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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皮厚吃块肉


第十一章皮厚吃块肉

夏季夹了一只虾,咬了一口,满口酥脆。

夹起一只递给张辉,又给黄凯潘革一人一个。

“田远,虾不错,你快尝尝。林木,你也吃一个。”

“我这边这个扇贝不错啊,黄凯,夹过去几个你们也尝尝。”

“胳膊伸得长一点,谁摆的菜,这么远呢,都够不到。”

“站起来嘛。站起来去夹菜。”

“陈泽!你的菜汤滴在我袖子上了!”

“放屁,总也不说你袖子在盘子里洗澡了!”

“林木!我不吃你用手术刀解剖出来的蟹肉!”

“美死你,老子才不给你吃。!”

“把酒给我!”

“少喝点不行啊,喝喝喝,有你们几个都养活酒厂了!”

“不就不让你喝吗?我把瓶子底儿给你舔舔。”

“我的肉!”

“还我!我的虾球!”

周麟刚吃了几口,就被吓住了,就看见桌子上筷子纷飞,刀叉乱飞,跟看寄生兽里小右和那些寄生人打架一样,刀影交错,噼里啪啦的,本来还礼让一下,很快就变成抢了。

捡起一块排骨丢过去,很快一只螃蟹壳砸过来,虾米脑袋,扇贝壳到处飞。

黄凯忙中偷闲很有招呼客人的自觉,但是抢到碗里了绝对不给别人。

“快吃,不抢吃不到!”

“你们,平时就这么吃饭?”

周麟问着潘革,潘革很淡定的一侧头,躲开一直沾满番茄汁的虾米脑袋。给黄凯抢了一块鱼肉塞嘴里。

“是的,别客气,你要想吃饱,加入战团!”

“不用抢,你吃就行。”

贺廉小声的告诉他,周麟一低头,看见他的碗里,吃碟里,就连茶杯里都是菜。

啥时候他的饭碗都满了?谁给他抢得?很明显是贺廉,因为那几个没良心的混蛋都各顾各的,一家照顾一家的呢。压根不管身边不是两口的其他人。

就看见贺廉更不客气,直接站起来绕到对面桌子上,从忙着抢夺食物的缝隙里抄起一个盘子,把盘子都端过来了。

“扇贝粉丝,快吃。不快点就没了。”

都不往桌子上放了,贺廉端着盘子,催促着周麟快吃。

往桌子上一放肯定转眼就没了。

夏季眼尖,看见他们偷摸吃扇贝,一叉子就叉走两个扇贝,这还不算,又顺手捞了俩丢给张辉。

“快吃啊。|”

贺廉催促着,都有些着急了。

“和这群活土匪吃饭就别讲究礼节,吃饱最重要,脸子面子都别要,皮厚吃块肉,皮薄吃不着。”

至理名言啊,这是从小总结出来的经验,就差桌子腿啃掉了,菜汤都拌米饭吃了,盘子都舔了,三光政策。

周麟还在震惊中,他以为他身处在埃塞俄比亚,或者非洲某个部落。

官媒体说,一年有多少多少食物被倒掉,那是瞎掰的吧,看看他们吃饭,夏季把扇贝都快扣脸上了一直在嘬着里面的汤汁,潘雷左右开弓明抢,田远腮帮子鼓鼓的还往嘴里塞呢,林木一手手术刀一手餐刀快速的分解鱼,黄凯一只整虾吞进去吐出虾壳,很多盘子都空了,包括装饰用的西兰花都给吃了。恩,真的,西兰花嚼了不好吃吐在一边。

张辉一手扶着椅子背,大半个身体横在夏季身上,爬山越岭的伸着筷子又过来抢扇贝粉丝。

贺廉一巴掌打落张辉的手。

“夏季碗里的鲍鱼被抢走了!”

张辉一听,这还了得,敢抢老板娘饭碗里的?都觉得钱多是吧?回身不抢扇贝了,去维护夏季的饭碗。

贺廉递给周麟一把叉子。

“快吃。”

周麟觉得,他在遵守礼数,什么食不言寝不语,什么饭只吃八分饱,什么吃饭不发出咀嚼声,什么优雅都去见鬼吧,到肚子里的才是饭,管饱。

丢掉一切礼仪,饭桌规矩,开吃!

