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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1章


第31章

  曹觅将想说的话都说完, 也不急着让这些女子现在就做出决定。

  她让所有人回去考虑, 明天再给她答复。

  众人面色各异, 但听到这样的安排还是松了一口气,行完礼后规矩退下。

  曹觅缓了口气, 刚休息了会儿, 管家找了过来。

  年过五十的王府管家身体康健, 半点没有因为之前两个多月的旅途受到影响,依旧是一副精神矍铄的模样。

  他进门后,与曹觅禀告道:“王妃,前院来了一个戎商, 他说自己受人所托, 带着两个人来王府寻人。”

  “戎商?寻人?”曹觅抓住管家话中的关键词, 又问:“他们有没有说寻的是什么人?”

  “并无。他们语焉不详,自己也说不清要找的人姓甚名谁。”管家回道:“不过,老奴猜测,他们要找到,应该就是张氏。”

  “张氏?”曹觅有些诧异。

  不过她很快就想明白了。

  张氏是之前戚游带回王府的一个寡妇, 原身还怀疑过她和戚游的关系,但后来曹觅亲眼去见过她那个小女儿, 发现那女孩眉目间并不似盛朝人,就隐约猜测到了事情的真相。

  与张氏冰释前嫌之后,她找了两个安静老实的婢女到她院中伺候,偶尔也会过去探望,确认张氏母女没有再次受到苛待。但后来曹觅遭遇了许多事, 刚解决完王府又紧跟着搬迁,她倒是有段日子没有见到张氏了。

  如果此番找来的戎人真的是为张氏母女而来,那恐怕跟那个女孩的父亲有些关系。

  想清楚其中的关系,曹觅点了点头。

  她回道:“还请管家先回前院,好好招待他们。我换身衣裳就过去。”

  管家知道她有了主意,点了点头便离开了。

  曹觅一面准备更衣,一面让东篱去将张氏母女请过来。

  张氏过来时,因为不知道发生了什么情况,面色有些凝重。而她怀中的女孩则好奇地四处打量着,任张氏小声教训,也没能阻止她探索新地方的行为。

  曹觅让张氏入座,一点不见外地将女孩抱了过来。

  “小子规,还记得我吗?”曹觅逗了一下女孩。

  她对这个一岁多的小女孩非常有好感,特别是自己家里三个都是男孩,看到可爱乖巧的女童,简直恨不得能跟张氏换一换!

  小女孩,也就是张子规在曹觅怀里止不住嘻嘻笑着。

  与她玩了一小会,曹觅便把她交给身后的东篱,嘱咐东篱带着她到院子里转转。

  东篱常跟在曹觅身边,小子规自然也见过她,于是并不抗拒,乖巧地任东篱将她带了出去。

  张氏知道曹觅是有事寻她,所有没有出声。

  子规离开后,曹觅便将事情和自己的猜测与她说了。

  “我觉得,这还要看你自己的意思。”曹觅看着她,“你们母女,在王府里住着也行,想要离开,我和王爷也不会阻止。”

  张氏想了想,回道:“谢王妃恩典。民妇想要见见那些人,不知可否方便?”

  “这是自然。”曹觅想了想,“我马上要出去见客,这样,你待会藏到偏厅中去,等我确认了来人的身份,你再观他们的言行,确定要不要随他们离开。”

  张氏点点头。

  两人确定好方案之后,便直接往前院去。

  曹觅来到厅中时,就见到客位上坐着三个戎族人。

  其中一个显然是他们中的领导者,他年龄在三四十左右,穿着华贵,却没有中年富商常见的大腹便便,显然是个地位和修养都极好的人。而另外两人衣着则有些破旧,不安地左顾右盼着。

  在交谈中,曹觅了解到。中年男子只是一个引路人,真正的主角是穿着破旧的那一男一女。

  那其中的男子对着曹觅一拜。

  他会说汉话,于是亲自向曹觅解释起指引他们来到此处的缘由。

  原来,两个多月前,张氏丈夫的一个战友作为戚游军队的先锋部队,早他们一步来到辽州。这个战友同样也是戎族人,他记着与好友的约定,来到辽州后,想办法与张氏夫君的部族送了一封信。

