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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4章 接盘


第54章 接盘

  罗丽萍四点不到就起了床,起床后就开始轻手轻脚地收拾衣服和被褥。

  虽说她现在不缺钱买被褥,但是有现成的干嘛不拿。于是,她决定把被褥也拿走。

  被褥和衣服打包好,罗丽萍想了想还是决定留个纸条啥的。

  毕竟,她暂时并不离开丰州市,如果罗家人发现她突然离家出走,为了钱的事保不齐会去到处找她。

  她摆摊的点就那几个,很容易就会被找到。

  所以最好是能让他们暂时放弃寻找她。

  她想了想,还是决定用编出来的那个大姐做借口。

  罗丽萍看着自己写好的条子,忍不住笑了,笑自己的缺德,人都走了,还不忘给她们画大饼。

  她是这么打算的,反正迟早是要离开丰州市的,不如趁现在摆摊生意好,多赚点再离开,这样身上有钱了,去到一个陌生的城市也有底气。

  留完纸条,趁天还没亮,罗丽萍赶紧驮着被子和衣服离开。

  下楼的时候,她还回头看了一眼,这个她住了十来年的家,竟然没有一点留恋和不舍,有的只是即将解脱的轻松。

  离开了家,以后就是天高任鸟飞海阔凭鱼跃了。

  何春花手上拿着罗丽萍的纸条,气得都抖了起来。

  “死丫头,你去追人,你好歹给我留点钱啊。”何春花气得骂了出来。

  罗根平向来浅眠,这段时间因为家里的事更是愁得睡都睡不着,他一听见何春花咒骂的声音,连忙披了衣服起来。

  “怎么了?这大早上的,你骂谁呢?”罗根平走到门口问道。

  罗根平的话刚说完,视线就停留在罗丽萍搬空的床铺上。

  罗根平一怔:“这怎么回事?”

  何春花又气又绝望又无力地将手上的纸条递给罗根平:“你自己看吧。”

  罗根平看完纸条,不敢相信:“丫头一声不吭跑了?”

  这时,黄秋娥也起了床,听完屋外的说话声,连忙走出来问什么情况。

  于是,纸条又传到了黄秋娥的手上。

  黄秋娥皱着眉看完罗丽萍留下的纸条,像是不敢相信似的,又皱着眉再看了一遍。

  何春花无助地问:“丫头跑了,这怎么办啊?我身上是一分钱都没了,这离你们发工资还有十来天呢,这十来天可怎么熬啊?”

  不等罗根平说话,何春华提议道:“孩儿他爹,要不你跟水泥厂的同事借点钱救急吧。”

  罗丽萍这死丫头是指望不上了,他们现在又没了钱,眼下唯一的办法只有跟人借钱了。

  她前几天打的十斤米,一大家子吃,哪怕是省着吃,也只剩下三斤不到。她买来的萝卜青菜天天吃也所剩不多,再等个几天,他们家就真的没米下锅了。

  “借钱?”罗根平语气无奈道,“你以为我不想借吗?成才赌博的事早就传出去了,谁愿意把钱借给我们。”

  说罢,罗根平叹了一口气说:“与其拉下老脸,看人脸色借钱,不如你和秋娥两个找找零工干干,挣个几块钱,把这半个月撑过去。等我和成才的工资发下来,咱家的日子也就能好过了。”

  黄秋娥并没有参与罗根平与何春花之间如何解决罗家困境的讨论,她还盯着手上的字条看。

  借钱的人跑去邻市了?然后罗丽萍还去邻市追了?这怎么听着这么离谱啊?

  黄秋娥又联想起罗丽萍这几天推脱交钱的借口,越想越不对劲儿。

  她总感觉罗丽萍并没有跑去这个所谓的“隔壁市”,什么借钱、跑路,说不定从一开始就是罗丽萍编出来骗他们的,她肯定还好好的待在丰州市。

  黄秋娥觉得很有这种可能。

  罗丽萍早从房东那拿了钥匙,她驮着被褥和衣服来到出租屋。

  出租屋她昨天过来顺便打扫了一下,还算干净。一看时间还早,罗丽萍铺好床,趴在床上眯了一会儿,等五点多才起床去孟箬家。

  罗丽萍一到厨房,就迫不及待地把她这几天干的“大事”告诉了孟箬,给孟箬听得一脸震惊。

  罗家没钱了,她一点也不关心罗家人如何度过这十天半个月,反正以后罗家的事都与她无关。

  “你在字条上说你去隔壁市讨债去了?他们信了?”孟箬问。

  “我也不知道。”罗丽萍不太确定道。

  “但就罗家目前的情况来说,肯定要先忙着解决钱的事,估计没空管我,”罗丽萍道,“等他们回过神来,想着来找我,估摸着也是十天半个月后的事了。”

