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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1章


第131章

  小丸子的手动了下, 她想把烤大蒜收回来。这时候对面沉默的艾斯伸出手,将烤大蒜接了过去。

  “谢谢。”

  他轻声说道。

  小丸子眼睛一亮,圆不溜秋的大眼睛看着艾斯, 笑得害羞且甜。

  “不客气。”

  说完,她快乐对艾斯挥挥手,“艾斯哥哥,我先走了, 要是你喜欢吃的话就跟我说, 我让张爷爷给你做。”

  不远处的张瓢耳朵动了动,一出手打错了张牌。

  廖清欢和陆长缨消食完后一个准备上楼休息,一个得去顺子那。见到小丸子蹦蹦哒哒的跑过来,脸上的笑容还特别兴奋的时候,廖清欢问了句。

  “丸子你不是说要去写日记的吗?”

  吃完饭小丸子就说自己要写日记了,把小圆子一起带到楼上去的。

  “我写了一点,下来给艾斯哥哥送点东西, 上次艾斯哥哥不是给了我一个公主皇冠吗?我也给艾斯哥哥准备了礼物。”

  小丸子大方的说道,不过她送的只是一串烤大蒜, 真正的礼物还没给呢。

  廖清欢微微点头,没怀疑女儿说话的真实性。

  “那你上去吧?这几天你的日记内容都没写哦。”

  她把女儿的手牵着, 带着她一起上楼,陆长缨转身去了顺子的房间,晚上继续帮顺子做面试准备。

  小丸子哼哼唧唧的,小眼睛转动着,有些不情愿。

  “前几天没写就算了吧?日记不是应该当天就写的吗?既然都已经过去了, 我都想不起来前几天发生了什么。”

  说白了,就是想赖掉。

  廖清欢捏着她的小手,“话是这么说, 但前几天没让你写,是因为我们回来的时间比较晚,你都已经睡着了,才没写成的。可任务摆在那里,出发前你也答应了。更何况我也没让你每天都写,而是两天记录一次。出发前你都答应好了,出尔反尔的话,可就不是好孩子了。”

  小丸子颓丧的低下头,她就知道,自己是说服不了妈妈的。

  不过想到艾斯哥哥接过了烤大蒜,她又高兴了。

  这个可以写到日记里,记录艾斯哥哥接受了她送的烤大蒜。

  廖清欢也不知道小丸子表情一会笑一会颓废的是怎么回事,进入房间后看她乖乖的趴在桌子上,拿出自己带过来的小本子写日记后,她也就不关注了。

  到里面的小房间看看小圆子,这孩子躺在床上,身上被子也没盖,四肢摊开睡得正香,小脸都睡得酡红。廖清欢摸摸他的小手还有小脚,热乎乎的,放了心,把被子拉起来给他盖上,再把窗帘全拉上,这才算完的。

  第二天早上廖清欢不是自然醒的,大约是这些天到处奔波累着了,她一晚上都睡得很沉。

  这里的床非常舒服,柔软到整个人都深深的陷在里面。

  醒过来还是因为耳边响起了小丸子和小圆子兴奋的喊声,这才让她睁开眼睛。

  睁开眼睛后房间里没有人,门也是关着的。唯独阳台那里的窗帘被风吹得掀起来,吵吵闹闹的笑声就是从外面传进来的。

  廖清欢从床上起来,边上放着一件大的披风,她拿起来裹上,拉开阳台的窗帘。

  不同于昨天的小雨淅淅沥沥还有阴沉沉的天色,今天放晴了,天气非常好。

  把阳台门彻底打开后,喧闹声就更大了。

  她把身上的衣服拢了拢,走到阳台边扶着栏杆,看到林碗几个人在迷宫里窜来窜去。

  “这走不出去啊,不会是没有出口吧?”

