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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2章


第52章

  扑进陆焕生怀里这个举动完全就是文宁没过脑子的一时冲动。

  他暗恋的人就站在不远处, 怀抱还对他敞开,不抱上去那还是人吗?!

  年轻气盛的男生, 很难在这个时候克制住自己内心深处的渴求。

  但是等他平静下来,理智回笼, 就有些羞耻了。

  他已经不是七八岁的小男孩了,哪怕是十二三岁的男孩, 也不会去要长辈抱抱。

  再过两个多月他就十九了。

  可是……

  陆焕生的怀抱很舒服, 很有安全感, 他甚至能感觉到陆焕生的胸肌。

  不用力的时候, 胸肌没那么硬, 软的,柔韧的,文宁羞耻的红了脸——他竟然想上手摸一摸,实在是太不应该了。

  他对陆焕生,应该是真诚的,纯洁的,不掺杂肉欲的喜欢。

  一见面就抱人家, 还想摸人家的胸,实在是太低级了。

  好在陆焕生没有读心术, 不知道文宁此时“低级”的想法,文宁身材削瘦, 十八九岁的少年人,吃得多但长的少,文宁的肌肉很紧实, 所以看起来瘦,只有抱在怀里的时候才能感觉到“分量”,陆焕生的喉结上下滑动,他的手放在文宁的后背,再向下挪一点,就是文宁的腰。

  文宁的身材非常好,蜂腰窄臀,但屁股翘,上节目的时候不用垫硅胶屁垫。

  陆焕生甚至觉得,文宁天生就属于他的怀抱。

  每一分,每一寸,他们是如此契合。

  最后还是陆焕生察觉到了文宁的不自然和尴尬,不动声色的拉开了两人的距离,陆焕生在文宁面前,从来都表现的儒雅随和,成熟稳重,他拍了拍文宁的肩膀,扫去那里的落叶,微笑着问:“饿不饿?带你去吃东西?”

  文宁:“歇歇再去,我现在还不饿。”

  陆焕生微笑着说:“那就一起去超市?”

  文宁脸上的红晕已经下去了,他奇怪道:“去超市干什么?”

  陆焕生:“买菜。”

  文宁大惊失色:“陆叔叔,我可只会煮粥!”

  他虽然很想说自己能做出满汉全席,然而理想虽丰满,显示却很骨感,至今为止,他只会煮粥,连煮面都还没学会。

  不过文宁还是很有自信的,他踌躇了几秒以后说:“我以后肯定能学会做菜。”

  陆焕生笑了一声,揉了揉文宁的头,文宁今天因为要上节目,所以喷了点发胶,摸起来没那么舒服,陆焕生收回手以后说:“你学做菜干什么?去买菜,我回去做。”

  对哦,陆叔叔会做饭,文宁高兴了,他恍恍惚惚地上了陆焕生的车,然后去了超市。

  超市这个点还没关门,但已经没多少人了,好在蔬菜看起来还算水灵新鲜。

  文宁头一次买菜,他不让陆焕生推购物车,自己推着,在前往生鲜区的路上已经往车里放了不少零食。

  文宁喜欢吃菜喜欢吃辣的,零食却喜欢咸甜口,薯片是他的最爱,又买了两大瓶可乐。

  在家的时候,他并不被允许喝碳酸饮料,现在没人那么严格的管着他了,他就彻底放飞了自我。

  陆焕生也只是在他拿零食的多看了一眼,然后问道:“不用保持身材吗?”

  文宁像是地主家的傻儿子,乐呵呵地说:“这段时间运动量大,应该不用刻意保持,等以后闲了,就要控制了。”

  文宁也是很在意身材的,他并不觉得男人不刮胡子,不洗头发,不换衣服,不在意个人形象就是有男子气概。

  男子气概是个很空泛的词,它似乎指代所有优秀的品性,但优秀的品性从来都是男女共通的,比如真诚,善良,坚强勇敢。

  那么摈除这些通用的品性之外,男子气概究竟是什么?

  是规定女人不能像男人一样坚毅,还是规定男人不能像女人一样打扮?

  文宁学历史的时候,知道魏晋时期的名士还往脸上敷白粉,还有人问“吾与徐公孰美?”,那时候他们似乎认为男人不修边幅,不打扮,就是野蛮人。

  所以文宁从不觉得男人打扮自己就是没有男子气概。

  文宁摸摸自己的肚子,嗯,非常完美,小腹没有赘肉,那么吃几袋薯片,喝几杯可乐应该是没问题的。

  陆焕生也只是说了句:“饭前不能吃零食。”

  文宁保证道:“我知道了。”

  他们一起去生鲜区买菜,文宁是看不出好坏的,他觉得这些喷过水的蔬菜,看起来都不错,绿油油的,很健康。

  陆焕生倒是会挑菜,文宁好奇地问:“这些菜不一样吗?”

