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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4章 灭狼(一)


第64章 灭狼(一)

  钟无墨慢慢挪过去, 在钟随风的尸体前坐下, 抬手给他合上了双眼。

  林信低头,看着自己满手的鲜血,不发一言。

  当年在洛川的小城里,师父给一个误以为被后娘耽搁了前程的人一句批语,“蓬莱有路, 一朝错恨”。如今用来说他, 也恰好合适。

  钟长夜灵力强大, 手腕卓绝, 乃是一方枭雄, 皇帝也要礼让三分,是上辈子林信最难逾越的仇敌。若是知道杀父仇人是一无是处的钟随风,他根本不需要割鹿侯的无上权柄。

  蓬莱有路,偏偏走成了荆棘途。一招错恨, 断了无辜之人的轮回路。

  沈楼抱着他起来。

  “这是怎么了?”朱星离过来看徒弟,忽然一道耀眼的金光自天边而来, 晃得人睁不开眼, “这是谁呀?”

  一队身着金甲的金吾卫,身后跟着焦头烂额的钟有玉, 落在了这破败的院子里。

  “二叔!钟戮!”钟有玉看到地上的两人,惊呼着快步奔过去,看到钟随风脖子上的吞钩刀痕,顿时红了眼,转身抓住林信的衣襟, “是我爹杀了你爹,冤有头债有主,你杀我叔叔作甚?”

  钟随风虽然无能,虽然懦弱,但自小对他们兄弟俩是极好的。父亲严厉,日子不好过,尤其是调皮的钟有玉经常挨打。二叔总是磕磕巴巴地拦着,说他还小。

  “对不起。”林信哑声道。

  “说对不起就能解决吗?我二叔都死了!”钟有玉哭起来,“就算他通敌叛国,也轮不到你来杀他!”

  他已经主动带着金吾卫来寻叔叔了,准备亲自绑着他去见皇帝,没准能得个从轻发落。这下可好,什么希望都没了。

  “钟有玉!”沈楼扯开钟有玉的手。

  “是叔叔杀的,不是爹,”钟无墨突然开口,用漆黑无波的眼睛看向兄长,“入宫,是叔叔的计。”

  钟有玉被沈楼推了个踉跄,听到弟弟这话,顿时愣住了。

  所有人都不说话,只有跟着钟有玉来的家臣吴兆阳,在跟金吾卫交涉。金吾卫决定要将钟随风的尸体带回京中,给皇帝发落。

  “侯爷可要随我们回京?”金吾卫统领过来跟林信行礼。

  “都过年了,回什么京,我们得回南域去了。”朱星离摆手道。

  “但,这事是侯爷上奏的,属下不好跟皇上交代。”统领有些为难。

  “本侯几时上奏了?”林信抬头看他们,眸色冷厉。从撞破钟随风跟蛮人的勾当之后,他就一路疲于本命,哪里有时间跟皇帝告状。

  那金吾卫立时不敢出声了,“竟不是侯爷上奏的吗?那属下一并呈报给皇上吧。”说罢,也不敢再多言。

  吴兆阳走到钟戮的尸体边,仔细看了看,又看了一眼钟随风,无喜无悲。捏着腰间的玉石吊坠,唇瓣微动,似在无声地念叨什么。

  沈楼看到他这番动作,眸色微暗。想起那年在南域遇到吴兆阳时,林信还跟他讨论吴兆阳带着块桂花糕玉佩,实在好笑。

  “吴万户,你这玉佩,是何人的?”沈楼沉声问。

  吴兆阳看向沈楼,似乎有些诧异他会注意到自己的玉佩,但还是恭恭敬敬的答了,“是小越的,不知世子可还记得。”

  那年秋贡宴上,大放异彩的断剑客吴越,那个笑起来会露小虎牙的年轻人。

  金吾卫跟钟家兄弟商量好,开始收拾钟随风的尸体,没人注意到这边。

  吴兆阳看着手中的黄玉桂花糕,用谈天说地的语气,跟沈楼聊了起来,“他是我们吴家灵脉最好的孩子,国公爷说过他是上上等的资质。小越想考武状元,想上战场,说是要挣个列侯回来。他最佩服的就是玄国公……很久没有人跟我聊小越,让世子见笑了。”

  沈楼看着似在克制什么的吴兆阳,神色复杂。

  林信听到这话,看了一眼那边的金吾卫。

  来大荒取角铃,绝不是什么临时起意,钟随风是在往北漠遁逃。他这么着急地要逃,定然是知道金吾卫要来抓他了。在这么短的时间内,皇帝是如何得知钟随风通敌叛国的?

