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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4章


第134章

  刚适应新家, 就到开学时间了。

  汤天栋特意挑了一个距离林晓大学和家宝读的高中都不远的房子,方便她们母子去学校上课。

  因为需要照顾暖暖,林晓没有住校, 跟学校申请外宿。

  不过学校给她留了一个床位, 开学第一天林晓带着暖暖过去和其他三个室友打了声招呼, 并给她们送了点吃的,室友都是二十岁左右的年轻小姑娘, 青春活泼,来自五湖四海,性格开朗。

  大家从外地过来上学不容易,都带了家乡的特产, 回送了林晓一些。

  知道林晓已经结婚生子, 而且年纪比她们大了十几岁,三个小姑娘挺惊讶的, 挺敬佩她的学习精神。

  暖暖长得太可爱了,三个室友围着她逗了好久。

  见完室友没多久,课程安排就出来了, 林晓主动竞选班长, 因为她是第一个站出来的, 说起话来也很有领导力的样子,大家都给她投票, 竞选成功。

  大一第一年,课程很多,林晓一边照顾暖暖一边上课,几乎忙不过来。

  她有时候会带暖暖去教室里一起上课, 老师开明, 暖暖也安静, 不乱在课堂上吵闹搞破坏,就没说什么,下课了老师偶尔还会和班里的其他同学找暖暖聊聊天解闷。

  暖暖招人喜欢,所有人都宠着她。

  一年的时间,整个学校的人都知道,林晓有两个孩子了,三十几岁才上大学,但是成绩很好,两个学期都考了年级第一名,平时学校的各种活动都能见到她的身影。

  只上一两节课的时候暖暖能安静下来,但连续上半天的课她就静不了了,总想着出去玩,这个年纪暖暖正是活泼好动的时候,汤天栋就请了一个保姆照顾她,林晓上课不带她去教室的时候,就让保姆带她在校园里逛,等林晓放学了再一起回家。

  林晓没有参加任何社团,只参加和科研有关的重大活动,她的目标很明确,就是毕业了进科研所工作,所以没事的时候就主动找科任老师做些科研上的小任务。

  她有过上班经历,能力突出,学院的老师都喜欢她。

  大二第一学期,上第一门课的时候,林晓正低头在书包里找书,听到老师的声音从讲台上传下来。

  “同学们,你们好,你们这学期的这门课由我来给你们上,我姓史……”

  声音很耳熟,林晓抬头往讲台的方向看过去,对视的瞬间,史教授也看到她了,愣了愣:“林晓?”

  林晓微笑道:“史教授好,很久没见了,没想到您还记得我。”

  史教授也没想到在课堂上遇到她,而且她变成了自己的学生,笑了笑:“确实挺有缘的,我可一直都记得你呢。”

  准确的来说,是过目难忘。

  大概是觉得有缘,史教授下课的时候让林晓单独留下来,跟她聊了一会,问她愿不愿意当自己的助理。

  史教授是学校从科研所聘请过来的,主业是科学家,林晓求之不得,就答应了。

  从那以后的三年时间里,林晓多了一个另外的任务,那就是给史教授打下手,她工作能力强,什么都完成得很好,跟了史教授一年就可以进科研所了。

  这个年代的大学生活丰富多彩,大家都热爱学习,林晓因为家庭的原因,没有和班里的同学多接触,也没办法和室友结伴出去旅游,大学生活少了点东西,不过她这个年纪主心放在工作和家庭上,并不觉得遗憾。

  汤天栋在首都待了一年,就下海经商了。

  夫妻俩一个在南一个在北,事业刚起步,汤天栋很忙,天南地北到处走。林晓每个月都会给他写信,告诉自己的近况,还有询问他的情况。

  两个人信件的最后那句话永远写的都是:“我爱你。”

  林晓很忙碌,汤天栋也很辛苦,有空的时候就抽出一两天时间飞到首都看他们。

  尽管没有在同一个地方发展事业,但两人的联络从来没有断过,看着信件上的内容就仿佛自己还待在对方的身边,互相鼓励,在分居的四年时间里互相成为对方精神上最好的伙伴,感情不仅没有变淡,反而更亲密了。

  光阴似箭,时间如流水,很快林晓的大学四年就结束了,汤天栋的生意也步入了正轨,把公司总部设在了首都。

  林晓毕业典礼那天,汤天栋赶回来参加了,林晓作为优秀毕业生,带着他们上台发表演讲。

  结束的时候,一家人在学校门口拍了一张合照。

  林晓的工作已经落实下来了,她大三就在科研所实习,加上有史教授做推荐人,成功和科研所签了工作合同。

  家宝高中的时候表现好,和学校的老师去国外学习了一年,他的数学天赋好,老师说他以后适合从事和数学有关的工作,林晓毕业的时候家宝正好也高中毕业了,他成绩一直名列前茅,有信心考上京师大学,他的班主任也说按照家宝平时的成绩正好发挥是没问题的。

  家里一下子就好几桩喜事,汤明德订了一家饭店,晚上请他们过去吃饭祝贺。

  汤天栋参加完林晓的毕业典礼,临时有一笔生意要过去谈,就先开车走了,说晚上在饭店见面。

  为了祝贺家里双喜临门,林晓带着两个孩子去百货商场买东西。

  **

  汤天栋谈完生意的路上遇到了叶敏芸,身边还跟着三个女人,钱香娥、钱玉芬,还有汤天栋下海经商时见过几面的沈珠。

  “妈。”汤天栋和叶敏芸打招呼,“您怎么在这儿?”

