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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8章


第48章

  乡下纳鞋垫都是用不穿了的旧衣服, 先拆洗干净, 然后把布放到浓稠的面汤里浆过, 铺在平坦的青石板或者水泥地上,擀平, 晒干, 称为骨子。下一步根据人的脚的大小将骨子剪成一个个的鞋垫的模样,最后再用糊糊在上面贴几层布, 最上面一层要用新的白布,最后晒干。鞋垫的雏形就成了。

  这还不算完, 接下来要给鞋垫用针缝一层包边, 然后就是最后一道也是最麻烦的工序, 纳鞋垫了。

  刚开始姜瑜还觉得有些新鲜, 但没坚持两天,她就不耐烦了, 万万没想到, 做个鞋垫子而已竟这么多道工序。她这时候非常怀念后世的工业化生产了, 有了机器哪还用人手工缝制,花钱买就是, 想要什么花样的就要什么花样。

  幸好,庄师伯给力,姜瑜的一双鞋垫还没纳完, 公社那边就传来了消息了,广播站缺个播音员,让姜瑜去, 总算把姜瑜从纳鞋垫的苦活中解放了出来。

  公社的广播站主要就是传达一些上面的政策、通知,或者读一些伟人语录,非常清闲。这个年代,因为思想守旧,广播员也没什么发挥的余地,所以满打满算,其实每天真正播报的时间顶多不超过半小时。

  这可是人人都艳羡的好工作。翔叔接到通知的时候,都还有些纳闷,他上次才问了一遍,这才过了几天,公社就把工作派给了他们村,怎么想都觉得不对劲儿。不过他也没往姜瑜身上想,毕竟那就是一个普通的女娃,哪有能力左右公社的决定,最后翔叔只能把一切归结为姜瑜运气好。

  于是去通知姜瑜的时候,他还不放心地嘱咐了姜瑜一通:“公社不比在咱们村里,那里的人际关系更复杂,你去了,少说话多干事,勤快点。要是遇到什么想不通的,可以回来问我,公社那边的人我都认识。”

  知晓他是好意,姜瑜感激地冲他笑了笑:“知道了,翔叔你放心,我不会给咱们荷花村丢脸的。”

  翔叔点头:“你这个孩子是有福的,好好干,争取以后转正,留在公社。”

  金安公社的前身其实是个镇,留在公社转正了,也算城里人了,对天天顶着风吹日晒干活的农民来说,这无异于鱼跃农门,所以翔叔有此一说。

  姜瑜含笑谢过了他。

  等送走翔叔后,周家四口都紧紧盯着姜瑜,像是不认识她了一般,其中尤以周建英的目光最为炙热。

  前几天,姜瑜丢了代课老师的工作,她还在那儿幸灾乐祸呢,可这才几天,姜瑜就混到了公社,还捡了广播站这么个轻松体面的活干,老天真不开眼啊。她有时候都怀疑,姜瑜才是老天爷的亲闺女吧,不然为何每次有什么好事都落到她头上。每次自己以为要把她踩到泥坑了,结果没几天,她就像打不死的小强一样,突然又翻身了,而且一次比一次好。

  相比之下,周老三和周建设父子心里虽然有点酸,但两人更多的是欣喜。姜瑜有前途,这事说出去都有面子,以后就是看在她的份上,村里人也会对他们家客气许多。况且姜瑜有出息了,以后他们多少也能沾沾光啊。

  这绝对是一件好事。

  于是周老三也扬起笑脸,不住地夸姜瑜:“不错,你这孩子就是有出息的。以前别人都说我周老三傻,非要供一个女娃念书,现在让他们看看,究竟谁傻,我的苦心没有白费啊。”

  他这么说是提醒姜瑜别忘了,没他供她读书,她就去不了公社。姜瑜好笑地看着他,意味深长地说了一句:“谁说不是呢,周叔最是聪明不过了,全荷花村都找不出比你还精明的。”

  这话状似没问题,不过怎么听都有些奇怪,可周老三又想不出有什么不对,心想,可能是他这几天倒卖粮食,太敏感了的缘故。便没多想,笑了笑,闲扯了两句。

  可能这个家真正替姜瑜高兴的就是冯三娘了。

  饭后,冯三娘主动到姜瑜房间里,拿出一身浅红色,没有补丁的衣服,递给了姜瑜:“这是你五岁那年,我带着你去探亲,你爸爸在城里的百货商店买的。这衣服,下地穿着浪费了,怪可惜的,我就一直没穿,压在箱底留了下来。现在你有出息了,要去公社上班,明天就穿你爸爸买的这件衣服吧。”

