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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1章 【正文完结】


第121章 【正文完结】

  生辰宴不需要江忆岑操心,第二天生辰宴就要开始了,他还不知道江子森和南安儒都讨论了些什么。

  他们知道江忆岑和南书熠都不希望别人过多打扰他们的私人生活,生日的宴会就改在咏江饭店举办。

  生日宴的前一天,江忆岑依旧在公司里忙碌。

  早上和南书熠分开时,便提前告诉他今天晚上无论如何也要早点回家,不能加班。

  江忆岑当然知道他的意思。

  本来要给江忆岑的生日惊喜,在被南安儒和江子森两人截胡后,他只能改变自己的计划。

  江忆岑今天一天都没有心思工作,可是他知道得给南书熠一些准备生日惊喜的时间。

  开会时,他时不时看手表,搞得下面的人都以为他有急事,一个个都不带喘气的汇报工作,语速都快了几分。

  江忆岑还奇怪:“你们今天怎么说话都这么快?”

  营销总监说:“江总,你是不是有什么急事要去办。”

  江忆岑摇头:“没有啊。”

  营销总监:“你刚一直在看时间,我们以为你有事。”

  江忆岑笑了下:“我没什么要紧事,你们继续。”

  原来他也掩饰不住南书熠想要给他的惊喜,他也没有自己想象中那么镇定。

  心存好奇,便什么事也做不成。

  江忆岑难得放下自己的工作,站在办公室窗前望着窗外独属于这个城市的风景。

  对面的大商场门口墙上挂着个大屏,上面播放着咏江饭店的广告,数秒后又换成了其他品牌。

  这个时代的变化就如这大屏上展示广告的速度,一切都很快。

  他来这里也有三年了,他都能感觉到自己已然是一个及格线的现代人,大部分时间他都能听得懂员工们聊天时说的网络梗了,当然,听不懂的时候,他就微微一笑。不过,他一直不需要去迎合别人,只是自己想了解这个时代罢了。

  他很庆幸自己一来到这个时代就遇到了南书熠,而后又遇到很多欣赏他的人,他交到了很多朋友,也认识了许多各行各业的人,不同的阶层,不同的年龄段,有的可以成为朋友,有的关系平常。

  好不容易熬到下午五点,江忆岑提前下了班,他们公司不提倡加班,除非特殊情况有需要,他都会提前走。

  他今天走得比以往都要急切。

  因为他过的是自己的生辰,与身份证上的身份不一致,公司里的普通员工也无法知道他的生辰时间,自然不知道他着急着回家的原因。

  如今,在南书熠的悉心指导下,他也会自己开车了,一开始上路时,要么是南书熠在副驾里坐着,要么是陈叔在旁指导,如此一周后,确实江忆岑可以熟练驾车,并熟悉当前的交规后,才放心他自己开车出门。

  如今已经相当熟练了。

  他住在心里充满期待往家方向开,下班早,路上也不怎么堵,还提前到达了。

  他没第一时间进家门,提前进屋,万一撞破他在安排怎么办?到时候就没有给他的惊喜了。

  他在门外等了几分钟后,才打电话问南书熠:“我快要到家了。”

  电话另一头的南书熠语调轻松:“好,等你回来。”

  江忆岑又等了几分钟后才开车进家门。

  一进屋就闻到一股香浓烤肉味儿。

  家里平时会有佣人,但今天却一个也没见着。

  江忆岑直接朝厨房走去,路过餐厅时,看到了满桌菜盖着盖的菜盘。

  他在厨房看到忙碌中的南书熠,对方背对着他,似乎没有发现他靠近。

  江忆岑就这么站着边上,看他将一盘料理好的白鳝鱼放上锅里清蒸。

  南书熠开了火,按下定时后,又去处理一盘如白玉珍珠般白菜,他用白菜做底,铺在盘子上,然后再是豆腐,接着是虾等海鲜,他猜南书熠想做一道地道的三鲜汤。

  江忆岑看他做的这两道菜就知道他做的全是自己爱吃的。

  这就是他要给自己的生日惊喜?