  张氏夫君的亲弟弟这才知道,原来当年自己的哥哥并没有死在战场上,而是成为了俘虏,后来又被戚游救下,一直跟随在戚游身边。

  他和其他幸存的戎族俘虏一样,想着把救命之恩报了,再挣够银钱,就跟戚游讨个恩典,回部族去。

  可是张氏的丈夫显然没有那么幸运,他死在了一次平叛中。

  在给家人的信件中,他提到了张氏母女的存在,希望如果有机会,弟弟可以接回张氏,抚养那个孩子长大。

  曹觅听完,试探着询问道:“你们要寻人,可有什么依凭?”

  那戎族男子点点头,取出一块骨牌。

  他解释道:“阿勒族每个孩子出生时,都会得到父亲雕刻的骨牌,兄弟间,骨牌的纹路是可以拼合的。我兄长在信中说,他的那一块一直寄放在他妻子手中。如果我嫂子和侄女真在王府中,王妃可以请她辨识一番。”

  曹觅点点头,示意身边婢女将骨牌送去给张氏。

  张氏就在旁边的厢房中,她一直随身携带着丈夫的遗物。不一会儿,她带着两张骨牌进入厅中。

  曹觅知道,她这是准备要跟着这两个阿勒族的人走了。

  见他们彼此间有许多话要说,曹觅干脆派人,将她们送去了另一个安静的房间。

  张氏和那两人走后,曹觅将注意力放到一开始那个戎商上面。

  盛朝是禁止百姓与北方戎族通商的。

  但天下事,只要有利益,就有逐利者敢藐视律法,以身犯险。

  这其中,成就最高的人,甚至能光明正大地出现在天光之下,把“罪证”洗白成荣耀。

  坐在曹觅身前的丹巴就是这样一位存在。

  从刚才张氏小叔的话中,曹觅知道,由于现在戎族的人进入辽州比较难,他们是求到了丹巴头上,才能顺利找了过来。而向来计较利益得失的丹巴没有收取他们任何的费用,他承诺平安护送他们来回,只为了一张北安王府的“入场券”。

  曹觅不着声色地打量了一下面前人,主动开口道:“不知丹巴先生此次前来,所为何事?”

  丹巴笑了笑,道:“瞒不过王妃。

  “小人早听闻盛朝最年轻有为的王爷来到了辽州,一直便想一睹王爷和王妃的风采,却苦无门路。此次恰好遇到古斯兄弟,就借了他的方便。

  “唐突上门,还请王妃恕罪。”

  他说着,便要跪下请罪,曹觅连忙制止。

  丹巴顺势起身,也不回座,而是道:“小人虽然不是盛朝人,但也知晓中原的规矩。此次上门,小人为王爷和王妃带来了礼物。王爷王妃是见惯了荣华的人,小人不敢卖弄。礼物并不珍贵,但尚算新奇,希望王妃不要嫌弃。”

  早先曹觅就猜测过,巴丹这样的人,找上王府必定是要示好的。

  毕竟戚游是辽州的新主人,他的意愿,是如今辽州的最高指令。

  戚游走前,已经预料到这种事,于是特意与曹觅提过。

  丹巴在辽戎两地经营多年,与辽州各大世家都有往来。但他平日低调,贩售的商品也没触动到盐铁这些底线。出于种种考虑,戚游暂时不准备动丹巴。

  所以他告诉曹觅,丹巴若有意示好,尽可收下他的礼物,让这位地位颇高的戎商安心。

  于是曹觅点点头,客套道:“巴丹先生客气了。”

  巴丹朝外面喊了一声,他的侍从便捧着一个精致的金匣入内。

  巴丹接过匣子,直接在曹觅面前打开。

  尽管知道巴丹刚才的话绝对是在自谦,也做好了看到贵重物品的心理准备,但是看到那颗红宝石的时候,曹觅还是愣了一瞬。

  躺在黑色锦缎上的红宝石足有鸽子蛋大小,其上光华流转,一看就不是凡品。但最吸引曹觅的其实并不是它本身,而是它充满异域风情的设计风格。

  在一开始的惊讶之后,曹觅很快调整了过来。

  她脑中转过好几个想法,最后询问道:“巴丹先生……并不只在戎族和盛朝之间做生意吧?”

