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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6章 决裂


第46章 决裂

  月色晦暗, 星子不知落到哪个角落。

  昆仑远在西面, 跨过太行山,地台一阶高过一阶, 彷如登天的阔道。

  秋日农忙, 百姓们割了麦子, 把秸秆码成一垛,随手抛下火种, 由它自燃自灭。到夜里, 焦黑的秸秆垛还在冒着烟,烟气白蒙蒙的盘旋着飘到天上。

  半天的烟气, 半天的云。

  凡人能耐很大, 用人间烟火把天拉了下来, 将登天的路变成人间的锅与灶。

  四人月下共饮,把酒言欢,亦言苦。

  “我才是傅筱,你们所说的胡酒, 其实是我阿姊傅青芷。她要炼一颗心来救我。”

  傅青芷说出藏在心底多年的秘密, 顿感轻松。

  出乎她的意料, 听者皆不觉惊异。

  傅青芷怒把筷子拍在碗上,“都哑巴了,快说点儿什么!”

  孙擎风掏掏耳朵,冲金麟儿使了个眼色。金麟儿一本正经道:“我跟我大哥好,又不要和你生孩子,你是男是女、是人是妖, 就算你是一只猪,与我们又有甚么相干?云卿大哥早就说过:青青,不论……”

  “哎!打住,打住。”陈云卿知道金麟儿是想挖苦自己,连忙抢过话头,眉目含情温柔注视傅青芷,“我不会变。”

  傅青芷,不,应当是傅筱,全没想到他们会是如此反应,先前备好的解释,全都用不上了。

  他莫名觉得憋闷,扯着陈云卿的耳朵质问:“你连我是男是女都不在意,你就那么不在乎我?”

  陈云卿:“傅筱,筱筱,不管你是什么样,只要是你,那就都是好的。”

  傅筱眼眶微红,泪盈于睫,偏要作出一副无所谓的模样,别过脸去,显得又脆弱又倔强。

  孙擎风饱食停著,问:“先前,我以为炼制金印须两百载,故胡酒约定两百年后还印。但傅青芷一直处心积虑,迫使我们大开杀戒,是否另有文章?”

  傅青芷握着酒杯沉吟,良久才开口:“巫医曾为我断命,说我活不过三百年。”

  陈云卿一怔:“你如今多大?”

  “比你大几十轮呢,小东西。”傅青芷眼神闪烁,不愿多提自己的事,隐隐有些自我厌弃的意思,“阿姊排行第九,不爱父亲给的名姓,管自己叫胡九。她是觉得我撑不住多久,故而无所不用其极。”

  “归根结底,还是我的错。”

  傅筱虽然在笑,可那笑容里满含悲凉。

  他拎起酒坛,为自己倒了一满碗酒,说:“我这样的东西,原不该与陈云卿交往过密。可我太自私,没有忍住。来!这碗酒,傅筱敬你。”

  陈云卿举起酒碗。

  他的手在发抖,抖得很厉害,一碗酒被抖出去大半。

  但他的眼神仍旧温柔,语气依然平静:“傅筱,你的名字很好听。”说罢,同傅筱碰杯,酒水又洒出大半。

  金麟儿用胳膊肘撞了孙擎风两下,让他注意看。

  然而,向来警觉的孙擎风,似乎并不觉得奇怪。

  金麟儿摸不着头脑。

  孙擎风倒了半碗酒,朝傅筱举起,道:“鬼方围城,傅青芷借机蛊惑我父炼制金印,末那城血流成河,但我们的确因此守住大雍北边两百余年。往事皆成空,我会依约归还金印。”

  傅筱笑道:“还不还的,再说罢!我是贪生怕死的人吗?先前没告诉你们,阿姊炼制灵晶石,是为了布设巫灵血阵,在血阵当中以印换心。害得千百万人枉死,她罪不容诛。”

  两人把酒碗往桌上重重一放,洒出大半,而后才喝下一小口。

  陈云卿:“日前,我收到信。缉妖司全员出动,入蜀剿灭降生教。”

  金麟儿:“玄悲师太呢?”

