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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2章 升华


第52章 升华

  山风阵阵, 凉意浸人。

  呼呼声,磔磔声,呜呜声, 此起彼伏, 在山林间回荡徘徊,茂林深处黑沉沉的,月光照射不进来,马灯只能照到眼前半米远的距离,凭添了森然与恐怖, 叫人心惊胆颤,一行人不由挨紧了几分。

  刘春生多活了一辈子,自十三岁从军, 又是从死人堆里爬出来的,倒没觉得害怕,不过却提高了警惕, 时刻关注着周遭的情况, 以防备夜间的山林中窜出什么东西, 直到手被大儿子紧紧拽住, 拽得有点痛。

  他才留意到,大儿子的不对劲。

  额头上细汗涔涔,马灯映照下,一张脸白得吓人,毫无血色,眼睛如鹰眼一般, 注视着四周,整个人不自觉地往他身上靠。

  这小子竟然害怕,这混球会害怕。

  刘春生愕然,震惊不已,比他自己重新活过来,还要令他震惊,实在是这个混球,在他的印象中,太过厉害,太过强大,厉害得令他害怕,强大得无所不能,他也只记得这个混球厉害与强大的模样,完全忘记了,这小子还有这么胆小的时候。

  仿佛发现了新大陆一般。

  此刻,这个混球的模样,给他的冲击有点大,大得他敢伸手去揽住混球的肩膀,把混球揽在自己身边,他觉得,他要说点什么,缓解一下儿子心头的害怕,“是不是从这片荆棘丛进去?”

  对,也就这个时候,看到紧紧粘着他,对他充满信赖的孩子,他才觉得,这是他儿子,是他大儿子,而不是前世印象中,那个令他害怕的混球。

  “是的,从那个口进去,”

  刘军指了下右前方的位置,他觉得,说话能减去心头抑制不住升上来的恐惧,于是又说道:“我们是从那个口进出的,爸,我们沿着我们上午踩出来的路,会便利许多。”

  刘春生只觉得脑袋嗡嗡作响,揽着大儿子肩头的大手,不自觉地紧了些,上辈子,自从他和媳妇离婚后,这个大儿子,就再也没有管他叫过他爸,反而是在他面前,大儿子管凌云翔喊爸,喊得那叫一个亲切。

  所以,这辈子初见面,听到大儿子和小女儿喊他爸,他才会很复杂,不知所措。

  他们俩,竟然能再管他叫爸。

  他从来就不敢想,也从来没有想过。

  眼下,大儿子的小身体,就在他大掌之下,就在他身边,紧紧地挨着他,这么地信赖他,他是不是可以不把他当成混球,而把他当成儿子,像华子一样,当成儿子看待?

  就像庆幸,他回来了,他还没有和媳妇离婚。

  他也可以庆幸,现在大儿子还没有变成混球样,这辈子,他对他们好,他不再变成混球样,他们父子,是不是可以正常相处,好好相处,而不是像前世一样,一见面,就要气得他吐血才甘心。

  “怎么站住了?不走了?”陈春红揽着二儿子在后面,见前面父子俩停留了好一会儿没有动,不由出言催促。

  “哦,这就走了。”刘春生回过神来,看到那一片比人还高的荆棘丛,又注意到大儿子手心细汗湿漉,鬼使神差间,长臂一伸把大儿子给抱了起来,抱起来后,才后知后觉,觉察出尴尬来,忙不迭地解释,“我抱着你会快一点。”

  听了这话,刘军停止了挣扎了,趴在他爸肩上,心里的害怕,竟在一瞬间消失殆尽,涌上来的,是一阵欢喜,是的,欢喜,他爸抱他了,是不是代表,他爸也喜欢他,会像喜欢华子那样喜欢他。

  他就说,从小到大,还没有不喜欢他的。

  他爸怎么可能,不喜欢他呢。

  想到这,刘军的嘴角咧开,都快要咧到天上去了。

  陈春红揽着二儿子刘华紧紧跟在后面,走在荆棘丛中,前面根本就没有路,荆棘丛生,藤蔓疯长,这片地,一看就少有人来,不由责备道:“你们几个,胆子也太大了,怎么尽往这些没人来的地方钻。”

  “是妹……”

  “是妹妹乱逛,我们一个没看住,她个头小,就钻进来了,发现了里面野猪。”刘军忙地打断刘华的话,他已经觉察到,妹妹的不同寻常,而这份不同寻常,越少人知道越好,所以,他没让刘华说出来,是妹妹领着他们进来的。

  妹妹似乎想隐瞒,那他就帮她一起隐瞒好了。

  看来,他要抽个时间,好好叮嘱一下弟弟刘华。

  刘华听了,点点头,他没听出来,大哥这话有什么不同,野猪就是妹妹发现的。

  “就是这个坟包。”