  巴丹点点头,承认道:“王妃慧眼,一下便清楚此物不是这两个地方能有的。”

  他将匣子合起,放到曹觅手边的案几上,嘴中解释道:“没办法,生意人,不跑起来就没活路。我的商队偶尔会往西边去,最远到过索罗和康乐这些国家。但是……”

  他顿了顿,又笑:“盛朝是我所见识过,最为繁荣,也最为文明的国度。我虽为戎族人,但我同每一个盛朝子民一样,真心爱着这个国家。”

  曹觅敷衍地陪着笑了笑。

  听说当年元军也是真心爱上了“三秋桂子,十里荷花”,才挥兵南下的。对于巴丹口中的喜爱,曹觅在为中原大地感到自豪的同时,也隐隐提起了戒备。

  另一边,巴丹又说:“可惜此次还是来得晚了,没有碰上王爷。小人送给王爷的礼物,只能请王妃代为转交了。”

  曹觅自然是笑着点头应下,“你的心意,王爷会知晓的。”

  巴丹见状,笑了笑,“小人送给王爷的礼物可没法交到王妃手上,它在外面,王妃可有兴趣过去一起看看?”

  曹觅大方道:“好。”

  两人没有耽搁,巴丹直接引着曹觅出了正厅,来到院中一处空地上。

  很快,一匹血红色的大马被巴丹的仆役牵了出来。

  曹觅这下是真的愣住了!

  这个巴丹,真不愧是盛戎两地的第一商人。

  那马个头高大,四肢颀长有力,全身毛发鲜红如血,没有一丝杂色。被巴丹的仆役牵着时,它不停地摆头喷气,显然还不习惯被人掣肘。

  一匹真正的,活着的,正当壮年的,汗血宝马!

  要知道,这种在辽阔的草原上才能产出的宝驹,出现在辽州,价值根本无法用金钱来衡量。就如同铁器是戚游心中商贸的底线,骏马,也一直是戎族可汗看得最紧的战略物资。

  而这个巴丹,竟能轻飘飘拿出这样一匹汗血马,只作为礼物送给北安王府。

  巴丹一直在观察着曹觅的表情,此时见到她惊叹的模样,满意地笑了笑。

  他自夸道:“这是天神送给草原的宝藏,是只能存在于戎族的奇迹。王妃觉得,我这个礼物,还能入得了王爷的眼吧?”

  曹觅点点头。

  这份诚意,当真是日月可鉴了!

  曹觅甚至在迟疑,虽然戚游明确说过巴丹送的东西,都可以收下。但当她面对这样的大礼时,仍有些举棋不定。

  不过老天也没给她犹豫的机会。

  他们看完马之后,张氏和自己的戎族小叔也谈完了。巴丹便直接告辞,说是三日后再过来接走张氏。

  他们走之后,曹觅稍微平复了一下心情。

  她看着若有所思的张氏,询问道:“确定要随他们离开了?”

  张氏点点头。

  她道:“王妃有所不知,古戈,也就是民妇的夫君,与我相处时,常常与我提起阿勒族。我知道,他是想带我们母女回去的。”

  说这句话的时候,她露出了些许笑容,显然是回忆起了当初美好的日子。

  但很快,她又清醒过来,说起现实的理由:“而且,子规那个模样,也不能总呆在盛朝。随他们回去,至少我不需要总把孩子禁锢在院子里。就像王妃之前说的那样,她是想要看到外面的风景的。”

  曹觅点点头。

  小子规的长相确实是个问题。除了像巴丹那样的人物,出现在盛朝地界的戎族人,要么是敌人,要么不被当成人。

  她理解张氏的决定,只问:“孩子还好,只你一个汉女,到了阿勒族……他们能容得了你吗?”

