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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1章


第91章

  汤天栋刚认识林晓的时候, 觉得这个姑娘反应很迟钝,好像不太聪明,偶尔看起来似乎还有点痴傻, 后来相处久了, 才发现她聪明, 有自己的长处,而且还漂亮。

  现在呢, 还发现林晓是个独立有想法的人,越接触越觉得她身上有很多闪光点,让他忍不住去了解更多。

  本来只是随口一提,这会儿却特别的想知道林晓对办厂子的想法, 聊了许多。

  汤天栋愈发肯定, 林晓就是他想要的那种理想对象,漂亮, 独立,擅长某种东西,思想前沿。

  傍晚他接林晓下班回家的时候, 又聊了很久的厂子, 后来不知怎么的就扯到了林晓小时候的生活。

  过去那些事情就像是胶片一样沾在林晓的脑海里, 可毕竟不是属于她自己的回忆,虽然印象深刻, 可距离却很遥远,她也不是很想去回忆。

  “小时候的生活我都记不太清了,记得最清楚的是跟姥姥的一些事情。”

  林晓的姥姥也是属于这个年代,她小时候跟姥姥住农村的时候, 经历了很多趣事, 姥姥还跟她说了许多自己年轻时候的事情, 林晓从中挑一些好玩的跟汤天栋说了。

  那是她真的姥姥,回想起来的时候,除了失去的痛苦就只剩下被疼爱的美好,因此林晓的语气特别欢快。

  “姥姥对我特别好,我工作的时候,她还给我绣布鞋穿,怕我脚被磕坏。”

  她上小学那一会,就没怎么见过穿老布鞋的人了,工作以后更是大街上都找不出一个来,可姥姥最喜欢的仍然是□□十年代的布鞋,觉得穿着轻便舒服,还经常做给她穿。

  “你跟姥姥的感情好?”

  林晓点点头:“姥姥特别宠我,或许是因为我长得像太奶奶的原因,她老年痴呆的时候,会拉着我的手叫娘。”说到这儿,林晓忽然就哽咽了,鼻子酸酸的,“听她说我太奶奶去得早,在我姥姥的印象里,她一直都是我这个模样。姥姥陪伴我的时间太短了,她去世前的几个月,像个孩子一样,一直粘着我,可是我当时有事,没能陪她。听说她一直后悔没能多照顾我,而我也遗憾她病的时候没陪着她。”

  这事一直是她心里的一个痛。

  都说人老的时候无论是智力还是行为都会回到婴儿时期,她姥姥表现得就特别明显,不仅天天拉着她叫娘,还像个孩子一样撒娇,缠着她要零食吃。

  本来她那段时间应该陪着姥姥的,可是有个重大的科研任务,必须得去实验室,一待就是三个月,等回去的时候,刚见姥姥最后一面,姥姥就去了。

  家里人都说,姥姥一直在等她,见了她才愿意闭眼。

  姥姥说的最后一句话她一直都记得。

  来世还想做她的女儿。

  她见过太奶奶的照片,那是家里唯一留下来的一张,留了太多年,都泛黄模糊了,从脸型来看,确实跟她非常像。

  听她娘说,太奶奶的生活特别的美满幸福,也许是因为这个原因,遭人嫉妒,被人捅了几刀,那时候姥姥在现场,半生都在没能护住太奶奶的悔恨中渡过。

  太奶奶走了一个月,太爷爷也跟着走了。后来家里的人几乎都没提过他们俩的名字。

  而她没能满足姥姥的最后一个心愿,走的时候跟她的“娘”多处处,觉得特别的遗憾和后悔。

  汤天栋停下车,回过头去看林晓,见她眼睛有些湿润,犹豫片刻,抬手帮她擦眼泪,郑重的说:“以后我替姥姥照顾你,照顾你一辈子。我一定在你后头走,这样就能一直照顾你了,你也不会在走前念着我。”

  本来前一句话林晓听得挺感动的,可后半句特别不合时宜,顿时被汤天栋给气笑了:“哪有人跟女生说这种话的,这不是咒人死吗?”

  汤天栋也意识到了这句话的不好,不好意思的挠挠头:“我嘴笨,你别介意。”

  话是这么多,可刚刚那个情境下,他就是真这么想的。以后结婚了,要比妻子晚走,但不会晚很久,因为他不想像爷爷一样,一直活在丧妻之痛里。

  话不太中听,可仔细琢磨却有点感动。

  她太爷爷当初就是这样的,听说身体健康,可以再活好久,可处理好了太奶奶的身后事,就吃药跟着去了。

  爹娘都说她太爷爷痴情,在世的时候对她太奶奶特别好。

  或许就是因为这个痴情劲,她爷爷和她爹都遗传了,导致她挑男人的时候也挑剔。

  她羡慕太奶奶的爱情,也渴望遇到对自己真心实意的男人。

  可她生活的那个年代哪里能那么容易找到那么专情的男人啊,倒是现在的汤天栋看着符合这个条件。

  林晓看着汤天栋是越来越顺眼了,她伸手轻拍了一下他的背部:“你转过头去,好好骑车,一会就天黑了。”

  她本来挺理性的一个人,被他这句话说得,都变得感性起来了。

  汤天栋却没听,他把自行车停好,下来面对着林晓,一字一句问:“林晓,你心里到底怎么想的,愿不愿意嫁给我,给个准信儿。我对你是真心的,在纺织厂那一会就喜欢你了。”

  都说酒壮人胆,汤天栋滴酒不沾,但因为刚刚话说出来了,就趁机会一股脑的说完:“我之前说的所有话都算数,说了对你好就会真对你好,你嫁给我吧!”