  不管怎么样,江忆岑看着满满的一桌子菜,也符合他对生辰的最初期待。

  如今,最爱吃的不过是一道家常菜,天天待在饭店,吃得太好,南书熠又忙,家里又有做饭的厨师,很久没见他下厨了。

  他做的味道总和别人不一样,不像厨师那般追求完美极致,可就是非常符合他的胃口,百吃不腻,哪怕是他把菜炒糊了一点点,他都觉得好吃。

  这时候,他明白,原来爱情是盲目的,有情饮水饱具象化。

  南书熠早就发现江忆岑了,他处理完手里的最后一道食材,抬头看他。

  “饿了没?”

  “还没进家里的时候不觉着饿,但是现在却像是饿了一个月。”

  “马上开饭,先去餐厅坐着等我。”

  江忆岑却没离开,而是继续看南书熠在厨房里忙前忙后上最后一道菜。

  南书熠弄好一切后,将菜端上餐桌,将江忆岑按在椅子上,然后掀开盘子上的一个个盖子。

  他说:“八菜一汤,少爷来点评点评?”

  江忆岑闻着就香:“嗯,好啊。”

  “这道煎鹅肝,十分我打九点九分,扣除的零点一分怕南先生骄傲。”

  “这道白鳝鱼肉质爽滑,有嚼劲,同上。”

  “这道啫啫生菜煲,入口清脆,好吃。”

  南书熠听着他的夸赞,确实有点飘了:“比之你们咏江饭店的大厨,如何?”

  江忆岑摇头说:“毫无可比性。”

  南书熠笑容一下就硬在了脸上:“看来我确实不如饭店大厨。”

  江忆岑起身给南书熠夹了块蒜香排骨:“不,咱们饭店的行政大厨不如你,只有南先生做的菜最符合我的口味,独为我洗手作羹,大厨于我而言就是填饱肚子,而南先生,则是填满我的胃和我的人生。”

  南书熠听得舒心,继续给江忆岑品尝他今天的成果。

  他的手艺自是毋庸置疑,江忆岑吃得很满足,最后都吃撑了。

  当他以为南书熠还有其他的惊喜时,却发现南书熠收拾完厨房后,便和他到放映厅一起看电影。

  两人有一段时间没有这么放松了,江忆岑靠着他,两人黏黏乎乎地,电影放映结束,他记住的只有南书熠快要将他舌尖吸麻,完全不记得片子里的主人公到底有没有找到凶犯。

  他甚至没想起来自己今晚的期待是什么,情欲总是容易让人深陷其中。

  时间消磨将近凌晨,南书熠终于抽身先去洗了个澡,江忆岑趴在床上不想动了。

  南书熠出来后还是拉起他一起去了浴室,他难得没有在他洗澡的时候进来捣乱,否则又是后半夜才能入睡了。

  江忆岑洗了个舒服的澡。

  今天的南书熠在床事上规规矩矩,平时极少戴小雨伞,今天全程戴上了,生怕他会怀孕,江忆岑有那么一会儿觉得他不戴也问题不大,毕竟他平时可没这么老实,不过,他心里也很高兴。

  他刚擦拭完头发,手机便响了,他一看,是南书熠。

  怎的在家里还打起了电话,出什么事了吗?

  江忆岑:“怎么了?”

  南书熠:“你来花园一下,我刚发现这里有一块很奇特的大石头。”

  江忆岑:“真的假的?”

  南书熠:“真的,快来,它居然会发光。”

  江忆岑依言下楼,往大门的花园走去。

  只是,当他站在花园路口时,却发现花园完全变了一个样,花园里不知几时装上了闪烁的彩灯带,一路指引着他前往走。

  江忆岑明白了,这才是南书熠想要给他的生日惊喜。

  他轻轻地笑了下,南书熠总是愿意为他花心思。

  这是他们之前来挖宝藏的花园,每棵树上都亮起了彩灯和铃铛,风一吹,铃铛晃晃荡荡,仿佛在给他奏一曲生日歌。

  不仅如此,每个铃铛下还挂着一张纸条,那是他平时和南书熠沟通往来的小纸条。

  一路过去都是他们相识,相爱的见证。

  走到路灯的尽头,南书熠却不知几时换上了正经八百的西装,手里拿着一个深蓝色的丝绒小盒子,像是在原地等了他许久。

  他脚边是摆成爱心形状的数百朵新鲜的玫瑰花。

  江忆岑走到他面前,笑着问他:“会发光的石头呢?”

