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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0章 首饰盒11


第50章 首饰盒11

  搞到大半夜, 丁厌觉得骨头缝也在酸涩发麻,光是楚瀛的手指头碰一碰他,他都会下意识地往旁边躲。

  但床就那么宽, 他一挪就险险地往下坠,楚瀛伸手把他捞回去, 贴了贴他的额头, “你是不是发烧了?”

  “我是热的……”丁厌拖着疲软的身躯下了床, 捡起衣服不管是谁的就往身上套,“我要去洗冷水澡, 降降温……”

  “要我陪你吗?”

  “不要……”

  在父母家,还是不如自己家。叫也不能叫, 怕被听见。可那是他能控制的吗, 他没办法的呀, 所以楚瀛全程捂着他的嘴, 不许他漏出一点声儿。

  他呼吸不畅、大脑缺氧,才变成这副四肢无力,脸颊红彤彤的惨状。

  ——我这是愈发胆大包天了,敢把男人带回家在爸妈眼皮子底下胡搞瞎搞。

  丁厌羞臊得蒙住脸,钻进浴室。

  ***

  周六睡到日上三竿才起床。空调在头顶吹了一夜,丁厌总觉着太阳穴有点胀, 他端着温在锅里的牛奶,去常温的客厅里坐了会儿。

  落地窗开着, 阳台与饭厅的两边的风对吹, 透光的窗帘小幅度摆动, 他勾着腿坐在藤木椅子上, 影子投在地板的光里, 低声哼着不成调的曲子。

  :哥!我睡醒了!

  韩云:嗯, 你嫂子也起了,出来吃饭?

  :Okkkkk

  丁厌把喝过的杯子放进水槽,又拿了干净杯子给楚瀛倒了一杯牛奶,走进卧室。

  出门前他给妈妈发了微信:我们约着表哥出门玩了,晚上兴许不回家,么么么么

  老妈:把杯子洗了

  要是就他自己,他才不洗呢,但有懂礼貌的小楚在,所以他把这项光荣的任务谦让给了对方。

  韩云比丁茵小两岁,比丁厌大八岁,是个戴眼镜、文质彬彬的男青年,相貌周正,个头不高不矮,只是不怎么爱笑,平白显出几分严肃。

  丁厌有记忆以来,哥哥和姐姐就经常带着他玩耍。十多岁以前,韩云和丁茵的相处很“青梅竹马”,又带个小豆丁弟弟,总被大人开玩笑逗乐。后来两人长大懂事了,懂得避嫌,关系也随之生分,现在只能算点头之交。

  韩云从小是闷葫芦性格,有事对谁也不说,但做事总能一鸣惊人,是远近闻名的“别人家孩子”。

  丁厌和他这个表哥没有共同话题,微信上一年到头也聊不了两句,翻开聊天记录全是转账和发红包。他认为韩云之所以对他这么好,是因为小时候兄弟俩在家玩儿,韩云学书上做什么科学实验,把自家厨房给烧了;是丁厌替他背了那口黑锅让他免于被爹妈竹笋炒肉。

  这算是丁厌幼年时的特权,他长得又瘦又小,豆芽菜本菜,就一张小脸儿肉嘟嘟,眼珠黑漆漆、雾融融。没人敢打他,只怕一棍子下去娃就没了。谁给他买戒指糖和口红糖,他就帮谁顶锅。

  傻人有傻福,他进入小学后被高年级男生欺负,是韩云翘课翻墙进到他们学校,把那些小屁孩儿提溜到操场上挨个扇了一巴掌,还趁保安赶来前爬树跑路了。

  哥哥像猴子般蹿上树梢越墙消失在视野里的那一幕,是丁厌对英雄主义的启蒙。太了不起了!太令他崇拜了!

  所以哪怕没有共同话题,丁厌还是很乐意亲近他哥,年轻人约着玩一玩,也用不着志趣相投,有的玩就行了嘛。

  韩云的未婚妻叫周芷茜,职业是律师,其实两人早就领证了,本来计划这个夏天办婚礼,但女方家里父亲去世,只好延后到明年。

  丁厌嘴甜,长得乖,一声声“嫂子”喊得很讨喜,周芷茜买什么都会先问他吃不吃。

  楚瀛比较意外丁厌没有向哥哥嫂嫂隐瞒二人的恋爱关系,大大方方地介绍他是“这我男朋友”。

  韩云挑了挑眉,朝他递出手:“你好。”

  楚瀛回握。紧接着被人问道:“那是你的车?”