  陈云卿:“我父亲往峨眉,可惜傅筱,不,傅青芷法力不弱,且出手狠厉,虽身负重伤,仍拼死闯出包围,现已不知所踪。对不住。”

  傅筱闭目摇头:“她,该死。”

  “今夜不谈是非对错,只喝酒。”孙擎风莫名其妙地劝酒。

  三人相互碰碗,都晃掉了大半碗酒水。

  傅筱将酒一气饮尽,现出男儿的豪迈:“喝酒!等找到阿姊,我不会让你们为难。”

  金麟儿实在觉得太古怪了。

  他从没喝过酒,眼下双手捧着个酒碗,不知自己是不是也该按照他们喝酒的规矩——筛糠似的抖上几下,只留那么一小口。

  他见傅筱喝完一碗,将视线移到自己身上,不由紧张起来,但不能露怯,便端起酒碗,道:“哥,你该让云卿大哥看看你的真容,保管他看见以后……”

  “喝你的,少废话!”傅筱被戳到痛处,龇牙咧嘴。

  金麟儿一鼓作气,把满碗酒水闷下。

  孙擎风夺过金麟儿的酒碗:“你做什么?”

  “我喝酒啊。”金麟儿吐出舌头哈气。

  孙擎风欲言又止,怒瞪傅筱一眼。

  傅筱一拍脑袋,尴尬道:“我刚刚被他气跑了,忘记告诉他。”

  金麟儿头晕目眩,听不懂孙擎风和傅筱在说什么,只觉得今夜的所有事情都透着古怪。

  陈云卿低声问:“还要继续?”

  孙擎风点头:“我若不对劲,他能看出来。”

  金麟儿的眼皮越来越沉,趴在桌上昏睡过去,心道:这酒劲儿真大,简直比迷魂药还厉害。

  翌日清晨,雷雨暴烈。

  白花花的雨水,像雪崩一样滚滚而下,极远处的太行山,近处的红枫林,荒宅断裂的屋檐和院角那半个破瓦缸,全都淹没在雨水里。

  千万颗雨珠子噼里啪啦滑下屋檐,摔得粉身碎骨。

  水汽从窗缝间钻进屋,无孔不入,能把躺在床上的人变成一张湿乎乎的棉布。

  金麟儿头痛欲裂,眼皮沉得像挂着几斤生铁。

  最后,他是在傅筱的惊叫声中醒来的。猛然坐起,只觉天旋地转,自己仿佛飘在屋顶上,手不是手、脚不是脚,什么都是错的。

  再撑开眼皮,见傅筱站在床前,对自己怒目而视。

  孙擎风站在傅筱身后,面色冷若冰霜。他的手背裂开了几道口子,流出几滴少得可怜的血,用拳头把门框给砸烂了。

  身边传来窸窸窣窣的穿衣声。

  金麟儿一低头才发现,陈云卿光赤身躺在一旁,自己身上同样没穿衣服。

  昨晚酒醉,跟陈云卿睡了?怎么睡的?不不不,不可能!金麟儿脑袋里的一根弦瞬间崩断,害怕得说不出话。

  他胡乱穿好衣服爬下床,然而两腿发软站不起来,勉强爬到门口,看见孙擎风冷漠的神情,又不敢上前,只喊了一声:“大哥?”

