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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3章 黎荞剧情少,黎春桃,黎大忠白柚 过渡章


第83章 黎荞剧情少,黎春桃,黎大忠白柚 过渡章

  等村人把宋石头等人赶走, 等黎菽娘仨情绪稳定下来之后,天已经黑了。

  简单吃了晚饭,黎大山郑浅浅小夫夫回了他们俩的新家。

  他们小夫夫的新房子也盖好了, 前后两个院子,格局和黎荞家一样,但房间少,院子也小,不过足够他们俩住了。

  黎春桃也回了家。

  黎菽娘仨回老院子。

  黄有名也回了房间准备睡下。

  大院子里很快只剩下了黎荞和陶竹两人。

  夫夫两人回后院沐浴, 初秋,夜晚已经有了丝丝的凉意, 但白日里太阳的威力依旧很大, 足以将淋浴间水桶里的水晒热。

  从淋浴间出来时,夫夫两人的脸颊都被热气熏红了。

  黎荞拿着干棉布巾擦头发,一边擦, 一边瞅身边的陶竹。

  陶竹也在拿着棉布巾擦湿漉漉的长发, 察觉到他的视线,便扭头看向他:“怎么了?”

  “嗯……你今天有没有被我吓到?你怕我吗?”犹豫了一瞬, 黎荞还是问出了口。

  “为什么怕你?”

  “我把宋石头废掉,我看当时不少乡亲都被我吓着了。”

  黎荞说着顿住了脚步,微微攥紧了手里的棉布巾:“你怕我吗?”

  “我肯定不怕你啊。”

  陶竹也停下了脚步, 一双水眸睁大了几分:“你竟然在担心这个吗?我怎么会怕你, 我觉得你干的漂亮, 有血性。你要是不帮着三姐出气,那我才怕你呢。”

  在他的观念里, 自家姐妹或者是哥哥弟弟在婆家受了委屈, 那娘家这边的兄弟当然要帮着出气。

  若是啥都不干, 那算什么亲人?算什么男人?

  “……你不觉得我当时打人的狠劲儿, 和平日里我的很不相符么?”

  黎荞明白他的脑回路,只能继续问最关键的部分。

  他在末世时是靠着杀戮才活那么久的,不仅杀丧尸,还被迫杀过同类。

  他穿越之后,平日里瞧着温和没脾气,是因为他觉得这个世界的很多事情都不必计较,和末世比起来,这里的事算什么,都是小儿科,不值得他费心神。

  但实际上,他在末世被逼出来的狠厉一直未丢,这份狠厉平日里不显,只是藏在他的骨子里,可一旦有人触碰到他的底线,那这份狠厉就会跳出来。

  别说是废掉一个人了,杀人他也不会眨眼。

  这样的他,陶竹会害怕吗?

  陶竹一直以为他是原身,但他不是,他考虑过向陶竹坦白来历,当然,不是现在,是以后。

  但今日瞧着村人看向他时的惧怕眼神,他犹豫了。

  哪怕以后他和陶竹的感情更好,但若是他突然说他不是原身,那对陶竹来说,应该很惊吓吧……

  换位思考,爱了十余年的人突然不是这个人,这搁谁身上都是恐怖片吧。

  “是不相符,平日里你总是笑眯眯的,好像永远都不会生气。但今天涉及到三姐,你生气很正常。若将来我受了委屈,你别说是拎着椅子砸人了,你怕是能直接拎着刀杀人。”

  “这很正常啊。”

  陶竹不知道黎荞心中所想,但他心里想什么便说什么,他不会瞒着黎荞,他说着歪了歪脑袋,睁大眸子问黎荞:“我将来若受了委屈,你会怎么给我出气?”

  黎荞:“……”

  行叭。

  只要他不挑明,那陶竹永远理解不了他真正想问的。

  “我会尽力不让你受委屈,不让人欺负你。”他道:“如果我哪天顾忌不到让你挨了欺负,那我肯定会报复回去。哪怕是杀人放火,我也会帮你讨回公道。”

  “这不就成了。你为了我杀人放火,我又怎会怕你?”