  在这漆黑的山林里,一提坟包二字,陈春红母子三人齐齐打了个颤栗,饶是胆大的刘华,都生出一股害怕来,急忙分辩:“不是坟包,埋着的是野猪。”

  “胡言乱语什么,赶紧放下军子,动手。”陈春红抬手就掐了下自家男人的手臂。

  刘春生把大儿子放到地上,转身开始扒泥土,刘华和刘军也没闲着,陈春红也拿着菜刀上前,扒土比堆土快,很快就露出半头猪身,刘春生见了,停了下来,让媳妇和儿子走开,然后双手一提,就把整只野猪从泥土里拖了出来。

  “爸,你力气好大。”刘军赞叹道。

  刘华见了,心里痒痒的,急切地想试试,“爸,我跟你一起抬,我力气也很大。”

  “别瞎凑合。”

  陈春红拉住二儿子,直接喝止住,一边拍着野猪身上的泥土,一边对自家男人说道:“我看着猪还没有坏,我带着儿子在前面开路,你扛着猪,跟在后面,赶紧下山回家,今晚处理了,你明早一大早出村,送去县里的食品站。”

  她担心再不处理,就放坏了,幸好山里清凉,能多放一天半天的。

  对于自家男人扛不扛得动这头猪,根本不在陈春红担心的范围内,自从刚结婚那会子,见识了他在她娘家,帮忙扛木头的经历后,她对他的力气,有了深刻的认识,自那以后,但凡他在家,下力气的活,都是由他去做。

  她就没见过,有什么重物,是他扛不动或举不动的。

  一伸手,一弯腰,那头野猪就让他直接扛到了肩膀上,陈春红已见怪不怪,刘军和刘华两兄弟,却是眼冒星星,透着光亮,那束光亮,仿佛能驱散这夜的漆黑,光芒万丈,照射进了刘春生的心头。

  生平第一回 ,两辈子加起来,第一回,涌生出几分自豪与自信。

  原来,他也是可以让儿子崇拜。

  而不是整天让儿子嫌弃,还有怨怼。

  这一刻,刘春生的心头,无疑是震憾的,这种认知,使得他脚下的步子,都不由自主地轻快了许多,不自觉地带上了轻飘。

  因为这头野猪,因为往回赶。

  大家的心情,与上山的时候相比,更多了高兴与欢喜,一个个归心似箭,盼着早点回家,步伐犹如流星一般,急匆匆的。

  月色迷人,星光璀璨。

  田埂两旁的稻田,稻子沉甸甸的,一阵夜风吹来,呼啦啦作响,后天就开始双抢了,双抢先是收稻,然后又要犁田插秧种晚稻,至少要十五天多少左右的时候。

  收获了一头野猪,心情很好,气氛也很好,陈春红忽然开口问道:“你这次有几天假?”他今天回来后,她都没关心这个问题,实在是他回来得太突然了,结婚十来年里,从来没有见他年中回来过。

  “十五天。”刘春生应道,这是他尽量争取的最长假期了,说完,又觉得自己没说清楚,又补充道:“包括来回路上的时候,我把年底的探亲假,也一并请了,所以,今年年底的时候,就不能回来了。”

  “这次回来,是因为我想回来看看你们,我没有收到娘寄过去的信。”

  听了这话,陈春红愣了一下,然后没好气道:“和我说这个干嘛。”

  “不想你误会了。”

  陈春红哼了一声,没有接话,这榆木疙瘩,好像开始开窍了,这让她十分不习惯,今日回来后,话特别多,她都有点怀念,他之前不说话的样子。

  “爸,那你下次什么时候回来?”刘军问道。

  “估计要两年后了。”刘春生回道,这两年,部队会发生一些事,他的老领导,也出了点事,并且,他上辈子执勤时,犯了一个错误,这辈子,他要弥补那个错误,完成他该完成的任务,然后申请退伍。

  以后就和媳妇孩子一起好好生活。

  扛着肩头的野猪,刘春生突然想起,上辈子,这个时候,他并没有回家,几个孩子发现了这头野猪,也不知道,他们是怎么搬回家的?

  “把野猪砍成几份,一晚上多来回几趟,总能全部搬回去。”陈春红说道。

  听到媳妇的话,刘春生才意识到,自己把心里的话,说了出来,他几乎能肯定,上辈子,她大约就是带着孩子们这么干的,不知怎么,他突然觉得心头涩涩的,堵得厉害。

  混球、大儿子煞白的脸,在他脑袋中晃荡,湿漉的手心,此刻此时,他犹觉得粘乎在他的手上。

  家里明明有爹娘,有大哥有二哥,她却没有想过依靠他们。

  作者有话要说:  今天第一更,第二更继续写,晚点~~~

  感谢大家的灌溉的营养液和地雷,谢谢了~~~谢谢大家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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