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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3章 庄家分钱 肉松呢


第53章 庄家分钱 肉松呢

  黎荞这辈子都忘不了那一晚的陶竹。

  明明是一个小哥儿, 却干着壮劳力的活儿,单薄纤细的身子与他身后板车上高高的、堆成垛的麦子形成鲜明的对比。

  但是,他所看到的那一幕, 在他没看到的时候,经常发生着。

  哪怕现在和陶竹成亲,知道陶竹过的不错,但每每想起那一幕,他还是忍不住心疼他。

  因此, 此时此刻,迎着陶竹闪亮亮的眸子, 他笑着道:“别说是一晚了, 三晚也可以。”

  “不,一晚就好了。”陶竹摇头,他虽然高兴, 但还是家里的生意重要。

  其实他和黎荞没打算在此时买牛车的, 他们刚买了板车,家中也只有三亩田地, 这耕牛对他们而言并不是必需品。

  而且他们家现在是挣一天的银子买一天的建材,手中的存银不多。

  可郑屠户提了一嘴,说镇上有户人家要卖牛车, 价格还算合适, 于是他就心动了。

  他的想法很简单, 牛车对他们家而言,的确不是非买不可。

  但也的确是早晚都要买。

  于是他就让黎荞去镇上看看。

  谁知这一看, 直接就买回来了。

  乡下的这种耕牛, 寿命普遍在十年以上, 而黎荞买的这头耕牛不到两岁, 在耕牛当中还属于少年。

  此时,他瞧着小牛温润无害的大眼睛,再摸一摸它光滑的皮毛,越看越喜欢。

  “我去拿些玉米粒喂给它吃。”

  “去吧。”黎荞笑眯眯的点头。

  耕牛在乡下虽然属于大物件,但是,一般人家喂养耕牛,都是拿青草、干草喂,只有少数人家才偶尔拿杂粮喂牛。

  像是在三柳村这边,一般都是用小麦秸秆、玉米秸秆当饲料。

  节俭惯了的陶竹,这会儿哪里想得到小麦、玉米秸秆,他直接端了半筐玉米粒放到了小牛跟前:“吃吧。”

  一边说一边伸手轻柔的拍了拍小牛的背,眉眼间全是笑。

  小牛感受到了陶竹的善意,它两只大大的牛眼看了眼陶竹,然后低头去吃筐里的玉米粒,并没有初到陌生地的不适应。

  陶竹很惊喜:“它好乖。”

  说着他又轻轻拍了拍小牛的脑袋:“以后就喊你小乖吧。”

  黎荞:“……”

  这一幕看的他笑不出来了:“竹哥儿,你看它的表情,快跟看我时一样温柔了。”

  “瞎说什么。”陶竹好笑的看了黎荞一眼:“今后咱家的重活、累活都是它在做,而它还是个孩子,性子又这么敦厚乖巧,咱们待它好点儿是应该的。”

  说到此处,陶竹看向小牛的眼神更温柔了。

  “你之前去卖鱼,三百多斤重的鱼,却只能推着板车去。今后再也不用受这份罪了。”

  黎荞:“……”

  原来竹哥儿是因为他所以才对小牛这般温柔。

  他心里舒服了,又笑了起来:“你长的好看,所以你说的对,咱们以后就喊它小乖。”

  “……你快去吃饭吧。”陶竹没想到这也能拐到他好看上,愣了一秒,然后脸上的笑容扩大。

  谁不喜欢心上人天天夸自己好看呢。

  “好~”黎荞应声,被陶竹脸上的灿笑晃的尾音有些荡漾。

  其实吧,也不能怪竹哥儿看小牛的眼神温柔,谁让竹哥儿长的好看呢,貌美的人,看什么都深情。

  要怪就怪他找了这么一个好看的夫郎吧!

  黎荞美滋滋的进了厨房,厨房的大锅里放着他的午饭:

  大米饭配红烧肉。

  另外还有一碗肠粉。

  三柳村这边以面食为主,黎荞也喜欢吃面食,但面食吃的多了,偶尔也会想念米饭,于是他就特意买了袋大米,还把红烧肉的做法教给了黎春桃。

  此时,香喷喷的大米饭配上油汪汪的红烧肉,勾得他肚子咕咕直响。

  当然,肠粉也不错,配上红烧肉的酱汁,滋味那叫一个绝。

  黎荞吃东西不讲究正不正宗,他的搭配总是随心所欲,好吃就完事了。

  一小盆米饭、一大碗红烧肉、一大碗肠粉,他很快就吃完了,肚子饱了,也就困了。

  陶竹进厨房时,恰好看到他在打哈欠,便道:“你去睡一会儿,不用操心生意的事儿。”

  自从黎春桃接手了做点心的前期工作,他们夫夫两人的时间宽裕了许多,不用再跟从前那般一刻都舍不得休息了。

  “不了,陶树这个无赖竟然去找庄文闹过,我想去庄家瞧瞧。”黎荞道。

  “嗯……也好。你告诉武哥,只要陶树敢去庄家闹,那就来喊我,让我去揍他。”

  陶竹点头道。

  “好,竹哥儿最厉害了,是陶树的克星。”黎荞竖起了大拇指。

  不过,以陶树的性子,等没饭吃的时候,肯定还会来骚扰陶竹的,嗯……到时候就制造个意外,让陶树跟陶老汉一般躺床上起不来吧。

  那样的话,他不介意花钱雇人照顾陶树,权当是花钱买清净和名声了。

  于是黎荞去了一趟庄家。

  庄家人还不知道陶树去找庄文闹过,庄文在县城,庄家人平常无事并不会往县城去,两边消息沟通不太及时。

  此时,庄家人听了黎荞的话,并不生气,他们才不会为了陶树这种烂人生气。

  他们很高兴,庄文带到县城的三个小书架竟然都卖出去了?

