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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4章


第104章

  这一年的秋凉时节,江南地还笼罩在温润烟雨之中, 江北也还天高云淡着, 偶尔才会夹缠几阵飒飒秋风,而关外已率先进入了凛冬, 白毛风一刮,河面一夜之间就被冰封住, 成了一面硕大的,光可鉴人的镜子。

  宁安县靠近牡丹江, 是个不大不小的镇子, 因气候所限向来没有“夜生活”条件,如今天一凉, 各家店铺更是早早收工, 整个街面都有种鸡犬不闻式的安静寂落。

  石记客栈坐落在镇中心, 店门上挂着一盏气死风灯, 正被风吹得摇摇晃晃,不过灯光依然很顽强的亮着, 为的就是给投宿的客人提个醒,客栈里头还有空房。

  只是这鬼天气能有几个人来住店,没什么生意可做,老板娘心情不大好, 逮住自家老头子,愣是没病也要挑出点刺来。

  “我好容易和吴大头说定,在他那店里卖你酿的酒,好歹一月能有点进项, 你可倒好一天到晚不够自己喝的,黄汤子灌到狗肚子里去,一团晕乎。再这么下去,小石头上学能有着落?一家人全喝西北风得了。”

  店主石老汉被老伴数落惯了,也搭上确实喝得满脸红霞飞,不以为意笑呵呵的道,“吴大头不靠谱,他那破店里好位置都留给洋货了,现今城里人爱那些个葡萄酒,我这高粱太烈不好卖。你也甭着急,咱们这店早晚有客上门。”

  “屁!有个屁客人,连个鬼影子都没的。”老板娘抓了一把瓜子,闲嗑着说道,“那投宿令眼看有一个多月了,住店客一个个都要严格盘查身份户籍,人家都懒得住呢!也不知道这妖风多早晚能刮过去,说是为迎承恩侯,排查外来人口整顿治安,那侯爷啥时候来啊,喊了有小半年了吧,至今也没见动静。”

  “咸吃萝卜淡操心,那官府的事就是紧一阵松一阵。”石老汉乜着大门,“我估摸没人来了,上门板吧。”

  才说完这句,好像突然就有了几下敲门声,老板娘咦了一嗓子,“哎老头子,是有人拍门不?”

  石老汉眯着眼听了一会,“那是风,都几个点了,哪来什么人。”

  甭管是人还是风,反正都像是专打酒鬼脸来的,他这头话音刚落,那门上又响了几下。

  “我去瞅瞅,万一是……”

  “万一是山贼来了,你就等着发家致富吧,是人,他不会吭气叫门啊,非得拍拍拍……”

  老板娘没理会,拉开了一条门缝,嗬,可不正是个人嘛,那人背着光瞧不清楚脸,光看个头倒是够高,身形挺拔修长,通身乌漆墨黑,像是披了一件黑大氅。

  “住店的?”

  那人没言声,点了点头。

  老板娘二话没说赶紧打开门,那男人走进来,裹挟着一股逼人的寒气,一时间显得小店里的火炉子都不大够用了。

  那人进得屋,随意拍拍身上的浮尘,之后摘下风帽,露出一张年轻的面容。

  看模样最多不过二十,脱了黑大氅,里头还是件黑袍子,质地瞧不出多好,只觉得扑面全是风尘仆仆。

  不过那张脸可是真够俊,并非那种面如冠玉的富贵俊法,却也没有丝毫清寒气,而是俊得挺别具一格,鼻梁高挺,下颌坚毅,通身散发着利落的凌厉,然而从看人的眼神到绷紧的嘴角又都是收敛的,整个人如同一把藏在鞘里的刀。

  细看眉眼,似乎蕴藉着某种说不出的忧郁,轮廓偏又精致锋利,两种矛盾的风格组合在一起,却能在他脸上达到高度和谐统一。

  老板娘自诩阅人无数,还是没能瞧出这人什么来头,只好寒暄问道,“客官住店啊,这是打哪儿来,用过了晚饭没?”

  那人摇了摇头,显然是只回答了她后一句话,对于从哪儿来这个问题则讳莫如深。

  “得嘞,当家的,整一壶烧酒,再来两碟下酒菜。”石老太回过头,冲石老头挤了挤眼。

  余光瞧见那人落了座,奇怪的,此刻店里分明没别人,他却只挑了个犄角旮旯坐,等酒菜上齐,银钱已摆在了桌面上,石老太一看,正是水牌上写的住店价码,分毫不差。

  见了钱自然更好说话,且这黑衣客一看就是个痛快人,石老太当即笑道,“这是本店自酿的酒,味道醇厚,是拿上好的高粱做的。其实要说来关外,赶上这样天气,还真得喝地道烧酒才行。客官是头回来我们镇上吧?”