  陶竹一下子就笑了,他说着用棉布巾把长发绑了起来,然后伸出手抓住了黎荞的手。

  “你的出发点是为了我好,我不会怕你,永远不怕。”

  黎荞:“……”

  虽然陶竹不知道他真正想问的是什么,但陶竹此话算是回答吧?

  歪打正着?

  他想和陶竹坦白,是为了陶竹好,他想和陶竹分享异能,想和陶竹分享陶竹到不了的现代社会……

  黎荞废掉宋石头的事,以光速传遍了十里八村,翌日下午,李瓶带着周芸(庄泉媳妇,庄文大儿媳)来黎荞家买蛋黄酥。

  陶竹卖给李瓶的蛋黄酥很便宜,真正的成本价,只收取原料钱,不要手工费,一枚只有十文钱,这个价格李瓶吃得起。

  李瓶买了蛋黄酥之后,一如既往的没走,而是拉着周芸坐下来和陶竹聊天。

  她昨天回娘家,错过了黎荞废掉宋石头的那一幕,今天她有类似的事要和陶竹说。

  “小芸她娘家是周家庄的,和周明盛一个村儿,小芸说周明盛他爹娘在悄悄关注春桃。”

  “啊??????”

  李瓶一句话出来,把正在厨房里忙活的几个人都吸引了出来。

  黎大山和郑浅浅从他们俩所待的大厨房里冒了头。

  黎春桃皱眉,抓着炸东西的长筷子从厨房出来站到了院子里。

  黎菽正在揉面,忍不住也举着沾满了面粉的手从厨房出来。

  至于坐在李瓶、周芸对面的陶竹,眉心拧出了几条纹路:“他们怎么关注的?”

  周芸咽下口中的蛋黄酥,解释道:“从前,周明盛爹娘觉得他们儿子是城里人,所以就看不上村子里的人,很少和村里人交流,就算是交流,那也是炫耀他们儿子成了城里人。”

  “后来不是老天爷显灵了嘛,老天爷狠狠惩罚了赵二妞,大家伙儿开始站在春桃这边,觉得周明盛忘恩负义一家子都不是好东西,于是这老两口就更不爱和村里人交流了。”

  “但最近几个月,他们老两口特别爱往人堆里凑,当村人谈论起春桃时,他们不接话,但也不走,只是竖着耳朵听。”

  “要知道从前他们提起春桃都是骂骂咧咧,各种污言秽语,可现在不骂了,还听的很专注。”

  “一开始村人没意识到,但时间久了,大家伙儿也就察觉出来了。有人问他们老两口咋不跟从前似的骂骂咧咧,他们俩竟也不反驳,只是黑着脸。”

  “而且最近周明盛回村回的勤快了,要知道周明盛刚成为城里人时,一年当中也就过年时才回村。”

  “只凭着这些,也不能说周家人又在打春桃的主意。但昨日宋石头过来,我觉得甭管有没有证据,还是得过来说一声,反正周家人不是好东西,就算是真冤枉了他们,那也是他们活该。”

  “没错,他们当初既然想逼死春桃,那现在甭管有没有证据,都可以说他们是在打春桃的主意。”

  李瓶重重点了头。

  宁可错杀,不可放过!

  陶竹:“……”

  话是如此,但周明盛没有主动送上门,难不成要冲到县城把周明盛废掉么?

  “只要周家人不送上门,那我不想计较从前的事儿了。”黎春桃沉默了一会儿,低声开了口。

  主要是没有证据,锤不死周明盛。

  她的情况和黎菽不一样,宋石头是渣的明明白白确确实实无法抵赖,但她和周明盛是一笔烂账,谁都锤不死谁。

  既然这般,那她就越过越好,气死周家人。

  “芸嫂,你回娘家时可以宣传宣传,我现在一日的工钱是一百五十文,逢年过节荞哥都会给我发红包,我手里的银子将近有三百两了。”

