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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4章 恶狼


第54章 恶狼

  罗桂双从兜里掏出一把香蕉, 弯弯的、黄澄澄的——进口大香蕉, 看着就好吃。

  这种镰刀样的果实,天生带着雨林的气味。

  云南就有很多香蕉, 缅甸也有很多香蕉, 他在雨林里出生入死的时候, 会拿野香蕉来充饥,有时会错吃芭蕉, 那就要闹上两天肚子。

  罗桂双很怀念他在缅甸的日子, 他喜欢丛林法则,不服就是干, 别管是敌人还是队友, 谁强谁就有理。

  “丛林法则”这个词, 是老外最爱挂在嘴边的词儿,他们用第一次汉语说出这四个字,罗桂双居然没有听懂。

  发言的队长原本很为自己会说两句中文而得意,见他不懂, 就露出一丝厌恶的表情。

  朱同彪悄声给他解释:“丛林法则就是不讲王法, 老虎吃狗, 狗吃兔子,活下来全凭本事。”

  罗桂双把这四个字奉为经纶。

  他们的队长是南欧人,副队是墨西哥人,教官是俄国毛子,队医是越南人,还有秀气美貌的波兰人、北非来的黑人, 什么颜色的人种都有,这是一支不折不扣的杂牌军。

  队长泰格虎背熊腰,却长了一双娘们似的风骚眼睛——波兰人也长那样的眼睛——不过他不是波兰人。他是成年累月地驻扎在果敢,铁打的将军流水的兵,兵都是花钱雇来的,他就是唯一的、铁打的将军。

  各国语言他都会说一点,缅甸语和越南语尤其纯熟,因此为老板省下了一个翻译官。

  他的眼睛毛茸茸的,金色的睫毛活像秋天的庄稼,在他碧蓝的眼睛四周长成一块小麦田,他拿这双蓝眼睛盯着卢世刚,又盯吕贤德、朱同彪,最后落在罗桂双身上。

  “黄皮猪猡,不许退后。”他操着夹满蛮话的生硬中文:“丛林法则,听我的。”

  四个中国人都从他的蓝眼睛里读出鄙视。

  他们的佣金比白人和黑人低了整整一倍。

  是的,大家都瞧不起中国人,觉得黄种人生来低人一等,不比白人高大,又不比黑人粗壮,中国来的黄种人是低等里的低等,因为他们甚至还不如东南亚的本地人灵活敏捷。

  东南亚人像猴子,罗桂双想,日本人也是猴子,除了中国人,其他黄皮肤的都是獐头鼠目,看着没有人样。

  别人瞧不起他们,猴子也敢瞧不起他们,他先拿队里的两只猴子立威,出任务的时候,两个冲绳来的日本人喋喋不休,嘴里没有停过“八格牙路”

  罗桂双怒从心头起,背后捅死一个,另一个想跑,被他砍断了鼻梁。

  卢世刚吓得涕泪横流:“你咋能这样?这回去不得军法处置?”

  “你懂个球。”罗桂双啐了一口:“这里有王法?谁横谁就是王法,咱们人本来就不多,这两个日本鬼子有个球用?泰格没那么傻,再杀了我们,他就没法出任务了。”

  泰格对此意见很大,但正如罗桂双所预料的那样,他不想再失去一个精兵,因此居然没有说什么。

  雨林里就是这样,力量就是强权。

  那两年他可真威风,果敢四边都知道有个不好惹的中国人!为着他的勇猛,到第二年,四个中国人的酬劳都涨到跟黑人一样,连砍断鼻梁的小日本都对他服气了。

  “厉害。”他讨好地给罗桂双竖大拇指:“你是支那狼。”

  “支那是什么?”