  林晓呆呆的看着汤天栋,有那么十几秒,她的脑袋是空白的。

  这个表白,来得太突然了。

  不过……很真诚,让人无法拒绝。

  林晓觉得汤天栋的形象都高大了几分,这种直接的表达方式,是她最欣赏也是最喜欢的。

  “你嫁不嫁?”汤天栋直视着她的眼睛,脸往她身上微微倾,说完耳根子就有点红了,“你说句话啊。”

  “驾…驾……”一道突兀的声音从身后几米远传过来,打破了两人美好的氛围。

  林晓和汤天栋听到马蹄声,不约而同的看过去。

  “林晓,汤厂长,是你们啊,还没回到家呢。”王志富笑眯眯的,“真巧啊,在路上遇到。”

  不等他们问,王志富又主动介绍他骑的那匹马的来处:“林晓,这匹马啊,是镇上送给我们队里拉东西的,我刚刚领回来的,怎么样,俊吧?”

  林晓平复了下心情:“挺俊的。”

  王志富笑着拍拍马背:“我就年轻的时候骑过几次马,好多年没骑过了,心情太激动,忍不住就骑着试试了,别告诉队里的人啊,以后它可就是我们村的宝贝了。”

  现在路不好,在队里马比车还好使,能运东西。

  关键龙福大队拿到的还是母马,听说会生崽。

  一路上把王志富乐的,都合不拢嘴了。

  说了一大堆才终于意识到林晓和汤天栋的不对劲:“你们怎么停下来了,是自行车坏了吗?”

  完全不知道自己煞风景了。

  林晓抬头瞥了眼汤天栋,感觉到他们俩现在的姿势有点儿…微妙,就解释:“没事,我刚刚沙子进眼睛了,汤厂长帮我看,现在已经好了。”

  王志富尖锐的眼神在他们俩身上转了一圈,过来人了,他能瞧不出林晓和汤天栋之间的故事嘛,估计刚刚在谈情说爱呢。最近整个队都在说这件事,就差林家自己把话抖出来了。

  他不是个爱管闲事的,就没戳破:“没事就好,那我先走了啊,不然赶不回来。你们俩也别在路上耽搁太久,天黑了什么都看不见,早点回去。”

  说完就直接骑马走了:“驾,驾……”

  这匹马刚拿到,性子烈着,王志富还没能驯服,跑得特别快,一溜烟就没影了。

  本来很美好的一个画面,被王志富打扰以后,就变得有点一言难尽了。

  林晓和汤天栋对视一眼,略微尴尬。

  “我……”

  “刚刚马都替你说了,那我就当作你答应了。”汤天栋从衣服口袋里掏出一枚戒指,“求亲这种事情本来应该带着家里人郑重的上到你们家说,可我心里总想着,这是我们两人的事,你答应了才算。这是我给你的求婚戒指,你愿意戴上吗?”

  “不算。”林晓说。

  汤天栋脸色微变,就在他心里一咯噔,觉得事情黄了的事情,林晓笑着说:“哪有马替人答应求婚的。刚刚马说的不算,我自己答应的才算。”

  “那你……”汤天栋的心紧紧绷着,“你答应吗?”

  林晓伸出手,单独竖起无名指,其他的都缩回掌心,笑得灿烂:“戴在这根手指上,别弄错了。”

  ***

  林晓后来想想,觉得她跟汤天栋的求婚经过都算得上一段传奇了,在马路上,特别的突然,也顺理成章。

  两人确认在一起半个月以后,她问汤天栋戒指是什么时候买的,汤天栋说他在牛街的一家店买的,用买回他爷爷当年遗落的银手镯时,花钱让店主做成戒指,那天送她去上班整好过去拿。

  刚好就赶上了在同一天送到她手上。

  林晓不是个拖泥带水的性格,答应了就是认定了汤天栋。两人刚开始的时候相处还不太好意思,有点扭捏,大概十天以后就自然而然了,看对方的眼神都不一样。

  岑春花和林旺财都看得出来,乐开了花。

  汤天栋准备回去的那天,岑春花就问了:“天栋,你跟小宁准备什么时候办婚礼啊?”

  林晓跟汤天栋在一起以后,为了避嫌,汤天栋回镇上住了九天,前两天才回龙福大队来住,队里的妇女天天问岑春花汤天栋是不是快成她的准女婿了,她原本捂得严严实实的,后来知道成了,就承认了这事。

  现在队里的妇女都在问酒席的事。

  岑春花也急。

  家宝这声爹叫得再亲,没有办酒席,说出去还是名不正言不顺的,而且汤天栋在林家住了好几天,就算不是同一屋,说出去也不好听,人家会以为她闺女随便,没结婚前就跟男人乱搞男女关系。

  只有婚礼办了,这心才能安定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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