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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八章 、平民子


第六十八章 、平民子

  哪怕秦越闷不做声, 可要找出他也不算什么难事,不多会儿,众人的目光便对准了他们那一桌。

  秦越看了一眼楼上, 秦敏站在窗口,正得意地摸着下巴。

  “诸位,我今日只是来此用膳的,并无比试之意。”秦越起身, 对着众人客气地解释。

  “你是怕了那朱案首吗?还是说, 你不屑与他比试啊?”有好事者, 看热闹不嫌事大,故意挑拨离间。

  擂主朱奎不知何时已从二楼下来,走到秦越桌前, 居高临下地问道:“你也是案首?”

  那上下打量的目光中充斥着审视与傲慢, 令人十分不适。

  秦越淡然回应:“不过是侥幸而已。”

  朱奎却将他的谦逊当做了挑衅。

  朱奎是秀鹤县出名的天才,二十二岁考取案首,惊艳十里八乡, 他有狂傲的资本,是以从不掩饰自己的光芒, 可没料到,这里竟有一个比他还年轻的案首,却丝毫没有傲色, 反倒衬托得他有些自视甚高。

  朱奎心里升起了比较的劲儿, 一定要邀秦越上台比试。

  秦越环顾一周, 对上那些看好戏的目光, 不由在心里微微叹了口气。今天这一遭是避不过去了, 他虽不在乎别人对他的看法, 可也不想落得一个缩头乌龟的名声。

  “那就请这位兄台多多指教了。”秦越起身, 随着朱奎上了二楼。

  大概除了双胞胎以及陈汉外,在场其余人都是想看热闹的。

  “这朱奎,生性桀骜,一来苏城便大闹了好几个文会,不夺文魁誓不罢休,你们县的这位案首,怕是麻烦咯。”秦轩的一位同窗忍不住有些幸灾乐祸。

  他们这些名次平平的学子,没有非要争第一的野心,但自古文人相轻,看这些案首们吃瘪,也算一大乐事了。

  “我看不一定。”王贺之目光看向窗外,嘴角弯起一个极浅的弧度,“我倒是觉得,景辰的这位同乡,不一定会输。”

  说着,王贺之回头,看向正低头抿茶的秦轩:“景辰,你说呢?”

  秦轩微笑着抬起头,清秀的眉眼间俱是淡淡的笑意:“如砚说的没错,我这位族弟,自小便有神童之称,虽说前几年误入歧途,败光家业,气死爹娘,可他幡然悔悟之后,不过三年时间,便拿下案首,可见其睿智啊。”

  秦轩这话,看似夸赞,实则却是将秦越不堪的过去全都抖落了出来。

  在座的几个学子一听,果然都纷纷拧眉。

  日后说不定竟要与这样品行低下的败类同朝为官,当真是扫兴。

  “这人瞧着倒是有模有样,没想到内里竟是这样不堪。”秦轩的一个同窗忍不住甩袖,满眼俱是嫌弃。

  其余人虽没有说话,但是表情也都似乎对秦越十分不屑。

  反倒是方才一直对秦越很不满的秦敏,忍不住嘀咕了一声:“他以前确实挺混蛋的,但是后来砸了脑袋,失了记忆,与过去已经大不相同了。”

  王贺之不由回头看向他:“我瞧你们之前好似有所嫌隙,怎么还为他解释呢?”

  秦敏有点难为情,却也眉眼清明,问心无愧道:“嫌隙归嫌隙,事实归事实,我是想看他出糗,但也不屑以不实之事去抹黑他。”

  秦敏说者无意,在场之人却听者有心,若有若无的目光不禁落在秦轩身上。

  秦敏低头抿茶,只当不察,可心中却难掩羞恼。秦敏这厮,口无遮拦,他自己倒是落得一个坦荡的形象,可秦轩却成了抹黑他人的小人。

  只是,心里再恼,秦轩此时也只能当做不知,他若是有所反应,方才那份“不经意”便成了有心为之了。

  好在,外面的比试已经开始,众人的注意力很快就被吸引了过去。

  朱奎方才已经连续赢了七八轮,此时正在兴头,为了彰显度量,主动提出让秦越先行作诗。

  秦越拿起毛笔,凝思片刻,挥笔而落,一首《满庭芳》跃然纸上。

  「云母屏开,珍珠帘闭,防风吹散沉香。离情抑郁,金缕织流黄,柏影桂枝交映,从容起,弄水银塘。连翘首,惊过半夏,凉透薄荷裳。一钩藤上月,寻常山夜,梦宿沙场。早已轻粉黛,独活空房。欲续断弦未得,乌头白,最苦参商。当归也!茱萸熟,地老菊花荒。①」

  台下有那性急者,不等朱奎写完他的新作,已经忍不住拍案叫绝起来。

  “好词!能将二十四味中药名用在一首词里,当真巧妙至极!”

