,这些年的付出就当喂狗了,不过拿了她的早晚要讨回来。

  她扶着墙,站起来了,脚有些麻,她缓了缓,才踉踉跄跄的往家属院里去了。

  于红霞对着她背影摇了摇头,刚才她也是察觉到秦香云状态不对劲,整个人死气沉沉的,便停下来和她多说了几句,能打消她做傻事的念头就好。

  这生和死,很多时候就在一念之间,也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能让她动了不好的想法。

  于红霞叹了口气,公交车过来了,她上了车。

  回到双梧胡同,姜凤淑和李昌顺过来了。

  他们一个在屋里看孩子,一个在门口剁白菜老叶子,掺着姜广军弄来的稻糠,喂那两只母鸡,于红霞早上走的匆忙,忘了喂鸡,饿得它们咕咕直叫唤。

  这两只鸡倒是适应的良好,每天都要下颗蛋。

  皓皓最喜欢捡鸡蛋了。

  “爸妈,你们什么时候过来的?”于红霞放下手上的布包,把兜里的喜糖掏了出来。

  皓皓立马跑过来,一下子抓了两颗,先给了姐姐一颗,然后自己再吃。

  “我们刚过来没多一会,你参加婚礼这么快就回来了?”姜凤淑喂了鸡,进屋来了。

  “没办酒席,去了说会话就回来了,广平呢?”

  “他出去玩了,没过来。学校要开学了,整天还是疯玩。”

  姜凤淑发了句牢骚,家里几个孩子,没一个喜欢学习的,尤其广军,小时候最淘了,也不知道在东北怎么样了。

  “阿嚏!”姜广军打了个喷嚏,他已经回到了下乡插队的地方,龙江省北部的一个很偏远的小山村,南岭大队。

  从京市到这边走了近两天,姜广军已经三十年没回来了,昨天还有些近乡情怯。

  要不是还有些记忆,他都找不到回来的路了。昨晚下雪了,院子里落了厚厚一层。

  他早上起来扫雪,又把房子收拾了一下,房子是黄泥土坯房,只有三间,还是他和于红霞结婚时盖的,已经住了七年。

  不过院子很大,他们家这边离大队部稍远一些,左右的邻居也不多,平时没什么人过来,有些偏。

  往东走上百米有条大河,就是于红霞救人的地方。

  昨天回来路过他那里还特意瞅了瞅,一帮孩子在冰面上玩呢。

  “姜哥!”

  听见有人叫他,姜广军放下手上的扫把,看向来人,笑了。

  这是他最好的知青朋友乔梁,上辈子一直到他死都是好兄弟。

  “高粱,你赶紧搬过来吧,哥我一个人住实在没意思。”高粱是桥梁的绰号。

  这两天也没上工,天气太冷,大队长说要过了正月。

  “我嫂子不在家,不就没人管你了,你多自在,我来是多此一举。”

  高壮的乔梁扛着行李进了院子。

  “那可不行,咱一个单身男人,总得保护好自己不是。”

  姜广军说完,哈哈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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