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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1章 小虫


第151章 小虫

  那时的她, 虽然没有仆妇环绕,没有如今这般锦衣玉食的生活,却有疼爱她的父王和母妃。

  而今来了京城, 不止他父王整日见不到人, 就是她母妃, 也时常忽略她的感受。

  思及此, 她的情绪很是低落。

  …………

  林书嫣的确动了心思,想为兰姝觅一佳婿, 最好是能入赘的。

  不求他官拜宰辅, 但愿他呵护小娘子一生一世。

  她原是想着,自己与谢应寒也能养着她, 叫她一世无忧。却不想,一朝天子一臣,她得替兰姝找条后路, 免得同以往那样, 又被人囚了去。

  她当年心系兰姝, 却没她半点消息。然那时她就算得知兰姝入了狱,也是束手无策,无半点相助的能力。

  幸而后来徐青章将她救了出来,就算如此,小娘子定也是吃了不少苦头。

  直到她从谢应寒那里得知, 她竟被徐煜关了起来。又听说小娘子时常想吃林家的糟卤,她心里五味杂陈, 甚是懊悔从林家搬了出来。那时的她,已经不在林家住了,时常同谢应寒歇在铺子里。

  若非徐家倒了,小娘子怕是彻底成了他的外宅妇, 怕是要被那厮哄着生五六个孩子。

  那对父子俩,当真可恶。若不是他徐二爷倾慕妍姨母,她爹也不会……

  兰姝曾向林书嫣提及过她娘亲去世时的疑点,她却支支吾吾避了去,平日里左右逢源的她,在兰姝面前,全然失了镇定。

  偏生小娘子只当她是查不到,反而宽慰了她。

  徐二爷同林氏成婚后,没过多久就开始流连于烟花柳巷,直到兰姝母亲去徐府做客,那混不吝的花言巧语哄着她,多次夺了她的身子。后来东窗事发,被林氏知晓,两人这才断了。恰逢凌探花求娶,她便随了凌探花前往简州赴任。

  新官上任三把火,她林家是商户,自然要打点周全,一来二去,她便时常被他爹教导,要同县令的女儿搞好关系。

  除此之外,她也的确喜欢兰姝,那个玉雪可爱的小女郎,会甜甜地唤她林姐姐,同她家的姐妹不同,半点心机都没有。

  而在凌探花去世之后,她爹毅然决然同凌家断了关系。同时她也被勒令,不许再去凌家玩。

  而来京之后没多久,她却终是明了,为何她家曾与徐家二夫人断了往来。

  原是她姨母因爱生恨,即便兰姝母亲走了,她也特意吩咐了人观察简州的一举一动。

  当年兰姝的父亲离世,她心里担忧不已,毕竟徐二爷他可是最爱养些孤儿寡母的。是以她一不做,二不休,叫她爹派人去制造了妍姨母殉情而死的假象。

  只因她爹,自年轻之时,便倾慕他的表姐,即徐家的二夫人。

  是她林家害了人。林书嫣自知晓真相后,一心想着弥补兰姝,就连夫君也让了,即便那人本就爱慕她的好姐妹。

  兰姝夜里睡得晚,日上三竿才堪堪醒来,她眼睛尚未睁开之时,便朝旁边探了探,毫无疑问,身侧微凉,自然是空无一人的。

  思及昨夜的光景,她白嫩的小手拉过软被盖过头顶,昨夜的她,也是这般羞羞答答,呼吸喘喘,浑身烧得她心口滚烫。

  玉人的手掌宽热,作弄之时,唇角一勾,取笑她,不过几日,便又……

  可她哪里长得那么快,分明是他胡诌的。

  软被底下的小手丈量了片刻,未几,她白皙的面颊也如胭脂果那般潮红。

  主子未起身,两个婢女也都不敢进来伺候。

  大半日过去,兰姝皱着小脸,她将皓腕从软被下抽出,娇软的身子虚弱,好半晌都没半点力。

  她心生烦意,于榻上多睡了一两个时辰,却没有昨夜那般欢喜。

  骨香酥人,兰姝凝望自己的指腹,心道定是她的手嫩,没有那人的薄茧。

  要她说,杂货铺里那些挠痒的工具,还不如心上人的玉指。薄茧搔痒,倒是个好去处。

  “姝儿,你看看,这些是姐姐找冰人要来的画像,都是些青年才俊。”