  张氏回道:“嗯。

  “古斯都与我说清楚了。其实戎族只是盛朝对北方民族的统称,他们内部分为许许多多不同的部族。阿勒族的人淳朴热情,并不仇视盛朝,也不会参与入侵盛朝的战事。

  “当年我夫君是被草原的可汗强征过去当兵,之后才被俘虏的。那一次征兵令阿勒族损失了七成的青壮,但那之后,可汗就再看不上他们这一支。

  “如今的阿勒族比较贫困,迁到了辽州北面的丰顿丘陵。与其他一些不好战的部族一起,生活也算和平。”

  “嗯。”曹觅稍微放下了心,但还是忍不住又提醒道:“只是这样,你们的生活要苦一些了。”

  “没事。”张氏回道。

  她面上有了些喜气,似乎窥见了未来的希望:“为了子规,一切都是值得的。”

  曹觅点点头,不再多话。

  思考了片刻,她最后说了一句:“既然你已经决定了,那我就不再留你。

  “不过,两个月后是我的生辰,你必须得带着子规回来一趟,为我庆生。我会交代今日那个商人巴丹,让他帮忙照看你们,之后再护送你们回来。”

  张氏不笨,她知道这是曹觅送给她的退路——两个月后,如果她在阿勒族过不下去了,她还有一次选择的机会。

  泪意翻涌间,她朝着曹觅直直跪下,却因为哽咽,说不出话。

  曹觅安慰了一下,终于让她平静下来。随后张氏告退,回去寻子规,准备回自己的院落安排后续的事宜。

  她离开后,曹觅来到了马厩。

  她还惦记着刚才那匹没看够的汗血宝马呢!

  到了马厩之后,曹觅意外地发现管家和戚六也在。

  两人朝着曹觅行礼,曹觅望着那宝驹,突然猜到什么,略带着些遗憾问道:“这是巴丹送给王爷的厚礼,是不是要派人,直接送到封平献给王爷?”

  管家摇摇头,道:“回王妃,不用。这马啊,没几天好活了。”

  “啊?”听到管家的话,曹觅惊得差点忘记呼吸。

  戚六在旁边冷笑一声,与她解释道:“王妃不晓得那些奸商的把戏。这公马强健如斯,若是好的,能给王爷育下多少上等马驹!

  “巴丹是老手了,他总说,戎族的马,在盛朝的地界是养不活的,这是天性。但其实他献上的马,都是做过手脚的,除了不能配种,还有隐伤,反正,即使好吃好喝供着,也活不过多少时日。”

  他边说,边用遗憾的眼光看着马厩中的汗血马,“哎,真是可惜了这么一匹神骏,王爷若是看到了,不知道该有多喜欢呢。”

  管家也跟着叹了一口气:“好在王爷回来时,应该看不到它了。没有当面感受到这匹宝驹的不凡,想来也不会太过遗憾。”

  两人言谈间,曹觅知道了事情真相。

  她不可思议地上前,尝试着摸了摸汗血宝马的脖子。

  她能感受到掌下的温热和细微的颤动,焕发出蓬勃的生命力,这让她甚至无法立刻相信戚六和管家的话。

  她自己在现代是兽医专业,因为个人兴趣,对于马匹的治疗也辅修过一点。此时,她很想进入马厩中,细细地为这只大马检查。但碍于管家和戚六在场,她不敢做出这么奇怪的举动。

  于是,她只能借着抚摸的动作,小心地观察着。

  这样的观察收效甚微,她只隐隐约约在马儿的腹下和后腿发现了一些阴影。

  曹觅有心想做点什么,便找了个借口道:“既如此,不若我将它带走吧。之前收留的流民中似乎有一个兽医,我可以把它送到容广山庄,请他看看。”

  管家似乎觉得她的话有些好笑,但还是耐心解释道:“王妃不知,民间的兽医多是治些牛猪之类的家畜,府中专治马的兽医刚才第一时间过来看过了,说是回天乏术。老奴知道王妃心中可惜,但也无需为那戎商的奸计费神。”