  孙擎风转身离开,金麟儿想追上去,不当心跌倒在地上。他听到声音,瞬间停下,傅筱咳了一声,他才继续往外走,跃至屋顶,抱着剑蹲着。

  金麟儿见状,竟冷静下来,心道:这实在不想大哥的行事做派,他怎么会问都不问,就生我的气呢?他不会生我的气,真生气了,该先把云卿大哥揍一顿。

  傅筱静静看着陈云卿:“说话。”

  陈云卿:“这一定是误会。”

  傅筱:“我们昨夜喝得酩酊大醉,你说,六年前在白海,同他初遇时就喜欢上他,否则,亦不会三番两次违背缉妖司的规制帮他。你不喜欢女人,但不想让他为难,于是假装同我在一起。哪承想,我竟是个男的?怕他当真,忍不住下手了。”

  昨晚到底发生了什么?他们的脑子都被狗啃了?金麟儿太过纳闷,觉得像在梦里。

  “我喝醉了。”陈云卿眸光暗淡,低着头不敢看傅筱,声音极沙哑。

  傅筱:“酒醉心明白,你自己清楚。倒是我,虽没喝醉,却信你是真心待我。”

  陈云卿沉默不语,翻身下床,同傅筱擦肩而过,把金麟儿从地上扶起来。

  泪珠从傅筱眼里冒出来,落在地上摔得粉碎。

  他抹了把脸,转身同陈云卿说:“你是真心喜欢他?”

  陈云卿:“你既已看见,何必再问。”

  傅筱:“你发誓!”

  “发誓又有何用?我原本想再骗你两年,让你别带着伤怀离开。”陈云卿低头,凑近金麟儿,像是想亲他,“眼下看来,是没办法了。”

  屋顶上,忽然传来一声瓦片摔碎的脆响。

  陈云卿耳朵动了两下,鼓起勇气往上瞟了一眼。

  孙擎风趴在屋顶上,揭开了一块瓦片,在屋瓦的缝隙间露出一双眼睛。虎目圆睁,凌厉如刀。

  陈云卿不敢胡乱动弹,勉强将嘴唇贴在金麟儿脸颊边上,低声道:“别难过,都是假的。”但这动作远远看着,还是像他亲了金麟儿。

  屋顶上,又传来一声瓦片摔碎的声音。

  雨水从那缝隙间低落,打在金麟儿鼻尖。他抬头看了一眼,只一眼,就发现了孙擎风的眼睛。

  孙擎风迅速把瓦片盖上,做贼心虚似的逃了,跑到对面屋顶上蹲着,像一只湿淋淋的野猫,蓬松的毛都塌下来,看着狼狈又孤独。

  金麟儿用眼神询问陈云卿:到底在搞什么名堂?

  陈云卿皱起眉头,露出一副苦相:要命了!你可别再靠近我。

  金麟儿思虑起来。

  昨日,傅筱同他洗刷桌椅时,本打算说些什么,被他发问打断,后来就被气走了,什么都没说。到了夜里喝酒时,他们三个人都手抖得跟筛糠似的,只自己实心眼,把酒一口闷掉。

  难道,那酒有问题?

  金麟儿明白过来,傅青芷被缉妖司重创,负伤遁逃,必定会来找执印人。毕竟傅筱时日无多,她不得不冒险行事——昨夜喝的酒,是傅筱同陈云卿在集市上买来的,傅筱能感应到傅青芷,可能发现酒被动过手脚,只是不晓得她有什么打算,于是将计就计,演一场戏,大家装作决裂分开,引蛇出洞。

  金麟儿想通此节,终于松了口气,玩心高涨,抱住陈云卿,扯着嗓子干嚎:“我的命好苦呀!”

  陈云卿浑身僵硬,从牙缝里挤出几个字:“太过了,收一点儿。”

  金麟儿抱着陈云卿不放,听见对面那座房子外,传来噼里啪啦的瓦片碎裂声。

  他心里乐得不行,面上险些绷不住,把脸埋在陈云卿胸口,大声地哭喊:“姓孙的只知道打我,在一起那么久,只和我睡过一次!”这话当然不是说给陈云卿听的。

  傅筱看金麟儿同陈云卿搂得那么紧,只觉一股无名妒火猛地往天灵盖上钻,用力把金麟儿扒开,怒道:“抢兄弟的男人,你算什么兄弟?”