  那人看她一眼,很客气地点点头,依然没吭声。

  合着是不爱说话,可该办的事还是得办,老板娘哦了一声,搓着手道,“那是这么着,我们这呢新定了规矩,凡来住宿的,必要先出示路引,您说这官府也是想起一出是一出,没事就好找麻烦——这不是要有大人物来我们这儿了嘛,怕出纰漏,您呀受累,把那路引给我们瞧瞧就好。”

  听到大人物三个字,那人抬起了头,寒星似的眸子里涌起一点浅浅的笑意,随即掏出路引,递给了石老太。

  “呦,您这姓氏可是少见,”石老太道,“乡野村妇乱猜一下,说错了可别见怪,是念金银铜铁的铜那个音不是?”

  那人嘴角微微一弯,一个简单的动作登时冲淡了满身的锐度,流露出三分随意平和的慵懒味道。

  这人,正是仝则。

  那日在泉州,听说裴谨要来辽东,他当即决定启程赶赴关外。之后在马市上挑了匹所谓千里马,便开始了北上。

  照道理说,从京都或是河北出关最为方便,可他不敢离京畿太近,只好先取道西口,再从蒙古绕进辽东。

  这一走就耗费了小半年的时间,之所以这么慢,倒不是因为他有心情走马观花。起初是恨不得马不停蹄,结果走了十来天,两条腿撑不住都被磨出了血,大腿内侧尤为严重,破了皮结痂,再蹭破痂重新淌血,反反复复总不见好,最后连走路都有点困难了,才不得已暂时停下脚步。

  趁养伤的功夫,他给自己做了护具,只是等到伤好再上马,那层皮似乎也被磨厚实了,倒是再没出现过这种情况。

  穿过大半个国家,一路上见闻不少,每每看见正在架设的铁路线,他都会不由自主想到裴谨,这是由裴谨一力主张推进的,不说与有荣焉,也让他颇感欣慰。而到了大一点的城市,他总要去当地寻些驿站流出来的邸报,试图找到一切有关于裴谨的消息。

  一来二去,仝则发现不大对,裴谨不知被什么事绊住了,迟迟没有动身。他无从打探具体原因,决定还是按原定计划继续走下去,倘若能赶在裴谨前头到达也没什么不好。

  夏秋交际时候,他走到山西和蒙古交界处,这一年的秋老虎格外厉害,因为没经验,他白天跑马出过一身汗,却没想到晚间温度会骤降,一不小心便着了凉,没过多久转成疟疾,人躺在床上不由自主地打摆子。

  他高烧不退,浑身滚烫,很快人就烧糊涂了,连身在何处都弄不清楚,迷迷瞪瞪间,看谁都像是裴谨,胡言乱语的喊着他的名字,幸好那时候口齿不清,当地人也不大习惯听官话,到底没太弄明白他喊的究竟是什么。

  这一病就过去了小一个月,幸亏这时候已有了金鸡纳霜,疟疾不再是不治之症。反倒是咳嗽一直不见好。他总疑心自己得了肺炎,这年代虽然发达,毕竟也还没有抗生素,只能靠着江湖郎中的一把草药,总算给熬了过来,事后再想,他自己都觉得侥幸,这条命果然还算够硬。

  然而病虽好了,却还是留下了后遗症,他的嗓子烧坏了。音色粗粝,一开口像是扯破风箱,喝了一缸的胖大海仍不见好,大夫也说没得治,从此以后,大概只能是这么个破锣嗓子了。

  别说旁人,有时候仝则听自己的声音都觉得脑仁疼,渐渐地,他养成了没事不说话的习惯,能用点头摇头解决的问题便不用言语折磨自己和他人,是以从病好到现在,他始终都没能接受自己那把销魂的嗓音。

  “仝大兄弟,小地方简陋,你先凑合住着,我给你收拾间上房去,反正这会客人也不多。”石老太热情道,人长得俊嘛,总归是比较容易拉近好感,“原来你是从京都来,是做买卖还是访亲探友?”

  店里没什么客人,这老大娘只怕是闲得发慌,太想找人说话,仝则意会,不得不顶着头疼未语先笑了起来,像是怕惊吓到石老太似的,他先暗暗清了清嗓子,“等人,等一个朋友。”

  压低的声音,听上去很沉稳,除了有种撒气漏风的感觉,其实也不算特别难听。

  石老太还是没忍住,眉毛动了动,心说这么年轻的小伙子,说话动静怎么比我家老头子还老?怪不得死活不爱开口呢,原来是嗓子太难听,倒是可惜了,配不上那么俊的模样。

  “跟您打听个事。”仝则说了一句,也就不在乎继续说下去,只是语速很慢,尽量控制着声音,“我想在镇上落脚,不知道有没有正在赁的房子,还有哪里有营生可以找。”

  这问题,他是认真在打听,知道裴谨那头已上路,可到地方还得有一阵子,他不方便老住客栈,租房子却没有营生,在小地方待长了容易惹人侧目,他无意招惹麻烦,也不指望在这个地方重拾老本行,只希望活得越平常越好。

  石老太一听,本不想接茬的,心想一个外来客和本地人抢什么事做,可老石头不知抽哪门子风,居然接茬说有,“仝先生看着像生意人,想必见多识广读书识字都没问题,我们镇上有个刘家园子,那刘家算是本地最大的财主了,他们那的家学私塾正在招先生呢。”

  “他们那要求可高。”石老太道,“刘财主年前进了趟京,见世面了,说起做买卖必须得会几国洋文,将来还想让儿子出洋见识见识,这不非要招个会说洋文的先生,那玩意能是个人就会的?”