  林书嫣操碎了心,还给了不少银子,她将自己的要求告予冰人之后,那些媒婆见钱眼开,当真给她搜刮了不少长相清秀的穷书生。

  这本是母亲的活计,她如今却又当姊妹,又当主母。筛选了半日,总算挑了五六位过得去的,马不停蹄地给兰姝呈了过来。

  兰姝不知她为何想将自己嫁出去,还以为是她哪里做错了,莹莹双目蓄满泪珠,俨然一副任风雨欺凌狠了的模样。

  “好姝儿,莫哭,莫哭,姐姐是想给你找个依靠。”

  她连忙给小娘子拭去泪痕,接着又道:“如今你寒哥哥被派去出使西域,短则三五载……”

  剩下的话她没开口说,若是他有个三长两短,或是客死他乡,谢家,那可就真的只剩孤儿寡母了。

  这也是林书嫣深思熟虑才做的决定,时至今日,她幡然醒悟,谢家,从来都不是她姐妹二人的后盾。

  “这些青年都是姐姐掌过眼的,家无婆母,你嫁过去就是正头娘子。除此之外,姐姐其实更想替你招一位上门女婿,回头免得那些迂腐的穷酸书生拿捏你。”

  林书嫣替她挽起碎发,她这好姐妹,莫说书生见了会心生欢喜,就是那些富贵的王公大臣,想必亦是会心下微动。

  可那些达官显贵,怕都是馋她美貌,只想将她纳了亵玩。待她人老色衰,指不定要被扔去哪个角落发霉发臭了。

  她这等姿容,世间罕有,又有哪位主母能放任她留在自己夫君,亦或是子嗣身边?

  “不急,好姝儿,你先过过眼,若有喜欢的,姐姐便安排你们见上一面。”

  盛情难却,兰姝红着脸,当真在她的注视下翻阅了两下,待她翻开第三张,视线当中缓缓出现那人的一颦一笑。

  “这位公子,不知想与我娘子去哪里,做什么?”

  “姝儿,你是我的。”

  林书嫣顺着她的目光看向桌上的画像,同她解释道:“这位是林公子,他在鹿羽书院当教书先生。”

  小娘子愣怔怔地发着呆,透过旁人的画像,回忆起那位高大男子的点滴。

  人生短短数十载,他却永远停留在了及冠的年纪。待她日后白发苍苍,变成驼背的老婆子,他却还是那么典则俊雅,清朗如松。

  林书嫣不知兰姝同他的际遇,只见小娘子多看了那人几眼,心里便暗暗记下了他。

  “姝儿,姝儿?”

  小娘子发愣的时间过长,林书嫣唤了她好几声,才将她扯回现实。

  当年得知未婚夫身死的消息,她几度寻死,失了生机,失了苟活的欲望,只想同他一道离开人世,共赴黄泉。

  是林书嫣救了她,数次解救她于危难之间。

  仙姿玉容的女郎垂下脑袋,她掩去情绪,不愿再叫她的林姐姐担忧她。

  林书嫣贵为谢家主母,交际往来自然是忙的,且还有个混世小魔王粘着她,这么几年下来,她竟有些衰老。也不算老,就是不如花朝阁的小娘子鲜活。

  说曹操,曹操到。[1]

  小魔王今日穿着一身镶了兔绒毛的红色小袄,脚上还踩着一双虎头鞋,龇牙咧嘴朝林书嫣撞了过来。

  “娘亲!”