  陆焕生笑了笑:“有些不新鲜,跟新鲜的混在一起,洒上水,不上手看不出来。”

  文宁:“……”

  买菜这么复杂的吗?

  陆焕生一边挑菜一边说:“我以前也不知道怎么买菜,那时候都是去市场买,好不好我也看不出来,老板还会偷秤,一样的菜报两样价钱。”

  “像你这样的,去那时候的市场买菜,他们能把五毛钱给你报五块。”

  文宁:“我也没有那么傻吧!”

  陆焕生眼底的笑意更浓:“最开始的时候,我都是跟在那些年纪大的阿姨身后,等她们挑完了买完了,我就去同一个摊位。”

  “她们已经讲过价了,我直接买,老板就不敢给我另外算价,偷没偷秤她们也看得出来。”

  文宁瞪大眼睛:“买菜都有这么多学问吗?”

  陆焕生笑了声:“其实没什么学问,只是那时候我穷,得省。”

  这是陆焕生第一次在文宁面前提起他过去的事。

  文宁有些呆,他并不清楚陆焕生出道前的事,只能从陆焕生的采访里找到一点蛛丝马迹,那就是陆焕生出道前过得并不好。

  陆焕生:“那时候物价还好,五毛钱可以买两包榨菜。”

  文宁:“……”

  陆焕生转头朝他笑:“其实也没那么难。”

  生活的难,对他来说其实不算什么,就像现在,他住在几千万的所谓豪宅里,睡的也不过是一张床,文宁在的时候,客厅还有点用。

  文宁去了节目组以后,客厅对他来说,只是一个空荡的空间,寸土寸金,却没有任何意义。

  两人最后买的东西装满了两个大袋子,搬上车以后,文宁很自然的坐到了副驾驶座上,然后取下了口罩。

  虽然以前没参加的节目的时候,他走在路上也会看他,但最多是被拍几张照片,或是拒绝几个胆子大的女孩要联系方式,但现在他上了节目,算是个“名人”,一旦被发现,可能会引起小范围的骚动——虽然这么说有点不要脸。

  文宁靠在椅背上,他想了想,也说起了自己以前的事:“其实我最开始不爱弹钢琴,也不喜欢学习,我就想天天玩。”

  陆焕生看着前方的路,却也认真听着文宁说的话。

  文宁伸了个懒腰,露出一小截腰,他笑了笑,小虎牙露了一点出来:“要不是我哥他们天天夸我,我早就放弃了。”

  他甚至还说他以前养过一条黑背,特别帅,也很威风,但因为生病没有治好,病死了,从那以后他就不养狗了。

  因为他当时哭得嗓子都哑了,觉得自己无法经历死别,就不再养宠物,宠物的生命跟人相比,实在是太短暂。

  作为主人,你要眼睁睁看着它生病,受折磨,而你除了把它带去宠物医院以外什么都做不了。

  它老了,走不动了,你又要眼睁睁看它牙齿掉光,只能吃点软食,它再也不能跑动,每天窝在一个地方。

  可能在它被痛苦折磨的时候,还要做出安乐死的决定,那太残酷了。

  文宁:“我以后都不会养宠物了。”

  陆焕生却忽然问:“你喜欢小孩吗?”

  这个话题实在是太跳跃了,但文宁竟然没察觉有什么不对,他听陆焕生问的认真,于是答的也很认真:“不喜欢。”

  文宁补充道:“乖巧的可能会喜欢,但小孩子就没几个乖巧的,我爸妈说我小时候也很调皮。”

  听说他非要拉着十多岁的大哥跟他一起玩捉迷藏,然后他还打碎了家里好几个古董花瓶,并且还说是大哥打碎的。

  他长大后听家里人谈起这个,都觉得不可思议——他那么小就学会栽赃嫁祸了!

  而且肯定没人教他,他是无师自通,这让文宁感觉很不好。

  好在爸妈也跟他说,小孩子都是那样,他们栽赃,或是说谎,都是在面对危险时的自我保护,是一种本能。

  所以等文宁接受过教育,懂事之后,就再也没做出过这种事了。

  文宁叹了口气:“我是比较相信人性本恶的,准确的说,应该是人生下的时候还是兽,甚至没有接受教育之前都是,只有本能,而本能都是很残忍的,所以要学习,才能有道德,成为好人,所以小孩子更需要大人的引导。”

  “我喜欢已经被引导过的乖孩子。”

  陆焕生:“……”

  文宁想的还挺深。

  然而他想问的不是这个啊!