  到时候她钱估计也挣得差不多了,实在不行她就离开丰州市呗。

  罗丽萍想了想,还是将自己未来的打算告诉孟箬。

  “孟姐姐,有些话我想提前跟你说。”罗丽萍欲言又止。

  孟箬看向她:“你说吧。”

  “这个摆摊的事,说实话我也不知道能做多久,”罗丽萍一脸抱歉道,“我还留在丰州市的事估计瞒不了他们太久,到时候我妈我嫂子知道我骗他们,还不知道要怎么跟我闹呢。”

  “其实,自打看清他们,我就不想在丰州市待了,”罗丽萍说,“我和罗家是连着血脉的,打断骨头还连着筋呢,我知道只要我在丰州市待一天,就一天摆脱不了他们。我想的是,与其留在这被他们吸血,不如跑远点,跑到一个让他们找不到的地方。”

  听完罗丽萍的话,孟箬却一点也不意外,这是她未来必然要走的路。

  因为书中罗丽萍的发迹起点并不在丰州市,也不在江省,而是在南方的一个城市。罗丽萍是成为知名女企业家之后再回到丰州市,投资建厂发展家乡的。

  书中的游彻也一样,丰州市只是他短暂停留的小城市,未来的申市才是他真正大展拳脚的地方。

  那她呢?孟箬想,罗丽萍和游彻,一个未来女企业家,一个未来电器大亨,他们都有自己既定的人生轨迹。

  她的未来该干点什么事业呢?

  见孟箬一直低着头不说话,罗丽萍还以为她是生她的气了。

  “孟姐姐,你没有生气吧?”罗丽萍小心翼翼地问道。

  回过神来的孟箬,一把抓住罗丽萍的手,满是郑重道:“罗妹妹,你的想法是正确的,我支持你。”

  “如果没办法彻底和原生家庭做切割,那逃离也不失为一个好办法。”孟箬道。

  “姐姐,你真的不生我气?”罗丽萍再次问道,“可是我走了,摆摊这事就干不下去了。”

  “那没关系,”孟箬无所谓道,“我当初选择摆摊也只是恰好碰见了你,摆摊这事我并没有干一辈子的打算,所以你不用有心理负担。”

  “勇敢地去做你想做的事,去做你认为对的事。”孟箬鼓励道。

  孟箬说的也是心里话,当初她选择摆摊,是她急需还孟军钱,而摆摊是成本最低的创业方式。

  再过几年他们就会遇上历史上的下岗潮,她这样在厂子混着,肯定是不行的。

  倘若以后,她真要选择创业这条路,比起摆摊她更想开一家她妈妈那样的面包店。

  另一个世界的她,成绩优异,本科研究生读的都是国内重点大学,但她的内心其实不喜欢这些,她不喜欢天天窝在实验室里做实验,也不喜欢天天加班。

  她从小就向往自由,她想和她妈妈一样拥有一家属于自己的小店。

  可每当她把类似的想法表达出来的时候,她妈妈就立即阻止。

  “唉,上班好累,加班好烦,领导更是个烦人精。”早上,孟箬顶着一双黑眼圈,坐在餐桌前抱怨。

  最近手上的项目在赶进度,昨天晚上她加班加到将近凌晨。她估计她这段时间要天天加班到这么晚了,直到项目结束。

  “你们这个领导也是,天天让手下人加班,他不用回家陪老婆孩子吗?”许母将烤好的吐司面包递给她,并帮着她一起骂领导。

  “最近他在跟三部的领导抢项目,他可不得好好在总监面前表现嘛,他恨不得24小时待在公司。”一说到这个领导,孟箬的怨气就很重。

  孟箬一边吃着吐司片,一边羡慕她妈:“妈,我要是跟你一样就好了,开一家属于自己的小店,自由自在的,也不会被领导骂。”