  说这话的是林碗,他在迷宫角落里,廖清欢这个角度只能看到他的头顶。而出口就在他一墙之隔的地方。

  “怎么会没出口,咱们在楼上不是看到了出口吗?自己不知道走还在这说没出口。”

  张瓢跟他隔着两道墙对话,看样子,其实他也找不到出口。

  这几个人半斤八两,吵吵闹闹的程度跟孩子差不多。

  廖清欢看了两眼就去找小丸子他们了,许糖过来了,这会抱着球和小丸子他们在迷宫外面的草坪里玩踢球,难怪笑声那么大。

  至于艾斯坐在不远处的树下,手里端着一杯茶,优哉游哉的喝着。

  这么会功夫,廖清欢也清醒了,她转身回到房间,换了个件高领羊绒毛衣,下身穿着一条褐色半裙。再搭上一件长款大衣,既保暖又漂亮。

  梳洗完成把门打开,守在外面许久的佣人冲她微微弯腰。

  “夫人!”

  廖清欢没听懂她说什么,但看她手里拿着鸡毛掸子还有木桶之类的,就知道她是要打扫卫生的。于是点了下头算打招呼,没把门关上。

  到楼下的时候小丸子气呼呼的跑进来,炮仗一样,小圆子则是个跟屁虫。

  “妈妈,我不要和许糖打球了,他老是逗我。”

  小丸子看到妈妈就告状,她不想和许糖打球,不好玩,那是男孩子玩的。

  廖清欢掏出手帕给她擦擦脸,小圆子就在旁边巴巴的看着。

  “我看你玩得挺高兴的。”

  她刚刚在上面看得很清楚,俩孩子嘴都笑歪了,估摸就是小丸子小气和糖糖闹了点矛盾,才这么说的。

  小丸子仰着脖子让她擦,小嘴一翘。

  “反正我不打球,爸爸说今天天气好,下午休息一下带我和弟弟去骑马。”

  她就出了一点汗,背后也没有湿,给她擦好了又换了个手帕把小圆子拉过来擦。

  “好,要跟着爸爸好好学骑马知道吗?不能乱动也不能瞎捣蛋。”

  廖清欢嘴角挂着笑容,叮嘱了一下都擦干净了,便拍拍他们的小脑袋让他们自己去玩。

  看着俩孩子又跑了,她慢慢的站起来,一回头就看到了笑眯眯望着她的百灵。

  “早上好,百灵女士。”

  廖清欢打了声招呼。

  今天的百灵女士不像昨天穿得那么夸张,只穿了条简简单单的深紫色长裙,看面料是非常厚实的,她手里也端着一杯红茶,似乎是随意走到这的。

  “亲爱的小姐,如果不是许勺和我说他们是你的孩子,我可不会相信这么年轻的小姐已经是两个孩子的母亲了,不,是三个孩子的母亲。”

  她看了眼廖清欢的肚子,语气风趣得很。

  廖清欢微笑着说道:“看来我在你的眼里非常的年轻。”

  “那当然,刚看到你的时候,我还以为你只有十八岁呢!”

  百灵伸出手,搭在她的胳膊上带着她去往餐厅。

  “可爱的小孕妇,大家都吃完了早饭,只有你还没吃。我当然明白怀孕的母亲容易疲惫,但睡得太晚不吃早饭的话,对你的身体可不好。”

  她的语气像是一个温厚的长辈,在告诉家里的孩子注意身体,廖清欢没有一点反感,而是顺着她的话。

  “这里的床就像云朵,我睡在里面完全不想起来。”

  “那我或许应该在床垫上放一颗豌豆。”