  金麟儿不能输掉气势,两眼一瞪,气壮山河地回吼一声:“你这个泼妇!”

  ·

  两人吵着好玩,把房间里能砸的东西全都砸了,反正不是自己家的。

  暴雨在窗上扑腾,噼里啪啦,看热闹不嫌事儿大。

  金麟儿:“你说你喜欢云卿大哥,可你除了花他的钱、不给他好脸色看、揪他耳朵,你还为他做过什么?他为你丢了官职、离开父母、四海漂泊,任你呼来喝去只为讨你欢心,可你连给他看真面目的勇气都没有!”

  傅筱忽然语噎,眼睛被雨水淋湿了。

  他抹了把眼睛,道:“我已没几年可活。陈云卿,我不祸害你。况且,他说的对,我相貌丑陋,你纵然曾经喜欢过我,可若看到我的真容,必定会被吓跑。”

  “行,我成全你们,你们等着。”

  傅筱抢走金麟儿腰间的乾坤囊,又在陈云卿的包袱里翻找出写字用的宣纸和笔,把挡在身前的陈云卿撞开,跑到门口屋檐下的空地上。

  他把血倒进碗里,又跑回房,用毛笔从门框上沾了孙擎风砸门时留下的血,抬起金麟儿的手,掰起他的一根手指塞进他嘴里,道:“咬一下。”

  “做什么?”金麟儿一口下去,咬破指尖。

  傅筱沾了金麟儿的指尖血,终于跑回院子里,跪在地上,先用沾血的毛笔在纸上写出金、孙两人的名姓,再让笔尖饱饮碗中血,在纸上画出一行符文。

  “人心易变,唯有阿姊,一直真心护着我。”

  傅筱说这一句话,声音很大,既是有心让傅青芷听见,又是真心这样认为的。

  他取出丹朱送给傅青芷、傅青芷转而送给自己的女娲石,把石头放在符纸上,双手掐起指诀。

  陈云卿、金麟儿走上前,站在傅筱身后。

  孙擎风亦从房顶跳下,浑身湿透,站在傅筱身前,脚边淌出一个小水洼。

  金麟儿抬手想给孙擎风擦擦脸,举到半空才想起还在戏里,不尴不尬地挠挠头,忍住想去抓他的手的渴望,问:“云卿大哥,他在施展法术?”

  孙擎风冷哼一声,不屑道:“蠢东西,是咒术。”

  “你闭嘴!”金麟儿心下只觉刺激,面上佯怒,“只有我大哥才能叫我作蠢东西。你不仅不愿信我,连一句解释都不肯听,我不要你做我大哥了。”

  孙擎风虽知是做戏,心里仍有些不好受,问:“你说什么?”

  金麟儿生怕玩砸了,迟疑道:“我、我,我……讨厌你?”

  孙擎风没忍住笑了一声,挂在眼睫上的水珠顺着鼻梁落下来。

  傅筱施完咒,把符纸塞进装血的碗里搅弄:“《金相神功》是我从一只远古金雁妖手上偷去走的《遵生手札》中所载,原本,我想自己练,但是那法术妖邪血腥,阿姊不让我练。”

  他把碗递到孙擎风面前,道:“《手札》中有个忘情血咒,饮下以后,会忘了你的心上人。”

  孙擎风漠然道:“我没有心上人。”

  傅筱嗤笑:“人该跟人在一起,而不是与你我这样,非妖、非人,又非鬼的东西厮混。”