  许母开了几十年的面包店,之前孟箬还没上班,面包店里的所有事都是她一个人亲力亲为,辛苦是辛苦,但也赚了不少钱,现在她们住的这套房子就是靠面包店的收入买下的。

  这些年面包店的收入基本稳定下来,算下来月均纯利润是孟箬工资的两三倍。有时候她会想,体面的工作其实只是外表看着体面而已。

  去年,孟箬研究生毕业,开始正式工作了,就让许母招个员工,分担分担面包店的工作。自打员工入职后,许母都是吃完早饭再过去。

  许母一听孟箬又开始说这样的话,立即劝道:“你哪能像我这样啊,妈开店能有什么出息,你是名牌大学的研究生,现在又有一份好工作。每次过年回家,你那些亲戚听到你在外企上班不知道有多羡慕我,羡慕我生了个你这么争气的女儿。”

  孟箬叹了一口气,没再说什么,低头吃饭。

  她妈妈是老观念,总觉得读了书,就得找一份体面的好工作,不然就是浪费了这么多年的求学。

  可就因为读书读得多,她越觉得人生短暂,人就该按照自己想要的方式活。而不是像她现在这样按部就班,最后自己想要的,追求的,一样没得到。

  在另一个世界,她按部就班地活了二十七年,她忽然意识到,这种“循规蹈矩”的思维对她的影响,远比她认为的还要深。

  当初她穿过来,没有立马辞职创业,除了考虑到创业有风险外,可能还有一部分原因是,她被“按部就班”的思维潜移默化了。

  在她的潜意识里认为,目前这份工作是稳定的是铁饭碗,所以舍不得丢弃,哪怕她“食之无味”,每个月就几百块钱地吊着她。

  这就好比,一个人上班上习惯了,哪怕她上班的时候很痛苦,但你突然让她不上班,她就会不安,就会心里不踏实。

  听到孟箬不仅不怪她,还这么支持她,罗丽萍感动得一时都不知该如何表达自己的心情。

  然后,毫无预兆地,她一把抱住了孟箬。

  孟箬没想到她会突然抱她,还是抱得很紧的那种,双手下意识伸开做投降状。

  “孟姐姐,谢谢你。”罗丽萍紧紧抱住她,由衷道。

  孟箬这才适应她的拥抱,将方才下意识伸开的手收拢,也抱住了罗丽萍。

  其实,她并不太习惯跟人亲密接触,无论是男人还是女人。

  跟男人就不用说了,虽然她也谈过几段恋爱,但正因为她内心抵触这种亲密行为,几段恋情都是在刚进入牵手阶段就早早夭折。后来,她索性直接放弃谈恋爱这件事。

  至于女性,她有几个好朋友,但是跟她们最亲密的行为也仅限牵手或者挽手。

  有时候朋友突然亲热地过来挽着她的手,她都会下意识怔一下。

  孟箬轻轻拍了拍她的背,像是哄小孩一样哄道:“好啦好啦,你孟姐姐就是这么好,所以不要太感动。”

  罗丽萍有些不好意思地松开她,说:“你还是我长这么大第一个主动抱的人。”

  “我的荣幸。”孟箬微挑秀眉,笑道。

  “不过——”话说着,罗丽萍视线停留在她的胸部。

  她缓缓凑近,小声打趣道:“没想到姐姐你看着挺瘦,这儿却不小。”

  孟箬闻言脸一红,扬起手作势要揍她。

  下一刻,两人便在厨房打闹起来。

  不过,不得不承认,原主身材确实很好,柳腰盈盈一握,还前凸后翘。

  筒子楼内。

  对于谭林的性子,上一世和他生活了几十年的郑婉再了解不过。这几天凭着自己对他秉性的了解,郑婉借着各种机会接近他。

  如此一来二去,两人对彼此也都算有个了初步了解。

  谭林高中毕业,是地地道道的农民,父母都还在乡下种地。因为父母觉得谭林跟着他们一起种地没出息,就花了点钱托同乡把谭林带到省城来学电器维修。

  说起来这个同乡跟杨和平还认识,也正是因为有着这一层关系,上一世的谭林才能在最艰难的时期得到游彻的帮助。

  后来谭林和游彻熟识后,他才知道两人不仅是同乡,还曾在同一个小学上过学。

  现在谭林就是在丰州市电器三厂的生产车间当临时维修工,因为是临时工,工资自然比不上正式职工,但一个月下来也有个七八十块钱。

  听完谭林的情况,郑婉很自然地也说起了自己的家。

  “爸妈离婚后,他们各自都再娶再嫁,后妈过门后给我爸连生了两个儿子,有了后妈就有了后爸,我成年后,后妈就想把我嫁给村里的一个三十多岁的老光棍,我不想嫁,就跑来省城找我妈了。”