  仝则垂着眼,不动声色地喝口酒,心里禁不住暗笑,看来他这辈子会的最管用的本事不是做衣裳,而是他肚子里装的那点子洋文。

  几日后,仝则摇身一变成了刘财主家的私塾先生。

  他和石老头一家也慢慢熟稔起来,石老太敏锐地发现,他这人其实极好相处,外表看上去冷淡,内里却有种温和的气度,不急不缓,好像什么事都可以打个商量。譬如他家小孙子小石头,上不了人家的家学,不过央求了仝则两句,他便答应每日下学单给石头讲课——就在学堂里,反正他住的地方也就在学堂后头。

  仝则每日穿着朴素,耐心地等待着他要等的人。在不上课的时候依然不怎么说话,如今刘家人都知道他嗓子不好,不过教学确是很有一套,为人风趣豁达,又颇有手段,很能震慑住一帮猫嫌狗不待见的半大小子。

  这日刚巧赶上要去县衙组织破冰去网今年的胖头鱼,刘家的小孩们都凑热闹去了,学里放了假,仝则便抽空单给小石头授课,讲些粗浅的算术。

  小石头听惯了他的嗓音,已不觉得有多难听,抓着机会总问他出过洋没有,外头到底是个什么样。

  仝则云山雾罩的忽悠着小朋友,顺口问他将来想去哪里,只见小石头一脸憧憬的说道,“不管去哪儿,反正是要离开这里。我们这山贼土匪太多,动不动就来打家劫舍,忒不太平。都说那个什么侯爷就要来了,听人说他会打仗,从来没输过的,对付几个毛贼应该有办法吧。”

  关外民风彪悍自古有之,而这话涉及到吹捧裴谨,仝则听着十分受用,寻思了一会才问,“几苗土匪,官府也治不了么?”

  石头撇嘴道,“我爷爷说都是勾结在一起的,府衙拿了朝廷拨款剿匪的钱,自己都私吞了,那群土匪抢了大户,还和县衙里的老爷们分赃呢。”

  不知道这石头是不是乌鸦托生的,话题还没聊完,忽然就听到一阵马蹄声由远及近传来,声音很杂很乱,呼啸着带来一股杀气,让仝则一下子联想起在岛上遇到海盗的那一回。

  这时门哐啷一响,只见来接石头的石老太大惊失色的跑进来,叫喊道,“赶紧跑,土匪来了……”

  跑是来不及了,土匪打家劫舍来得飞快,他们本是冲着刘财主来的,打算绑走他家小孩来换银子,没成想学堂里就只剩下一个小崽子,还有一个先生模样的家伙并一个干瘪老太太。

  那匪首是个长着络腮胡子的大汉,环顾四周,狠狠啐了一声,“人都死哪儿去了,哪个王八羔子说今天都在的,回去老子先挖了他一只眼。”说着手一扬,“有一个算一个,先绑回去再说。”

  石老太登时傻了眼,哭天抢地的叫道,“天爷啊,我们可不是刘家人,几位好汉绑我们也没用啊,穷苦人家没钱,那刘家更不会为我们花钱的。”

  土匪们闻言,奚落的笑起来,“个个都这么说,你这老妈子还有点机灵劲,知道护着小主子啊。”

  夸完人,手下可没停,先堵了石老太的嘴,那小石头见状上去就要拼命,被仝则一把抱在怀里,贴着耳朵道,“别动,刀剑无眼。”

  仝则一边说,一边迅速估量形势。土匪人数不算多,不过十来个而已。兵器也很简陋,只是寻常刀剑。仝则怀里揣着枪,可惜没有足够的子弹,也没有足够快的速度,想一下子全放倒绝不可能,但凡有空隙时间,他就得被人先砍了,何况此时还有石老太在人家手上。

  看来只有见招拆招了,好在对方图的是钱不是命。这么想着,那下一个被绑的对象就轮到了他。双手被捆在后头,眼睛上也蒙上了黑布。土匪见他不说话,也没有什么惊慌之态,直疑心此人是个傻的,怕他一会乱喊起来更要命,当下也没含糊,拿了个破布塞进了他嘴里。

  三个人都被扔上马,仝则感觉一路颠簸,速度确是很快,土匪们来去如风,等再停下来,已是进了深山中的贼窝。

  作者有话要说:  这章其实有个伏笔,但不是三爷带兵来拯救仝则,仝先生还是会自救的。至于三爷,也不会甘心一败涂地,其实只是正常的政坛起伏,这个时点的“资产阶级革命”几乎在所有国家都是迂回前进的,即便暴力如法国,也还是会遭遇复辟,所以三爷或许只是曲线救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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