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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4章 娶妻


第74章 娶妻

  荀飞光虽不年轻, 但笑起来时眉眼都带着少年意气, 沈歌一时看得有些傻。

  荀飞光见他这模样, 笑着伸手摸摸他的脸,“如何?被你相公迷住了?”

  沈歌冷静地将他的手扯下来, “荀哥,打完猎若不早些回去, 韶大哥便要过来寻。”

  十六岁的荀飞光十分怕束缚,尤其怕身后一众人的唠叨, 闻言他摇头感慨, “不曾想这么多年过去,韶信还是这么唠叨呐。

  荀飞光这话纯粹冤枉, 沈歌认识的韶信粗中有细, 豪爽异常,从哪个角度来瞧都与唠叨沾不上边。沈歌狐疑地转头看荀飞光一眼, 有些难以想象他强大冷静的荀哥少年时究竟是个什么性子, 现在见着了还是觉得不大真实。

  荀飞光带着弓箭与刀,他身后跟着的几名随从除弓刀外, 还有几只猎犬一路跟在后头跑。

  沈歌坐在他身前, 杜辛跑得极快,他险些没迷了眼。

  “驾!”荀飞光仍在催马前行。

  跑到一半,沈歌忽然感觉到他从身后取出弓箭,沈歌回头望他,他带着笑意道:“别动!”

  沈歌不再动,荀飞光揽着他, 拉满大弓,往上一射,箭羽咻一声飞出去,片刻过去,两只长着灰色毛的大鸟连在一起掉了下来。荀飞光竟是一箭二鸟,将高飞的鸟儿射了下来!

  猎狗汪汪叫着,飞快跑出去将大鸟衔过来。

  荀飞光弯腰摸摸猎狗的脑袋,将两只大鸟挂在马匹的屁股边上,又从马侧边驮着的囊袋里拿出肉干给猎狗吃,算是奖励。

  “如何?我骑术与箭术不错罢?”荀飞光抱着沈歌问,面上有些得意。

  “我以前从不知晓你箭术这样好。”沈歌目光中带着惊叹,他认识荀飞光近三年,从未这么清楚地发现他箭术极好,只是知晓他会打猎,喜欢隔三差五就上山,每次都能满载而归。

  “那是,箭术乃小时候我祖父和我父亲亲手所教,我最好的时候能在百步外射中知了。”

  “吹牛罢?”沈歌心情不由跟着放松起来,揶揄他,“百步之外,连蝉的身影都瞧不见。”

  “别人瞧不见可不等于我瞧不见。”荀飞光拉弓示范给沈歌看,眯着一直眼睛的俊美脸庞带着笑意,“今日没见着蝉,不过可以射点别的东西给你玩玩。”

  说着荀飞光放弓,这么远,沈歌也没瞧见他射的究竟是什么。

  荀飞光夹夹马腹,杜辛飞快上前,到了极近的地方,沈歌仰头看,才发现荀飞光射中的是一条蛇。

  长长的竹叶青尾巴被钉在树干上,若不是它在动,沈歌压根看不见树上有蛇。

  荀飞光指给他看时树上的长蛇仍在扭动,沈歌被吓了一大跳,下意识地一拍荀飞光大腿,颇有些愤怒地回头看他,“你弄蛇给我玩做什么?”

  “我以为你会喜欢来着。啧,你们书生就是……”

  “就是什么?”沈歌目光里带着杀气。

  对上沈歌黑白分明的眸子,荀飞光话再说不下去,他极喜欢这个小相公,要不然也不可能特地带来打猎。逗一逗就算了,荀飞光怕逗急了沈歌真会生气。

  “就是心慈手软。”荀飞光一笑。

  后来的侍从跟着上来,荀飞光道:“这蛇杀了,晚上吃蛇羹。”

  “是。”侍从应声,利落地上前处理蛇。

  因带着沈歌,荀飞光没往密林中走,只是在外围打下几只野兔,抓到一群野鸡外带两只小野猪。见猎物收集得差不多,荀飞光便收手打道回府。

  一行人带着猎物回到营地时,路上见着的清凌卫都在欢呼,这些东西虽不多,但晚上好好吃一顿的量还是够。

  大伙儿从京都走到南关城,一路以来极少打牙祭,肚子里都没甚油水。

  荀飞光特地嘱咐伙头兵,“这条蛇给我留下,晚上做成羹送来。”

  伙头兵应一声,高高兴兴地与荀飞光的侍从带着野猪野鸡等物去后厨。

  沈歌回到营地后去找韶信。

  这些日子韶信处理清凌卫的大小事宜,还得回百里宜他们千里迢迢送来的信,稍不留神就被骂个狗血淋头,每日都心力交瘁。

  “沈歌儿你回来了?老爷今日可好?”

  “好得很,百步穿杨,一箭双雕。”沈歌坐在他的位置上,简单翻看一下来往信件,“百里大哥他们到哪儿了?”