  她来黎荞这里干活没多久,工钱就和黎大山的一样了,黎大山为了追郑浅浅,时常会买东西。

  但她没有这份开销,她把所有的工钱都攒了下来。

  所以现在她已经是小富婆了。

  “来求娶我的小伙子,不仅长的好,性子也好,排着队等着我挑。”

  “我自己识字,能记账,也能看得懂一些杂书。”

  “我现在虽然依旧是个村姑,但不是从前那个只知道干活、任劳任怨的村姑。按照荞哥的话说,我财富自由,还能识文断字,只有我挑夫家的份,夫家挑不了我。”

  “除了我自己,谁都做不了我的主。”

  说到此处,黎春桃忍不住笑。

  原本是想要气一下周家人的,可说着说着,想到自己的现状,她实在是憋不住脸上的笑意。

  单身小富婆,爽死了好么。

  哪怕今年已经十九岁,但她一点儿都不急。

  嘿,气死周家人。

  院子里的其他人,看黎春桃不但没有因为周家人生气,反而说着说着自己笑了起来,便放了心。

  陶竹道:“你说的对,你现在日子这么舒坦,何必在意周家那帮不是人的人渣。”

  “要我说啊,春桃,你先别急着把亲事定下,等黎荞考上秀才举人,那你的身价还要涨一波,到那时,来求亲的就不仅仅是乡下的小伙子了,说不定会有秀才。”

  “那个周明盛看不上你,但他现在只是个童生,考了这么久依旧是童生,如果你是秀才娘子了他还是童生,那才笑死人了。”

  李瓶想到这种可能,乐的直拍腿。

  过了县试和府试,便可以称作是童生。

  周明盛早就是童生了,但没能再进一步成为秀才。

  所以她说的这种情况,的确有可能出现。

  别黎春桃真成了秀才娘子周明盛还是童生,那乐子可就大了。

  陶竹也越想越觉得乐,趁着给黎荞送冰糖雪梨百合汤时,便把李瓶此话告诉给他。

  黎荞闻言挑了下眉:“那我可得托文哥给春桃相看了,他认识的秀才多。”

  “成!”

  陶竹脸上的笑意未去,点了点头。

  黎荞看着陶竹含笑的眉眼,也笑了一下,然后拿着勺子低头喝汤。

  长而密的睫毛遮去他眼底的阴霾。

  说起来,不仅仅周明生是童生,那个向陶竹提过亲的高志远也是童生。

  周明盛是个忘恩负义的小人,但高志远呢?

  竟然主动向陶竹提亲,绝对目的不纯。

  黎荞在琢磨高志远,但高志远现在快吓死了。

  他现在能确定,这个黎荞,不是他上辈子的那个黎荞!

  他上辈子时黎荞早早死了,所以现在这个黎荞绝对是被鬼上身了。

  如果还是原来那个黎荞,那绝对没能力做出粉条,更没能力惊动圣上。

  黎荞废掉宋石头,如此骇人听闻,如此残酷无情为富不仁,可竟是无一人骂黎荞,人们反而是与黎荞站在同一阵线痛斥宋石头。

  黎荞的威望,比江知县都要盛了!

  这太可怕了,要知道黎荞现在和他一样只是个童生,连秀才都不是呢!

  黎荞在平城一呼百应,万一黎荞记仇找他,那他分分钟就要被废掉了啊。

  咋办?

  跑路?

  可是往哪儿跑,整个河西府都是黎荞的天下!

  他现在唯一的出路,便是七皇子这个机缘。只要他救了七皇子,那黎荞能奈他何?

  黎荞就算真的做了大官儿,那也奈何不了他!

  按照上辈子的情况,陶竹是在两年后救了七皇子,可陶竹到底是在哪儿救的人啊?

  ……

  嗯,就陶竹的活动范围来看,救人地点八成是在三柳村旁边那个山上,也唯有那个山才有变数。

  要不,今后让他娘多去山上转转?

  ……

  黎荞家的日子照旧过。

  入秋了,马上该收红薯了,但不管是三柳村还是周边村子,村人脸上的笑容都不多。

  红薯今年大减产,大家伙儿真的笑不出来。

  不过,好在不少人家养了鸡鸭猪,一些嗅觉敏感的,在夏天时又多养了些鸡鸭。

  鸡鸭长的快,能下蛋,能吃肉,而且还有黎荞这个稳定的销售渠道。

  红薯减产带来的损失,他们一定要在鸡鸭身上找回来!