  他爹一走,他就像是被解开压制血脉的封印似的,这几日在家里闹得鸡飞狗跳。饶是林书嫣也有些招架不住他的哭喊,这小子死活闹着要来花朝阁。

  这不,今日趁他小睡之时,林书嫣才缓了口气,将他撇下,急急忙忙叫了马车,朝花朝阁而来。

  她虽不明白儿子为何热衷于见他凌姨母,但凭她对这小魔王的了解程度,想必又暗暗憋着些鬼点子呢。

  “你这臭小子,压死你娘了。”

  “嘿嘿,娘亲,怎么来找凌姨母,也不同儿子说一声?”说罢,小郎君拍了拍袖口,又学着大人作揖的模样,“凌姨母,近来可好?”

  室内一片宁静,他这举动,不止震惊了林书嫣,就是兰姝也挑挑眉,忍不住心中咂舌。

  这小屁孩每回过来花朝阁,总要指着她唤狐妖,亦或是踮着脚过来吓唬她,各种捣乱。若他不是林书嫣的儿子,她非得揍他一顿。

  莫说林书嫣,她也怀疑小魔王藏着招,背地里定是要使些坏。

  然而他今日前来,处处讨好兰姝,“姨母,这个荷花灯好漂亮啊,跟姨母一样。”

  “姨母,您真好看。”

  “姨母渴了吗?知亦给您倒杯茶。”

  桌子对他来说太高了,虎头虎脑的小郎君只得踮着脚,用胖乎乎的小手扒拉。还没等他摸到把手,林书嫣终是看不过去,自己提壶给兰姝斟满了。

  “去去去,小不点,可别待会把茶水倒你姨母身上。”

  谢知亦的眼睛骨碌一转,“姨母,累了吗,知亦给您捏捏腿。”

  他好意难却,兰姝自不会当着林书嫣的面驳他,只是那双小胖手捏上之时,他眼里闪着光,自己倒像是他珍视的宝物一样。

  见他动作轻微,半分力没出,林书嫣拍了他一巴掌,“傻小子,别咯咯傻笑了,同你如意姐姐玩去吧。”

  谢知亦起了一回风寒,性子也随之而变,叫人耳目一新。不过两人都没将他的讨好当回事,只当是他变得懂事乖巧了。

  谢知亦不肯离去,“姨母,姨母,知亦再给您捏捏。”

  话音刚落,林书嫣便过去将双手插入他的双腋下,抱了他丢给如意。

  三五岁的稚子,成天瞎嚷嚷,她听得头疼。

  兰姝目睹谢知亦离去的背影,倒是记起来两年前遇上的那个小女郎。她记得,好像是叫宝珠来着,生得玉雪可爱,话却很密,应当也是三四岁的年纪,不知道她回去有没有好好敷伤口。

