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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1章 狼妖番外


第61章 狼妖番外

  易风是一只化形狼妖, 惯喜欢杀戮,也享受杀人的快感, 没有理由。

  打着为民除害的名头来诛杀他的那些所谓正道修士不在少数, 俱都命丧在他尖利的爪牙之下。

  逍逍遥遥活了五百年, 想着自己都这么大了居然还没来得及开个荤, 于是化了形去以艳色出名的花城。

  号称天下第一的美人,他还是有兴趣见上一见的。若是长得不合他的心意,这花城就是他下一个下手的目标。

  花城里没有多少修士, 最强的还只是筑基巅峰, 作为已经修成人形的化形妖修,他还不会将这些人放在眼里。

  显露出来的强大实力让所有瞄准花魁的人闻风而退,留下的,便自然就只有他一人。

  等到那花魁千娇百媚的现身, 易风便觉得自己的爪子蠢蠢欲动。他的鼻子灵,什么味都闻得到。

  ——满身的脂粉气,简直俗不可耐!

  正当他欲出手时, 被阻止了, 他只看到那人一双眸子寒光凛冽。

  花魁被这变故吓得花容失色, 连忙连滚带爬地跑走了。

  易风看着眼前这人,觉得那花魁比起他来简直就是云泥之别,只可惜是个男人, 还是个不好惹的男人。

  他手中的剑很锋利, 方才那一击便割破了他的皮肤,虽说比起他的爪子来可能要差了一旦, 不过执剑之人让他觉得更加危险。

  敏锐的感觉让他知道自己面前的人与以往那些来找他麻烦的人都不同,若是一个不小心,他也许就会死在这人手上。@无限好文,尽在晋江文学城激战从城内到城外,引来不少人的围观,却没有人敢靠近半分,到了城外,便只剩下他们两人。

  “尔妄加杀戮,今日便是尔命丧之时。”

  清冷的声线,让已然身受重伤的易风背脊一阵阵发寒——难道,真如他所说,今日逃不掉了么?

  “呵呵,我比你活了不知道几百年,你若是真有本事,便等杀了我再说!”

  易风逃了。第一次,被人逼得走投无路。

  ……

  景灼收起剑,看着地上已经毫无生息化出原型来的那只狼妖,转身离去。

  不知过了多久,一个背着背篓的年轻男子走了过来:“今日必须得找到虚鱼草才行,否则王大爷的病怕是医不好了。”

  从假死的状态中恢复过来的易风挣扎着化成了人形——它可不想躲过了那个人,却被一个普通人给杀死。毕竟,他如今的状况太糟了。

  当那名年轻男子走过来,看到满地的鲜血,已经躺在血泊中的易风时,连忙背着背篓跑了过去。

  “你没事吗?发生了什么事?”

  易风在他靠近时整个人都警惕了起来,尖利的爪子渐渐显现显露出来,不过被宽大的袖袍挡住,没给人发现。

  然后,易风看到那个人虽然一脸害怕,但还是小心翼翼地问道:“我能、看看你的伤口么?我是个大夫。”

  大夫是什么?易风不知道,于是他不说话,就盯着这个胆大包天的年轻男人看。易风觉得这人似乎没什么危险性,于是便将爪子收了起来。

  没多久,易风便发现这个年轻男人的脸在他的注视下渐渐变得粉嫩起来,还开始结巴了:“我、我我能看看你你的伤口么?”

  说着,怕耽误治疗时间,年轻男人朝他伸出了手,将他身上的衣裳脱了下来。

  见他没有拒绝,年轻男人的动作便渐渐没有方才那般小心翼翼了。反手将背上的背篓拿到身前,将里面的草药全都倒了出来。然后他从身上翻出一块青巾,看着手上的青巾,年轻男人似乎有一些犹豫又有些不好意思,还偷瞄了他一眼,视线对上后又着急忙慌地又将视线转了回去,从脸颊红到了耳尖。

  似乎下定了什么主意,年轻男人从随身带着的水壶里倒了些水将青巾浸湿,然后替他清洗伤口。忙了一番后,便找了几株药草嚼碎了放到他的伤口上。

  “……”忙活一通便是为了将这几株草放到他伤口上?不是很懂这个人在想些什么。

  苏云从身上撕了块布条下来,将伤口抱起来,但因为易风的伤在胸口上,所以他只能横着包,所以在包的时候,两人的姿势就显得有些暧昧了,仿佛在拥抱一般。

  包好之后,苏云的脸还是红红的,他看着易风,说道:“你伤的很重?我带你去城里罢。”

  易风看着他,还是不说话,心里想着干脆先杀了这个看起来就很笨的家伙,但视线瞥到被那人好生捏在手里的那块青巾,这个念头便缓了缓。

  他不说话,苏云又有些惊慌:“我、我叫苏云,你叫什么?”

  “易风。”

  终于听到他的回答,苏云满脸的兴奋,眼睛都亮了。

  易风觉得这人怎么这么奇怪?不就是知道了他的名字,至于么?