  “是的。”

  韩云推了推眼镜,说:“那车底盘太低了,不好开,有10公里的土路。还是坐我们的车吧。”

  “好呀!”丁厌代替他答应道。

  四个人在路边的餐馆吃了顿便饭,驾一辆越野车掠过高速,驶进群山之间,路上的植被愈渐茂密,现代建筑消失得无影无踪。在清凉湿润的山风中,车开进一条坑坑洼洼的土路,翻山越岭,来到一座与世隔绝的小山村。

  这会儿太阳快落山,坐在露天小院里不会再晒伤皮肤。韩云和院子主人打了招呼,拎上水桶、抄网和一袋子动物内脏,牵着周芷茜的手,走向弥漫着草腥味的农田沟渠。

  丁厌拿着四根竹竿和一卷棉线,挽着楚瀛的胳膊,眼里的水光明亮。

  “这里是我哥找到的,他以前学画画嘛,到处写生,就和同学跑到了山沟里来郊游,发现这个村里的小龙虾特别肥美鲜嫩,个头大,还好钓。所以每年到吃小龙虾的季节,他都会带我们来。”

  楚瀛:“你不是不吃辣吗?”

  “小龙虾我还是能浅尝辣味的,而且我都吃蒜蓉味,不会很辣。”

  周芷茜走在前方,听到身后两人有说有笑,犯嘀咕道:“你弟弟去年带的还是女朋友,怎么今年换成男的了?”

  韩云:“我觉得在他身上,一切皆有可能发生。”

  “你们家里人挺开放啊?还能接受孩子是双性恋。”

  这话使得韩云拿不准对错,他回头问:“丁厌,你们这次回家,小姨和小姨夫什么反应?”

  “没什么反应啊。”丁厌低着眼看脚下的路,怕一脚踩坑里。

  “没什么反应?”韩云重复他的话。

  楚瀛代为提示:“你哥哥是问,你爸妈知不知道我们的事。”

  “哦,他们不知道。”丁厌提高音量答,“哥,你不会出卖我吧?”

  “我出卖你,我能得什么好处吗?”

  “不能,哈哈哈。”

  韩云又问:“那你不打算跟你爸妈说了?”

  问完被身边人掐了一下大腿,周芷茜斜乜他,动口型无声说:“万一人家两个就是玩玩呢?”

  “找到机会再说吧……你让我就这么说,我也不敢啊。”丁厌跳过土坑和石头,“到时候我爸我妈,你爸你妈,还有我大伯大婶,六张嘴加起来,我谁都吵不过,唾沫星子就能淹死我。”

  “你姐知道?”

  “茵茵姐知道。”

  “那让她帮你。”

  “她要是没离婚,她还能帮我说两句,但现在,她说话也不管用了。”丁厌不想聊这个,终结道,“哥,我一年才和你见几面,好不容易出来玩,你就别触我霉头了。”

  韩云闭嘴了。周芷茜抿唇笑道:“你弟弟真好玩儿。”

  钓小龙虾多简单,鱼竿都不用,打过孔的竹竿拴上棉线,棉线另一头绑上腥臭的动物内脏,放到河沟和水田里,四根竿子一起钓,半刻钟就装了半桶。

  丁厌钓着钓着,被蚊子咬了一手臂的包,而且蚊子只围着他咬,他痒得坐立难安,原地乱跳。

  “怎么就只咬我啊啊啊!”他快疯了。

  “因为你的血更香?”周芷茜带了花露水,给他喷了,但效果一般。

  韩云道:“这山里的蚊子太毒了,要不你们先回去?我们俩在这儿钓也够了。”

  “那好吧……”丁厌怕再被咬下去,全身没一块好皮,拽上楚瀛走了。

  可他这个星期好像被厄运缠身,还没走两步,小径边的荒草丛里蹦跶出一只灰绿色的肥胖蟾蜍,跳到了他的脚背上。

  丁厌的叫声惨烈到足以撼动方圆百里内的生灵鸟兽,他宛如喝醉了酒原地起舞的螳螂;楚瀛伸来扶他的手被他不分青红皂白地挥开,他就那么手舞足蹈地一脚插进了稻田。

  韩云和周芷茜笑得前俯后仰,差点儿一同手牵手摔进田里。

  楚瀛:“……”

  “我真是倒霉透顶,世界上居然还有像我这么倒霉的人……”丁厌捋起袖子,从农家后院里的蓄水缸里掬起水,洗去脸上溅的泥点子。

  楚瀛蹲着身,帮他挽起裤腿,露出两条白生生的、沾了少许泥污的小腿肚。他扶着水缸站立,楚瀛用水瓢舀了清透的井水,淋上他光裸的腿面、足背;清水冲洗掉泥渍,再上手轻轻揉搓,确保没有污垢残留。