  但她想,毒血都被她吸了出去,而且自己也替她上了药,应当没什么大碍。

  化鹤归来人不识,春风开尽碧桃花。[2]鹤别青山,不见桃花,夏至未至之时,林书嫣果然安排了那位林举子去茶室一遭,同兰姝见上一见。

  他今岁二十又七,原有一门亲事,那女子却嫌弃他要为母守孝三年,实乃耽误女子的年华。他倒也是个洒脱人,当即同她解除婚约,换回了庚帖,自此两家婚丧嫁娶,互不相干。

  兰姝不想毁了林书嫣的期待,便由着她安排,收拾了一身素净白裙,又戴上了厚厚的帷帽,这才坐了马车,与她一道前往茶室。

  兔丝附女萝,[3]如今这世道,大抵还是要成婚,依附男子而活。兰姝不觉得有哪里不对,她当初来京城,本就是投奔徐府而来,想依靠徐家,依靠徐青章。

  只是此去经年,她心里那些怅然若失,却无人倾诉,唯有将那份情意藏于内心深处,任它在暗处自行生根发芽。

  小娘子未施粉黛,只随便挽了根莲花银簪,瞧上去,竟如天上宫阙里的仙娥一般,既清冷又美艳。

  林书嫣本意是叫那人莫要贪财贪色,否则,她不介意凭着谢侯夫人的身份,也做一回仗势欺人的事。

  这林公子虽也姓林,却和她林书嫣没有半点亲戚关系,她这些日子将他里里外外都打听清楚了。

  这人单字一个清,为人正直爽快,在鹿羽书院当了好几年的教书先生,名声很好,深受学生的爱戴。

  最主要的是,这人丧母,就是他爹也是个腿脚不好的,听说最近得了肺痨,想必没几年活头了。

  就这样一个母亡父病之人,怕是没几个女子愿意同他说亲。可她却私以为,这人同她的凌妹妹相配,甚好。

  她有的是银子,就是给兰姝招个小夫婿又如何?只要他倾慕兰姝,照顾她,伺候她,她不介意提他一把。

  怕就怕在,兰姝所嫁非人,若她要受夫家的欺负,她是万万不能容忍的。自己娇养多时的小娘子,如何要给他人洗手做羹汤,做些伺候人的活计?

  “林小姐。”

  林清见她二人款款而来,立时起身对她俩见礼。

  “林公子,这位就是我的小妹姝儿。她近日感染风寒,吹不了风,还望你见谅。”

  平日里林书嫣给小娘子准备的帷帽,都是些好看的轻纱,亦或是用珍珠玛瑙制成的,绝非眼前这样厚重的绸缎。

  莫说林清看不到她的真容,就是藏在帷帽下的兰姝,自己也看不了路,只得由林书嫣牵着她走。

  一步一足,步步生莲,小娘子身段窈窕,呼之欲出的乳球看得他血脉偾张,他极力掩饰内心那股躁动。

  “林,林小姐,喝茶,姝,姝儿,你也喝。”

  方才还大大方方唤她林小姐,这会却涨红着脸,口齿不清,叫人一眼就望透了他的心思。

  这也是林书嫣没有将兰姝的真名告诉他的缘由。她的凌妹妹身娇体软,雪肤花貌,叫人一见倾心。可他若是事先知道了兰姝的身份,指不定要闹出一番事来。

  而且她也想看看兰姝的反应,倘若兰姝看上他,那才能有接下来的事。

  在座几位都是聪明人,林清这反应,毫无疑问便是被兰姝迷了眼,对小娘子很满意。

  林书嫣率先同兰姝打过商量,若是她咳嗽一声,就是不愿与那人接触,她便寻个借口将她带走。

  可她要是愿意同那人交流一番,就轻咳两声,她就自己去屋外候着,给他二人独处的机会。

  然而,从她俩入室以来,兰姝就没咳过。

  小娘子轻颤着手,掌心渗出的汗,暴露了她的紧张。

  只因她随林书嫣上楼时,眼角的余光却瞥见了那位玉人。不止如此,玉人带着一阵墨香从她身侧经过,他好似还搔了一下她的屁肉。

  如今她轻咬下唇,在这雅室坐立不安,如坐针毡,生怕这两人知晓她的囧事。

  屁肉上似有一条小虫,正肆无忌惮地啃食她的软肉,定是他放的!

  “姝儿,姝儿?”

  林书嫣以为她身子不适,唤她也不应,满脸的担忧。

  也是奇了,兰姝的失语依旧没有痊愈,只有被那位玉人玩狠了,她才会出声叫人。这些事情,林书嫣不得而知,她今日还给小娘子带了花笺和狼毫过来,方便同他沟通。

  兰姝练了几年的字,倒也算能入目,只是前儿个还被谢知亦取笑过。大抵她确实没有这方面的天赋,饶是勤学苦练,也无济于事。

  对座的男子已经事先得知,这位小娘子不能开口说话。如今一见,竟出落得这般标致,当真是天意弄人。他晃晃脑袋,执盏轻啜一口,眼里甚是感慨。

  而兰姝二人已经在他感伤之时,悄然离席。方才兰姝执笔挥洒两字,同林书嫣说自己想更衣,林书嫣和他告罪一声,她俩便出了雅室,走向旁边的一间屋子。

  小娘子急急切切,正欲宽衣解袍,掰一掰,看看到底有没有小虫子在她身上。

  却不料,屋里竟端坐一位男子。

  此刻的他手提茶壶,给自己斟了满满当当的一杯清茶,那些水流声直往她耳朵里面钻去。耳珠发烫,连耳穴也有些痒意。

  “朝朝,今日是来吃茶的吗?”