  百灵开了个小小的玩笑,廖清欢听懂了,这是小丸子爱听的童话故事里的。

  她把椅子拉开,百灵则坐到一旁,作为女主人,她需要陪着客人,尤其这一位还是孕妇。

  佣人端上来的早餐很丰盛,又是中西结合。

  有煎饺,肉粥还有熏肉煎蛋炸蘑菇炸肉肠面包片以及牛奶,但每一份分量都不多。

  也没别人了,只有她吃早餐,不需要等着一起吃。

  杯子里的牛奶还是温热的,边上放着一个小罐子,里面装着方糖。廖清欢喝牛奶喜欢甜一些,不然单单喝纯牛奶总感觉有一股很浓的腥味。

  用小夹子取了两块方糖放到牛奶里,再用小小的勺子搅拌下,端起杯子喝下一口。

  牛奶的醇厚香味润了口又润了喉咙,把她的胃口也跟着打开。

  煎饺是许勺做的,里面的肉是牛肉还有大葱。她起得晚了,煎饺一直热着,已经没有刚煎出来酥脆的口感。

  但表皮薄而柔韧,底部还有一点点的脆,和着牛肉大葱一起,是她非常喜欢的早餐了。

  肉粥也是牛肉沫做的,里面还放了些撕碎的小青菜。米粒颗颗分明,粥面上还有一层粥膏,配合煎饺一起,那绝对是最佳的味觉享受。

  至于鹰式的早餐,熏肉的味道廖清欢很喜欢,不同于国内的熏肉,它这种有非常香的香料味,空口吃都非常不错。

  廖清欢拿一片面包,把切成薄块的熏肉放在面包片上,再放上简单还有炸蘑菇,包上另一块面包片,一起送到嘴里。

  面包片咬下去的时候口感很脆,咬下去的同时有非常明显的颗粒感,没味道的白面包,是炸过才有这样的口感。

  这一口能尝到多种味道,配合窗外碧蓝的天空,让廖清欢有点舒服的眯了眯眼睛。

  早餐被她吃得干干净净,和百灵一起出去走走的时候,她还摸着肚子和人说。

  “吃太多了,午餐可能吃不下。”

  “那太可惜了,我们的安德鲁大厨准备中午做大餐。”

  百灵拿过来一顶帽子,戴在自己的头上,见廖清欢没有帽子,又吩咐佣人去拿一顶过来。

  接过佣人拿过来的褐色宽檐帽,同她的裙子色系一样,非常的搭配。

  百灵把自己帽子的系带系好,又伸手帮着廖清欢系好带子,接着提起裙子,优雅的邀请她出门。

  “走吧,亲爱的小孕妇,我们出去呼吸新鲜空气。”

  外面的太阳不大,但很暖和,用百灵的话说,就是难得一见的好天气,这样的天气一定要出门走走。

  草坪上还有点湿漉漉的,他们都穿了皮鞋,很好的保护了他们的脚。

  后面的林碗他们还在迷宫里,并且看情况好像是出不来了,没准需要别人去解救他们。

  对于这样的情况廖清欢毫无同情心,一群小老头玩脱了吧!

  “华夏男人真可爱,就像我的丈夫,这个迷宫是他提议做的。”

  百灵听着迷宫里此起彼伏的吵闹声,语气戏谑,给廖清欢说起迷宫的由来。

  “许勺弄的?”

  廖清欢还有点惊讶,但想想许勺从小就古灵精怪的,在自家的庄园里弄一个这个还挺正常。

  “当然,但他只和孩子玩过三次,再也不玩了,这处迷宫就在庄园里放了这么多年,隔一段时间还得让园丁修建,为此我们每个月都需要向园丁多支出十鹰磅的工资。”

  她的中文不是很好,说得慢,发音也没有很准,但内容廖清欢全听懂了。

  十鹰镑约等于国内一百七十元了,修剪迷宫还真是一份高工资。当然,这高工资只是她认为,他听许勺说过,这边的佣人一个月能有几十块鹰镑,相当于国内小一千多块了。

  “但这十鹰磅能买回每次站在阳台上看到迷宫的好心情。”

  廖清欢轻声说道。

  她当然知道百灵不是觉得十鹰磅多,只是随口闲聊聊起来。

  俩人顺着路慢慢的往外走,看到艾斯的时候百灵叫了一声。

  “Ansel,你在这里做什么,看弟弟妹妹玩球吗?为什么不加入他们,我记得你踢球非常厉害。”