  “可是,我妈也早就有了自己的新家,她没空管我,就暂时先帮我找了个房子。”

  郑婉边说边低头擦起了泪,她着重渲染了亲爹后妈对自己的苛待,以及自己的孤苦无依,为的就是博取谭林的同情。

  谭林这个人她再了解不过,老实还善良。

  果不其然,谭林听完她的话,就惆怅地长叹一口气,明显是在同情她的遭遇。

  这天,郑婉来还昨天跟谭林借的针线盒。

  郑婉故意将自己的衣服撕破,然后向谭林借针线盒。

  普通单身男人家一般不会有针线盒这种女人的东西,但是谭林不一样,谭林一个人在省城生活了两三年,平时破个袜子、衣服什么的都是自己缝缝补补。

  这点也是她提前就知道的,因为上一世的谭林就是如此。

  但她跟谭林借到针线盒时,还是佯装意外。

  “谭林哥,我就随便问问,没想到你一个大男人还真有针线盒这种东西啊?”郑婉手上拿着针线盒,笑吟吟道。

  谭林比她大五岁,熟了之后,她总是甜甜地叫他哥。

  谭林被她说得有点害羞,不好意思地抓了抓头发,解释:“我是维修工,平时衣服勾破最常见不过,衣服勾破总不能就丢了,所以只能我自己来补。”

  “谭林哥,那你下次衣服破了,可以拿给我补,我看你补的针脚有点不平,衣服是穿在外面的,这样总归不好看。”

  “我在家的时候,衣服都是我洗我补,针脚什么的还是很齐整的。”郑婉笑着说。

  对于郑婉的话,谭林既没有拒绝,也没有同意,只是再次不好意思地抓了抓头发。

  郑婉扯出一个笑容没再说什么,她拿着针线盒回了自己的屋子,用完之后,今天又过来还。

  郑婉还完借的针线盒,并没有急着回去,视线扫向堆在墙角的煤炉子和锅。

  “谭林哥,你这还有炉子和锅呢?”郑婉笑着问。

  “嗯,自己在家做饭比在外面吃便宜。”谭林老实回答。

  郑婉点点头:“是这样的。”

  “我也想在家里做着吃,省点钱,就是我没钱买炉子和锅。”郑婉一脸遗憾道。

  李梅这几天还是隔天来看她一次,每次来都回带点吃的,有时候是饭和菜,有时候是自己烙的饼。

  因为没锅和炉子,早上或晚上她都出去吃,吃点便宜的素面或烧饼啥的。

  李梅过来看她,除了给她带吃的,还会给她带来黑诊所的消息。李梅也是托人打听,她也要等别人的消息,因此并不是每次看她都能带来有用的消息。

  对于“黑诊所”的事,郑婉倒是不着急,只要能顺利拿下谭林,她就用不着打胎了。

  见自己把话都说到这个份上了,谭林这个木头还是不为所动。

  郑婉索性把自己的想法直白地说出来:“谭林哥,我倒是有个想法。”

  闻言,谭林老实憨厚地看向她。

  “我看你每次下班还要赶着做晚饭挺辛苦的,正好我又有时间,”说罢,郑婉便试探性地问,“你看这样行不行,我借谭林哥你的炉子和锅用一下,菜和饭呢,我反正也要烧,就顺道多烧一点,下班的时候你直接去我那屋吃就行了。”

  郑婉想借做饭的机会,进一步拉近两人的关系。

  听到这话,谭林又是为难地抓抓头。

  郑婉也看出了他的为难,立即做出一副失落的样子,低垂着头,小声道:“谭林哥,你要是不放心把锅和炉子借给我,那就算了。”

  “不是,不是。”谭林连忙冲她摆手。

  “我不是这个意思,”他解释道,“我是怕我一个大男人去你屋吃饭,会对你名声不好。”