  苏云扶着易风回了城,药篓子都没拿,因为对他来说易风真的很重。

  苏云的家只有他一个人,他是个孤儿,小小的院子里养了十几只鸡。一眼看去,简直一览无遗。

  易风觉得这小傻子住的地方还不如东面那座破庙。但是他这次伤的真的很重,必须得慢慢静养,还真不是挑地方的时候。

  一个月过去了,虽然吃的差了点,但也没什么。小傻子很穷,穷的睡觉的屋子里头只有一张床、一张桌子,一把椅子跟一个装衣服的箱子。虽然他很不习惯,但也跟小傻子挤在一张不算大的床上整整睡了一个月。

  易风想——小傻子的身上都要染满他的味道了。

  想着想着,易风突然皱起了眉头。小傻子最近回家的时间越来越晚了,今日尤其晚,他都还没吃晚饭呢,干脆今晚把小傻子吃了算了,他这一个月他可是没有一天是吃饱的!

  正想着呢,门外传来了开门声,是小傻子回来了。

  苏云一身疲惫地赶回来,便去了厨房,花了点时间做好饭菜后,苏云端着回了房。

  “易风,吃饭了。”

  易风看着桌上几乎没有一点荤腥的菜色,皱起了眉头——果然还是把小傻子吃了算了,这样他恢复的还能快些。

  苏云见他皱眉,也有些局促:“我、我、明天就有肉吃啦!真的!”

  易风饭量可大,他都养不起。苏云想,也许明天再多做一些工,就能多赚点钱了。

  没有易风的时候,他还能有些闲钱养鸡,但是家里突然多了一个人,还要抓药治病,一下子就把他这些年存的前花光了。鸡也……吃光了。

  易风看着憋得脸通红起来的苏云,想了想,决定晚一天吃小傻子,于是便执起筷子加了一筷子菜放到了嘴里。@无限好文,尽在晋江文学城难吃!

  易风憋了一肚子气,也不知道是气自己还是气这个小傻子,直接放下了筷子:“你吃罢,今日没胃口。”

  苏云一听,见人已经转身坐到了床上去,便走到凳子旁坐了下来,直接拿着刚刚易风用过的碗筷便吃了起来。

  易风看着他吃的急,一时间有些发愣——怎么觉得,小傻子瘦了一些?

  想起这一个月来小傻子的确是等他吃完才开始吃,可那点饭菜哪堵得了他的胃?他吃完又能剩下多少?

  易风想起院子里还有十几只鸡,便想开口让小傻子别省着,杀一只好好补补,可视线一转,哪还有什么鸡?院子里头空荡荡的。

  易风又觉得刚调节过来的那口气又憋在了心里头,不上不下的卡的难受。

  今天是苏云自从把易风带回家后第一次吃饱饭,面色都红润了几分。

  ——真好啊,明天就有力气做活了。干完了医馆的事,还能去多跑几件私活,就有钱买肉了。

  易风这天吃到了肉,但是他发现这个小傻子好像又瘦了些。

  “……”

  见他不动筷子,苏云连忙问道:“怎么了?不合胃口吗?我再去做,我给你去下碗面条。”

  易风拉住了他,然后松手自己坐到了床上去:“我没胃口,你吃罢。”

  苏云听了心里头更急了:“你昨天都没吃,今天怎么能还不吃呢?你还受着伤呐。”

  易风闭上眼睛,不理他。

  苏云蹲在他跟前,哭得眼睛都肿了。

  易风被烦的不行,一见这小傻子居然真哭了,于是便下了床坐到凳子上拿起筷子将桌上的饭菜吃了大半。

  苏云见他吃了,便不哭了。

  “我吃好了。”说完,将筷子一丢,易风又回了床上。

  其实用原型恢复得更快,不过若是他变成原型,就凭这小傻子的胆子,非得吓死不可。

  苏云将剩下的饭菜吃了,便收拾碗筷出去洗。

  院子里头有口井,洗完碗后,闻了闻身上,有汗味,于是苏云便关好门,直接脱了衣服打水上来冲澡。

  虽然天色已经很晚了,但是以易风的视力,那具白花花的身子一览无余。觉得身子有些发热,易风遵从本心走到了苏云身后。

  苏云一转身便看到易风站在他身后,吓了一跳后又红了脸:“我、我在冲澡。”

  易风看着他,没有说话。

  苏云觉得易风的眼睛绿油油的,像某种动物,心里不由得有些紧张。

  在被拉进那个炙热的怀抱后,苏云整个人都是晕陶陶的。

  “易风……”

  易风觉得自己就像被蛊惑一般,将怀里的小傻子疯狂地占有,简直恨不得将人拆吃入腹!

  但是小傻子只有一个,吃了就没有了。

  苏云觉得自己要死了,下面疼得要命,偏偏身上的人还不知道停下来。哭喊着求饶,却换来更加用力的对待,苏云嗓子都要哑了。

  “易风、易风……疼、”

  易风眼里的红色渐渐消退,此时听到苏云的哭声,顿时停了下来。

  “疼……易风……”

  易风看着身下哭成泪人的小傻子,脑子里轰的一声一片空白——自己竟然、要了小傻子?小傻子可是男人!