  金麟儿心里没底,冲上前抢夺孙擎风手里的符咒。

  可孙擎风动作太快,把血水和符纸一饮而尽。

  碗落在地上,摔成齑粉。

  午后暴雨初歇,天地间一片狼藉。

  红枫林碎叶一地,红得像一滩滩冷却的血。江河泥沙滚滚,泥地上满是残花落叶,田间枯败的秸秆东倒西歪。水珠无力地从枝头滑落,滴在小水洼里,溅起稀疏零星的小水点。

  一年的欣欣向荣,从此开始转为颓败。

  傅筱是最先离开的。

  他说要回昆仑坛城,什么行李都没带,只从金麟儿手上,拿走了两张青铜鬼面,说这东西是自己买的,不能便宜别人。

  实际上,他自知时日无多,故而从未给过陈云卿任何承诺。回首近三百年时光,他不是被同族欺侮,就是独自躲在山中修行,今生做过的最有趣、最值得回忆的事情,只是偶尔假扮成鬼面公子,不露脸地行侠仗义,方能得他人一声称赞。

  世人不会记得他,陈云卿心里的爱意,亦会随着光阴流逝而消退。傅筱想:如果我死了,化成灰,能够证明我来这世上走过一遭的,只有这青铜鬼面。

  一场假戏,傅筱做着做着,恍惚间难分真假。

  他剩下的日子真的不多了,同陈云卿的每一次别离,都可能是最后一次。

  他缓步走入水气氤氲的山中,消失在云雾间。

  千山外,空谷里,跫跫的足音,都是苦别离。

  金麟儿担心傅筱遇上麻烦,跑去叫孙擎风跟随。

  怎料找到孙擎风时,他正在收拾包袱。

  孙擎风把两个人的东西区分开来,各自用布包好,将一个较大的包袱扔给金麟儿,道:“我答应过你父,把你抚养成人。如今你已成人,武功还算过得去,”他看了金麟儿一眼,眼神很复杂,“找到了爱你的人,我该回白海去。”

  金麟儿挡住孙擎风:“你前天可不是这么说的。”

  孙擎风:“是,就算你是个小猫小狗,多养几年,我也能对你生出感情,不过是习惯使然。我饮下忘情血咒,头脑冷静下来,想明白两件事:一来,我非人非鬼,与你并非同道。二来,你是个寻常人,会生老病死,不能与我作伴。”

  金麟儿啪地跪在地上,抱住孙擎风的大腿哭喊:“我不玩了!那劳什子咒术是骗人的,是你跟他串通起来演戏骗我的,是不是?就算不是,我也不离开你,我给你当妾!当八房、九房、十房姨奶奶。”

  金麟儿背对着门,除了孙擎风,没人能看见他脸上诡异的笑。

  “闭嘴。”孙擎风踢开金麟儿,绕过他走到门口,背对着门转过身来看他,“别尽说胡话。大哥爱你,想办法把傅青芷引出来,我会……”

  “我会阴魂不散地跟着你!”金麟儿抹了把笑出来的眼泪,起身拍拍衣裳上的土灰,给孙擎风让道,“就像从前那样,知道啦。本教主的孙护法,去你的吧。”

  “蠢东西。”孙擎风转身离开。

  金麟儿背上包袱,在荒宅门口找到失魂落魄的陈云卿,搂着他的肩膀,揶揄道:“云卿大哥,不该走的都已经走了,不该留的都留在这儿,你终于如愿,同自己的心上人在一起,为何还是如此闷闷不乐?”

  “心里不大好过,你就别挖苦大哥了。”陈云卿从金麟儿身上摸出听妖铃,给他戴上,未有听见铃声,如释重负,“傅筱在集市上感应到傅青芷,恰巧有人追上来卖酒,酒很香,但价钱开的不高。我察觉到古怪,发现酒里被人下了迷魂药,决定将计就计,引蛇出洞。炒菜时,我跟孙兄合计过,咱们四人分开,只留你我两个。但傅筱忘了告诉你,险些误事。对不住了,头还疼不疼?”