  “那晚在莫归山,是你引我去看蛮人的?”林信盯着吴兆阳。

  吴兆阳微微一笑,“侯爷在说什么,小的不知。”

  金吾卫带着尸体和钟有玉,连夜赶回京去。吴兆阳则留下来照顾钟无墨,带二少爷回莫归山。

  错身离开,吴兆阳低声对林信说了一句话,“侯爷若要寻骨灰,可往北漠去。”

  林信瞳孔一缩,待要再问,那人已经背着钟无墨,踩上灵剑消失在夜空中。

  “不必追了,他知道的也不多。”朱星离叹了口气,拿过林信背上的雪寂查看。他看到林家夫妇的坟被翻了个底朝天,就知道出事了,便放出摸鱼儿寻了过来。

  摸鱼儿既然可以用来求救,自然也可以用来寻人,只消跟着它跑便是。

  “师父,我娘究竟是什么人?”林信举起手中的角铃。

  朱星离有些讪讪,孩子大了,没法用“小时候冻蓝的”这种话糊弄了,“你娘,本名叫乌洛兰达苏,是可汗乌洛兰贺若的亲妹妹。”

  林信和沈楼具是一惊,那些蛮人说是圣女,他俩都以为是跟大巫有关的,不成想竟是北漠公主!

  “叮——”角铃自己响了一下,似乎是在回应朱星离的话。

  “那年蛮人大巫不知道犯什么病,非要她做圣女,还要拿她祭天,贺若竟然也同意。她不想死,就逃了出来,遇见了你爹。”朱星离把埋藏了多年的秘密说出来,自己也松了口气,拿过角铃来晃了晃,“这灵器,是兰苏用来找鹿璃矿的。”

  乌洛兰达苏,有一项特殊的能力,她可以借用动物的眼睛来看东西。这角铃,便是挂在鹿角上的,一旦找到鹿璃矿,她便可以将残魂附在鹿眼上,看到具体的位置。

  “不然你以为菁夫人为何喜欢你?”朱星离见徒弟脸色不好,便说话来逗他。林信没有继承他娘的能力,只是多少还有点影响,那些个小东西,就喜欢亲近他。

  林信把角铃抢回来,珍而重之地捧着,“别乱动,这里面有残魂。”

  “是么,那快些放了吧。虽说缺一点神魂不影响投胎,但终究不好。”朱星离摸出一盒朱砂,就要画阵。

  “我不!”林信把角铃揣进怀里,那残魂是娘亲的模样,带在身边他还能时时看到。

  人死之后,魂魄分离。魂归天,魄入地。只要魄没有散,就可以投胎。钟长夜那些人不能轮回,便是因为连魂带魄被林信捏了个粉碎。这一缕残魂是从神魂中分离出来的,并不影响轮回。

  “缺魂,下一世身体会差。”沈楼低声劝他。

  林信看看沈楼,紧紧捏着手中的角铃,“我想,再看看她。”

  朱砂画阵,鹿璃聚灵,不需阴镜,便能看到魂影。浅浅的魂,在阵法中上下漂浮,懵懂地看过来。朱星离将这缕残魂一点点从角铃中剥离出来,切断她与角铃的联系,再放归于天。

  “娘,我是迟诺,我长大了,你看看我。”林信看着阵法中的乌洛兰达苏,万分不舍,想把这模样刻在心里,不要再忘记了。

  残魂眼神空洞地看过来,幽魂脱离灵器,渐渐变得明亮。缓缓升天的一刻,原本懵懂的残魂,突然开口,叫了一声:“叱奴。”

  叱奴才是林信真正的乳名,在胡语中是狼崽的意思。只是林信不懂蛮语,以为是迟诺。

  那声音,温柔清灵,与梦中娘亲哄他睡觉的声音一般无二。

  “娘!”林信扑过去抓了空,残魂消失不见,就连朱星离画的阵也灭了灵光。眼前骤然一黑。

  “信信!”沈楼赶紧接住他,人已经昏了过去。

  朱星离还来不及炫耀自己的新阵法,就被徒弟吓坏了,赶紧拉住他的手看。这才发现,那满手的鲜血不是杀人沾上的,而是他自己的。手掌上的伤口崩裂,已经染了半边身子,只是他穿的衣服颜色暗,没看出来。

  “这是咒术,得先去咒再止血,不然永远也好不了!”朱星离痛心疾首地说。

  林信再次醒来,是在浣星海。屋子里点了草木冷香,满满的都是沈楼身上的味道。

  窗外传来师父的声音,“哎,沈歧睿,我留在浣星海陪你过年,你高不高兴啊?看我对你多好,过年都没回家。”

  玄国公沈歧睿不明意味地哼了一声,“那可真是谢谢你了。”

  “哎,不客气。我们朱家人都心善,特别是对老寡妇、老鳏夫。”

  “朱亦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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