  可听着小傻子的哭声,易风觉得自己的心很奇怪,似乎有些心疼、不,是心疼的不得了。

  自这天之后,两人之间的相处便变得有些尴尬。苏云在床上躺了整整两天才能下床,易风自然不懂得如何伺候人,不过好歹知道人是要吃东西才能活下去的。

  于是,这两天苏云吃到了他以前从未吃过的食物。

  有心想问这是哪来的,可每次一开口就会被瞪,他只能将疑问咽了下去,心里却盘算着这要做上多久的工才能还得清。

  在伤好以后,苏云便继续去上工了,却没想到这一天碰到个喜欢男人的色狼,他怕,所以没敢出去跑私活,一下工便一路小跑着回了家。

  他这么早回来,易风还有些惊讶,不过心里还是很满意的,小傻子还是很自觉的。

  这几天是易风伤势恢复的重要时期,他交代过苏云莫要来扰他,于是这几天苏云便左躲右躲躲那个男人,可想到还是被人找到机会打晕了绑走!

  等易风调息完毕,伤势好了个三四成,见月上中天了小傻子居然还没有回来,便循着味道去找人。

  人是找到了,不过是在别人的床上找到的。易风气的要疯掉,仔细一看,小傻子的确是在别人床上,不过是晕着的,而且身上没有什么浓烈的味道,不像是跟人在床上滚了一遭。

  “他妈的!臭婆娘居然敢坏劳资好事!哼!”一个满身穿金戴银的中年男人推门走了进去,嘴里骂骂咧咧的,在看到床上的苏云后眼里的淫啊邪露啊骨得不行。

  易风当即怒了,当即出现在屋子里头,动手将那男人残忍地杀了,全尸都不留!

  抱着还在晕着的苏云,回了他们那个小小的家。

  苏云醒来后吓得魂不附体,易风抱紧了他,亲了亲他的额头。

  苏云看到抱着他的是易风,而不是那个男人,眼一红就哭了。

  在那之后,易风出现在人前。他跟着苏云去了医馆,然后回家疗伤,看着时间差不多了又会去接苏云回家。

  大家议论纷纷,都说苏云找了个男人,再没有人敢打苏云的注意了。

  医馆的主人摸了摸胡子,笑道:“小云啊,你男人对你是真好啊。”

  苏云红着脸应了。

  “嗯。”

  “青巾也给人了吧?”

  “还、还没呢。”苏云捏紧了手里的那块沾上了血迹洗不掉的青巾,怕给了人又给丢了,那他就诊不知该怎么做了。

  交换青巾是他们的风俗,心意相通的恋人交换了青巾,就能长长久久了,死了也会葬在同一个墓穴里的。

  这天回去,苏云就扭扭捏捏地把自己的青巾递了过去。

  易风接过,说道:“这青巾到底有何寓意?这几日总有人想塞给我。”

  苏云的脸唰的白了:“你……收了?”

  易风见他脸色不好,将人拉了过去,鼻子靠近他肩窝闻着,说道:“我讨厌别人的味道。”

  所以自然是没收。

  苏云伸手抱住易风,说道:“这个是爱人之间交换的信物,你只能收我的。”

  这话有些任性了,不过小傻子难得的任性,易风并没有觉得有何不妥。

  就这么生活了好些年,小傻子变成了老傻子,攒了些钱,也给家里添了不少东西,开了自己的医馆。终于有一天,老傻子病了。

  跟着苏云的容貌变化将自己也变成一个老人的易风坐在床前,紧紧抓着他的老傻子的手,有些茫然失措。

  生老病死,谁都会经历,他的老傻子只是个普通人,他自然会死。人生短短数十载,易风活了五百多年,第一次觉得心都要被撕裂了,普天盖地的绝望让他感到窒息。

  “易风、我走了后,你要记得按时吃饭,钱都放在衣柜里呐,晚上睡觉记得盖好被子,不盖被子会着凉……”

  “别说了。”

  “易风。”

  “别说了……”

  苏云笑了:“我爱你。”

  易风突然觉得脸上有些凉凉的,伸手一摸,湿润一片。

  “我不会让你死的,你会好好的活着。”

  他的伤已经好的差不多了,但是如果这个人没有了,他就生命存在还有什么意义?

  易风将手插进了自己丹田,取出了自己的妖丹。

  将妖丹喂进床上已经出气多进气少的人嘴里,听着他的心脏渐渐有力的跳动起来,易风的脸上第一次露出了笑容。

  逆天改命,倾尽所有,也要将你从天命手里抢回,哪怕只是几十年。

  易风变回了原型。

  看着是狗,但他是狼。

  没多久苏云醒了,没见了易风,找遍了整个花城也没找着,回到家的时候哭得肝肠寸断。

  易风想说——我就在这里,我哪里都没去。

  可是话一出口,嗷嗷呜呜的就是说不出人话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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