  这么顺利的么?

  庄武高兴的直搓手:“我明天就去县城找大哥问问,顺带再送过去俩衣帽架。”

  这几日,他和庄园几个人做了几个树杈型的衣帽架,还有给黎荞的置物架。

  “把我那个置物架也带过去吧,先看看行情。我不急着用这个置物架,新房子盖好我和竹哥儿搬进去时给我就成了。”

  黎荞道。

  “真不急着用?”庄武问。

  “真不急,不用它我家的生意也照做。”

  “成,那我带去县城看看行情。”庄武狠狠点头,满脸都是兴奋之色。

  其实一个小书架挣不了多少钱,并不能让他们庄家发大财,但他是真心喜欢做这个,现在爱好能带来一些小钱钱,这简直妙极。

  翌日,庄武赶着牛车带着衣帽架和置物架去县城找庄文。

  庄文瞧见庄武很高兴,赶紧把卖掉三个小书架的事情说了。

  他瞄准的是和庄家家境差不多的同窗,而且他也不怕丢脸,面对着同窗异样的视线,他坦言虚度三十年光阴,如今能为家中带来些许收入,他只觉得骄傲。

  大丈夫生于世,若是连小家都养不了,又何以为朝廷养天下人尽绵薄之力?

  总之,他不怕被同窗嘲笑,不觉得此举有辱他读书人的身份,再加上小书架的确好看好用,于是三个小书架轻轻松松就卖出去了。

  并且,他的售价,比庄武预料中的要高不少。

  庄武原本觉得,一个小书架能挣三十文的手工费就了不得了。

  结果庄文卖的价格却是每个小书架的纯利润有七百文。

  这让他大大的震惊。

  竟能卖这么多钱?

  “和读书沾染上关系,哪有便宜的?”庄文一脸淡定。

  “想不到大哥你在做生意这块有如此天赋。”庄武真心叹服。

  “……别从这个角度夸我,我不想听。”庄文叹气。

  唉,他想要的是读书上的天赋啊!

  “不过,既然这小书架卖的挺贵,那咱应该分给黎荞钱。”庄武道。

  “这是自然。”庄文点头。

  于是,庄武回到村子之后,立马就拿着钱去找了黎荞。

  黎荞听完庄武的话,也有些震惊,想不到庄文还挺会推销。

  但分钱就算了。

  接下来,双方磨了足足半个时辰的嘴皮子,这期间庄武灌了三大碗冰镇酸梅汤,但还是没能如愿。

  甭管他怎么劝,黎荞就是不肯收这个银子。

  黎荞的想法挺简单,小书架虽然简单,但也得两三天才能做一个出来,平城的市场就这么大,很容易饱和。

  所以,别看第一次卖的不错,但实际上挣不到多少钱。

  庄武见状,只能起身告辞。

  但走到门口的时候,他忽然顿住脚步,然后将手里刚才被黎荞拒了一次又一次的一串铜板丢进了院子,他自己则是拔腿就跑。

  “三七分,你三,这是小书架的七百文,你们不要就扔了!”

  黎荞:“……”

  陶竹:“……”

  两个人瞧着地上那一串钱,再看看庄武跑的比兔子都快的背影,无奈了。

  黎荞走了过去,将那串铜板捡了起来,然后他把钱递给陶竹:“竹哥儿,你收起来,咱们将来的衣帽架、置物架这些,咱们找庄家买。”

  “好。”陶竹点头。

  庄家不愿意让黎荞吃亏,那黎荞自然也不愿意占庄家便宜。

  想起韩小雁,他暗暗叹了口气,要是人人都和庄家一般就好了。

  庄家的小家具生意顺顺利利,望月楼的生意也越来越好。

  短短几日间,蛋黄肉松馅的青团就成为平城最火的点心,吃过的都夸好,吃不到的很想吃,这种情况下,蛋黄肉松馅的青团就越来越火。

  望月楼的人也越来越多。

  望月楼的人多了,醉仙居的自然就少了。

  傍晚,赵掌柜瞧着冷冷清清的醉仙居,一张脸阴沉的要滴出水来。

  他原本以为,黎荞这辈子最大的能耐也就是在待在山沟沟里卖点心,不就是青团,他不信他做不出来。

  结果,现实狠狠给了他一巴掌,他还真做不出来味道相同的青团。

  更绝的是,黎荞还折腾出了一个蛋黄肉松馅的青团!

  蛋黄他理解,但肉松是个什么玩意儿?

  他和醉仙居的所有厨子把那蛋黄肉松的馅仔仔细细扒拉了无数遍,也没找出肉来!

  气死!

  *

  作者有话要说:

  回来了,明天会多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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