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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7章


第97章

  在村里做工都是按照天数给钱的, 所以林樾和沈凌之一到家放下东西就开始帮忙搬瓦片,一直干到黄昏,他俩才回灶房做饭。

  立冬一过, 天黑的越发早了,所以申时末, 沈正初就招呼还在房顶上的人下来,让他们早些回家。

  沈岩之抹了一把额头的汗, 心里有些过意不去, 这个点儿就回实在有些早了, 往常出去做工,最早那天也还得再过半个时辰, 主家才会让走。

  “正叔, 时候还早, 我们把这点儿干完再走吧。”

  “对啊, 二哥,这儿也没多少了, 干完好住人。”

  林樾两人住的侧屋这会儿已经换上了大半瓦片, 只有中间位置还是茅草, 估计再干半个时辰就能干完了。

  沈正初摆摆手, “今儿天气好,晚上肯定也不会下雨,这一点儿明早来干也来得及,今儿你们过来的早, 早些回去才好。”

  沈正初的说的很坚定,林樾几人听到也跟着帮腔,“我爹说的是,各位叔伯兄弟就先回吧, 明儿再过来。”

  见他们都这么说,沈岩之几人也没再纠结,利索地从房顶上下来,又把竹筐瓦片收拾了,喝完最后一口热水才离开。

  沈广初刚出门就低声道:“今儿咱们回得早,明儿就来早些,总不好让他们吃亏。”

  “大哥说的是,那明儿还是这个点我们就过来。”

  来做工的这几个人也不是随意找的,像一些平日里做活就爱磨洋工的那种,沈正初一个也没有找,所以这一行人里虽然有想多干几天好多赚些钱的,但更多的还是想着早点把活计干完。

  除了做工的六个人,沈正初夫妇也是一直跟着干活儿的,就连林樾和沈凌之得空也会跟着忙活,不过五日,沈家的茅草屋就换成了青瓦房,最后一块瓦片放下去的时候,院子里直接响起了欢呼声。

  林樾看着屋顶那一排排整齐排列,形似鱼鳞的青瓦,心里涌起了巨大的满足感,青灰色的瓦片,本该是沉稳,静谧的,但在夕阳下的照耀下,林樾却觉得它极其耀眼,仿佛在闪光一样,光亮照进内心,让人一看就心生愉悦。

  良久,他才轻叹了一声,“这回下雨天终于可以安心地待在屋子里了。”不用像之前一样,一下雨就得飞奔出去,从灶房里,院子里把各种锅碗瓢盆都拿出来接水,尤其是沈淮之的书,林樾每次都提心吊胆的,别的湿了晒一晒就好,八成能恢复原状,但书要是湿了,八成是没法恢复的。

  今天他和沈凌之回来得早,做的小馒头也没卖完,除了之前那些颜色,林樾还琢磨出了黄瓜汁拌面的淡绿色,蝶豆花汁拌的天蓝色,之前做薄荷蒸糕用过蝶豆花,不过林樾给忘了,还是那天路过河边突然瞧见才想起来蝶豆花也可以染色的。

  颜色一多,每天做的量也多了,每天得卖到下午才能卖得七七八八,今儿午时刚过就回来了,所以还剩了二十多个,趁帮忙的从房顶下来喝水的功夫,林樾回灶房把馒头热了热,还拎了半桶紫苏饮出来。

  “广叔,二伯,堂哥,快来吃点东西歇一歇。”

  林樾做的小馒头是村里的小孩儿最爱的点心之一,难得吃到一顿的白面做的馒头,还便宜量大,颜色好看,每次他们出村前都会有小孩儿在村口等他们,手里紧紧攥着一个铜板,纠结好久才能选出来要什么颜色的小馒头,要是哪天有小孩儿拿了两文钱,把所有颜色的小馒头都买了,那他/她那天就是所有小孩儿最羡慕的人。

  今儿林樾端着小馒头出来,几个大人也不好意思要,等林樾说了每个人面上至少有三个,有一个中年男子就支支吾吾地开口了,“这个能带回去吃吗?”

  林樾眨了眨眼,点头道:“三叔,这自然是可以的,只是家里油纸不多,没法给你们包上了。”

  “不用不用,我去外头摘个芋头叶子包就行。”说完就大步出去了,出乎意料的是他一出去,剩下的五个人全跟上了。

  来做工的这几个,不是家里有儿女就是有孙子孙女,平时少有能吃点心的时候,今天既然有机会,怎么也得带回去给他们尝尝。

  林樾也清楚他们的意图,因为他小时候他爹也是怎么做的,他第一次吃栗糕就是他爹去做工主家给的。

  既然给了点心,那饮子就不能不给了,幸好家里竹筒多,他们出去摘叶子的时候林樾就把饮子盛到了竹筒里,包馒头的时候一同递了过去。

  沈正初紧跟其后,把工钱拿了出来,整整两大串铜板,大部分是林樾两人这几天摆摊赚了还没来来得及去换成银子的。

  六个人做了五天的活计,一共两千一百文钱,一个人就是三百五十文,因是给的铜板,双手拿都拿不下,幸好昨晚收工前说了今儿要发工钱,他们都带了荷包来。

  林樾和沈凌之一起数的,数完所有的铜板都过去一刻钟了,他俩数完递过去还没完,又等做工的几个人都数了一遍,这回招工的事才算圆满结束了。

  沈岩之是最先数完的,把荷包往怀里一揣,说道:“多谢正叔,下回有活计记得叫我,保证给您干得妥妥帖帖的。”