  这件衣服款式很保守,虽然没穿过,但到底放了十年,颜色已经褪了些,看起来有些暗,没有曾经的鲜艳和亮丽。不过在这灰扑扑的农村,已经很别致了。

  但姜瑜并不打算接受,这件衣服冯三娘珍藏了十年,对她来说应该意义非凡。自己既然没打算认这么个妈,那就别接受别人的好处了,她又不是买不起衣服。

  “不用了,我就一个小播音员,穿得比书记还好,让别人怎么想我?”姜瑜把衣服推了回去,婉拒了她。

  听她这么说好像也有道理,可看着姜瑜衣服上的补丁,冯三娘又有些担忧,怕姜瑜穿得太破旧被人看不起。

  姜瑜把她拉起来,推出了房门:“放心吧,没谁会看不起。我这是劳动人民的朴素作风,谁看不起我,就是看不起劳动人民。”

  这顶大帽子一扣,搞得冯三娘也无话可说。

  她走后,见时间还早,姜瑜翻出是那本《蔡特金传》看了一会儿,看着看着她就开始走神,上次收到梁毅的信和包裹,因为不确定能不能去公社,她一直没回梁毅的信。

  既然现在事情定下来了,她似乎也有必要跟他说一声。不说也不行,改变了通讯地址,她不说,梁毅肯定也猜到了她的工作发生了变动。不过写信的事,她还是等明天去公社看看情况回来以后再说吧。

  金安公社离荷花村不是很远,大约有五六里地。它的前身是金安镇,后来改为了金安公社,规模非常小,公社只有一家供销社,一家农技站、一个武装部,一个肉联厂,还有一个公社办事处,外加一个食堂。

  几家单位总共有几十号工作人员,大都在食堂吃饭,也有一部分人家就在附近,回家吃饭。除了政府办事机构,公社附近还住了十几户农民,其实他们以前都是镇上的居民,公私合营后,家里的店铺财产充了公,很多人又重新拿起锄头,下地干活了。

  公社也有革委会,主任就是由金安公社的书记刘云东兼任。乡下这地方,大多都是农民,往上数九代都是根正苗红的泥腿子,而且宗族势力庞大,很多时候村子里的事,外面的人都插不上手,所以革委会的工作也很清闲,除了刘云东,就只有另外两个干事。

  这两个干事,穿着一身笔挺的中山装,看着人五人六的,但一双眼睛贼溜溜的,就像躲在阴暗处的蛇,冷不防就给人咬一口。给姜瑜的观感非常差。

  不过也不知庄师伯找了谁出面给她弄来这个工作,刘书记对她的态度非常和蔼,那两个干事惯会见风使舵,见状,也不再老是用那种阴冷审视的目光打量姜瑜了,对她说话都客气殷勤了许多。

  姜瑜一律笑脸迎人。简单地认识了几位领导后,她就被安排到了广播站守着,每天传达上面的政策和意见,偶尔也有刘书记召各个村子的村干部开会之类的通知。

  其他的时候,都非常清闲。姜瑜没事揣着一口袋松子去肉联厂、供销社转,瞧见姑娘、小孩子就塞半把松子。

  半个月下来,她在公社的人缘越发好了,大家都知道公社新来了个总是笑眯眯的小姑娘。每回她去买肉,肉联厂的师傅都会专门挑肥的那块割给她。姜瑜内心是抗拒的,她更喜欢吃瘦肉啊,无奈,这个年代,大家似乎都更喜欢肥肉。好在筒骨、排骨、猪蹄这些也在被嫌弃的行列,经常归了姜瑜。

  她托供销社的供销社售货员孟丽,买了一口有点缺口的瑕疵锅,安放在了公社后门的那间杂物房里,没事就炖个筒骨汤、排骨汤、猪蹄汤喝,中午再去食堂买个饭,打个素菜就是一顿了。

  这样连午饭她都几乎不回周家吃了。每天早出晚归,她与周家人打照面的功夫仅仅局限在了早上,但最近一段时间,做倒爷做得风生水起的周老三父子早晨要么还没回来,要么就躺在床上补眠,所以跟姜瑜碰面的机会寥寥无几。