  村人们多养鸡鸭,黎荞家哪怕有点心消耗,有望月楼消耗,那家里的鸡蛋鸭蛋也快泛滥成灾了。

  再加上他家的小麦快要收获了——他家小麦种的晚,因此收的也晚。

  于是,黎荞便想要在自家的院子后边盖一个仓库,专门用来存放粮食。

  老院子里养着耕牛,鸡鸭,还住着黎菽娘仨和王小哑陈枣儿,实在是没地方存放那么多粮食。

  此时的村子不跟黎荞上辈子时那般,街道整整齐齐,一排排房屋排列有序,此时的村子,是在朝廷划出来的区域范围内,爱住哪儿住哪儿。

  因此,三柳村的格局是每家都住的随心所欲。

  黎荞家的院子在村子南边,再往南原本是荒地,如今多了个白柚和黎大忠。

  但白柚黎大忠距离他家中间隔着一段距离,这段距离足以盖一个仓库了。

  黎荞行动力十足,当即去县城买了地契和建材,回来之后就动工。

  这仓库要大,不仅存放粮食,还得住人看着这些粮食。

  黎荞家又要盖房子,村人纷纷过来当工人,黎荞给的工钱高,还有食补,能挣一点是一点。

  仓库叮叮当当建的很快,黎荞和陶竹每日都要去转悠一圈看进度,这天中午,午饭过后两人如同前几日那般去了工地。

  刚来到工地,不远处便传来了小孩子的哭嚎声,夫夫两人顺着声音看去,只见黎大忠和赵二妞各抱着一个孩子,正从大院子里出来。

  紧跟着,白柚也出来了,离得远,瞧不清他的神色。

  他和黎大忠赵二妞说了几句,黎大忠和赵二妞抱着俩孩子立马走了。

  但他盯着黎大忠的背影,整个人仿佛成了雕塑,一动不动。

  陶竹见状,和黎荞说了一声,然后朝着白柚走去。

  陶竹还未走到白柚跟前,白柚便从雕塑的状态中回神儿,他看到陶竹,轻轻一笑,然后朝着陶竹走了过去:“这仓库盖的真快。”

  “嗯,人多。”陶竹点头,仔细瞧他的神色,见他眼眶红红的,便安慰道:“小孩子不懂事,让大忠哥好好教教,趁着性子未定,赶紧掰回来。”

  白柚闻言,苦笑一声:“是韩小雁一直在悄悄挑唆。”

  “我原本觉得她可怜,想要给她些银子,可她不但没有悔过的念头,还让俩孩子经常找我闹。她配不上我的银子。”

  身为寡夫郎,他知道韩小雁日子不好过,为避免黎大忠牵挂,他想过给韩小雁银子。

  但是,韩小雁不配,真的不配。

  以韩小雁的性子,若他真给了她银子,那她必定蹬鼻子上脸,今后说不定还会借着黎荞的名头惹事。

  罢了,谁让他当初选了黎大忠,这是他该受的。

  陶竹听得白柚这话,先是惊讶,随后立马道:“不可,柚哥,对付韩小雁,咱们必须冷酷到底。咱们但凡心软一下,那她就能借机找事。”

  “我知道了,放心,我不会对她心软的。”

  白柚认真点头。

  “你别太在意她,大忠哥是好人,只要男人好,那旁的不算什么。”陶竹安慰他道。

  “我知道。”白柚说着笑了,那双红红的眼睛立马灵动了起来:“大忠是好人。”