  如若不是来茶馆喝茶的,又为何会与他在茶馆相遇?

  “朝朝,你不乖。同子璋哥哥欢好过,怎么还想着嫁人?”

  原是他明知故问,将小娘子的来意都查得清清楚楚,叫她敷衍不了半点。

  “朝朝,你想嫁谁?是隔壁那人吗?”

  “朝朝,要不要把门打开,让你的姐妹和那位林公子,看一看你在我身下的模样?”

  他说话的嗓音又低又磁,兰姝退无可退,被他逼到了角落,这人却还不肯放过她。薄凉的嘴唇贴着她滚热的耳珠,说话间的热气,同水流声一样,直往她的耳朵里钻去。

  他好过分,他变了,他以前不是这样的。

  小娘子越想越委屈,原先提着裙摆的小手,转而去抓他的臂膀。

  玉人生得妙,面如冠玉,身如青松,举止尽显天家的矜贵,同军营里边那些燕颔虎颈的莽汉大为不同。

  可他如今偏要以己之身拦着小娘子,贴着她,束着她,言语轻佻,阴阳怪气地羞辱她。

  她进房本是要宽衣检查自己的身子,如今小手一松,衣襟也随之敞开来。眼下她顾不上体面,再说了,她又不是那些举止文雅的大家闺秀。

  况且,他都早已娶妻生子,如今又来管她作甚?

  她同他,不过是露水情缘,天一亮,水汽就被蒸发掉了。

  他做他的王爷,他有他的妻子和子女,她才不要同别人分享夫君。

  自歌自舞自开怀,无拘无束无碍。[4]

  她被气狠了,再加上野性难驯,张口便咬人。

  明棣亦是被她气乐了。分明是这小东西没规没矩,做了他的女人,还想着给别人生孩子?思及此,他浓黑的眸子散发危险的戾气,别说什么林公子,就是谢侯府,他都想来个斩草除根。

  “慢点咬,疼。”

  小狐狸牙齿锋利,他的喉结,他的生死,净在她口齿之间。她若是再用力几分,自己怕是要交代在这儿了。

  可兰姝才不管他疼不疼,谁让他不好好说话的?过来就搔她的屁肉,她还没同他算账呢!

  见她隐隐又用了几分力,明棣叹了口气,如今就算他得了离魂证,没了同她的记忆,几番相处下来,却也是知晓,这位女郎,以往定是被他娇宠着的。否则,她又岂会是这副天不怕,地不怕的模样?

  知她性子娇纵,说咬就咬,他也毫不客气地捏着屋里的水桃儿。

  多汁多蜜的桃,是南方运过来的。粉润,滚圆,少许绒毛,内里果肉软烂。捏上一捏,待皮破了,还可嘬上几口桃汁。

  “别咬了,给你喝桃汁。”

  暴殄天物,一颗圆润饱满的桃儿,被他捏爆了,淌了他一手的水。

  喉结被她含得水润,兰姝松口后娇嗔他一眼,她又不是阿猫阿狗,她才不要吃那颗烂桃。

  “很甜,朝朝。”

  见她丝毫没有吃桃的想法,玉人将自己的指骨吮了吮,还故意吸溜了一口,“没骗你,朝朝自己,不是更清楚吗?上回……”

  兰姝伸手去捂住他的嘴,他也太坏了!

  “姝儿,好了吗?”

  外头的林书嫣等了许久,心下有些着急,便敲了敲门,问了她一嘴。

  “如何,要不要叫你林姐姐进来看看你如今这副模样?”

  来时的清冷仙娥,被他搂在怀中团弄身子,面颊的绯色尚未褪去,堪比那破了皮,被吮了汁的桃儿,娇娇弱弱,惹人怜爱。

  [1]摘自罗贯中《三国演义》

  [2]摘自释善珍《桃花竹石鹤》

  [3]摘自《古诗十九首》

  [4]摘自朱敦儒《西江月·日日深杯酒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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