  女孩子名声这一点,郑婉还真不好装作不在意。

  名声对一位女孩子的重要性毋庸置疑,如果她真不在意那才是有问题。

  当然她也有应对的办法。

  “谭林哥,你要是真信得过我,饭我就在你家做,做好了我再锁门离开,这样你一回到家就能吃到热乎的饭,还不用担心影响我名声了。”郑婉建议道。

  对于她的建议,谭林没说行也没说不行,只面容腼腆地说了一句:“我当然信得过你。”

  郑婉不给他犹豫的机会,直接道:“谭林哥,那就这么说定了,从明天开始我来这儿帮你做饭。”

  谭林腼腆地抓了抓头发,应了声:“好。”

  郑婉回自己屋前,谭林把自己屋的备用钥匙给了她,让她什么时候想用炉子和锅随便用,不用客气,还说以后他会提前买好当天晚上的菜。

  有了前面的汪文周做对比,郑婉才意识到谭林的好。

  以前她真是被鬼迷了心窍了,竟然会沉浸在汪文周的花言巧语中。

  晚上,如提前说好的,郑婉在谭林下班前给他做好饭。

  但郑婉却没离开,而是待在谭林的屋内等他。

  好不容易创造出的接触机会,她又不傻,当然不会离开。

  谭林下班推开门,看到坐在桌前等他吃饭的郑婉,眼中闪过几分意外。

  他手上拎着下班路上买来的菜,郑婉连忙起身笑着接过。

  “下午出去买菜耽误了一点时间,一看你下班时间快到了,饭才刚做完,就想着索性等你一块儿吃好了。”

  她将谭林买来的菜放到一旁,笑着解释,给出一个她留在这的合适理由。

  说罢,她还装作小心翼翼地问道:“谭林哥,你不会介意吧?”

  谭林摇摇头:“当然不会介意。”

  谭林的回答倒是完全在她的意料之中。

  郑婉勾唇微笑:“那谭林哥,快来吃吧,天气冷,等会儿菜就凉了。”

  谭林搓了搓带着油污的手,用干抹布擦干,才坐到小桌前,拿起碗筷吃饭。

  他露出腼腆的笑,夹起一块茄子,送入口中,口味很意外的合他胃口。他吃菜口味重,喜欢吃辣喜欢吃咸。

  谭林扫了眼桌上的菜,茄子、土豆、蒜苗,虽然都是素菜,但竟然都是他喜欢吃的素菜。

  郑婉夹起一根蒜苗送入口中,嘴角勾起一点笑,方才谭林那点反应尽收她眼底。

  她好歹给谭林做了几十年的饭了,谭林喜欢吃什么,喜欢什么口味的菜,她再清楚不过。

  吃完饭,郑婉还手脚麻利地收拾碗筷,谭林见状也来帮忙。

  郑婉一脸贤惠道:“谭林哥,你放那我来吧,你上班累了一天了,赶紧休息休息吧。”

  谭林不好意思地放下碗筷:“那辛苦你了。”

  郑婉刷完锅洗完碗,还留下陪他说了几句话,才离开。

  离开前,谭林还问了一句:“你有喜欢吃的菜吗?我明天下班买。”

  郑婉通情达理地摇摇头:“我不挑食,什么都喜欢吃。”

  其实,她喜欢吃肉,但为了维护住贤惠的形象,她没说出来。

  上一世的谭林就是喜欢这样的郑婉,任劳任怨、吃苦耐劳、通情达理。

  第二天,郑婉掐着时间点做好饭,依旧留下来。

  因为有头一天的解释,谭林这回看到郑婉坐在桌前倒不是很惊讶。郑婉见他如此,更是解释都懒得解释。

  如此持续了几天,郑婉觉得她该做点什么了,以推进一下两人的关系。

  这天吃完饭,郑婉收拾完碗筷,在走近谭林身旁时,她突然一扭脚,装出要摔倒的样子,旁边的谭林见状当然是伸手扶住她。

  而郑婉便作势扑倒在他怀里,不仅如此,她还一把抱住谭林,用柔软的胸狠狠压了一下谭林的身体。

  郑婉能明显感觉到谭林的身体一僵。

  郑婉紧紧抱着谭林不撒手,嘴里还朝他耳边轻微吐气,掐着嗓子说道:“哎呀,我的脚好像突然抽筋了。”