  廖清欢看向艾斯,少年穿着单薄,不怕冷一样,端着茶杯慢慢的喝茶。听到百灵说的话也只是淡定的转过头,对廖清欢点了下头,便又移开了视线,压根就没有回答百灵问话的意思。

  百灵表情依然带笑,并不在意侄子的态度,她只是侧头和廖清欢说话。

  “我这个侄子或许耳朵不大好使,但由于他非常有威严,像极了我那位过世的父亲,所以我会原谅他这种没礼貌的行为。可怜的孩子,明明他的家庭医生是非常优秀的豪斯医生,居然没检查出他这种小毛病。”

  这么损的话听得廖清欢直乐,她发誓,艾斯的眉毛好像在跳,像是听懂了百灵的说的话。

  百灵可不管这些,把艾斯抛到脑后,就带着廖清欢去了后面的草坪,这一片草坪真的很大,放眼望过去,远处的森林看起来都比较小。

  她不知道这草坪是天然的还是人工的,踩在上面并没有污泥出来,只能感觉到脚下松软。

  而不远处还有一些羊,并且戴着帽子的男孩子带着几条黑狗放牧。

  空气太清新了,这些年廖清欢一直待在酒楼里,很少有这么悠闲的时间。

  去两次京城,一次是被带过去的,一次是顺子考试。就算是玩,也没什么时间玩,着急忙慌的玩了三天,就得往回赶。

  那会她还是饭店的厨师,不能请那么长的假,得回去做事,孩子还需要上课,更不可能在外面玩痛快了再回去。

  现在酒楼回来了,她心中一块大石头落了地。可照样还是忙,肚子的孩子让她时常疲惫。刘红星他们解决不了的事情都得自己去解决。

  她不能当一个甩手掌柜,也不能真的坐吃老本。她需要把心思放在酒楼上,要不是怀上孩子没那么多精力,她还想把酒楼再扩充,想再带几个师傅出来。

  家里的酒楼也不是一直都那么大的,据说当初就一个门脸,是慢慢扩张,才有了如今的规模。

  她没有要把酒楼弄多大的心思,也没想让酒楼多有名气。她只是想慢慢发展,给自己找点不一样的事情做。

  现在酒楼生意很好,好到什么程度呢?海城但凡是有点钱的人,都愿意上酒楼吃饭。

  门口的队伍饭点之前就能排得长长的,但能进来吃的少之又少,往往前面进来的后面的人只能失望的离开。

  虽然酒楼这个状态很好,但廖清欢并不希望一直是这样,时间长了,大家就会认为聊家酒楼很难排队,渐渐的人只会越来越少。

  再一个就是当初她爷爷说过,以他们的家底,想随便出去玩都行,但为什么还要一代一代的往下传,为什么还要让孩子守着店?