  南书熠同样笑了笑,但他却单膝跪在他面前,向他递上盒子里闪闪发光的大石头,那是一颗经过精雕细琢的天然蓝色宝石。

  “江忆岑先生,我很高兴你能来到这个时代,很高兴能遇到你,无论未来遇到什么事情,我都愿意与你同舟共济,分享我所有的财富,将我所有的爱都倾注于你,每年都做第一个向你说生日快乐的人,你愿陪我一生一世吗?”

  江忆岑接过他手里的戒指:“我很愿意。”想必这就是他说的会发光的大石头?

  南书熠这才站起来给他戴上宝石戒指。

  之后,他转了个身,像变魔法似的揭开身后的黑布,架子上是他提前准备好的生日蛋糕。

  他点燃了蛋糕上的蜡烛,说道:“许个愿?”

  江忆岑许久没有这么郑重地许愿了,他闭上眼睛,双手交握,开始许愿。

  他有家,有爱人,有亲人,有一切,很圆满。

  那他便许愿,南书熠身体健康,万事顺意;

  许愿他和南书熠长长久久,白头偕老;

  许愿世界和平,再无战争。

  他睁开了双眼,对上南书熠专注的眼眸。

  南书熠:“吹蜡烛?”

  江忆岑握上南书熠的手:“我们一起吹。”

  两人一同吹灭了蜡烛。

  南书熠没有问他许了什么愿,他想,江忆岑这么善良的人,他的愿望必定是很善良。

  他在江忆岑的额头亲了下:“生日快乐,以后你每一年的生日,我都要做第一个祝你生日快乐的人。”

  江忆岑环上他的腰:“谢谢南先生,谢谢你来到我身边。”

  南书熠在他颈间吸了吸气:“也谢谢你选择了我,六少爷。”

  江忆岑眸子微微湿润。

  ·

  生日的当天晚上,南安儒和江子森在咏江饭店安排了江忆岑的生日宴会。

  他们对邀请的宾客有一个着装要求,那便是男士要穿最得体的西装,女士则穿最漂亮的旗袍或者是礼服。

  每一个被邀请而来的宾客首次见到了咏江饭店的奢侈辉煌,走进宴会大厅的那一刻,他们像是误入了民国时期上流社会的世界,珠光宝气,雕金琢玉。

  舞会还特设了舞池,台上是专业的歌手在演唱,而演唱的曲目不是现代流行曲,而是上个世纪的流行曲。

  有绅士的男士邀请优雅女士跳舞,有坐在一起谈笑,宴会上的点心精致美味,酒水也都是适度,周围暗处配备了安保,安全感满满。

  宾客们今天都很意外,接待客人的竟然是风光满面的南远董事长,大家都知道,他是真把今天的主人公当成宝贝儿子。

  七点钟,今日的生日主角现身。

  一对壁人牵着手从楼梯缓缓下楼,每一步都走在宾客们的心间,牢牢锁住了他们的视线。

  江忆岑一身浅色西装,他一如往常,全身上下简单却精致,只不过一向低调的他指间却戴着一枚耀眼的蓝色宝石戒指,一眼便知价值不菲。

  与他同站在一起的是同样耀眼夺目的南书熠,不过,他今天为了不抢爱人的风采,特意穿了件深蓝色西装,他的手与江忆岑十指相扣,难得江忆岑愿意与他在人前牵手,如此场合,相当难得,这也是他向众人昭告“这么个优秀的人是我南书熠的”。

  江忆岑深深地吸了口气,这是他来到现代后第一次以他的名义办宴会。

  他侧头看了一眼南书熠,后者抬眉给他鼓励。

  江忆岑这才朝一众宾客开口:“大家好,我是江忆岑……”

  他是来自民国的江忆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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