  曹觅并不理会他的话,只道:“反正王爷也赶不回来见它了,这马现在就交由我处置吧。死马当作活马医,反正最坏也是这样了。”

  戚游不在,如今这府中就是她最大,她是可以“肆意妄为”的。

  果然,管家和戚六不再说话,只点头称是。

  于是,曹觅离开自己院落不到两个时辰,回去时,牵回了一匹有价无市的汗血宝马。

  因为她的坚持,宝马要直接养在她院子里。下人们很快忙活起来,准备用最快的速度在院中打造一个临时马厩。

  趁着众人都在忙活,曹觅快速为汗血马检查了一下。

  果然,在它的后腿中间,胯-下的位置,曹觅发现了一道伤口。

  那伤口不大,但明显没有经过处理,外部有些血肉已经出现了腐烂的痕迹。

  这大概也是这马儿明明看着神勇,但方才却连挣开小厮的力气都没有的原因。

  曹觅一边确认了伤口的情况,一边在心中琢磨道:“嗯……也不是不能治……”

  她默默地回忆着空间中有没有什么可以使用的药物。

  曹觅是在毕业后查出绝症的,那之前,大四整整一年,她都在学校和家中来回奔波,筹备着自己的农畜场。

  后来,她因为自知时日不多,旅游一趟回来之后,本想把东西分给一直帮自己打点的邻居和雇工,可没等送出去,自己就提前穿越了。

  所以随身空间的家中,备有许多种子,以及一些家养兽类、禽类的常用药。

  但马毕竟不是常见家畜。

  曹觅趁着没人发现,取了旁边一些草料,实则暗暗从空间中偷渡出来一根胡萝卜,裹在其中喂给了这匹受过虐待的汗血宝驹。

  她打算晚上回空间之后,翻翻自己的书库或者那个永远有56%电量的iPad,看看能不能找到些关于马的治疗知识。

  另一边,汗血马麻木地咀嚼着牧草,突然尝到一点不一样的口味。它眼睛一亮,开始不住地蹭着曹觅继续讨要。

  曹觅怕它把自己的手指当胡萝卜啃了,连忙抽回手,然后尝试性地,将手从它并不敏感的脖子移开,一点点往上,碰了碰它的耳朵。

  耳朵和眉心是马儿比较敏感的部位,一般如果不熟,不可以轻易尝试触碰。

  那汗血宝驹果然不适应地动了动耳朵,偏开了头。

  不过见它没有攻击的意向,曹觅已然心满意足。

  一个晚上很快过去。

  关于汗血宝马的治疗,曹觅稍微找到了点眉目。体表外伤加体内可能存在的感染让事情变得有些棘手。

  清晨,曹觅过去看望它的时候,趁着没人注意,将自己昨晚在空间中配好的一点兽用抗生素和愈合药剂投入了食栏。

  但有这些显然还不够,毕竟她储存的兽用药都是些普通的品种。想要治愈这匹汗血马,曹觅得尝试着在这个世界中,寻找课本中提到的某些药物的替代品。

  将这件事记在心里,曹觅摸了摸汗血马的脖子,返回了屋中。

  吃过早膳后,东篱过来向她禀告另一件事情的进度——昨天那些女子已经做出了自己的选择。

  此次,各个世家送来的女子共计一十八名,其中,整整有十四人愿意到庄园去成为女夫子。

  这个比例,比曹觅预估的要高出不少。她惊喜之余也有些诧异:“这么多?”

  她这一句原本只是感慨,没想到东篱居然给出了理由。

  “王妃还记得昨日那个身着白衣的女子吗?”东篱提醒。

  曹觅对那个第一个发言的女子还有些印象,闻言说道:“嗯。她怎么了?”