  最根本的原因,不是挣钱了,而是传承。

  酒楼的传承不像手艺活,找几个徒弟,一代代的传下去。但酒楼的基地不一样,它除了需要徒弟,还需要客人,尤其是捧场的客人。

  捧场的客人可以变换,但必须有人捧场。

  让客人捧场的唯一理由,就是他吃到嘴了,并且觉得好吃,勾得他念念不忘。

  但如果那些捧场的客人每次来都进不去的时候,久而久之,他就不会来了。因为让他们念念不忘的感觉已经消失,他的新鲜感被其他食物取代了。

  这并不是说廖清欢对自家酒楼的手艺不自信,只能说他们是厨师,可不是神仙,不会真让所有吃过的人记一辈子。

  但她能做到让所有客人满意吗?没办法,她也做不到,众口难调这个词她一直都知道。

  每一代传承的人都有不同的发展,或许是奠定酒楼的基调,或许确定酒楼的风格。她也想给酒楼带来不一样的发展,那就从扩大店面这一块开始。

  至少,不会让那么多客人久等也吃不到,尽可能多的让客人们尝到他们廖家酒楼出的本帮菜。

  只是在做这些事之前,她需要把这第三个孩子安安稳稳的生下来,之后再做打算。

  至于年纪,她还年轻呢,出来百灵都以为她十八岁,所以,十八岁的她可以做太多事情了。

  百灵注意到廖清欢的眼神有些飘忽,显然是在想什么事情,她没有打扰,而是注意廖清欢的脚下,怕她摔倒,也担心会有什么虫蛇出来吓到这位可爱的小孕妇。

  等廖清欢回神,继续投入到天朗气清的享受中,不远处有几个人骑着马过来。

  都穿着英俊帅气的骑装,挥舞着马鞭的样子潇洒逼人。

  马蹄踏在草地上,跑过来的姿势非常漂亮。

  她和百灵站在一起看着那些人,边上几条黑狗摇着尾巴跳来跳去。

  “看看这些年轻人多厉害啊,当年我丈夫骑马还是我教的呢!他第一次上马的情形我还记得,腿都在发抖。那时候我就在想,瞧瞧这可怜的华夏男人,实在是太弱小可怜了,我以后要保护好他。”

  百灵用她咏叹调一般的嗓音夸张的咏唱出来,逗得廖清欢捂着唇笑。

  她那些徒弟,还真没骑过马,被马吓到腿脚发抖太正常了。

  “不过我后来听说他一个人救了全船的人,我就在想这个华夏男人可没有那么弱小,他是英雄,是非常优秀的男人。”

  百灵又补充一句,之前她不知道许勺救了全船的人,后来知道了,便对许勺改观。

  那时候追求她的人太多了,父亲希望她嫁给许勺,当时的她并不愿意。发现他骑马害怕的时候还嘲笑了他,等知道许勺的事迹,她就觉得自己应该嫁给这么勇敢的男人。

  事实上,她这个决定做得很好,婚后的生活异常幸福,丈夫也是非常努力的人,对她多年如一日。

  廖清欢点点头,“许勺非常聪明,或许没那么厉害,但他的人品很好,是一位善良的人。”

  对于自己的徒弟她还是比较了解的,或许胆小,或许没那么完美。但人品上不需要怀疑,他们都是正直且善良的人。

  说话的时候那骑马的一伙人过来了,并不是他们认识的,随之而来的还有很重的血腥味。

  廖清欢捂着鼻子往后退了一步,她刚刚看到了这些人身上的木仓,马身后面有筐,大概是打猎回来的。

  “许夫人,上午好啊,我们刚刚去森林里打猎回来,这有一只非常漂亮的野鸡还有野兔,我准备送给你,听说庄园里来了客人,或许他们想尝尝味道。”

  领头的男人头上戴着一顶骑士帽,笑容爽朗的对百灵打招呼。

  百灵压着自己的帽子抬头,“谢谢你乔治,你可真是一位小天使。”

  骑士帽男人看向廖清欢,这是一位身形纤细的小姐,刚刚他看到了小姐的侧脸,秀美精致。

  “这位是客人吗?”

  百灵热情拉过廖清欢的手,“对,这是庄园尊贵的客人,清欢。清欢,这是远方城堡的所有者,乔治子爵。”

  乔治翻身下马,见到廖清欢的时候眼中闪过惊艳。

  他单膝跪在廖清欢面前,眼睛看着廖清欢,朝她伸出手。

  “清欢女士,请允许我向您这位尊贵的客人行使一个吻手礼。”

  廖清欢没听懂他说的话,还是百灵翻译的。

  于是她伸出手被对方握着凑到嘴边,但对方并没有吻在她的手背上,而是吻到了自己的大拇指。

  也不知是心有灵犀还是怎么的,这个过程中她一个转头,就看到了陆长缨带着俩孩子,一大两小都瞪着她。

  作者有话要说:廖清欢:都看着我干啥?我啥也没干,我只是个柔弱的小孕妇感谢在2020-11-08 21:16:36~2020-11-09 20:52:00期间为我投出霸王票或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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