  金麟儿胡乱甩动脑袋,像一只抽搐的小疯狗,逗得陈云卿大笑。

  他见陈云卿心情好了一些,才遗憾地说:“我早上醒来时脑袋的确是蒙的,心想昨晚同你睡了,我竟然都不记得,实在很不划算。”

  “孙兄说,他但凡有半点不对劲,你一眼就能发现。”陈云卿被金麟儿逗笑,“你跟他,是任何人都离间不了的,真是羡煞旁人。”

  金麟儿笑道:“我大哥这人很简单。他若真的生气,不会同我废话。若真误会我们,应当先把你杀了解气。”

  至于血咒,孙擎风连血都没有,又怎会受咒术控制?孙擎风的心,都在金麟儿身上。孙擎风从来都把金麟儿放在心里,纵然失去记忆,在人群中重逢千万次,也会重新爱上他。

  金麟儿如此信任孙擎风,孙擎风亦有此自信。

  陈云卿想起今晨孙擎风趴在屋顶上看自己的眼神,简直不寒而栗,打了个激灵,慢腾腾地开始收拾包袱:“傅筱的脾气,我却是摸不透。”

  金麟儿拖着陈云卿,往傅青芷离去的方向走,劝慰他,道:“从前,我害怕修炼邪功,怕自己意志不坚,反被蛊惑,甚至还做过故意捅马蜂窝,险些死在马蜂刺下的蠢事。大哥因此揍了我一巴掌。”

  陈云卿:“你很善良,正直。”

  金麟儿摸摸后脑勺,笑道:“后来,我从琢磨明白。沧海会变成桑田,星辰亦会坠跌,天地间物换星移,每个人每天都在改变。黑白两道,那么多人在追捕我,或明或暗,许多人都要加害我,我一步步地从不愿饮血,变成饮禽畜血、饮人血。

  “六年前的我,见到如今的我,必定会吓得掉头就跑。但我仍旧是我。虽然,我管不了日月星辰,管不了江河湖海,管不了别人,其实也很难管得了自己。但是,只要我永葆着对于光明善良的追求,当我遇到变故,被逼入两难的境地,我做出的选择,仍旧能够无愧于心。

  “情爱,是无形无相的东西,刹那间就能变易。你难道还想寻到一个人,对你的心意永不改变?这几乎不可能。你只能找到这样的一个人,你清楚他的品行,你知道,纵然情爱消逝,他仍旧能如从前一样善待你。这样的人,你可以将心托付于他,毫无保留地爱他,而不用千方百计地试探清楚,他到底爱不爱你。”

  金麟儿朝身后看了一眼,入眼只有青山野草,层云与雾岚。

  俄而雾散,阳光从厚实的云层间扎下来。

  秋风又起,整个山头的树枝都在闪烁着金灿灿的碎光。

  “如此,不论结果如何,都无悔无惧。”

  他知道,孙擎风会在自己身后,纵然有时难免相隔很远。

  花开两朵,各表一枝。

  傅筱独自离开,是同陈云卿商议好的。

  他深知阿姊的脾气,知道傅青芷顾及自己的感受,轻易不会现身。孙擎风武力高绝,不易对付。金麟儿身负金印,是傅青芷的目标。陈云卿同傅筱过于亲密,同样是傅青芷的眼中钉。只要孙擎风和自己都负气离去,傅青芷一定很快就会现身。

  傅筱答应陈云卿,向西往昆仑方向走,半月后在徽县汇合,每日以金雁传书。

  然而,傅筱独行两日后,忽然不再同陈云卿通信,默不作声地折向西南方向。

  去云梦泽,去归离谷,去人间的家。

  陈云卿心急如焚,同金麟儿改走官道,马不停蹄地赶往徽县。

  十日过后,两人终于从江湖人的口中,听到了傅筱的消息:鬼面公子在白河接济穷人时,被少林长老擒获,发现其真面目,乃是归离谷主人穆天枢的女儿穆瑶光。

  穆天枢曾为少林弟子,后走上邪路成为鬼修士,开辟归离谷,藏污纳垢。其女穆瑶光,以行侠义为名,残杀无辜、饮血练功。少林派决定,十月八日,在少室山上召开英雄大会,先除妖、再诛鬼,正向武林盟众广发英雄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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