  “她名叫周雪,原本是城中风月楼的一名清妓,琴棋双绝。”简单介绍了一下周雪的身份,东篱又道:“我听她们院中的婢女说,那些女子昨日回去之后,很是争论了一番。大多数人眼馋三年后的自由身,却因为不知道去到山庄会遭遇些什么,所以一直踟蹰不定。”

  曹觅点点头。

  她倒是理解这些女子的想法。人对未知的恐惧,有时候是难以战胜的。而留在府中做个奴婢,是她们原本的归宿,是她们能预见到的未来。

  东篱又说:“那时候,就是这个周雪站了出来,极力游说其他人选择第二条路。她甚至承诺,到了山庄,如果真出现什么意外,她愿意为众人顶在前面。”

  曹觅有些敬佩地点点头:“周雪是吧?我记下了。”

  顿了顿,她又道:“这样,留在府中的几人,你让她们搬到下人那边,随便给她们安排一些轻省的活计。

  “至于愿意到山庄去的,还让她们住在那个院落。你待会将我房中那个木盒子拿过去,将其中的书页分予她们,叫她们轮着抄写,每个人都得把纸上的内容认真抄上三遍。”

  东篱点点头:“是。”

  “另外……”曹觅又想起什么,吩咐道:“你帮我去匠人们那里问问,看看有没有对墨水与刻印有研究的,让他午膳后找个时间过来见我。实在没有的话……就找个比较清闲的过来。”

  按照往常,曹觅肯定是会直接点名让刘格过来的。

  但是刘格之前从容广山庄回来之后,立刻被她抓了壮丁,送到石灰矿那边去帮她研究水泥了。

  反正配方曹觅给了,连大概的配比也说了,剩下的就是研究一下该怎么烧制。

  水泥的项目是她寄予厚望的“来钱”事业,在刘格帮她弄出来之前,她不会再轻易打扰这位得力干将。

  所以,午膳之后,曹觅见到的是这批匠人中,少有的一个年轻人。

  那年轻人还未蓄须,自称叫张卯,精通木刻,平日里工坊需要点什么木制小零件,或者刻个印章,都会安排他去办。而如今刘格正在跟矿石粘土打交道,所以就没把他带上。

  曹觅也不是那种看年纪来评判人的主子,她与张卯交谈过几句,了解过他的经历,便开始说出了自己的诉求。

  “你说,有没有可能做出一种类似印泥的墨汁?”曹觅尝试用张卯能理解的话来表述:“它能够像印泥一样,有着极强的附着力和着色性,同时又保留墨汁的特点。”

  张卯有些晕。

  他第一次被主人家传唤,正是想好好表现的时候,哪想到曹觅一开口说的话就让他找不着头脑,是以他一时有些着急。

  “呃……呃……墨汁怎么可能跟印泥一样呢?”张卯有些结巴地询问。

  “对,普通的水溶墨汁当然不行。”曹觅安抚地朝他一笑,示意他不用紧张,“我在一本墨家典籍上看过,如果将溶解墨粉的溶剂……呃,我是说溶解墨粉的水,换成油,或许有奇效。”

  “油?”张卯有些诧异地重复。

  曹觅点点头:“对,最关键的,就是油。”

  在中国古代,印刷术是直到唐朝时才被发明出来的。但这并不代表着,在唐朝之前,没有人想到过这种方法,毕竟在更早之前,与印刷有异曲同工之妙的印章之法,已经在士人阶层普及开了。

  制约着印刷术出现的,其实是——油墨。

  文人们书写所用的都是水墨,它们根本没办法附着到刻板上,印刷也就无从谈起。

  只有制作出粘度更大的油墨,才能满足印刷的条件。

  “那本书是我小时候看的,十分破旧,关键的地方已经被撕毁了,我也不知道要用什么油。”曹觅接着解释:“反正你近来也无事,我希望你能尝试着调配处一种可以用来印刷的油墨。”

  为了解释印刷,曹觅又让东篱拿出了之前她专门让人刻好的印章。

  “说起来,这枚印章还是你刻的吧?”曹觅展示了一下印章,询问道。

  张卯看到自己的作品,心下稍安,点了点头。

  曹觅便笑道:“你看,你调配出来的墨水,沾上这印章后,必须能够印出清晰的文字,这便算成了。”

  张卯终于理解了曹觅的意思,点了点头。

  但很快,他又小心地提出了另一个问题:“王妃,恕小人直言,你想要印……印刷,直接用印泥便是了,何必一定要弄出那什么油墨呢?”