  一天两天还能说是巧合,半个月都如此,姜瑜猜测这里面肯定有猫腻。不过他们又没妨碍着她,姜瑜也懒得去管他们的破事,继续优哉游哉地过自己的小日子。

  但村里人就没这么淡定了。

  这天底下就没不透风的墙,周老三父子三人现在天天要么不上工,要么总是迟到,时间长了,村里的人肯定有意见,也不知道是谁告到了沈天翔那里去。

  挖社会主义墙角,搞资本主义那一套,沈天翔肯定是要管的,他带了几个民兵一起去周老三家搜了一圈。周老三很狡猾,收来东西从不带回家,沈天翔当然什么都没搜到,只能败兴而归。

  回去后,李会计跟着去了他家。关起门来,李会计气得直拍桌子:“哼,周老三肯定不老实,就这不到半个月,他已经买了好几回肉回来了。还有他家那闺女,那衣服的样子布料肯定是城里的百货大楼才有的,听说他那闺女有一回还端了一碗红烧肉去找叫孙亭煜的那个知青,自己家的肉都吃不完了,还有多的送人……”

  哐当一声,西边的屋子里似乎有什么东西打碎了,惊得沈天翔和李会计齐齐站了起来。

  沈天翔偏着头,朝西边那间屋子里喊了一声:“红英?”

  “爸。”西边那间屋子缓缓被拉开,一个十四五岁,娇俏的少女从门里探出一个头来,娇滴滴地唤道,“爸,李叔叔,不好意思,刚才看书看得睡着了,醒来不小心把笔筒扫到了地上,吵到你们了。”

  “小心点。”沈天翔这个老来女没脾气,“赶紧回屋看你的书去,我跟你李叔还有工作要谈。”

  沈红英不依,从屋子里跑了出来,拉着沈天翔的胳膊,摇啊摇:“爸,人家看得头都痛了,你们让我休息一会儿吧。对了,你们刚才说到哪儿了?周家的闺女去给那个叫孙亭煜的知青送肉吃?周家的闺女是叫姜瑜的那个吗?”

  沈天翔摇头:“是周建英。姜瑜那孩子不会那么没分寸呢!”

  不是姜瑜,竟然是周建英!沈红英心里泛起了惊涛骇浪,这男主怎么跟恶毒女配搭上线了?究竟哪里不对?

  她忙急切地问道:“那姜瑜呢?”

  沈天翔不解地看了女儿一眼,不懂她为什么要这么激动:“姜瑜去公社的广播站上班了,你问她做什么?平时也没看你们有什么往来。”

  “姜瑜怎么会去广播站呢?”沈红英那个急啊,她去了广播站还怎么跟男主结下深厚的革命感情。

  有李会计在,沈天翔也不好说是走的自己的路子:“哎呀,你小孩子问这些做什么,赶紧回去看书,我跟你李叔还有事。”

  沈红英失魂落魄地回了房间,把门关上,一屁股坐在床上,心乱如麻。乱套了,全乱套了,这剧情不知偏到哪儿去了。

  沈红英本来是个高二的女生,平时比较爱看小说,有天同桌推荐她看了晋江文学城一本叫《姜瑜复仇记》的网络小说,结果第二天醒来,她就变成了书中的一个无名小卒沈红英,荷花村村长的老来女。

  原书中这姑娘因为家里就她一个女孩子,上面两个全是哥哥,又比她大得多,所以很受家里人宠爱,养成了骄纵天真的性子,后来看上了一个知青,要死要活地要跟对方在一起,跟着对方回了城。因为只是个无足轻重的配角,书里也没写原主的结局。

  沈红英穿来后花了三天才接受了自己穿进一本书里的事实,并且根据她对这本书的记忆,想出了一条对策,那就抱紧女主和男主的金大腿。原书中说了,女主姜瑜是个有恩必偿,有仇必报,恩怨分明的人,对朋友非常友善义气。

  沈红英以前一直生活在象牙塔里,天天被父母宠着,她除了读书,什么都不会,除了抱紧女主的大腿,她也不知道该怎么办。

  可她好不容易才想出这么个法子,谁能告诉她,女主怎么跑到公社去上班了,她这一去,还怎么跟男主同甘共苦,建立深厚的革命友情,然后双双考入清大,成为一代传奇?

  沈红英百思不得其解,在家里想了半天,实在坐不住了,她得去公社找姜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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