  但勉强也算是让他满意的回答吧。

  回到家以后,两人都去了厨房,文宁兴致勃勃的给陆焕生打下手,虽然他的打下手就是洗菜——还洗的一地都是水,陆焕生只能用干拖把来拖,毕竟扫地机器人不能来拖水,陆焕生有些头疼:“要不你出去等着吧。”

  文宁倒不觉得自己没干好,他现在动力十足:“不用!陆叔叔,我帮你。”

  于是陆焕生只能让文宁“帮”了,文宁洗菜倒是洗的很干净,主要是他很仔细,青菜都是剥开了之后一片一片的洗,上面别说脏东西,叶片都快被他洗破了。

  只是非常浪费时间,也很浪费水。

  最后陆焕生炒了份炝炒青菜,醋溜土豆丝,又炒了盘西红柿炒蛋,煮了鱼汤。

  虽然很家常,但是也很丰盛。

  而且陆焕生是掐着两人的分量做的,两个大男人吃饱之后就没剩多少了。

  文宁自觉这一桌菜有自己的功劳,觉得比以前吃过的都要想,他吃完饭以后,连零食都不想吃了。

  只是倒了杯可乐,然后心满意足地歪在沙发上,陆焕生把碗筷放进洗碗机里,然后也坐到沙发上。

  “休息一个小时,我送你会宿舍。”陆焕生微笑着说,“你正好可以泡个澡。”

  这段时间录节目,文宁都没好好洗过澡,毕竟一个宿舍的人用一个卫生间,洗的时间太长了,别人就没时间用了。

  能泡澡当然最好。

  文宁点点头:“我坐会儿就去,陆叔叔你今天不拍戏吗?”

  陆焕生在茶几的果盘里拿了蜜桔,剥了一个之后递给文宁,文宁乖巧的接过去,然后一分为二,把另一半递回给了陆焕生。

  陆焕生的心,因为文宁的这个举动软了一半。

  似乎这个空荡荡的房子,在有了文宁之后,才有了那么点人间烟火气,有了那么点的家的味道。

  让他想把文宁长长久久的留下来。

  说来也奇怪,文宁是个十指不沾阳春水的小少爷,他可能在回国之前都没接触过几个等他不属于一个阶层的人,但他并不因家室而自傲,面对谁都是一个态度,烟火气原本跟他没有任何关系,但陆焕生就是莫名觉得安心。

  文宁吃了一半蜜桔,甜得眼睛都眯了起来:“好甜。”

  陆焕生:“你喜欢吃酸的?”

  文宁连忙摇头:“水果我只喜欢吃甜的,我最爱吃芒果和榴莲,最不喜欢吃葡萄,我连果味重的葡萄酒都不喝。”

  不过经过蒸馏的葡萄酒就没什么葡萄味了,只是度数有些高。

  文宁:“陆叔叔喜欢吃什么水果?”

  陆焕生看了眼天花板,昧着良心说:“芒果。”

  文宁高兴道:“下次可以多买点放在家里。”

  陆焕生僵硬的点点头:“好。”

  陆焕生——这辈子最受不了芒果和榴莲的味。

  不过但凡能忍耐的,他都能忍,虽然不喜欢,但不至于吃了就会吐。

  文宁又在沙发上赖了一会儿,问陆焕生在剧组怎么样。

  陆焕生用湿纸巾擦干净手指,他不太想跟文宁聊剧组里的事。

  虽然他和女主角都是导演挑的,但几个有重要戏份的配角,却是投资方塞得,毕竟这部戏虽然有鼎华的投资,但除了鼎华以外,还有其它几个影业公司,塞来的人原本陆焕生也看过资料,都是有过好作品的演员,只有一个戏份不怎么多,但也不怎么少的小配角的没什么作品。