  “支那就是中国。”日本人谄媚地微笑:“你,中国来的,恶狼。”

  ——支那狼。

  这三个字顺口又悦耳,跟“南霸天”“座山雕”一样,有种响当当的感染力,于是队里所有人都和日本人异口同声,以“支那狼”称呼这个中国来的杀神。

  他们叫他“支那狼”,他也十分引以为豪,并不懂得“支那”两字里所附带的恶毒意味。

  头上无官兵,眼中无王法,他深切体会到杀戮带来的快感,不顺眼的就统统杀掉。杀戮带给他褒奖、荣光、尊敬和财富。

  回国后的一两年内,他如同戒毒者一般,要屏息静心,才能压制对于杀戮的怀念。

  罗桂双从玻璃的反光里窥视自己的脸——老啦,有皱纹了,原本也就不漂亮,但孩子长得很漂亮,他觉得罗晓宁很有点自己年轻时候的丰采。

  都是眼睛挺大的。

  只是旁人看起来,罗晓宁的大眼睛是纯洁无瑕的剔透,他的大眼是一种漠然的、动物性狰狞——青目远多于白目,畜生才长这样的眼睛,像猫、像狗、也像蛇。

  吕贤德也是一双大眼,他们过去喜欢彼此取笑,都说对方是转世投胎的“杨大眼”。

  德子就是太烦人了,其实他当初也没想着一定要弄死德子,只是德子老在队里拖后腿,罗桂双就觉得他很操心。

  卢世刚居然与他不谋而合,也提出把吕贤德弄疯——只不过卢世刚是胆小怕事,觉得同乡死在外面太不吉利。

  说得对,身为同乡,弄死恐怕伤阴德,弄疯就没什么了。

  反正到死也是葬在老家,还是他亲手把吕贤德捞上来的,他觉得这件事情问心无愧。

  唯有一件事情令他耿耿于怀——因为在队里横行霸道,大概惹那几个波兰人不顺眼了,波兰人都跟着俄国毛子做事,罗桂双至今疑心他们是合谋害他。

  他们被政府军围剿,流弹四处飞,卢世刚那孬种当然不能指望,趴在地上只会喊“天主保佑!圣母救我!”

  哪有什么圣母,罗桂双就是他的圣母。

  他咬牙把卢世刚拉起来,往后跑——往密林里跑,一颗流弹飞过来,卢世刚先扑倒了,子弹擦着他的头皮飞过去,又一颗流弹飞过来,打在罗桂双两腿中间。

  再看带队的俄国人和同行的波兰人,已经跑得没有影了。

  从那时起,他就知道,自己再也不会有第二个孩子了。

  原本他是打算骗了吕贤德,这样自己就变成名义上的“单身汉”,之后可以娶第二个老婆,跟冯翠英也是这样交代的。

  都泡汤了,所幸来缅甸前他算是传宗接代了,好歹还有一个罗晓宁。

  这件事情冯翠英不知道,回家之后她还一直问他——他怎么解释?要告诉他老娘,儿子以后断子绝孙了吗?

  每天活着都是一场窝火。

  冯翠英以为是他对媳妇有情,不肯跟儿子生气,只对媳妇撒野,这个媳妇身上受病,心里受气,就这样被活生生地磨死了。

  罗桂双不在乎媳妇,因为自己反正也生不了,她死了是最好,不然以后免不了另找婆家。

  他只在乎罗晓宁,这是他唯一的子孙后代。

  他喜欢他儿子生得秀美,跟他那个要死不活的老婆一样,长得青出于蓝而胜于蓝。长相随娘,这是好事,但不好的是性情也随娘,支那狼的亲爹倒有个兔子似的儿,罗晓宁是生就的怯懦无能,从小只有别人打他,没有他打别人。