  与黎大忠成亲这几个月,他一点儿都不后悔。

  如今住的这个大院子是拿他的银子修盖的,为防止黎大忠有入赘的错觉,他平日里很注意照顾黎大忠的感受,小到今日吃什么饭,大到他田地里种什么庄稼,他都和黎大忠商议。

  他的付出,黎大忠感受到了,也回应他了。

  他的话,黎大忠全都认真听认真回答,没有过一丝的敷衍。

  黎大忠甭管去做什么,事前都会和他说,哪怕是去一趟厕所,也要告诉他一声,并且邀请他一起。

  还有平常下地干活,也会问他要不要一起去。

  当然,黎大忠并不是要让他下地干农活,黎大忠是怕他住在村子里无聊。

  这份体贴这份黏糊,他喜欢极了。

  在亡夫家时,他每日都要伺候前婆婆,一直到前婆婆睡了他才能回他自己的房间。

  迎接他的,是他亡夫的鼾声。

  感受过守活寡还要伺候人的日子,他对黎大忠满意极了,黎大忠下地干活,他当然要跟着去。

  他到了田地之后不需要干活,只需要站在黎大忠身边与他聊天就成。

  他和黎大忠虽然身份差距大,黎大忠也不识字,但他们之间挺有话题聊的。

  他小的时候,他阿爹教他如何打理自家的田产,并且一再的叮嘱他要把田产抓在自己手里,唯有田产不会背叛他,这种话听的多了,他也就当真了,自小就跟着他阿爹认真学习。

  所以他对庄稼挺了解的,每一种庄稼如何种、亩产量如何,他全都清楚。

  黎大忠是种庄稼的好手,对这些也都很了解,所以他和黎大忠有共同话题。

  黎大忠不识字,但他一点儿都不嫌弃,他父亲是书生,负了他阿爹。

  他亡夫是书生,让他尝尽委屈。

  而且自小看多了县学那些书生,对于这个群体,不是他地图炮,但确确实实有很多人渣。

  所以啊,不识字又怎么了?

  他想讨论诗词歌赋的时候,他可以找其他人,他不一定非得找黎大忠。

  而且,黎大忠也不惦记他的银子,他给黎大忠银子,黎大忠不要,说他自己挣的有,而且没需要花钱的地方。

  他给黎大忠买好吃的,买好衣服,黎大忠高高兴兴的接受,不会指责他胡乱花钱。

  而且,在床上时,黎大忠也让他感受到了做夫郎的快乐,和黎大忠成亲后,他这才知道世上还有那么快乐的事。

  但下了床之后,黎大忠又恢复到刚认识时的局促,虽然干什么都拉着他一起,但却很少敢瞧他。

  这种反差,让他忍不住时常去逗他。

  所以说,和黎大忠成亲的这几个月,他过的舒心极了,一点儿都不后悔。

  黎大忠爱不爱他,他不知道。应该不爱,黎大忠对他更多的是出于负责的态度。

  但这有什么关系呢。

  反正他现在的的确确很开心。

  至于俩孩子,人生哪能事事顺心,只要甜蜜能压过烦恼,那就是好日子。

  陶竹看白柚提起黎大忠时笑的甜蜜,就放了心,他和白柚又说了几句话,见黎荞站在工地旁边对他招手,他便打算回去。

  不过,想到白柚的身份,他忍不住道:“我和黎荞想给春桃寻个秀才公,你认识的人多,你留意留意,看有没有合适的。”

  “秀才公?”

  白柚有些惊讶,听完陶竹的解释,他忍不住笑:“那必须得给春桃寻一个秀才公,一定得气死周家人。”

  “说起来,我这里还真有个合适的人选。”

  那便是帮着他悄悄在书院里散播流言的那位秀才。

  家境不好,但人不错,不然他也不会把散播流言这种事交给他。

  不过,虽然现在和黎大忠过的甜甜蜜蜜,但散播流言此事还不能让黎大忠知道。

  于是他便对陶竹道:“你且等一等,我明日去县城一趟问问他,那人姓章,今年二十三,模样还算周正,我瞧着和春桃挺般配。”

  陶竹没想到白柚这么快就寻着了,这速度可比庄文快多了,他又和白柚说了几句,然后才回去找黎荞。

  得先让黎荞掌掌眼,嗯,过两天他和黎荞去县城找庄文。

  *

  作者有话要说:

  这些人和事需要过渡交代一下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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