  沈正初爽朗一笑,“放心,下回肯定头一个就找你。”

  沈岩之也跟着笑了,等他爹也数完钱,就告辞离开了,家里的小崽子今早还念叨着想吃糕点,虽说没有点心,但有小馒头他肯定也喜欢,得赶紧回家,让他趁热吃。

  他们一走,剩下的几个人也跟着走了,明显都是同一个心思,把手里的小馒头和饮子尽快带回家去,还有这回赚的银钱,总算能给家里人添一件冬衣了,过年也能割一斤肉吃。

  林樾也跟着出门了,不知道为什么,最近每当高兴的时候他就想和沈淮之分享,今天这种大喜事,肯定也要和他说,“爹,娘,凌之,我去接淮之了!”

  小两口感情好,沈正初夫妇自然是乐见其成的,宋寻春更是挥手道:“去吧去吧,记得把你弟弟也叫过来,我们今晚吃顿好的。”

  沈凌之更是大喊道:“哥哥,不用急着回来,晚饭我会做的,你和我哥在外头多转悠一会儿再回来。”

  林樾原本没想那么多,被调侃了才反应过来确实有点儿不对劲,沈淮之又不是去了哪里,离家连一里路都没有,这样还要频繁地去接,他突然有些脸红,出门的背影都透露出一股落荒而逃的意味。

  私塾里的学生见到林樾已经很淡定了,停下来行了一个简单的礼才离开,沈淮之还在学堂里批作业,最近学生开始描红,每天都有作业,能描出个样子就没几个,剩下的都是歪七扭八的,沈淮之每次看都会被气到,再想起自己小时候也是这个样儿,甚至还不如这几个歪七扭八的,心里只有一个念头:他真是对不起他老师啊。

  林樾进去的时候就看到沈淮之眉头紧锁的样子,不由开口问道:“这是怎么了,眉头皱得都能夹死蚊子了。”

  沈淮之起身拉了他一把,摇头叹息,“教学生读书比我自己读书还要难十倍。”

  林樾噗嗤一下笑了出来,“你教我的时候没意识到吗?”林樾也学了很长时间了,认识的字越来越多,但写字还是那个样子,一不小心还会糊成一团,就比私塾里的小萝卜头稍好一点点而已。

  沈淮之一脸理所当然,“教你和教他们自然是不一样的。”林樾只是学得慢而已,但脑子很灵活,不像私塾里个别捣蛋鬼,教不听还不学好。

  再者,教林樾识字这件事本身,林樾才是重点,识字是次要的,而在私塾里,他一门心思都是想让他们尽快学会写字好进行下一步,两年时间真的很短,沈淮之教书不到一个月,已经开始焦虑了。

  林樾今天来得晚,林杨早不知道跑哪去了,他只能拎了个椅子坐在沈淮之对面,双手杵着下巴,“那你快些,等你忙完我们就回家,娘说今天要做好吃的。”

  沈淮之笔尖顿了一下,才想起今儿应该是完工的时候了,“屋顶都翻新完了吗?”

  林樾点头应了一声,回道:“嗯,工钱都付了,李窑匠估计得还挺准确,买的青瓦基本用完了,只剩几块家里之前用的瓦片。”

  看着林樾的样子,沈淮之突然道:“那剩下的瓦片以后可以搭一个狗窝,我们也养条狗看家护院。”

  林樾还真没想过这个,毕竟养自己就挺费劲的了,但沈淮之这么一说,他又觉得养条狗好像也挺好,等以后他们有了孩子,刚好能和小狗一起长大。

  “等明后年吧,我们先学一学怎么养,之前我听说他们养狗是给狗子喂麦麸,苞谷面的,还有的是自己吃什么狗子就吃什么,等我们手里积蓄多一些再养。”

  沈淮之见林樾这么认真也跟着点头了,“听你的,到时候留意一下村里养狗的,要是有合适的小狗崽子就要一条来养。”

  村里养狗的人家不少,生了小狗崽一般都是送出去的,因为家里养不了那么多,去年沈姑姑家就送了几条给村里人,不过那时候沈家人没想着要养,也就没要。

  两人说了会话,等沈淮之批改完作业,又把祠堂各处检查了一遍,从角落里翻出一张纸,一个帕子,还有一个荷包,一个玩具小狗和一个竹蜻蜓,他习以为常地放到学堂门口那张桌上,锁上门拉着林樾出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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