  丁厌享受被服侍的待遇,遗憾地想手机不在手边,否则真想拍下这个画面啊,标题叫做《豪门大少爷俯首甘为孺子牛》。

  他的皮肤受不得搓磨,一捏全是红印,洗完的小腿像刷了红油的白笋,怪怪的。这是他自我感觉,但如果让楚瀛形容,那该叫漆了红釉的玉笋,也许这便是情人眼里出西施的滤镜吧。

  他们带来的背包放在屋子里,楚瀛给他搬了根凳子坐,再进屋拿了一双凉拖给他。

  这就是“有个听话的男朋友是种什么样的体验”吗?他体验到了,比养个儿子还爽,爽到飞起。

  丁厌趿着拖鞋回屋换了条干净的裤子,衣服懒得换,等下还得洗涮打理小龙虾呢。

  等韩云和周芷茜满载而归,四人围着两个盆坐在院子里,对刚落网的小龙虾施行了大清洗,用水、盐、白醋浸泡半小时,逼它们吐掉满腹的泥,再戴上手套,用刷子和剪刀开展去虾头虾线虾腮和二次精洗。

  配菜和调料是拜托院子主人提前备好的,食材准备就绪,掌勺的大厨是韩云,那下锅翻炒的动作爽利干练,行云流水,颇有专业厨师风范。

  丁厌和楚瀛咬耳朵说:“看到没,我哥这才叫做饭,你那叫雕花。”

  楚瀛:“那你喜欢吃饭还是喜欢吃花?”

  “嗯……我喜欢吃花。”天天叫他吃小龙虾,他可受不了,哈哈。

  一桶小龙虾有八斤左右,做了两大份,香辣和蒜蓉两个口味。先盛了两盘给主人家,他们再装盘端去院子,配上市区带来的卤味和啤酒,坐在一盏昏暗的灯泡下,吹着习习凉风享用劳动果实。

  为了照顾丁厌,在他的脚边点了一盘蚊香。

  都市人,聊来聊去,话题总绕不开工作、房子、婚姻和未来。

  “所以你新工作干得还挺开心的?”韩云只知他换了新工作,具体的不了解。

  “嗯,我有奖金,又不用坐班,开心死了。”丁厌怕弄破手套,剥得慢。“你呢,你们程序员是不是天天加班啊?”

  “一周能有一天睡满八小时就不错了。”周芷茜说,“不过我也没好到哪儿去,最近遇到的客户都有够难缠的。”她抬眼羡慕地望着他们,“还是你们好啊,还能休周末,我们都是在消耗年假。”

  “你们俩都赚了这么多钱了,为什么不休息一两年?”丁厌天真地发问。

  “真嫉妒你能问得出这种问题。”韩云不想聊工作了,给他们满上酒,“来吧,祝我和你嫂嫂能早日实现经济自由,不用再拿命换钱。”

  楚瀛把剥出的一小碗虾肉放到丁厌面前,再脱下手套,纸巾擦了手,举起酒和他们干杯。

  周芷茜撞了撞未婚夫的肩膀,示意道:“看见没?”

  韩云只能竖起大拇指,“牛。”

  丁厌:“哥,你也该这么对我嫂子,她愿意嫁给你这种不解风情的宅男,是你八辈子修来的福气。”

  但丁厌本身没有觉得很感动,楚瀛那是闲的;他一个不用工作、每年拿分红就能覆盖花销的富二代,在这种时候不安静如鸡,那不是给自己拉仇恨吗。默默地剥虾是他唯一能做的事。

  吃到后面,丁厌怕辣,所以酒喝得有点多,晕乎乎捧着杯子问韩云:“哥,要是我哪天跟家里人公开出柜,你会不会帮我说话啊?”

  韩云:“我能不发表意见吗?”

  “你是我哥!你怎么能不发表意见呢!你不帮我就是在害我……”

  “好吧,我会帮你的。”

  “那我敬你!”丁厌一饮而尽,思路又跑的没边儿了,“对了,你和嫂嫂的孩子出生了,得管我叫什么?”

  吃过饭,收拾掉厨余垃圾洗了碗,四人没坐下玩手机,而是由韩云去借了一把手电筒,领着他们走夜路爬山。

  山路陡峭崎岖,树桠枝头悬着一轮金黄澄亮的月亮。他们穿过斑驳的树影,来到一处视野宽阔,却深陷暗夜的悬崖边,韩云打着一束光跑进了半人高的草丛绕圈乱窜,随着杂草翻动的窣碎声贯穿旷野,无数的萤火虫腾空飞舞,像游离于低空的繁星。

  周芷茜捂嘴惊叫,面露喜悦,赶忙拿出手机录像。

  丁厌看呆了,说:“没想到啊……我哥还有这种浪漫细胞……”

  “那我就借这个机会了吧。”楚瀛说。

  丁厌转头,不解他此话何意。

  月亮与漫天萤火虫带来的光线仍旧微弱,看不清彼此的脸庞,但触觉的灵敏度因此放大了数倍。

  丁厌感到一个冰凉的环状物扣在他的手指上。

  那东西很重,形状不规则,不是他认知中的戒指。

  “这是什么?”他想借着微光认清,只窥得些许散碎的寒芒。

  “纪念品。”楚瀛语焉不详道,“送给你,我就能永远记得今年的生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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