  “他们原先就在隔壁府,现在已经过了南关城,估计后日就能到这里。”说起这个韶信有些愁,老爷在他手中出事,责任就是他的,打一场他皮糙肉厚倒不怕,就怕百里宜一怒之下会断他的钱粮。

  清凌卫的军费都靠百里宜挣,韶信可惹不起他。

  “带了大夫么?还有药材,我们这什么都没有,药材得备着些。”

  “他说带了,让你不必担心。”韶信翻出百里宜送来的信件给沈歌看。

  沈歌点头。

  “洋夷的事你也不用担心,我已吩咐下去,消息都传了出去,说我与老爷意外受伤,此地无将。洋夷要是不来,那便最好,要是上了勾,想咬这么一口肥肉,保证让他们崩掉大牙。”

  “先小心防备着,帝都那头的消息也要留意。陛下一直忌讳荀哥,要是让那边知晓荀哥受伤失忆,还不知道会生出什么风浪来。”

  “你放心,我心中有数。”韶信是老国公亲自选了提拔到荀飞光身边的,带兵近二十年,经验丰富得很,不但处理战事是一把好手,就是政治素养,他也不缺。

  沈歌朝他笑笑,他倒不是怀疑韶信的能力,就是心中不安定,总想确认罢了。

  荀飞光洗完澡,过来一瞧,见沈歌仍在韶信这边,不由有些酸溜溜地瞪韶信一眼,“你怎么还在这?”

  这话是与沈歌说的,沈歌收起信件,“我马上就过去洗澡。”

  “快些,这一身尘一身汗的,你也不嫌难受。”荀飞光说是说,推着沈歌往外走的时候却极温柔。

  沈歌顺着他的力道往外走,回浴室洗澡去了。

  荀飞光等他去洗澡后又绕回来,迤迤然地背着手,大马金刀往主位上一坐,“说罢,近日军情如何?”

  “风平浪静。洋夷那头安分得很,一点消息都没传过来,岸上几家似乎也收拢了手脚,目前没有抓到他们与洋夷交易的证据。”

  “看着倒像水耗子似的,往海上一躲,找都找不到。”荀飞光飞速看完地图,嘱咐道:“反正我们在这驻扎下了,不必着急,好好等着,自然有马脚露出来。”

  “是。”

  “我这两日又翻出你的履历看过,你打仗打惯了,这点事难不倒你,小心朝廷那头便是。”交代完,荀飞光伸个懒腰,放心无比地拍拍韶信的肩膀,看着他道:“你瞧你,三十多的人了,你也该娶妻,省得孤零零一个人。”

  “老爷,我不喜欢男子。”您可以不用将您的小相公盯得那么紧。

  “不喜欢男子,那便主动些去找女娘。沈歌说要给将士们娶妻是罢?难不成第一个要先从你入手?”

  “多谢老爷好意,信已有打算。”

  荀飞光又是语重心长地拍拍他的肩膀,“抓紧。”

  沈歌不知道荀飞光还说了这么一着,他洗完澡后回来没见着荀飞光,于是转头去伙头兵那边。

  伙头兵做饭多是大锅饭,荀飞光习惯与将士同吃同寝,吃方面一直不怎么搞特殊,他的饭食顶多精致一些,不过还是以量大肉多为主,做也是与韶信他们的饭菜一起做,味道不算差,但若说好吃,也绝对好吃不到哪里去。

  今日荀飞光带着人出去打猎,沈歌猜测他可能有些馋肉,现下有时间,他特地去后厨瞧瞧。

  沈歌偶尔会过去下厨,伙头兵们第一次见到他们状元出身的二爷过去时还惊讶,见多几次,也就以平常心视之。

  “今晚吃什么?”

  “蒸鱼,野猪肉,蛇羹,野鸡汤,还有一道炒小白菜。”伙头兵让开位置给沈歌看。

  “都做好了么?”

  “没,只炖着蛇羹与鸡汤。”

  “今晚不吃鱼。”沈歌翻看食材,见野猪还留了一块五花和一大块肋排,野鸡也还有半只,篮子里还有几个菠萝,心中有了主意。

  排骨剁成块,腌制好油炸,而后与菠萝,干辣椒及些许食醋翻炒,做成菠萝咕噜肉。野鸡取肉干煸,与茄子炒在一起,做一道鸡丝茄子,再清炒一道小白菜。

  外加伙头兵做好的野鸡汤与蛇羹,沈歌用一个大托盘装好,亲自端着过去饭厅。剩下的菜则让伙头兵送到韶信等几个将领那边去。

  荀飞光见到沈歌端着饭菜进来,有些意外,“你去哪儿了?好一会没见着你。”

  “刚去炒了个菜,你尝尝喜不喜欢。”沈歌笑眯眯地把巨大的托盘放在桌上,一样一样地朝外头端菜。

  荀飞光忙过来搭把手,惊喜地闻闻手中的菜,“都是做给我吃的?”

  “是。”沈歌目光柔和,“我们以前在沈家村时,我家穷,没甚拿得出手,于是特地做了好几次菜送给你当还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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