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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零之娇娇嫁纨绔[穿书] TXT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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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三章


第七十三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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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天早上韩羡骁没课, 去完早操,就又回来钻进被窝里,搂着温明曦睡觉。

  两人睡到九点多, 温明曦打着哈欠拥着被子起来, 看他身上穿着件军绿色短袖, 嫌弃地问,声音温温软软的,“你去出操出汗了吗,回来就钻回被窝里了,臭不臭啊。”

  韩羡骁气场有点弱, 没什么底气,“这种天气,能出什么汗。”

  才不信呢,温明曦皱皱鼻子, 还是嫌弃,“你们男人就是臭, 上下都臭……臭男人。”

  韩羡骁一边起来穿衣服, 一边又笑说, “你我倒是知道, 哪哪都香, 我臭不臭, 你没试过怎么能乱说。”

  “臭流氓, 我就知道你臭,臭男人。”温明曦拿枕头扔他,从另一边下了床, 想到他浑身伺候自己的时候, 脸上有些发热, 赶紧去卫生间洗漱,拧了凉凉的毛巾扑到脸上。

  摸着良心说,在那事儿上,韩羡骁是极为照顾她的,他们体型有差,起初很难匹配,她其实能看出他很急,但却能压着性子,头上绷着青筋冒着汗伺候她一点点适应。

  总的来说,在那事儿上,除了索取得频繁了些和有时候要得狠了些,没什么毛病。

  但温明曦上一世也没经验,不知道这是怎么个情况,不用想也知道刚结婚的男人肯定热情。

  喜欢是喜欢吧,但说实在的,她也不敢肯定这种喜欢能持续多久……

  无论如何,至少眼下,她应当也是喜欢的,温明曦不会骗自己身体的反应,这几日,好像他只要靠近自己,稍稍一挑拨,她也很快就迷醉其间……

  既然都重活一世了,那便活在当下,管它什么以后不以后的。

  洗漱完出去,韩羡骁正蹲在小阳台折腾昨天新买的烧水炉,昨夜烧了一次水,今早要用它来蒸馒头。

  馒头是昨天买回来了,这个时候的天气,干放着几天都不会变质,这样也省了功夫一大早去食堂了。

  温明曦从他手里接过活,拿着扇子坐在阳台边守着,让他去洗漱。

  等他洗漱完出来,这边也烧得差不多了,温明曦从里面夹走一些蜂窝煤,就留着些许温着,吃完一个拿一个,很方便。

  韩羡骁瞅着她的脸色,问,“还生气呢,我跟成书真的清清白白,清清白白的铁哥们,比纸还白,她昨天铁定是哪里不畅快了,找人出气呢,她从小就这样。”

  温明曦幽幽道,“纸可不是白的,是发黄的。”

  韩羡骁懵了,“光着屁股一起长大的人,能有什么可能。”

  你这么想,别人可不一定也这么想,不过温明曦心里没当多大回事儿,张成书可能是不喜欢她,但韩羡骁很明显,对张成书也没意思,她不会钻牛角尖。

  “你真不生气了?”韩羡骁问。

  温明曦摇摇头,“本来就没生气。”

  韩羡骁似信非信,总觉得女人说的话,一半真一半假,但看温明曦的表情,又没有找出半点不对劲。

  韩羡骁又拿了一个馒头,“对了,昨天小姨跟我说,让我看看学校有没有适龄男青年,介绍给文静。”

  这是在她这边找不到门了,直接找韩羡骁,温明曦无语了,“她什么时候跟你说的?”

  “你和妈去供销社,文静去上厕所的时候。”陆梅子打准了一个大男人好说话,挑着单独相处的时间,卖卖惨。

  不用想也知道韩羡骁会说好,不管是不是真心,温明曦简直没脾气了,“她干脆把文静送给你们家当女儿得了。”

  这样成了她的小姑子,那是不帮也不行。

  韩羡骁让她别急,只是应了是,又不是真要给介绍。

  “也不是不能帮,只是小姨家,帮多少都不会知足的,要是出了什么岔子,还反倒怨别人,这种好人,越做越来气。”

  自家小妹都还没拉扯上,陆梅子就生怕晚了一步,想要把便宜都占尽。

  而且温明曦自己还没有安稳下来,什么都没有定数,他们就想压着她吸血。

  “我都知道。”陆梅子是真心疼她还是假心疼,韩羡骁也不是没看出来。

  说再多,她们都只是他们生活的过客,影响不大,“不说这个了,这个星期事情开始变多,你要是无聊就去隔壁,让秋菊姐陪着你。等过几天有空,得寻个时间去看一看得民。”

