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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六章


第七十六章

  对方是个还没完全张开, 脸蛋略有些稚嫩的少年小郎君。

  穿着不太合身的黑色军服,正持剑站立在外面,活脱脱的小大人模样, 可一旦对上女子温柔的目光,就浑身急促,手忙脚乱, 不知如何开口了。

  “请问……温大哥是住在这里吗?”

  温娴闻言怔了一怔, 后知后觉猜到对方应是找错了人, 启唇刚要拒绝, 后边第五辞追了出来。

  “找我何事?”

  少年见到他眼神有过瞬间的发亮,而后目光又在二人身上来回巡视,颇为羞涩地挠挠头,道:“温大哥,这……便是嫂夫人吧, 听你之前提起过, 没想到能这么快就见面。”他转而抱拳,极为正式地行了一礼, “嫂嫂好。”

  “我……”温娴食指指着自己鼻尖, 有些不知所措地回头去看第五辞。

  后者揽过她的肩膀, 轻松走至近前, 勾唇一笑:“你小子识相啊,今日嘴这么甜。”

  少年受不住这般调侃, 耳垂红得似要滴血。

  第五辞也不逗他, 坦率直言:“怎得了, 大老远地跑过来, 可是校尉又要找我麻烦?”

  少年闻言倏地瞪大眼,对于第五辞的仰慕似乎又更多了些许, 咧嘴满脸堆笑道:“大哥真是料事如神!”不过想到为首的将领,他又悻悻低下头,没把话语调明了说。

  第五辞不满地“嗤”了一声,自打他新兵营崭露头角,被挑中入了城门守备兵后,统领的林校尉就老是看他不爽,三言两语讥讽也就罢了,他皮糙肉厚顶得过去,可动不动就要使个绊子,还在今日轮值休息时故意遣人过来把他提回去,分明就是□□裸地挑衅,念他没有背景想狠狠欺辱一顿。

  偏偏官大一级压死人,第五辞还不能与上头的人对着干,无奈翻了一个白眼,示意少年稍等。

  他深吸口气,缓缓转过身,把温娴揉进怀中,尽可能地语气温和。

  “抱歉今晚不能陪你了,早点休息,等我回来。”

  他突然正经起来,温娴还有片刻的不适应,环抱着他的腰顺从地点点头,第五辞就如大赦一般松手离开了。

  “夫……”

  两人走得极快,吱呀一声关门响后,便就只能望见高低不同的两道坚韧背影。

  温娴把要说的话都收回唇内,太多的疑问也只能深埋心底,想着第五辞不久就要回来,便放心地回房收拾东西。

  ——

  第五辞平素爱玩不服管教,可遇到大事一向拎得清对错,在肃州混了将近半年,最引以为傲的就是磨炼了一身的好脾气。

  搁在以前他作天作地,丝毫不把军令放在眼里,可现在,也得规规矩矩回营准备复命。

  雍丘城门有四处,东西南北各占其一,作为边境守卫的第一道防线,这里常年受到来自西北异族的小规模袭扰,为抵抗压力,四处城门都建立了紧密排布的烽燧,用于瞭望敌情和传递烽火。

  眼下已是入夏时节,风雨多变,天气不定,烽火和狼烟在恶劣的环境中难以施展得开,一旦戎狄选择雨夜进行突袭,城内城外治安都不会太乐观。

  第五辞不偏不倚被分去了任务最为繁重的北城门,负责守卫烽燧,时刻监视城外动态。

  除此之外,还要受到那位脑袋不甚灵光的中年校尉的打压,撇开本职不说,另外还需整理马草,记录每日工作以汇编成簿,各种乱七八糟的任务,只要对方一句口信,他便得累死累活卖命下苦力。

  第五辞咬牙切齿,对校尉从未有过半分好脸色,他性子冷淡,话也少,喜欢独来独往,最烦与旁人接触,不爱参与集体活动,得空只往城里跑。

  用大伙儿的话来说,就是一条阴沟里的臭石头,临了临了,还要保持着那股假清高。

  但只有一直跟着他的毛毛明白,他是如何的隐藏实力而不显山露水,他爱跟着第五辞混,也经常“大哥大哥”似的叫唤个不停。

  第五辞不介意收个嘴甜的小弟,甚至对他还颇为照拂。

  “温成君!”

  一声怒喝打断了两人的步调,第五辞烦躁地掏掏耳朵,抬头往对面看去。

  巡视的校尉一脸嫌弃地瞪过来:“干什么去了又偷懒,大家伙都忙着,你跑出去发疯好意思?!”

  “我今儿不上值。”第五辞懒洋洋回道。

  “休息也得给我干活!”校尉气急败坏道:“还不滚过来!”

  毛毛扯了扯第五辞的袖子,害怕他就此又跟校尉闹出矛盾,正是担忧之时,身边咻的奔过去一道人影。

  第五辞也没发什么脾气,扛起耙子就开始干活儿了。

  整理天田是所有戍卒都不可推卸的责任,校尉自己不作为,老把事情推给底下人。

  尤其最爱逞官腔,看到谁不认真必定一顿大嗓门收拾,第五辞被他唠叨个没完,干脆忙里偷闲跑到一边躲清净。

  每到这时,毛毛总会自主揽下第五辞的所有任务,一股脑儿全做完,然后兴致勃勃缩在他的身边请教些拳脚功夫。

  “温大哥,你跟嫂嫂是怎么认识的啊,听你口音也不像是本地人,怎么会想到把家眷也带到这边来呢?”