  曹觅看着他,道:“你有没有想过,这刻印之法只用于印章,还是太可惜了。”

  “可惜?”张卯一个土生土长的现代人,根本跟不上她的思路。

  “对啊,太可惜了。”曹觅幽幽叹了一声,“如今,文人想要看书,就得找人借到书籍,花个两三日的功夫,将书抄下。

  “倘若有一天,这印刷之法能成,我们便可以为四书五经,甚至天下书籍都雕刻出专门的印板,油墨一刷,一息的功夫,能印出三页来!这样,难道不比抄书快上百千倍?

  “你别小看这印刷术,真能做成,绝对是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大事!”

  她这么一说,张卯就懂了!

  他微张着嘴,消化了好一会儿,这才反应过来,连忙行礼道:“小人愚钝,多谢王妃点拨!”

  “嗯。”曹觅见他醒悟,也十分满意。

  想了想,又提醒道:“另外,雕刻的东西也不局限于木头,你可以找找工坊中其他人,用胶泥,粘土,甚至铜铁作为材料,都试上一试,也许能发现其他的转机。”

  张卯点点头,“小人谨记在心。”

  将事情交代完,曹觅将张卯打发走。

  她休息了一会,又瞎想道:“其实印刷术出来了,纸是不是也该弄一弄,现在纸也好贵啊……哎,停停停,现在事情太多了,等刘格那边水泥弄好了,再考虑这些吧!”

  想到这里,她果断打断了自己的思路。

  好不容易获得了一点休息时间,曹觅决定去陪陪多日不见的几个孩子。

  到了辽州后,她变得忙碌了许多,除了每日雷打不动坚持陪孩子们用晚膳之外,大部分时间,她都在忙着府里或者山庄的事。

  到了戚瑞的院子,她发现三个孩子居然没在院中玩耍,而是一起凑在榻上埋头看着一本书。

  曹觅万分惊奇地走过去,从背后打算吓一吓他们。

  结果,她拙劣的表演只换来老三捧场地一咋呼,剩下两个小鬼头就差给她翻个白眼了。

  笑过后,曹觅在三人旁边坐下,“在做什么?今日居然没有出门,我的小公子们果然是越来越好学了,真好!”

  她深知夸赞对孩子们的重要性,所以从来不吝啬表扬,让几人知道好学、助人等等品质的重要性。

  戚瑞将手中的书递给曹觅,曹觅接过一看,发现是这个朝代的一本经史。

  曹觅微蹙着眉:“这……这本书哪来的?”

  戚瑞解释道:“爹爹为我请的夫子要过来了,听说夫子最擅长治经,我便让院中的婢子帮我找了一本来,正在研究。”

  “原来是这样。”曹觅点点头。

  在今年二月份,他们一行在京城往辽州的路途上,戚瑞度过了自己的四岁生日。在盛朝,这就是该正式启蒙的时候了。

  戚游早有准备,在离京前便写信,邀请一位故交过来为三个孩子授课。

  那位故交因为性子耿直,为官时得罪了不少权贵,差点被流放,还是戚游出手保了下来。戚游寄信时,他正居住在京城以南的泉宁,回信中说预计要到五月下旬才能抵达康城。

  戚瑞从小便十分聪慧,已经能识得大部分常用字了,大概是想着在那位夫子过来之前,做一些预习。

  “那你……不,你们三人,看得懂吗?”曹觅询问。

  三个小脑袋一起摇摇头。

  戚瑞尝试挽回一些颜面,有点委屈地补了一句:“许多字都识得,但是……连在一起就看不懂了。”

  虽然知道有些不妥,但曹觅还是克制不住地笑了出来。

  作者有话要说:  这一章9000+哦,实际已经算加更了!谢谢小可爱们的支持!

  感谢投出地雷的小天使:桑木无枝、什么是悲伤 1个;

  感谢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yunkan、20930773、苏夏是只喵 10瓶;安之一 5瓶;俍瑄 3瓶;janmu、晋江有毒 2瓶;

  非常感谢大家对我的支持,我会继续努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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