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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9章 049 锄头把儿


第49章 049 锄头把儿

  作为一枚十九年的前电视儿童, 珍珍实在是爱惨了家里的电视机,每天准点守在电视前,看完新闻联播看电视, 就连肚子里的小小季, 也在听见电视声时分外激动, 仿佛他也能听懂似的。要是哪一天到点了没听见电视声,他就手舞足蹈的表示抗议。

  珍珍已经预见到, 以后这小子怕不是也是一个电视儿童?

  就连季家老爷子老太太, 也敌不过电视机的诱惑,搬来桂花胡同暂住了。用老太太的话说, 珍珍快生了,她来伺候,伺候到孩子能睡整觉不磨人的时候, 她再回白水沟去,自个儿也买台电视机, 自个儿看。

  老两口现在手里的钱不少,不缺这点买电视的。只是他们谨慎惯了, 总担心“枪打出头鸟”, 有钱也得藏着掖着,平时除了吃得好些, 穿的用的还跟以前一样,不管谁问起珍珍的工厂, 他们都是一个哭穷, 哭得别人都问不下去。

  这不, 珍珍的青云玩具厂要开业了,他们都不同意放鞭炮挂红布,更别说珍珍还计划着上国营饭店请几桌了, 老人家们一听就直摇头,不能露富,坚决不能。

  得,没搞开业典礼的好处也挺明显的,珍珍不用操心啊。林丰收和张胜利一个负责打版,一个负责质控,剩下九人都是厂里的老人,制作玩具已经信手拈来,老爷子老太太时不时还去搭把手,聊个闲,珍珍在家等着看成品就行。

  孕期最后一个月,她的腿肿得很明显,连季渊明的鞋子她都塞不进去,晚上睡觉经常呼吸不舒服,频繁起夜抽筋啥的,那都是家常便饭,五个月开始就有了。

  而且,越是孕晚期,她的食欲越好,吃嘛嘛香,米面瓜果菜肉蛋,酸甜苦辣咸,见啥想吃啥。老太太和林丰收怕孩子太大,开刀也难生,愣是每顿饭只让她吃七分饱,经常把她饿得半夜流口水。

  季渊明也心疼她,可更在意她生产的安全,就睁着疲乏的双眼陪她熬,熬到她睡着,他却睡不着了,第二天还得上班,你就说他有多难吧?

  幸好这样的日子也就三十多天,12月15日,珍珍洗过头和澡,由一大家子陪着,住进了市医院妇产科。本来预产期还差几天,但孩子实在太大了,珍珍体格太小,已经隐隐有要承受不住的趋势,正巧第二天是黄道吉日,就决定剖了。

  这年代大家还没住院分娩的意识,农村地区除非十万火急的难产,不然都是在家里自个儿生,所以产科病床还是挺宽裕的。珍珍的房间有三张床,但只住了两个产妇,另一个跟她年纪差不多,也是刚二十一岁,叫杨小曼,个子小巧,肚子挺大,肚皮上青筋暴起,跟珍珍简直是双胞肚。

  当然,她只是肚子大,其他地方还挺瘦,不难看出以前是个娇小可爱的姑娘。林珍珍这就不一样了,吃得太好,胎儿长得太大,脸都胖出双下巴了,加上浮肿,整个人眼皮都耷拉着,两颊还长了几块斑,一点也看不出以前的美貌了。

  小说里的怀孕还能美美美的情节全他喵骗人的!

  这不,下午五点半,老太太给她送晚饭来了,一罐入口即化的瘦肉白粥,一碟爆炒猪肝,还有一罐热乎乎的人参排骨汤,隔壁床的杨小曼看得目瞪口呆!

  “你一个人吃这么多?”还全是肉,这得是个啥家庭啊,干部也吃不起这么好。

  珍珍倒是挺不好意思的,“咱俩一起吃吧。”

  杨小曼的家人还没来看过她,午饭都是把钱给护士,请护士帮她打的。

  “谢谢你啦,你吃吧,我……我待会儿有人给我送。”她红着脸,害羞的说。

  珍珍了然,估计是她老公给送饭,也就不勉强,自个儿一个人大快朵颐。这一顿吃过,晚上就得禁食,明儿就能跟小包子见面啦,她得吃得饱饱的!