  是被人塞进来镀金的。

  而那位长相漂亮,很可以供起来当花瓶的配角,演戏的时候演技不怎么样,一离开镜头,反而演技爆表了。

  他对好好演戏没什么心得,但是对怎么钻研人际关系很有心得。

  进组以后重要戏份有他就NG,NG结束他就一个劲的道歉,导演心力交瘁,其他人也只能跟着浪费精力和时间。

  但他显然不觉得需要下功夫,虽然也算下了功夫——每天晚上敲导演和其他几个戏份重的演员的房门,要向他们请教。

  有人放他进去,也有人没让他进去。

  娱乐圈同性恋很多,但其实也没那么多,抓起来有一把,但放下去,也只能淹没在异性恋的大潮里。

  所以放他进去的是少数。

  那是个老前辈,说是老前辈,其实也才四十出头,虽然敬业,但在圈里也是出名的男女通吃,跟妻子是开放式婚姻,还被拍过很多次。

  圈里心照不宣,不过老前辈很会做人,对他没兴趣的,他一概不撩,对情人也很体贴,能照顾的都会照顾——所以跟情人分手后,情人们都没有回踩一脚,才让他安稳到了现在。

  老前辈现在整跟花瓶如胶似漆,热恋当中,只是花瓶实在没有上进心,有老前辈一对一指导仍不努力。

  这几天似乎觉得老前辈并不是个好人选,他就把目光放在了陆焕生身上。

  陆焕生入行多年,见过被迫的,也见过自愿走“捷径”的,但这样的,他见得不多,至今为止加上这位,也就两三个。

  他还记得自己刚入行的那几年,进过一个剧组,那个剧组实在不怎么样,导演在圈内是出了名的潜规则大户。

  同一个剧组里的一个新人女演员,长得漂亮,身材好,演技也不错,但一有她的戏,导演就一直给她NG。

  时间久了,所有演员都不喜欢她,搭戏的时候不喜欢她,拍完了躲着她走。

  没半个月,她晚上就走进了导演的房间。

  然后一切就都变好了,她不NG了,能好好拍戏了。

  后来……那个女演员自杀了。

  抑郁症自杀,所有人都为她惋惜,因为她年轻,戏好,眼看就要红了。

  那个导演至今依旧混的风生水起,没见任何报应。

  陆焕生并不爱管闲事,他不知道是天生还是后天养出了一副冷漠心肠,无法与人共情,他道一声可怜,也只是道一声而已。

  这一行就是这样,外表光鲜亮丽,内里污秽不堪。

  刚入行的小演员,没有后台,怀揣着一腔梦想,想在这个花花世界打拼一个未来,拼出自己的一席之地。

  然而很快,他们的梦就碎了。

  能找个大老板已经算不错了,最可怕的是公司让他们去酒局,晚上不知道要跟谁去一个房间。

  签了合同,解约是一笔天价,公司再一套威逼利诱的组合拳,能扛下来的没几个。

  但多数都是空耗青春,没能红,没有钱,说不定身体也搞坏了,然后就成了消耗品,被公司毫不留情的抛弃。

  陆焕生现在想起来,依旧感谢自己的老师,不过如果没有老师,他应该也不会进这一行。

  他可能会多打几份工,存点钱去读个普通的大学,然后去找工作,或者创业。

  不会有今天,但也不会差到哪里去。

  只是那样的话,或许也没有多少机会能在这个年纪遇到文宁了。

  大约是老天眷顾他吧。

  陆焕生的另一半心也软了,他伸出手,握住了文宁的手。

  文宁原本看陆焕生没回话,就一直等着,结果等着等着就发起了呆,顺便仔细观察了一下陆焕生的侧脸。

  陆焕生在文宁眼里简直就是完美的,他的脸型,五官,每一处都是照着文宁的审美长的,文宁越看,心就越荡漾。

  他甚至都打算直接表白了!

  但是他一想,自己还没有卸妆,演出过后一身的汗,这个时候表白,实在不太好,显得有些不尊重。

  他还是准备找个好时候,他要打扮的英俊帅气,让陆叔叔觉得他很稳重,足以托付终身了再表白。

  文宁都已经想好了自己表白时要穿什么样的衣服了!

  要青春一点,但又得严肃一些,所以亮色系的西装比较好,但也不能太亮,太亮就不稳重了,最好有重色压一压。

  然后得是标准的三件套,衬衣外面要穿个马甲,然后才是外套。

  鞋子的话,他在几款皮鞋里来回不定,最终决定到时候让朋友们帮着参谋参谋。

  结果他还没想好要配什么胸针,就被陆焕生握住了手。

  文宁的心跳都快停止了!

  他僵硬的看向陆焕生:“陆叔叔?”

  陆焕生也只是忽然冲动,他以为自己吓到了文宁,就收回了手,欲盖弥彰地说:“你去泡澡吧。”

  文宁小心翼翼地问:“陆叔叔,你是不是想问我什么?”

  陆焕生张了张嘴,最后问道:“你谈过恋爱吗?”

  他还描补了一下:“感情经历没什么,不过要掩饰好,这一行就是这样,你经历了什么,总有被挖出来的一天。”

  文宁有点失望:“没有。”

  陆焕生这才像个知心大哥哥一样问:“为什么?你读书的时候应该很受欢迎吧?”

  文宁:“还好吧?不过国外大家都很直白,我明确拒绝了以后他们就不会再来找我了。”

  毕竟时间宝贵,这个目标不答应,就换一个目标。

  文宁:“也有锲而不舍的,不过数量很少。”

  陆焕生的眼底闪过一丝阴鸷,不过他很快调整了过来,笑着问:“锲而不舍的你也不答应?”

  文宁真心实意地说:“他们都不符合我的审美。”

  “我觉得他们长得还没有我好看。”

  陆焕生:“……”

  作者有话要说:  众人:“万万没想到宁宝还是个颜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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