  温明曦点头说好。

  王海峰的课程也紧,又经常要测验,有时候要待到很晚才回来。

  所以她和许秋菊就互相成了伴儿,虎妞去上学的时候,闲下来两人就互相串门,找地方坐着。

  温明曦跟着许秋菊打毛衣,现在已经学得有模有样了,只不过眼下是三月底了,天气逐渐转热,学了一身功夫,要等小半年才用得上了。

  有时候虎妞放学回来,温明曦还会帮许秋菊看一会,让她有时间去做家务。

  温明曦就喜欢虎妞敦敦实实的样子,觉得她特别可爱。

  虎妞也喜欢这个好看的阿姨,看到她就阿姨阿姨地喊,亲热得很。

  许秋菊大字不识几个,温明曦识字又会画画,虎妞回来做作业,都要撒着娇让温明曦陪她,教她写字,教她学画画。

  温明曦很有耐心,一笔一划地教她。

  许秋菊在旁边摘菜,看了直笑,说温明曦将来铁定是个好妈妈。

  *

  等到了星期六这天,韩羡骁终于有空。

  两人准备去看望李得民,提早先去供销社买了些吃食,先买了些日常要吃的,等去了再看看他缺什么买什么。

  温明曦给两人挑了两件发灰的旧衣服,多少能掩了些穿绿军装时的高调。

  东西也不敢带多,就提着一小包,主要还带着些钱票。

  温明曦还没去过金城的南城,相较于市中心,这里鱼龙混杂,屋子也显见的破旧凌乱。

  南城很大,下了公交车,又走了半个多小时,才拐进一个人口不多的村庄。

  村庄并不繁盛,也没见种菜种地,韩羡骁说,这里住多是在城里镇上干苦力活,脏活的人,属于边缘地带。

  李得民能不去劳改,也不用住牛棚,只被发配到这里工作,其实已经算是很幸运的。

  左拐右拐,有的屋子有门牌号有的没有,韩羡骁一路借问,又找了很久,才找到认识李得民的人。

  那人指了个方向,这一片都是低矮的拉合鞭房,错落无致,也说不出具体的位置,就指着一个方向,说哪里哪里左拐,哪里哪里右拐,参照着附近的树认位置。

  温明曦和韩羡骁虽然是挑着破旧的衣服穿,衣服上也有补丁,但到底是洗过晒过干净的,跟这里灰扑扑的衣服截然不同。

  一眼就能看出不是这里的人,所以一路上,有不少人在打量这对一个高大英俊,一个娇小貌美的男女。

  走到一间偏僻的拉合鞭房子门口,温明曦先在门口站着,韩羡骁进去问了问,是李得民的屋子,但人不在。

  那人还说,“别等了,忙着呢,天黑都不一定能回来。”

  韩羡骁搂着温明曦往回走,温明曦原本想把东西托给那人,让他转交给李得民。

  但转念一想,韩羡骁没有这么做,大概是因为怕东西被人吞了去,到时候有没有转交给李得民,又有谁知道呢?

  韩羡骁确实是这么想的,搂着温明曦在附近走。

  这一片还有在搭房子的,这种茅草做成的房子,简陋是简陋,但有草混着做墙,其实比土坯房还要坚固一些,在冬天不容易塌陷和冻裂。

  就是这一片的房子,和别处的拉合鞭房不同,要矮一些小一些,屋里黑漆漆的,光线很不好。

  在别的地方,正经的拉合鞭房墙面至少要抹两次,在这里顶多就一次,做得很粗糙,凹凸不平的,不太好看。

  温明曦看出韩羡骁脸色有些沉重,拉了拉他的手,低声问他,“我们真的要走吗?”

  韩羡骁动了动喉咙,问她,“你相信我吗。”

  温明曦没说话,只是看着他,点了点头。

  韩羡骁轻轻一笑,忽然,拉着温明曦又往回走了。

  这次没有打招呼,而是直接进去。

  李得民没想到韩羡骁会掉头回来,一时十分错愕,脸上的神色很复杂,夹杂着难堪、思念、惊愕,还有很多说不清道不明的情绪。

  温明曦站在韩羡骁旁边,看李得民的眼眶,似乎还有些红。

  李得民半天没说出一句话来,声音很低,有些哽咽,一句“哥”,说得支离破碎,然后又垂着脑袋,泄气地问,“你还回来干嘛。”

  温明曦在心里叹气,打量着屋里的陈设,几乎没有陈设,就一张床,床也是用砖堆起来的,除此之外,连桌子椅子都没有。

  倒是墙角,有几个被磕掉了边边角角的酒壶。

  李得民手上也拿着一个,身上隐隐还有一股酒气。

  床上的棉被看上去很破旧,和李得民身上的衣服一样破旧。

  找不到一个词来形容。

  倒是李得民,虽然胡子邋遢,头发也半长不短的,但或许是因为瘦,又因为五官本来就不错,能看出清晰的轮廓,不遭难前,应当是个小帅小伙。

  韩羡骁沉默了片刻,蹲在李得民跟前,“难道你打算以后都不认哥们了?”

  李得民捧着脸,哭了起来,“我还有什么以后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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