  一直到她吃干抹净,杨小曼的丈夫也没来,她的脸色从一开始的害羞慢慢变成失望,天黑的时候终于哭起来了。

  同为准妈妈,珍珍挺同情她的,男人来不来不重要,关键是孕妇饿到这个点儿,心慌气短啊,正好季渊明下班来了,她就让他帮忙去食堂打点吃的来。

  不是自个儿老婆,季渊明当然也没那么用心,只要是热的能吃饱就行,杨小曼也不知道是不爱吃这些菜还是怎么着,一面吃一面掉眼泪,眼泪都能把饭泡成粥了,你就说可怜不可怜?

  到了晚上查房,大夫交代一通,季渊明和老太太林丰收一再强调,要给珍珍上最好的麻醉,止疼效果最好,又不伤身体那种,钱不是事儿。

  “放心吧,院长已经特意交代过,给您爱人绝对用最好的。”大夫十分客气,这可是院长亲自接待的家属。

  旁边的杨小曼又哭了,她也想上麻醉,想剖腹,可男人不给她花钱,说什么顺产的孩子聪明,越想越委屈,哭得季渊明都烦了——吵她老婆啊。

  人一孕妇,他不好直接说,正准备去找护士给换个单独的病房,忽然,门“嘎吱”一声开了个缝,有人猫着腰进来了。

  因为时间太晚,病房已经熄灯,珍珍看不清进来的是谁,“是妈还在吗?妈你别来了,快回去歇着吧。”这几天王伟负责接送他们,不然这时候也没公共汽车了。

  来人不说话,季渊明的眼力十分了得,一眼就看出来是个三十左右的男人,个子高,白白净净。见他神情自若,蹑手蹑脚没吵媳妇,他也就把头别一边去了。

  小两口压着嗓门说话,大意是杨小曼埋怨他怎么才来,她都饿坏了之类,男人不住的陪小心,说对不起,加班走不开啥的。

  季渊明对别人的家事不感兴趣,依然看着窗外。珍珍早就醒了,不止醒了,她还觉着男人的嗓音有点熟悉,好像在哪儿听过,可想破脑袋愣是想不起在哪儿见过。

  她戳了戳丈夫:“咱们认识他吗?”

  职业素养使然,季渊明对人几乎是过目不忘,可这个男人他是真没印象,“我没见过。”

  林珍珍好奇得不行,心里跟有一百只猫瞎抓似的,示意他把灯打开,反正大家都醒了。借着灯光看过去,男人也回头,跟她对上。

  男人礼貌性的点点头,珍珍却傻眼了。

  这人她确实见过。

  是文霞的丈夫!就是去年用网兜装花生那小天才,因为是真没见过那么没常识的人,印象实在是深刻,她绝对不会认错。可他怎么成了杨小曼的“爱人”?!

  珍珍现在是胖若两人,浮肿得眼睛都被挤小了一半,他压根就没认出来,“谢谢你们啊,我爱人说了,是你们帮她带的饭,我单位有急事走不开……”

  珍珍清楚的记得,她去找过文霞几次,文霞也来看过她,俩人关系不错,从没听她提过“离婚”的事,怎么她丈夫就有一个即将生产的“爱人”了呢?

  “别胡思乱想,快睡吧。”季渊明拍了拍她肩膀,一连打了两个哈欠,眼泪都困出来了。

  珍珍不清楚到底是什么情况,决定先不打草惊蛇,当然,她生孩子才是最重要的,得为明天养精蓄锐,只能暂时睡觉,打算等出月子再去搞清楚来龙去脉。文霞对季家不错,既救了老爷子的命,还帮她开辟纽扣玩具销路,如果真有点什么,她可不想文霞吃亏。

  第二天天没亮,小包子就急不可耐的发动起来,直到被送进手术室,她都没来得及刷牙洗个脸。

  ***

  1977年12月16号,农历冬月初六,星期五上午十点四十分,林珍珍产下一子,八斤九两多,长手长脚长脖子长脑袋,身长居然达到56公分,就连接生经验丰富的护士也咋舌,没见过这么“长”的孩子。

  毕竟,这年代普遍营养不良,七斤的新生儿都算大的,快九斤的真是从没见过,一群专家们会诊,觉着孩子虽然属于“巨大儿”范围,可他发育特别好,皮下脂肪丰厚且匀称,巨大儿常出现的并发症他都没有,也就没有治疗,给直接送回病房了。

  当然,新生儿没事,可家属强烈要求专家们再观察观察产妇,毕竟巨大儿的母亲才是最受罪的。所以珍珍是几个小时后才被送回病房的,而她儿子已经早早的接受了一家老小的观摩。

  “来,爸爸抱抱,大胖儿子,乐傻了吧?”护士笑着问,心道难怪孩子这么“长”,原来是遗传啊,孩子爸就是又高又帅。

  季渊明小心翼翼接过孩子,看着他红红的长脸,上窄下宽,跟一根秋天的老南瓜似的……脑海里忽然就觉着,妻子想的那几十个文绉绉的小名儿要完蛋!