  但是第二个再也生不出来啦,他的命根子断掉了,就这一个儿子,是他最要紧的宝贝。

  每天他都去远远地看一眼自己这条孤脉,像皇帝检视他的太子。

  他始终认为罗晓宁不争气,不然不该生病。

  可能是他命里杀孽太多,报应在罗晓宁身上了。他从缅甸回来,什么都不怕,就怕罗晓宁遭报应,因此冒险为卢世刚出头,两度救了他夫妻。

  行侠仗义,这是最积德的事情,罗桂双认为这可以弥补他在缅甸造下的杀孽。

  卢世刚感恩戴德,他从拘留所里回来,在罗桂双面前哭成了泪人。

  “别哭了。”罗桂双说:“以后再也不要在我面前哭,让人家起疑心,咱们两家也少走动,就当是关系不好了。”

  卢世刚嗫嚅道:“这可是犯王法的事情,这不是在缅甸……”

  “是犯法,但姓胡的不该死?秋玉大着肚子,就活生生给他糟蹋?”罗桂双平静地望着他:“过去杀人我是图钱,这次杀人,是让那些狗官知道,老子虽然不扬名,但沙场村的人也不是好惹的。”

  说话的时候,他心中涌动着异样的滋味——赵客缦胡缨,吴钩霜雪明。从来没有这样侠气干云的感觉,他忽然痛觉过去杀人都是作孽。

  只有这次是特别地、特别地不后悔,觉得自己这事儿做得有意义,拆迁的事情一下子放缓了,县里过来的人也不那么蛮横了。

  那几天他甚至想过,就算被抓了、枪毙了、也是好汉一条,只希望给儿子积点德,教他以后平平安安过一辈子。

  如果没有后来那些事。

  要是吕贤德早点死的话。

  他可能就此金盆洗手,就做个良民了。那段时间他差点也跟着信了天主教。

  ——什么用也没有,罗晓宁还是出事了。

  吕贤德把他从墙上推下来了,罗桂双至今不能确认他那天是不是恢复了理智,不然怎么会那么准确地从墙头上推倒罗晓宁?

  斩草不除根,春风吹又生,说的就是这个道理,早在缅甸就该杀了他。

  他杀了吕贤德来报仇,为怕罗晓宁从昏迷变成彻底送命,他自认良心厚道地带头打捞吕贤德。

  吕贤德的面目被泡得肿胀变形,他假装大哭,心里痛快极了——不是因为给罗晓宁报仇才痛快,而是他终于又能爽快地杀人了!

  那种杀人的快感再也停不下来,他也不想停下来,因为罗晓宁毁了,他自己也毁了,什么都完蛋了。

  唯有杀人这件事,能给他一点心理上的补偿。

  他看到别的女人膨胀着肚子,看见别人家一个又一个地生孩子,他就发疯似地想让他们跪下来认错。因为他始终认为自己很无辜。

  刘皇叔还要的卢跃马跳檀溪——自古英雄命多难,都是别人在害他。

  反复地,他重新回味行凶的每一个环节——胡某的死他不屑回味,因为手忙脚乱——杜某一家他做得漂亮,星夜单骑,月黑风高,像砍瓜切菜似的,只恨不能在墙上用血大书一副“替天行道”。

  旁人不知底细,当然不会给予赞扬,他在心里小声反复地给自己喝彩:支那狼、支那狼。

  真是英雄岁月,可惜如今虎落平阳。

  罗桂双不能想起这些事,他情不自禁地露出阴毒的表情。

  坐在窗台上的女孩起初一直忍着,没有敢哭,这一下终于给他吓哭了。

  只是短暂地一声抽噎,她看见罗桂双手里的枪,又立刻把眼泪咽回去了。

  隔壁有个年轻女孩的声音在哭求:“别打小朋友,叔叔,你怎么样都行,叔叔,警察都来了,你不要欺负小朋友!”

  她一哭,地上绑着的五个小孩也跟着涕泪交流——嘴里都堵着袜子,喊不出来,也不敢喊,他们生怕阿姨再挨一枪,也怕子弹打在自己头上。

  罗桂双被这女人哭得心烦意乱,他走去隔壁,对着女教师头上就是狠命一踹。

  “老子能把你怎么样?”