一筷子打掉潘革手里最后一个油焖虾,捡起来吃掉,可碗里的石斑鱼肉已经被黄凯偷走,去追黄凯,夏季的筷子又伸过来抢他的鱼丸,田远不知道啥时候溜到贺廉身边,从他碗里偷菜,贺廉把茶杯里的水都倒了,用茶杯装鱼汤,潘雷追着田远,回来吃饭,别去偷别人的了。林木手快,刷刷刷几刀,一只整鸡肉是肉,骨架是骨架的分离开,陈泽一口闷倒驴一口菜,胳膊一张开,他和林木面前的菜基本保护起来了,谁敢抢?手术刀飞你信不?张辉一边化拉一边大喊,让你们平摊饭钱啊。

贺廉什么也不说,闷头抢,筷子都快使出花活了,右手里有一双筷子和一个叉子,左手还有一个饭勺,他竟然和剪刀手爱德华一样一起使用,还不会打架的。这么一来,抢到的东西就多了。两只手一起上,这边夹菜,那边盛汤。丝毫不耽误。抢回来就给周麟放碗里。他一个人抢,周麟和他都能吃到。

周麟这辈子,第一次用这个形象吃东西。一手筷子一手叉子,扫光一盘马上瞄准另一盘,在刀光剑影筷子纷飞中,偷了一块红烧肘子塞嘴里,赶紧吃几口米饭,饭没吞下去呢,又吃了一块放在眼前的鱼,眼睛里除了食物什么也看不见,不管谁给他夹菜,也不管别人,就是吃,吃到嘴里是自己的。

他大小饭局无数,不管在家里,还是在外头,每次吃饭都是饭吃得很少,菜几乎很少碰,喝酒聊天,推杯换盏,,虚以蛇委,你来我往,在酒桌上劝酒,酒桌上谈生意,酒桌就是一个谈判场所,似乎交情和人之间的距离是用酒精来拉近的。饭局变成了拼酒场。

每次结束之后,都是醉得东倒西歪。

他第一次遇到吃饭是需要抢的饭局。不抢就吃不到。这饭桌上的菜没有他在京城时候那么精致,什么国外厨师米其林大厨法国大厨啥的,但是分量十足,非常香。叫人食指大动,从来不知道能吃这么多东西、米饭都吃掉两碗了,肚子有些饱但是手停不下来,别人抢他也抢。

抢来的就是好吃,抢到嘴里的不单单是美味,还是满足感。甚至是胜利的感觉。

第一次知道饭局的饭菜真挺好的,第一次知道吃饱吃到撑很想摊手摊脚的放松,第一次知道不喝酒光吃饭也能促进感情。

人家都是事后烟,饭后甜点,他们是餐后酒。

满桌子的菜基本消灭干净了,一片狼藉,地上全都是残渣,纸巾团,虾米头,鱼刺,蟹壳。

每个人都摸着肚子,打着饱嗝。

这群人都脱下了刚才跟蝗虫一样的土匪气,各个端着酒杯,又开始捡起了优雅。

夏季得到允许,就喝一小半杯的红酒,推开窗户,看见天上的月亮了。风雅之人怎么可以不吟诗作对?

“举头明月光,地上鞋两双。”

这首诗,谁听说过,对的上来吗?

张辉有点奇怪,夏季这是又喝多了吗?

贺廉琢磨,他学过这首诗吗?

周麟真是人才啊,抿了一口酒,笑着对上了。

“俯首甘犁地,爷们连夜爽。”

夏季一下就找到知音了,挑起大拇指。

“人才啊。”

和会师一样,终于找到组织了,和周麟很隆重的握手。几乎刮目相看。太有才了,副市长都能知道此等骚客吟唱的艳词儿,果然体恤民情啊。

“他们很少对得上我的诗,诗人永远都是寂寞的,终于找到志同道合的人了。”

他说金枪破蕊到天明,可惜没几个人给他对上下半句,绿萝逝去露白肌。还说他可黄可黄,白胖大娘们都出来了。文人高处不胜寒,没有一唱一和的诗友,没有捧哏说相声都不好听啊。终于来了一个知音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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