  果然,老太太挤过来一看,“哎哟咋这么长?”老大两口子的脸都很周正,不带这么长的……

  丰收大姐也直愣愣的跟着说:“就像……像……那啥?”她一时间短路想不起了。

  还是赶美反应快:“锄头把儿!”

  众人一看,可不是?顿时,手术室门口爆发哄堂大笑。

  无情的嘲笑让可怜的小锄头把儿,出生第一天就感受到这个世界的“恶意”,哼,生气,哭。

  季渊明赶紧手忙脚乱看向护士,锄头把儿哭了怎么办?他常年在外,除了荞荞,就没接触过孩子,更别说这种奶娃娃他是见都没见过。

  “哭声嘹亮,我们家锄头把儿……哦不,宝贝孙子,身体可真好!”老太太笑得合不拢嘴,孩子似乎是再次感受到奶奶无情的嘲笑,哭得更大声了。

  “害,你们做家属的哪能这么乱叫,赶紧给取个名字吧。”护士看季渊明的眼睛总是看向手术室,笑道,“同志你就放心吧,我们产科主任副主任还有外科主任都在里头坐镇呢,你媳妇儿状态不错。”

  “出血正常吗?呼吸呢?血压呢?”季渊明问出这些名词,嗓子是紧张导致的嘶哑。

  护士笑了,“您也是咱们同行?”

  季渊明摇头,只固执的看着她,等一个答案。鬼知道他自从知道孩子是个巨大儿后看了多少医学书籍,这两年他每天都努力认字,除了笔画太多的字和生僻字以外,基本已经脱离“文盲”行列了。

  一开始确实很难,毕竟基础在那儿摆着,已经错过最佳学习年龄,工作也忙,回家还得干家务,他就悄悄带一本新华字典在身上,上下班路上背字典,遇到值班没警情的时候,他就一个人在办公室朗读。书读百遍,其义自见,两年时间足够他把新华字典倒背如流了!

  “放心吧,所有生命体征都正常,也没有异常出血。”

  季渊明这才长长的松口气,这才有时间想儿子的小名,大名的取名权要留给妻子。

  “这么长,要不就叫长寿吧,健健康康的。”老太太说。

  丰收大姐也不甘落于人后,“长安吧,平平安安。”

  “长乐,每一天都开心快乐!”赶美说。

  ……

  得,大家七嘴八舌,说了七八个带“长”字的小名,季渊明都觉着欠点什么,忽然眼睛一亮:“长城。”

  “千金募战士,万里筑长城。”他接着说,这是昨晚睡不着时,脑海里忽然冒出来的诗句,也是他背完新华字典后自学的第一首诗。小十年的军旅生涯,他的家国情怀,他的铁马冰河,归根结底就是“长城”两个字。

  超英若有所思,“天高云淡,望断南飞雁,不到长城非好汉,屈指行程两万。”【1】

  他念的是老人家的诗作,赶美一解释,所有人都沉默了。这位老人家,新中国的缔造者和奠基人,去年永远的离开敬爱他的人民了。

  “行,就叫长城。”老爷子颤抖着声音拍板。

  于是,等珍珍回到病房的时候,麻药还没彻底失效,正处于有点痛但不是很痛的阶段,看着这长长的儿子,有点反应不过来——小说里的新生儿不都是小胖包子吗?即使不是包子,也是猴子吧,怎么就她生了个锄头把儿?

  丰收大姐看出她的失望,倒是说了句公道话:“咱们长城哪儿不好看啦,你看看这眼睛,这鼻子,这眉毛,哪一样不是你跟妹夫的精华?”

  对,是,确实五官端正,都取他们的精华,去了他们的糟粕,可……

  “哎呀别可是了,有你这么埋汰自家孩子的吗,刺猬妈妈还觉着自个儿孩子滑溜呢!”

  “噗嗤……”珍珍被姐姐的鬼才比喻逗笑了,这一笑可不得了,差点痛得她当场升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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