  真是说什么不好,偏要捡他的痛处说!

  女教师的头上立刻坟起一个巨大的肿胀,她看不清东西,也不明白自己说错了什么——她是这个月才来全托班代课的大学生,挣点外快做零花。

  这是全托家庭班,私人办的,比幼儿园便宜一些。工作不难,老板和老板娘负责做饭看小孩,她负责带学前班的小朋友学简单的英语对话。

  中午,老板和老板娘照例出去买便宜菜——一点以后,菜市场的剩菜廉价清底,老板夫妻精于算计,每每卡着这个点才去,午睡的小孩就交给雇来的大学生看着。

  有人敲门,她以为是老板回来了,因为那敲门的声音跟老板一模一样,都是带着一股颐指气使的蛮横。

  ——进门的是罗桂双。

  她是万万没有想到通缉令上的人会出现在自己面前,照面的刹那,她甚至根本没有反应过来这是个逃犯,还觉得他挺面熟——等到子弹打在腿上,她才省悟过来,自己被劫持了。

  小朋友们睡眼惺忪,被从床上拎起来,挨个绑在桌角上,一个小男孩又闹又哭,现在被打晕在地上。

  她不知道这个孩子会不会死。

  躺在地上,她模糊想起,这个逃犯原来就住在顶楼,自称姓“付”,做化工品生意的。

  他跟通缉令上的样子有太多差别——留着胡子,头发也长,通缉令只贴出来一天,大家真的没有仔细去想他剃了胡子是什么样。

  罗桂双跟她的老板租借房间,摆放货品,因为这个全托班是三套房子打通了的大屋,还有两个房间空着,之前是租给淘宝店做仓库。

  现在那些货还摆在隔壁房间里。

  老板把门锁上了,只有罗桂双和他自己有钥匙,平时不让她进去,更不让小朋友在门前打转。

  “坏了你爸妈可赔不起。”老板吓唬小孩。

  她突然害怕起来,心里怨恨老板什么黑心钱都挣,那些货到底是什么东西?

  罗桂双在她身边蹲下来:“知道自己哪儿错了吗?”

  她还想谈条件:“叔叔,你把小朋友放回去,你要我做什么都可以。”

  ——毕竟是年轻人,一腔热血冲上头来,她明明只做了一个月的代课老师,而这一刻正义感占据了她的脑海,强奸枪杀她都不怕,只要能保护小朋友就可以。

  有勇气,但缺乏一点谋略。

  罗桂双再次被她激怒了,无数巴掌落在她脸上。

  她什么也看不清,因为整张脸都肿了,眼前全是金星乱飞,枪口顶在她下巴上。

  “贱货,老子待会一枪崩了你。”

  罗桂双愤愤不平地走回窗前——之前没能一枪杀了梁旭,他已经火冒三丈,这个女人还来给他头上添火气!

  他得忍住,先不忙着杀人,再说也不能长久地离开窗口。

  现在房间里七个人质,每一个都是他谈判的条件。

  七个孩子,一个大的,六个小的。

  要都是自己的该多好。

  罗桂双一面窥视着楼下的动静,一面仔细地打算——七个人,这规模抵得上一个王爷呢!听说缅甸那里的土亲王死了,就要活人殉葬。

  警察一定气得乱蹦,他想起那个傻了吧唧的姓房的警察,就那么把卢世刚放掉了——嘻嘻,也不知道他现在在哪里!

  十五年了,警察一定对自己恨得不得了,自己算是关中百年来首屈一指的大盗了——若是放在几百年前,自己杀头还得先游街呢!可不比那些蟊贼,缩头巴脑地挨刀,自己是死也会死得威震八方。

  这样想着,他又陡然生出一股踌躇满志的豪情。他心平气和地拿起连皮的香蕉,往窗台上的小姑娘嘴里送:

  “哦哦,吃香蕉——再哭打死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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