  叶敏芸说:“今晚上叫了香娥和玉芬一起过去吃饭,路上碰到她们,就一起走了。介绍一下,旁边这位是玉芬的大学同学,沈珠沈记者。”

  钱香娥和钱玉芬几乎是同时笑着打招呼:“表哥。”

  汤天栋点点头,算作回应,紧接着也冲沈珠礼貌的点了下头。

  沈珠怔愣了几秒,只觉得心跳加速,还是钱玉芬提醒说:“这是我表哥。”才回过神来。

  她恢复了神色,浅浅一笑:“汤厂长,我们之前见过面的,不知道您还记不记得?”

  汤天栋淡淡道:“还有印象。”

  沈珠毕业以后当了电视台的记者,采访过他几次。

  不过他没想到沈珠和钱玉芬是同学,晚上还要一起去饭店吃饭。

  “你们见过?”叶敏芸惊讶道,“之前我就想介绍你们两人认识来着,天栋,忘记跟你说了,沈珠是你沈叔叔的女儿,沈叔叔还记得吧,跟你爸是老朋友了。”

  叶敏芸这几年对林晓不满意,曾经想过要把沈珠介绍给汤天栋,奈何汤天栋一直不过来首都发展,而沈珠家世才貌样样优秀,眼光也挑剔,找对象的第一个要求就是首都人,后来就不了了之了。

  现在叶敏芸已经没有了这个想法,因为汤天栋和林晓生了个孩子,这四年来汤家的亲戚都知道了,林晓学业有成,她对林晓早就没了成见,嘴上虽不说,心里默认她是过门了的。

  但是她没想到沈珠和汤天栋认识,这件事他们做长辈的可是一点都不知道。

  沈珠说:“叶阿姨,之前我采访过汤厂长,见过几次。”

  说到这儿,沈珠低着头,没敢跟汤天栋对视,声音很小,显然是不好意思了。

  叶敏芸恍然:“原来是这样。”

  汤天栋低头看了眼手表:“妈你开车来了吗,没开的话,坐我的车过去吧,时间快到了。”

  “没开呢,跟你坐车过去吧,姑娘们,都上车吧。”

  叶敏芸招呼着她们坐车,她坐副驾驶,三个姑娘坐后面。

  沈珠的位置正好和汤天栋呈对角线,钱香娥和汤天栋多年未见,一直找他聊天,沈珠和钱玉芬默默听着。

  沈珠时不时抬头偷偷看汤天栋几眼,他已经四十几岁了,可看起来还很年轻,身材保养得很好,岁月在他身上没有留下痕迹,反而更添魅力,身上散发出一股成熟男人的味道。

  她之前采访的时候就知道了,汤天栋不仅是个成功的商人,而且说话彬彬有礼,满腹学识,和其他商人很不一样。

  她曾经动过心思,但听说汤天栋已经结婚生了两个孩子以后,就把心里的情愫埋在心底。

  可现在她的心又蠢蠢欲动起来。

  汤天栋居然是叶阿姨的儿子,汤叔叔跟他爸是多年战友,后来又一起来首都发展,几年前她刚大学毕业那会,叶阿姨经常去他们家走动,还说要给她介绍自己的儿子,她爸妈也是赞成的。

  那时候她听说叶阿姨的儿子已经结婚了,但是娶的是一个乡下女人,没有举办婚礼,叶阿姨不满意,也没同意那门亲事。

  当时她还有点瞧不起素未谋面的汤天栋,知道他从首都毕业还跑回小地方发展,很瞧不起,私生活也混乱,不管她爸妈再怎么撮合,都不愿意见面。

  没想到多年以后相识,叶阿姨的儿子会这么优秀,是她欣赏的那种类型。

  她拖了这么多年不原因相亲找对象,就是瞧不起遇到的那些男人。

  偏偏唯一一个让她满意的,还是个有家室的男人。

  一个粗俗的乡下女人,怎么会成为汤厂长的妻子?

  听说汤厂长年轻时候下过乡,好像就是那时候遇到了他的妻子,差距那么大,两人完全没有共同话题,婚姻应该名存实亡了,想必是要对年轻时候的感情负责才一直没有离婚的。

  她见过很多知青下乡娶了乡下女人的,结局大都不怎么好,毕竟文化人和乡下人很难再精神上找到共鸣,时间越久矛盾越明显,磨合不了就没办法共度余生。

  如果叶阿姨不满意她现在的儿媳妇,那她和汤厂长……

  刹那间,一个可怕的念头出现在沈珠脑海里。

  她偷偷打量汤天栋,目光渐渐变得炙热起来。

  其他三个人专注和汤天栋聊天,都没发现沈珠神色中的异样。

  就连沈珠自己都没发现,某些瞬间,她变成了自己最讨厌的那类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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