  听着这番夸奖,秦越心中实在心虚,在心里默念了好几声“对不住”。

  这首词乃南宋辛弃疾的作品,比不得他其他作品出名,但因词中所用都是中药材名字,所以成为了秦越幼年读物,牢记至今,今日用来应急,实在是冒犯了前辈。

  朱奎看着这首《满庭芳》,迟迟没有落笔,片刻之后,颓然颔首:“这次,我输了。”

  果然,天外有天,人外有人,他还是太过高看自己了。

  台下一片哗然,倨傲的朱奎竟低头认输了!还是输给比他还年轻的一位案首!

  一时间,众人看向秦越的眼神,格外火热。

  秦越见朱奎沮丧的模样,连忙解释道:“其实,这词也并非我所作,而是我早年偶然听一位老先生所作,方才一时情急,便讨了个巧,还请朱兄原谅我投机取巧之嫌。”

  “这般出彩的词作,若当真是别人早先所作,早该名扬天下才是。你不必给我面子,我朱奎输得起。”然而秦越的解释,却被朱奎当做是故意给他台阶,脸色愈发不悦。

  秦越闻言,一时也不知道该如何解释,总不能说那位老先生不是这时代的人吧,索性闭了嘴。

  就连朱奎都低了头,秦越所书的这首《满庭芳》自然成了今日当之无愧的魁首,金云楼的老板亲自出面,请秦越将其誊抄到白墙之上,这些都是后话了。

  此时的二楼包间,秦敏正酸溜溜地嘟着嘴:“果然,什么都难不倒那个家伙。”

  不过,秦敏心情却反而很好。他这来的路上,不知提了多少难题,都让秦越迎刃而解,原还以为是他自己水平不济,如今却连隔壁县的案首也甘拜下风,可见不是他一个人的问题。

  心态如此乐观的,大约也就秦敏一个了。

  秦轩脸上虽带着笑,可笑不达眼底。

  王贺之悠然地扇着扇子,目光从秦轩看似平静的脸上飘过,微笑道:“你们看,我说的对吧?景辰的这位族弟,果然不简单。”

  秦轩如常地笑着:“那是自然。这次秋闱,他说不定也能一举夺魁,兴许,还能创下连中三元的佳话呢。”

  连中三元,这是多少读书人梦寐以求的愿望,秦轩说出口的时候,心中好似被针扎过,酸涩又胀痛。他没有中案首,从一开始就不得不绝了这个念想,如今说出口,自然也不是真心祝愿秦越,只不过是替他拉些仇恨罢了。

  果然,一听秦轩这话,在座一位同窗便忍不住哼了一声:“连中三元,我大晋建朝为止,还未有人能够做到,这人虽有些本事,但也大可不必如此吹捧。”

  “就是,据说这百年里,唯有当年的了凡大师差一点连中三元。只可惜,他在最后的殿试前,家中遭难,未曾如期科考,成了千古憾事。这秦越,距离了凡大师,还是差得远着呢。”

  听着这番议论,王贺之但笑不语。

  不知为何,每次看到王贺之这副笑容,秦轩心中便会有一种很奇怪的感觉,作为一个极其擅长隐藏情绪的人,秦轩在王贺之跟前却时常感觉自己像是透明的一般。

  王贺之虽是笑着,可那笑容却十分怪异,说是鄙夷也不对,更贴切地说,他那表情,就仿佛在看蝼蚁一般,空洞中透露出些许怜悯。

  只是,王贺之的名声向来很好,他虽出身官宦世家,却对他这样的平民子弟也十分和善,所以,秦轩时常觉得是自己想多了。

  “时候不早了,我与敏弟便先告辞了。今日多谢如砚兄了。”今日的诗文会已经结束,外面的宾客也散了大半,秦轩也起身告辞。

  王贺之微笑着目送他们离去。

  直到秦轩与秦敏的身影消失在眼前,王贺之才轻嗤了一声,眼中的笑意化作了漠然,随手捻碎了桌上的一颗花生。

  “一群寒门子弟,削尖了脑袋想要往上爬,也不看看自己是个什么东西。”那语气,森然冰冷,全然没有了之前的温和笑意。

  要不是他们这些不知好歹的蝼蚁,他又何必这么辛苦,远离京城,到这劳什子的白鹭书院读书科考。

  “还不是当今圣上,一心科考取士,就算咱们这些功臣之后,也不能靠着祖上的封荫加官进爵,否则,谁要跟这些平民称兄道弟。”王贺之的一个跟班也很不爽地抱怨道。

  王贺之弯起嘴角:“让他们去折腾吧。拼尽全力,也只不过是我们的垫脚石罢了。”

  没有家族相助,就算考了案首又如何,日后也得仰他们的鼻息。

  *

  月色如晦,残星点缀。

  秦敏与秦轩出了金云楼,一边走着一边感慨。

  “我早知苏城人才济济,却未想竞争会如此激烈。这次秋闱,我是没什么希望了,景辰兄,你可得尽力而为啊,千万不要输给秦越啊。”

  秦敏心中还记着自己与祖父的那个赌约呢,秦轩若是输了的话,他就得去给秦越当书童了,那也……太丢脸了!

  秦轩只微微扯了扯嘴角,并不想接这个话题。

  在他心里,与秦越的比试,从未停止过,又何须秦敏来提醒。

  作者有话说:

  读书,也许至今依旧是普通人改变命运最公平的一条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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