  “谭林哥,不好意思啊。”说完,郑婉才依依不舍地推开谭林,低垂着头一脸娇羞道。

  郑婉像个鹌鹑似的坐在床沿上,偏着头等待着谭林的下一步动作。

  等了一分钟,她没听到谭林过来的动静,又是她试探性地抬起眼,含着羞涩地看向他,并冲他眨眨眼。

  谭林却还是跟哥木头桩子似的,站在原地,一动不动,像是还没从方才的冲击中缓过来。

  郑婉气得咬了咬唇。

  谭林品性好是好,但也有点太木讷了,她都主动投怀送抱了,是个男人也该知道是什么意思吧,但他竟然无动于衷。

  这要是换成汪文周,早就扑到她身上来了,哪里等得到现在。

  谭林跟个榆木疙瘩似的不开窍,郑婉气得直接起身。

  她气呼呼地走到门口,想了想还是回头对木在原地的谭林说:“谭林哥,时候不早了,我先回家了。”

  谭林愣愣的“啊”了一声,“啊”完才反应过来,呆呆地说:“那你早点回去吧。”

  郑婉气得咬牙,用一副“恨铁不成钢”的眼神瞪了他一眼,屁股一扭走了。

  回到自己屋的郑婉是越想越气,她刚刚那么对谭林说,明明是在给他机会让他挽留她,结果他呢,还让她早点回去。

  上辈子的谭林也这么木吗?这么木的男人,上辈子她是怎么看上的。

  郑婉坐在凳子上,皱着眉想。

  谭林木得不开窍,那她就只能使点特殊手段了。

  没办法,她能等,她的肚子却等不了,趁现在月份小,还能找人接盘,要是月份再大点,就容易露馅了。

  要是谭林知道她怀过孩子,哪怕两人感情再好,他大概率也是不会要她的。

  那她就真的完了。

  这么想着,郑婉顿时觉得这事很急,要赶紧办立马办。

  根据上辈子的记忆,她倒是知道谭林一个弱点——酒量差。

  谭林的酒量很差,差到一杯倒的那种。

  酒量差这事,谭林自己也知道,所以他很少沾酒。

  要让一个不怎么沾酒的人喝醉,怕不是件容易的事。

  你给他倒一杯白酒,想骗他这是白开水,也骗不过去,酒味是不会帮着你撒谎的。

  既然白酒不行,那换别的酒?

  郑婉眼珠一转,还真想到一个瞒天过海的好办法。

  翌日晚上,郑婉做完饭照旧坐在桌前等谭林下班回来,不同的是,桌上多了一大瓶可乐。

  谭林回到家,看见桌上的可乐,也有些好奇。

  “这是什么?”谭林问。

  “可乐。”郑婉笑着答。

  “你喝过吗?”她又问。

  谭林摇头。

  郑婉在心中窃喜,没喝过?那就更好办了,真是老天爷也帮她。

  “碳酸饮料,”郑婉笑着解释,“很多人都喜欢喝这个,甜甜的还会冒泡,我出去的时候看见商店里有卖,就买了一瓶尝尝。”