  十五岁的少年,对于爱情的见解全靠身边人的点拨。

  第五辞拔下嘴角衔的一株小草,撑起上身,似笑非笑地睨着他,直把人瞧得面红耳赤无所适从之时,才缓缓开口说:

  “我是一个孤儿,无父无母无亲人,从小流浪,吃百家饭长大,从未享受过片刻的温暖,甚至差点饿死在街头。”

  “但在落魄时得到你嫂子娘家的收留,至此能够读书习字,拜师练武,这份恩情无以为报,所以我才选择上门为婿,与她共结连理。”

  毛毛张大嘴巴,不可置信道:“大哥,你、你是入赘的?”

  “对啊。”第五辞换个坐姿,又重新靠回墙边,双手枕于脑后,美滋滋地说道:“我本名成君,只因娶了妻,后来才入的温姓。”

  毛毛咂咂嘴,还没有从莫大的震惊中回过神来,那边第五辞就已起身预备回了。

  他赶紧追了上去,放炮似的又问了许多问题。

  第五辞不多话,只挑着感兴趣的回两句。

  林校尉看不顺眼,跑过来逮人,噼里啪啦吼了好一顿,两人只得回到岗位继续盯哨。

  ——

  没等到第五辞回来,温娴着手开始收拾房间,亏得某人败家的本事足够大,需要她添置的地方倒也不是很多。

  温娴做了一些烙饼,加上消暑的凉茶,端出来送给街坊,因为长得俏,又会说话,很是受到婶子们的喜欢。

  妇人们大多寂寥,又好奇温娴的来历,不免就多聊了几句,直至天黑,才不舍地放她离开。

  温娴回去简单用了点晚饭,又把沐浴换下的衣裳全都清洗晾晒好,进屋路过那张狭窄书案时,忽地想起幼时深闺里的那些美好岁月。

  那时的她并不像现在这样清贫窘迫,每日有足够的时间看书赏画,她的闺阁生活无疑是闲适安稳的,笔墨陪伴了她从前半数少女时光。

  可自离京以来,她已有许久没再碰过字画了。

  此刻提笔蘸墨,竟没由来地生出一抹唏嘘之感。

  断断续续练完字,温娴停笔揉揉酸胀的右手手腕,等待晾干的时候,她托腮望着油灯发愣,竟开始幻想落笔即可转换成金,如此一来,倒还真的可以坐着就能收钱了。

  可这分明就是异想天开,温娴自己都快被逗乐了,把纸折好放进身后的博古架中,转身瞥见上头的几册简装书本,突然灵光一现,忆起几个从坊间听来的传言。

  她不太精明的脑袋瞬间变得豁然开朗,看着手边的纸笔,当即便做出一个决定。

  次日天刚初亮,温娴就已起身准备梳洗,动作过快,连早膳都没来得及食用,匆匆来到街上,欲寻本地稍有名气的书坊。

  她有听过寒门学子为减轻负担而手抄书籍的故事,所以也想效仿一下那些读书人,看能不能在某家书坊寻得一个同样的活计。

  可理想是大,现实却很残忍,边境的教学远不及中原那般普及,孩子都是野大的,书压根没看过几本。

  温娴逛了两圈也只见到一家老秀才经营的书坊铺子,但只负责买卖和租借,并不雇人上门抄书。

  无奈之下,温娴只好重返回去,一路无所事事地打量着周围的建筑,看到来来回回不断巡视的魁梧士兵,低下头,想起了第五辞,但再一抬头,她的眼神由暗变明,一下子绽放出惊喜的光芒。

  将士们从军数载,心中难免孤独寂寞,而又远离家人,只能将情谊寄托在一封薄薄的信件中,但如果其中有人不识字,那么写信便成了一件麻烦事,无法寄托思乡之情,只能找人代写。

  温娴便是想借代笔之名,正儿八经摆摊赚钱。

  如今家里不缺纸笔,她略一思忖,当即拍掌定了下来。

  想法付诸于实践,不过花了半日的功夫,等温娴选好地界,摆上长桌时,这处“代写家信”的摊子便红红火火支楞起来了。

  大齐不抑商,女人也可以走出宅门,昂首做生意,街上随处可见飒爽干练的女当家,这本不是一件稀罕事。

  但温娴一介甜美小娘子,就这么俏生生地杵在闹市街口,眼波流转,眉目如画,很快便引起了当地百姓们的注意。

  她的摊子还没正式开张,可前来问询的人已达到了络绎不绝的地步。

  男女老少皆有之,可更多的还是军中之人。

  第五辞得空出来寻她,按照路人的指示一路找到摊位前,自己都还没来得及挤到跟前,就被三两汉子给大力推搡开了。

  霎时间,心头陈年老醋咕噜咕噜往外冒,第五辞整个人酸得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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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有话要说:

  据说每一个行走江湖的人都会披一身马甲,作为当仁不让的男主,就暂且让他装装B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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