  “等下倒一杯给你尝尝。”郑婉笑容可掬道。

  见郑婉买了一大瓶份量不少,谭林也就没客气了。

  他点头,回了声“好”。

  为了喝这个她加了料的可乐,郑婉还特地买了两个大玻璃杯。

  郑婉给谭林倒了满满一大杯,并连连鼓励他快尝尝,谭林听话地拿起杯子,牛饮了一大口。

  “味道怎么样?”郑婉问着,也给自己倒了小半杯。

  她给自己倒只是做做样子,她并不打算喝。

  谭林咂摸了一下嘴里的味道,顿时有种“猪八戒吃人参果,全不知滋味”的感觉。

  “就光喝出了甜味。”谭林说。

  “那你再尝一口。”郑婉继续怂恿道。

  于是,谭林又牛饮了一口,继续咂摸咂摸这可乐的味道。

  “好像还有点冒泡。”谭林笑着说。

  见谭林两口就喝掉了杯子的一大半,郑婉眼底溢出得逞的笑意。

  “汽水嘛,当然会冒泡。”她说。

  “你怎么不喝?”谭林随口一问。

  郑婉连忙拿起杯子抿了一小口,说是抿,其实就是碰湿了嘴唇。

  她是孕妇,孕妇不能喝酒这点常识她还是知道的,所以她只在谭林面前做做样子,不真喝。看谭林那傻乎乎的样子,估计也看不出来。

  这可乐被她兑了不少红酒,这个法子还是她上一世无意间知道的,过年的时候,几个小孩往汽水里面加红酒,说这样喝起来就没酒味儿了,味道甜甜的跟饮料差不多。

  于是她买来了可乐和红酒,她兑了很多遍,兑到最后没酒味了,才将兑过的可乐重新装进可乐瓶里。

  红酒度数低,喝起来也没白酒那么烈,但是后劲儿却很大,尤其是平常不怎么喝酒的人,喝急了等后劲儿一上来很容易醉。

  “喝呀,”她说,“只不过我以前喝过,所以并不觉得很稀罕,我主要是买给谭林哥你喝的。”

  谭林一听这话,顿时有些感动,已经很久没人这么关心他在意他了。

  想到这,谭林便又拿起装可乐的杯子,将里面剩下的可乐一饮而尽。

  郑婉见他喝完,连忙给谭林又满上。

  郑婉倒完“可乐”,还笑盈盈道:“谭林哥,看你这么喜欢喝,我真的很开心。”

  谭林也很开心,看郑婉给他倒满了,他又一口喝了三分之一。

  谭林打出一个气嗝,感觉自己好像闻到了一点酒味。

  他疑惑地偏了偏头,然后低头凑到可乐杯子前嗅了嗅。

  “这可乐怎么有一股酒味?”谭林不解道。

  郑婉脸上的笑容一僵,随即反应迅速地解释道:“不是酒味,谭林哥,你没喝过可乐不知道,可乐就是这个味道。”

  谭林半信半疑地点点头,因为他之前确实没喝过可乐这个稀罕东西,所以他也不知道可乐原本该是什么味儿。

  郑婉见谭林一脸狐疑,怕事情穿帮,连忙转移话题道:“谭林哥,你快吃菜吧,刚刚光顾着喝可乐,菜和饭都快凉了。”

  “哦,好好。”谭林后知后觉地怔了一下,拿起旁边的筷子夹菜吃。

  也不知是不是他的错觉,他感觉自己的脑子好像有点反应迟缓了。

  谭林吃了一会儿菜,郑婉又让他喝点可乐。

  “谭林哥,你也别光顾着吃菜了,菜咸,喝点可乐解解咸。”

  于是,谭林又像个提线木偶似的,拿起杯子喝可乐。

  最终,两大杯加料的可乐下肚,谭林感觉自己不仅有点头晕,还有点尿急。

  “我去个厕所。”谭林抬了抬有点重的眼皮,扶着桌子站起身,然后步伐有点轻飘地往筒子楼的公共厕所走去。

  郑婉见谭林脚步轻飘,便知道是红酒的酒劲儿上来了。

  但她还是怕谭林醉得不够彻底,她要他醉到断片,不然她不好实施下一步计划。

  保险起见,她把可乐瓶里剩余的“可乐”都倒进了谭林的杯子里。却只有半杯,她觉得不够,又将自己杯里没动的可乐也倒进了他的杯中。

  做完这一切,谭林正好回来。

  谭林晃了晃自己有点晕的脑袋,摇摇晃晃地走到床边坐下。

  “谭林哥,这还剩不少可乐呢,你要不要再喝点?”郑婉看着他因酒精而泛红的面色,笑着问道。

  谭林一只手按着发晕的脑袋,一只手抬起冲她摆了摆,道:“不喝了,我头有点晕。”

  说完,谭林便一脑袋倒在枕头上。

  郑婉见他倒在床上不省人事,连忙走过去推了推。

  “谭林哥,你怎么了?你可乐还没喝完呢?”

  谭林躺在床上,打着呼噜一动不动。

  郑婉确定谭林是真的醉倒后,连忙收拾桌上的碗筷,并把剩余的“可乐”都倒掉,保险起见,她还将装过“可乐”的杯子都冲洗了一遍,连可乐的塑料瓶都没放过。

  收拾好这一切,郑婉开始给躺在床上的谭林脱衣服,脱得一件不剩后,她给谭林盖好被子,然后又把自己的衣服脱了,光溜溜地钻进了被窝。

  她抬起手拉掉了房间的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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